清法学院研究生必备

清法学院研究生必备

清华大学法学院--报考信息:法学院专业情况介绍

1、民商法学:清华法学院最具实力的专业毫无疑问就是民商法学专业,这里聚集了包括中国商法研究会会长王保树、中国合同法学第一人崔建远以及马俊驹、朱慈蕴、施天涛、何美欢、高西庆(兼)等七位博导在内的一大批中国当今最具实力的中青年法学专家,其实力在国内与社科院法学所、人民大学民商法已形成三足鼎立之势,并且发展势头最猛、潜力 最大。

2、法理学:清华法学院以现任院长王晨光教授这领头人,聚集了包括高鸿钧、许章润、高其才等一大批实力派中青年专家,法理学专业将成为清华法学院下一个拳头专业,博士点的申请成功已指日可待。

3、国际法学:看看车丕照、傅廷中、李兆杰、李旺这些响当当的名字,你就知道清华法学国际法学的实力了。

4、诉讼法学:以张卫平、王亚新两位博导领衔的诉讼法学专业是一个极具活力的专业,在这里你可以轻松地聆听大师们的传教与解惑,无意间你就将成为公平与正义的维护神。

5、刑法学:张明楷的名字在中国刑法界可以说是如雷贯耳,能与这个一个牛人在一起呆上三年将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情,犹豫什么,来吧,以后你就可以说“我是张明楷的学生”。

6、经济法学:经济法学专业是一个与民商法学专业具有交叉性的专业学科,导师也有所存在共享,王保树、朱慈蕴同时也是经济法学专业的导师,既然对清华民商法可以信任,经济法也不会差的,不过招生人数少了点,各位要努力了。

7、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这是一个新兴的学科,也是一个大有作为的专业,跟随马俊驹老师去学环境法吧,中国未来的环境保护就靠你们去规制了。

8、宪法与行政法学:中国行政体制改革任重而道远,以法学院副院长王振民教授为首的一帮专家学者正致力于这方面的探索与研究,当然还缺几个助手,你们看如何?

清华法学院本科生课程用书

法学绪论(入门课):沈宗灵《法理学》(不常用)

宪法学:许崇德《中国宪法》

民法学(1)(总论部分、物权):马俊驹《民法原论》(主要是上册)

民法学(2)(合同法):崔建远《合同法》(修订本)

刑法学(1、2):张明楷《刑法学》

民事诉讼法学:张卫平《民事诉讼法教程》

婚姻与继承法学:杨大文《亲属法》、同系列的《继承法》

中国法制史:叶孝信《中国法制史》(新编本)

知识产权法:郑成思《知识产权法教程》

刑事诉讼法:陈光中、徐静村《刑事诉讼法学》

商法学(1)(商法总论、公司法):

王保树《中国商事法》(同时也是商法学2)

王保树《中国公司法原理》等等(主要是这两种)

外国刑法学:张明楷《外国刑法纲要》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

经济法:王保树《经济法原理》

国际法:Akehurst’s Mordern Introduction to International Law

清华大学法学院研究生用书

1.法学绪论/法理学(高鸿钧、王晨光,许章润老师)

《法学绪论》使用张文显主编的21世纪课程系列,北大/高教版。但实际上基本不讲教材。许章润老师的《法理学》课有参考书单。请看精华区7-6-13。

2.比较法总论(高鸿钧老师)《外国法制史》,由嵘编

《比较法总论》,茨威格特、克茨著

《比较法研究》,沈宗灵

3.刑法学(张明楷、黎宏、周光权老师)

张明楷《刑法学》,法律出版社最新版,黄色封皮的。

4.宪法学(王振民、程洁老师)

许崇德《宪法》,人大出版社出版。金黄色(灰土黄色封皮)

5.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田思源老师)

姜明安主编的两本,一本是21世纪教材系列,北大/高教版。一本是法律硕士(JM)教材系列,法律出版社的,42块钱的那本。两本教材各有特点,似乎教师更推崇后者,因为比较新,收录了很多新法规。

6.民法学(师资众多,不一一列举)

历史上曾经使用过马俊驹老师的《民法原论》,法律出版社九五规划教材。物权、债权、侵权法请往下看。

7.国际公法(李兆杰老师)

无教材,主要看讲义。李兆杰老师的教材据说年内会出版。

8.国际私法(李旺老师)

李旺《国际私法》,法律出版社20xx年出版,黄色封皮的。

9.国际经济法(车丕照、傅廷中老师)

车丕照《国际经济法概要》,清华大学出版社20xx年版,39.50元。

10. 物权法(程啸老师)

2001级使用《物权法》,梁慧星,法律出版社95规划教材。

2002级是程啸老师自编讲义,但指定的是王利明主编的《物权法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1.国际贸易与技术转让法(傅廷中老师)

王传丽的《国际贸易法》政法大学出版社

12.西方法律思想史(高鸿钧老师)

《西方法律思想史》人民大学出版社,谷春德主编,

另有凯利的《西方法律思想简史》为重要参考书,法律出版社。

13.债权法(崔建远、韩世远老师)

法律出版社20xx年出的崔建远老师的《合同法》(新版是黄色封皮的)、法律出版社20xx年3月版的韩世远老师出的《合同法总论》和法律出版社19xx年版的张广兴先生的《债法总论》老版本。

14.侵权行为法(程啸老师)

王利明《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研究(修订版)》,政法2003

杨立新《侵权法论》(第二版),人民法院2004

张新宝《中国侵权行为法》《第二版),社科1998

王泽鉴《侵权行为法:基本理论,一般侵权行为》,政法2002

15.知识产权法(王兵老师)

刘春田《知识产权法》,21世纪教材,北大/高教版

16.婚姻家庭继承法学(陶毅老师)

陶毅《新编婚姻家庭法》,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

许章润教授法理学书单精简版

说明:该书单源自许章润教授法理学课程安排,为方便广大考研同学与法理同仁学习研究,特此贴出,希望大家在新学期学习进步。部分文章未公开发行,不在本版本中列出。原书单中注明为某专著的部分章节的,在本书单中仅列出书名(一部分进行了如此处理)。

胡玉鸿:“人的模式构造与法理学研究”《中外法学》20xx年5期

刘进田:“人性预设与法律文化”《司法部直属院校“八五”期间优秀论文集》法律出版社19xx年

里赞:“人性恶与法治——一个形而上学的视角”《现代法学》20xx年6期

拉德布鲁赫:“法律上的人”见该氏《法律智慧警句集》中国法制出版社20xx年

施密特:“合法性与正当性”见《政治的概念》上海人民出版社20xx年

哈贝马斯:“法的合法性”载《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从2》政法大学20xx年

黄宗羲《明夷待访录·原法》中华书局19xx年

许章润:《说法活法立法》增订版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

许章润:《法律信仰》广西师大出版社20xx年

於兴中:“作为法律文明秩序的法治”载清华法治论衡(大概是一)清华大学2001 朱苏力:“现代化视野中的中国法治”载《学问中国》江西教育出版社1997

黄仁宇:《放宽历史的师界》三联书店

任群先:“执行为什么难”《人民法院报》20xx年2月4日

周旺生:“论法之难行之源”《中外法学》20xx年6期

许章润:“法律:民族精神与现代性”载《中外法学》20xx年6期

黄仁宇:《关系千万重》三联书店20xx年

许章润:“以法律为业——关于近代中国语境下的法律公民与法律理性的思考”《金陵法律评论》(南京大学的)20xx年春季卷

许章润:“论法律的实质理性——兼论法律从业者的职业伦理”载《中国社会科学》20xx年1期

许章润:“书生视野 无限江山——关于近世中国五代法学家及志业的一个学术史研究”见《法学家的智慧——关于法律的知识品格与人文类型》许章润著清华大学出版社20xx年

郑戈:“韦伯论西方法律的独特性”载《韦伯:法律与价值》上海人民出版社20xx年

朱景文:《比较法社会学的框架和方法》第六章 人民大学出版社20xx年

吴经熊:《法律哲学研究》广西师大出版社20xx年

王伯琦:《王伯琦法学论著集》三民书局19xx年

孔祥俊: “法官载法律规范冲突中的选择适用权”《法制日报》20xx年11月27日

德沃金:《法律帝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xx年

孙晓楼:《法律教育》中国政法大学199年

贺卫方:“中国法律教育之路》政法大学19xx年

罗伯特·斯蒂文斯《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xx年

沈宗灵:“批判法学在美国的兴起”载《比较法研究》19xx年2期

吴玉章:“论美国的批判法学运动”载《中国社会科学》19xx年5期

季卫东:《法制秩序的建构》政法大学20xx年

吕世伦:《美国女权主义法学论述》载《法律科学》19xx年1期

信春鹰:《后现代法学:为法治探索未来》载《中国社会科学》20xx年5期

参 考 书目:

《法理学》,张文显主编,法律出版社,19xx年版

《法理学》,沈宗灵主编,高教出版社,19xx年

《法理学教程》,孙国华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xx年版

《中国宪法》(修订本),许崇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xx年版

《新编中国刑法学》(上、下),高铭暄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xx年版

《刑法学》,张明楷著,法律出版社,19xx年版

《民法原论》(上册),马俊驹、余延满著,法律出版社,19xx年版

《知识产权法学》,郑成思著,法律出版社

《民事诉讼法教程》,张卫平主编,法律出版社,19xx年版

《经济法原理》,王保树主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xx年版

《中国商事法》(第二版),王保树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20xx年版。

《中国公司法原理》,王保树、花勤之著,社科文献出版社,19xx年版。

刑法参考书目:

张明楷:《刑法的基本立场》,中国法制出版社;

张明楷:《法益初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张明楷:《刑法的基础观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张明楷:《刑法格言的展开》,法律出版社;

黎 宏:《不作为犯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

黎 宏:《法人刑事责任论》,清华大学出版社;

周光权:《法治视野中的刑法客观主义》,清华大学出版社;

周光权:《刑法诸问题的新表述》,中国法制出版社;

邱兴隆、许章润:《刑罚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清华没有指定教材

1、法理学部分:

#《法理学》张文显 北大、高教出版社(19xx年)

《法理学》沈宗灵 北京大学出版社(20xx年第2版)

2、民法学部分:

#《民法》魏振瀛 北大、高教出版社(20xx年)

#《民法总论》梁彗星 法律出版社(第2版)

#《物权法》梁彗星、陈华彬 法律出版社(20xx年)

#《合同法》崔建远 法律出版社(2003)

#《知识产权法》郑成思 法律出版社(2003)

《民法案例教程》清华大学出版社(20xx年)

《土地法》王小丽 法律出版社(20xx年)

3、商法学部分:

#《商法总论》赵中孚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xx年)

#《中国商事法》王保树 人民法院出版社(20xx年)

《商法学》施天涛 法律出版社(20xx年)

#《中国公司法原理》王保树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xx年)

4、另外:

清华大学民商法教授主要:马俊驹、崔建远、韩世远、王保树、朱慈蕴等老师的近期著作与论文(工作量好大哦)

如:《准物权法研究》崔建远 法律出版社(20xx年)

《民法九人行》崔建远 法律出版社(20xx年)等等

清华不指定参考书,若考经济法有参考书小生冒昧推荐几本:

王保树主编:《经济法原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xx年版。

李昌麒:《经济法——国家干预经济的基本法律形式》,四川人民出版社19xx年版。

漆多俊:《经济法基础理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xx年版。

杨紫煊主编:《经济法》,北京大学出版社19xx年版。

史际春、邓峰:《经济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xx年版。

王晓晔编:《反垄断法与市场经济》,法律出版社19xx年版。

王晓晔:《竞争法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19xx年版。

陈 晓:《中央银行法律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19xx年版。

刘剑文:《新编中国税法原理与实务》,武汉大学出版社19xx年版。

012、清华法理学教师主要有:高鸿钧、许章润、王晨光、高其才、江山等五位。其中

高鸿钧老师关注的主题(不考虑彼此包涵关系,下同)主要有:法治、比较法、法律共同体等,参考资料主要为:由他主编的《清华法治论衡》(一~四辑);K·茨威格特, H·克茨著《比较法总论》;由他与贺卫方等人合译的《法律与革命》;由他与贺卫方主持的比较法译丛书;由法学院同仁合著的《法治:理念与制度》他在各种法学期刊发表的重要论文(以下老师的论文都应当重视,此项不再列出)。

许章润老师关注的主题主要是:历史法学、法的民族精神,参考资料主要为:本人专著:《说法、活法、立法》;萨维尼弗里德里希·卡尔·冯著《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使命》;由舒国滢与许主持的“西方法哲学文库”;由许主编的《清华法学》第一~四卷。

王晨光老师关注的主题主要是:比较法、法律推理与法理解释,参考资料主要为:哈特《法律的概念》;德沃金《法律帝国》;刘星《法律是什么》。

高其才老师关注的主题主要是:习惯法,参考资料主要为:《中国习惯法论》等。

江山老师关注的主题主要为:中国背景下、跨越时代的法秩序重构,参考资料主要为:江山法学著作系列《法的自然精神导论》、《互助与互足》、《中国法理念》、《人际同构的法哲学》等。

需要强调一点,本院诸位教授在各种重要法学期刊上发表的论文绝对不能忽视,本院教授对中国传统的法理学基本不持追随之态度,答题时应考虑历史、文化、哲学、法律学派等足以展示你的才华的内容。

在二年级上学期,崔建远教授主讲《民法学(2)》。这门课的内容就是债法(合同)。使用的教材是法律出版社同一系列中,绿色封皮的《债法总论》(张广兴著),和崔老师自己主编的《合同法》。需要说明的是,《合同法》一书,我们当时使用的是修订版(第二版),但是,法律出版社目前已经推出第三版,大开本(跟21世纪教材那么大),黄色封皮,非常漂亮。考研复习应该复习哪个版本呢?请大家自己斟酌。

1 法学绪论/法理学(高鸿钧、王晨光,许章润老师)

《法学绪论》使用张文显主编的21世纪课程系列,北大/高教版。但实际上基本不讲教材。许章润老师的《法理学》课有参考书单。

请看水木清华SL版精华区7-6-13。

2 比较法总论(高鸿钧老师)

《外国法制史》,由嵘编

《比较法总论》,茨威格特、克茨著

《比较法研究》,沈宗灵

3 刑法学(张明楷、黎宏、周光权老师)

张明楷《刑法学》,法律出版社最新版,黄色封皮的。

4 宪法学(王振民、程洁老师)

许崇德《宪法》,人大出版社出版。金黄色(灰土黄色封皮)

5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田思源老师)

姜明安主编的两本,一本是21世纪教材系列,北大/高教版。

一本是法律硕士(JM)教材系列,法律出版社的,42块钱的那本。

两本教材各有特点,似乎教师更推崇后者,因为比较新,收录了很多新法规。

6 民法学(师资众多,不一一列举)

历史上曾经使用过马俊驹老师的《民法原论》,法律出版社九五规划教材。

物权、债权、侵权法请往下看。

7 国际公法(李兆杰老师)

无教材,主要看讲义。李兆杰老师的教材据说年内会出版。

8 国际私法(李旺老师)

李旺《国际私法》,法律出版社20xx年出版,黄色封皮的。

9 国际经济法(车丕照、傅廷中老师)

车丕照《国际经济法概要》,清华大学出版社20xx年版,39.50元。

10 物权法(程啸老师)

2001级使用《物权法》,梁慧星,法律出版社95规划教材。

2002级是程啸老师自编讲义,但指定的是王利明主编的《物权法教程》,中国政法大

学出版社

11 国际贸易与技术转让法(傅廷中老师)

王传丽的《国际贸易法》政法大学出版社

12 西方法律思想史(高鸿钧老师)

《西方法律思想史》人民大学出版社,谷春德主编,

另有凯利的《西方法律思想简史》为重要参考书,法律出版社。

13 债权法(崔建远、韩世远老师)

法律出版社20xx年出的崔建远老师的《合同法》(新版是黄色封皮的)、法律出版社

20xx年3月版的韩世远老师出的《合同法总论》和法律出版社19xx年版的张广兴先生的《债法总论》老版本。

14 侵权行为法(程啸老师)

王利明《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研究(修订版)》,政法2003

杨立新《侵权法论》(第二版),人民法院2004

张新宝《中国侵权行为法》《第二版),社科1998

王泽鉴《侵权行为法:基本理论,一般侵权行为》,政法2002

15 知识产权法(王兵老师)

刘春田《知识产权法》,21世纪教材,北大/高教版

16 婚姻家庭继承法学(陶毅老师)

陶毅《新编婚姻家庭法》,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

考清华的兄弟姐妹请你们务必注意:

1 法学绪论/法理学(高鸿钧、王晨光,许章润老师)

《法学绪论》使用张文显主编的21世纪课程系列,北大/高教版。但实际上基本不讲教材。

许章润老师的《法理学》课有参考书单。

2 比较法总论(高鸿钧老师)

《外国法制史》,由嵘编

《比较法总论》,茨威格特、克茨著

《比较法研究》,沈宗灵

3 刑法学(张明楷、黎宏、周光权老师)

张明楷《刑法学》,法律出版社最新版,黄色封皮的。

4 宪法学(王振民、程洁老师)

许崇德《宪法》,人大出版社出版。金黄色(灰土黄色封皮)

5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田思源老师)

姜明安主编的两本,一本是21世纪教材系列,北大/高教版。

一本是法律硕士(JM)教材系列,法律出版社的,42块钱的那本。

两本教材各有特点,似乎教师更推崇后者,因为比较新,收录了很多新法规。

6 民法学(师资众多,不一一列举)

历史上曾经使用过马俊驹老师的《民法原论》,法律出版社九五规划教材。

物权、债权、侵权法请往下看。

7 国际公法(李兆杰老师)

无教材,主要看讲义。李兆杰老师的教材据说年内会出版。

8 国际私法(李旺老师)

李旺《国际私法》,法律出版社20xx年出版,黄色封皮的。

9 国际经济法(车丕照、傅廷中老师)

车丕照《国际经济法概要》,清华大学出版社20xx年版,39.50元。

10 物权法(程啸老师)

2001级使用《物权法》,梁慧星,法律出版社95规划教材。

2002级是程啸老师自编讲义,但指定的是王利明主编的《物权法教程》,中国政法大

学出版社

11 国际贸易与技术转让法(傅廷中老师)

王传丽的《国际贸易法》政法大学出版社

12 西方法律思想史(高鸿钧老师)

《西方法律思想史》人民大学出版社,谷春德主编,

另有凯利的《西方法律思想简史》为重要参考书,法律出版社。

13 债权法(崔建远、韩世远老师)

法律出版社20xx年出的崔建远老师的《合同法》(新版是黄色封皮的)、法律出版社 20xx年3月版的韩世远老师出的《合同法总论》和法律出版社19xx年版的张广兴先生的《债法总论》老版本。

14 侵权行为法(程啸老师)

王利明《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研究(修订版)》,政法2003

杨立新《侵权法论》(第二版),人民法院2004

张新宝《中国侵权行为法》《第二版),社科1998

王泽鉴《侵权行为法:基本理论,一般侵权行为》,政法2002

15 知识产权法(王兵老师)

刘春田《知识产权法》,21世纪教材,北大/高教版

16 婚姻家庭继承法学(陶毅老师)

陶毅《新编婚姻家庭法》,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

复试参考书目,仅供参考!!

江平主编 新编公司法教程

赵旭东 公司法学

施天涛 商法学

Davies, P. L. (Paul Lyndon) Gower's principles of modern company law

Clark, Robert Charles Corporate law

Hamilton, Robert W., The law of Corporations(4th)

秦道夫主编 《保险法论》 机械工业出版社 2000

王小能 《票据法教程(第二版)》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1

该书单源自许章润教授法理学课程安排,为方便广大考研同学与法理同仁学习研究,特此贴出,希望大家在新学期学习进步。

部分文章未公开发行,不在本版本中列出。

原书单中注明为某专著的部分章节的,在本书单中仅列出书名(一部分进行了如此处理)

胡玉鸿“:人的模式构造与法理学研究”《中外法学》20xx年5期

刘进田:“人性预设与法律文化”《司法部直属院校“八五”期间优秀论文集》法律出

版社19xx年

里赞:“人性恶与法治——一个形而上学的视角”《现代法学》20xx年6期

拉德布鲁赫:“法律上的人”见该氏《法律智慧警句集》中国法制出版社20xx年

施密特:“合法性与正当性”见《政治的概念》上海人民出版社20xx年

哈贝马斯:“法的合法性”载《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从2》政法大学20xx年

黄宗羲《明夷待访录·原法》中华书局19xx年

许章润:《说法活法立法》增订版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

许章润:《法律信仰》广西师大出版社20xx年

於兴中:“作为法律文明秩序的法治”载《清华法治论衡(一)》清华大学2001

朱苏力:“现代化视野中的中国法治”载《学问中国》江西教育出版社1997

黄仁宇:《放宽历史的师界》三联书店

任群先:“执行为什么难”《人民法院报》20xx年2月4日

周旺生:“论法之难行之源”《中外法学》20xx年6期

许章润:"法律:民族精神与现代性“载《中外法学》20xx年6期

黄仁宇:《关系千万重》三联书店20xx年

许章润:”以法律为业——关于近代中国语境下的法律公民与法律理性的思考“《金陵

法律评论》(南京大学的)20xx年春季卷

许章润:”论法律的实质理性——兼论法律从业者的职业伦理“载《中国社会科学》20

03年1期

许章润:”书生视野 无限江山——关于近世中国五代法学家及志业的一个学术史研究“

见《法学家的智慧——关于法律的知识品格与人文类型》许章润著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

郑戈:”韦伯论西方法律的独特性“载《韦伯:法律与价值》上海人民出版社20xx年

朱景文:《比较法社会学的框架和方法》第六章 人民大学出版社20xx年

吴经熊:《法律哲学研究》广西师大出版社20xx年

王伯琦:《王伯琦法学论著集》三民书局19xx年

孔祥俊:”法官载法律规范冲突中的选择适用权“《法制日报》20xx年11月27日

德沃金:《法律帝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xx年

孙晓楼:《法律教育》中国政法大学199年

贺卫方:“中国法律教育之路》政法大学19xx年

罗伯特·斯蒂文斯《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xx年

沈宗灵:“批判法学在美国的兴起”载《比较法研究》19xx年2期

吴玉章:“论美国的批判法学运动”载《中国社会科学》19xx年5期

季卫东:《法制秩序的建构》政法大学20xx年

吕世伦:《美国女权主义法学论述》载《法律科学》19xx年1期

信春鹰:《后现代法学:为法治探索未来》载《中国社会科学》20xx年5期

为什么报考清华大学法学院? .就业前景:

为什么清华?为什么民商?

还记得吗,上大学时,有段时间你迷恋上了经济学,觉得其独特的分析方法,强大的解释力,是法学所不具备的。特别是——当你看到翻译过来的萨缪尔森、曼昆等人的经济学教科书,其严密的逻辑、清新的风格,相形之下,你更觉得——啊!法律,那简直是枯燥琐碎的代名词。这些年过去了,回想起当初的幼稚和激进,你自己都不禁暗暗好笑。虽然,对经济学的迷恋早已为对法律的热爱所取代,昔日的阅读也已慢慢淡忘,但是,有一句话,你却始终无法忘却:“从本质上讲,经济学仍是一门关于如何选择的科学”。那么,就从这里开始吧,为什么是清华?为什么是民商?

选择清华需要理由吗?不需要吗?你心里说,这个问题还不如倒过来问:你可否给我一个不选择清华的理由先?是啊,选择清华的理由太多太多,也因人而异。你不想假装清高,你也不讳言你当初报考清华很大程度上也出于改善生活的动机,并且,这个动机在就业的窘迫现实面前被一再放大。但是,你仍想说,选择了清华,就意味着选择了不甘平庸——“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这样的话,你第一次读到的时候,是否感觉心有戚戚呢。是的,你永远不会忘记,你第一次来到清华,和友人一起探访王静安先生纪念碑,在二校门的西侧,那静谧的小土坡的一角,你默默地读陈寅恪先生撰写的碑铭:“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思想而不自由,毋宁死耳??惟此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历千万祀,与天壤而同久,共三光而永光。”当你抚摸那古旧沧桑的碑文的一刻,你分明感觉到,清华是有魂的。

不错,清华大学法学院,当你思索这几个字的时候,你会不自觉的发现,你把重音放在了前面四个字上。的确,如果不是如阿Q般,总是拿“老子先前也阔过”来自慰,你就不得不承认,清华法学院早已不是“生产”出钱端升、燕树棠、梅汝璈、崖时期的法学院;清华法学院还很年轻,重建至今,他才过完他九岁的生辰;清华法学院还很稚嫩,不仅今天,很可能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法学院”还得依托“清华”来提升自身的权威;但是,同样

正确的是,正是靠着清华本身强大的吸引力,法学院这几年迅速地聚集了国内多位一流教授,不说别的,看看坊间清华法学院教授们的文章和著述,无论数量和质量,都不逊于中国任何一所法学院;看看明理楼晚间的灯火,研墨燃脂、焚膏继晷的,都是教授们的身影。不仅如此,清华法学院的硬件设施在国内也是首屈一指的。他是第一个拥有自己图书馆的法学院;便利的网络信息资源,能让你轻松的在期刊网、westlaw等数据库中寻找最新的资料。这一切的一切,难道不值得你向往吗?难道不值得你追求吗?

然而,“通往真爱情的道路往往是布满荆棘的”。浏览一下清华法学院网站上的历年录取比例的统计数据,任你是一个对自己的能力多么自信的人,都不得不掂量一下考上的可能性。在一个举世扩招的时代,清华法学院区区45个招生名额无疑是僧多粥少;更何况,在这样一个考研已是不得不然,各色人等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各种手段无所不用其极的时代,选择这样一个招生人数如此之少、且自己又不熟悉的法学院是否冒了过大的风险。“不患寡而患不公”,这可能是每一个打算报考清华的考生都会有的顾虑。笔者不是主管招生的领导,也无法查知招生录取的每个环节,但是,当你听闻法学院的第一届本科生考研全军覆没的消息后,你想,你不应该对报考清华再有太大的怀疑,唯一需要怀疑的是,你是否已真的决定选择清华,不论有多困难。

与选择清华相比,选择民商就要简单得多。民商法无疑是法学各部类中最具魅力的领域之一,加之市场取向的经济改革,越发彰显其价值。

历年专业课考试科目设置

20xx年

法学理论专业:法理学、比较法总论

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含行政诉讼法学)

刑法学专业:法理学、刑法学

民商法学专业:法理学、民法学

诉讼法学专业:

民事诉讼法学方向:同民商法学专业

刑事诉讼法学方向:同刑法学专业

行政诉讼法学方向:同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

经济法学专业:同民商法学专业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同民商法学专业

国际法学专业:法理学、国际法学

20xx年

法学理论专业:法理学、综合考试

刑法学专业:法理学、刑法学

民商法学专业:民法学、商法学

诉讼法学专业:法理学、诉讼法学

经济法学专业:经济法学、商法学

国际法学专业:国际法学、综合考试

20xx年

法学理论专业:法理学、比较法总论、综合考试

刑法学专业:法理学、刑法学、综合考试

民商法学专业:民法学、商法学、综合考试 诉讼法学专业:法理学、诉讼法原理、综合考试 经济法学专业:经济法学、商法学、综合考试 国际法学专业:国际公法、国际私法与国际经济法、综合考试 1999-20xx年

民商法学专业:民法学、商法学、综合考试(含法理学、经济法学、民事诉讼法学、

国际私法学)

历年真题?

国际法资料

03清华国际法试题一

专业课(国际公法,私法,经济法)之国际公法

1。非法入境的朝鲜人非法闯入外国驻中国大使馆。试从国际法角度做评论。((25分)

2。论述国际法上“条约必须遵守”原则(25分)

03清华国际法试题二

专业课之国际私法

1。论述国际私法上的“公共秩序保留”(25分)

2。论述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和执行(25分)

2004国际法

一、不统一法国家法的指定方法有哪些?(15分)

二、如何解决国际民事诉讼裁判管辖权的冲突?(15分)

三、结合我国关于涉外合同法律适用的相关法律制度,阐述最密切联系原则的意义。(20分)

四、试述《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范围。(10分)

五、试述对国际服务贸易实施政府管理的基本原则。(15分)

六、试述我国《海商法》中关于海运货物留置权制度的基本内容以及该项制度在实践中面临的问题。(15分)

七、试论国际法上国家领土主权的原则。(25分)

八、20xx年3月5日,美国总统布什根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建议,签署了一项法案,对于美国进口的10类钢铁产品征收“保障措施”税,税率从8%到30%不等。该法案于同年3月20日生效。美国此举引起欧盟以及日本、韩国、中国、挪威、瑞士、新西兰和巴西等国的抗议,它们遂于20xx年6月向WTO争端解决机构提出对美国的控告。20xx年7月,WTO争端解决机构发表报告,裁定美国的做法不符合WTO保障措施协定和GATT(1994)中的有关规定,要求美国改正其做法。美国则于20xx年8月向WTO争端解决机构提出上诉。20xx年11月10日,WTO争端解决机构

上诉机关发表报告,维持WTO争端解决机构原来的裁定。请你结合此案分析:

1、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25分)

2、WTO保障协定和GATT(1994)中有关保障措施的规定。(10分)

刑法专业资料

20xx年

一、简答题(每题8分,共40分)

1. 怎样理解“没有犯罪就没有刑罚”和“没有刑罚就没有犯罪”?

2. 刑法理论就行为犯与结果犯存在哪些区分标准?

3. 罚金刑具有哪些利与弊?

4. 怎样理解和认定“携带凶器抢夺?”

5. 关于受贿罪中的“为他人谋取利益”刑法理论上存在哪些解释?

二、论述题(每题20分,共60分)

1. 试论共同犯罪与犯罪构成的关系。

2. 试述危害结果的特征、种类与意义。

3. 试述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抢劫罪的区别。

03年清华大学刑法专业试题

2003.1

一、简答

1、关于犯罪构成共同要件的排列顺序,刑法理论上存在那些观点?

2、使用数罪并罚有几种情况

3、自首与坦白有什么异同

4、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的债务纠纷,对认定绑架罪会产生什么影响

5、非法拘禁致人死亡但对死亡结果没有故意时,能否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二、论述

1、试论犯罪故意与犯罪客观要件的关系

2、试论有关未遂犯成立条件的各种学说

3、举例论述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之间的关键区别

04.1

一、简答

1、简述特殊正当防卫

2、结果加重犯的概念与特征是什么

3、简答刑罚目的及其内容

4、转化型抢劫(事后抢劫)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5、关于“因逃逸致人死亡”,刑法理论上存在什么观点?你持何种看法?

二、论述

1、论不作为犯罪

2、举例说明(完全)犯罪共同说、行为共同说、部分犯罪共同说的区别

3、试论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与强奸罪、侮辱罪的区

法理资料

20xx年清华法理专业考研试题

法学理论

一、简析题(法学理论专业考生在前三道题中任选两题,按“简析题”回答;第四道题按“论述题”回答。)

1、试述法的形式特征。(15分)

2、以中国大陆现行法为例,试述法的渊源。(15分)

3、试论法律意识对于法律实践的作用。(15分)

4、如何理解通过法律来进行社会控制。(35分)

二、论述题

试述法与正义的关系。(35分)

比较法总论(复试考)

1、阐述“common law”与“jus commune”的各自含义,比较它们之间的异同。(15分)

2、简述伊斯兰法系的现状。(10分)

3、试析欧洲大陆近代法典编纂的政治、经济、文化及哲学背景。(25分)

4、试论英美法系“程序中心主义”的主要表现。(25分)

5、比较中西法律传统的主要特点。(25分)

法学理论综合考试

一、名词解释(每题3分,共12分)

1、“法令滋彰,盗贼多有”

2、《读通鉴论》

3、社团法人

4、继续性合同

二、简答题(共24分)

1、梁启超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有哪些?(7分)

2、用益物权的特征。(7分)

3、简述亚里士多德的法治思想。(10分)

三、论述题(共64分)

1、试述儒家法律思想的主要特点和现实意义。(12分)

2、试述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12分)

3、评述西方近代启蒙思想家的自然权利观。(15分)

4、我国行政许可制度的改革及其理由和根据。(25分)

20xx年法理

一、简述题

1.法的特征

2.法与法律

3.法的体系

4.法的要素

5.善法与恶法

6.法律是手段,正义是目的。

二、论述题(刑法专业任做二题,法理学专业全做)

1.法律应当于人类的深切而迫切的情感作出真切的回应,正义应为慈悲所支配;不能说什么道德和正义不是法律,从而驱使人们对法律滋生怀疑和蔑视,相反,应当在法律与道德、在法律的戒律与理性和良知的戒律之间保持必要的关系;一套法制必须表明其与道德和正义具有一定的一致性,或必须根植于服从它乃为一种道德义务的广泛的价值判断之中法律效力紧系于道德价值。通过诉诸理性和良知,不仅法律保持了一致性和确定性,而且,法律的世俗性与超越性亦且获得了统一。如何理解?

2.所谓历史法学派的“历史”,究竟意味着什么?就中国百年来大规模移植西方法律以建设现代法治这一事件来看,“历史”特别是“中国历史”能否和应否发挥什么作用?

3.法律是一种生活方式。

20xx年法理综合考试

一、简答题

(一)谈谈对商鞅“礼法以时而定”、“垂法而治”观点的认识。(15分)

(二)周公的礼、德观及其历史地位。(17分)

(三)晋代的杜预认为:“法者,盖绳墨之断例,非穷理尽性之书也。”你对此是如何理解的?(18分)

(四)简述西塞罗的法律思想。(15分)

(五)评述阿奎那关于法的分类。(17分)

(六)洛克“天赋人权论”的论证基础与基本内容。(18分)

二、论述题

(七)试论近代中国改良派法律思想的基本内容。(25分)

(八)论富勒的法制原则。(25分)

20xx年法理

一、简答(每题15分)

1.法律责任的后果。

2.公法私法分立的预设理论基础是什么,这样划分的意义和局限性。

二、论述(每题30分)

1.法律是以道德为基础的,比如禁止偷盗等即属于道德演化而来,请结合中国部门法的规定论述法律的道德性。

2.为什么需要法律解释,法律解释的意义和局限性。

3.分权制衡理论和制度对现代法治的贡献。

三、法例分析

今年10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的《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婚前检查自愿,夫妻双方要签订声明,结婚登记不要单位证明,离婚登记当场办理,离婚登记不要单位证明,也不需街道办事处证明。

1.如果上述规定与其他法律规定相冲突的话,应如何处理?(10分)

2.上述规定体现了什么法理价值?(10分)

3.上述规定有何利弊?(10分)

民法20xx年试题

一名词解释每个5分

1有限合伙

2表见代理

3意思表示之要素

4诉讼时效之客体

5共同危险行为

6紧急避险

7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8最高限额抵押

二简答每个10分

1人格与人格权的关系

2代位权的后果

3著作权的内容

4继承权的丧失及法定事由

5地役权的内容

6惩罚性赔偿及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

三法条分析10分

评析一下《合同法》122条

四论述每个20分

1我国现行土地权利的构架及其展望

2违约金及其与其他违约责任形式(强制履行,定金,损害赔偿,解除合同)的比较

03试题

民法:

论述 简评我国物权变动模式

案例 某人丢了东西,某人捡到,送、卖,几种情况怎样处理?

名词解释 物

简答 侵权的归责原则

商法

论述 商法跟经济法的比较

简答 船舶优先权、抵押、留置的比较

驰名商标的认定

证券法上的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20xx年

一、界定下列概念(共15分,每个概念3分)

法律事实、隐名合伙、融资租赁合同、共同危险行为、法定继承

二、简要回答下列问题(共55分)

1.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之间的关系表现在哪几个方面?(7分)

2.表见代理的概念与构成要件是什么?(6分)

3.简评我国合同法第51条关于无权处分的规定。(7分)

4.你如何认识物权变动的公示原则与公信原则?(7分)

5.简述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物上请求权、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之间的关系。(7分)

6.简述债的关系上的义务群。(7分)

7.著作权的限制表现在哪些方面?(7分)

8.简述侵害肖像权的具体表现。(7分)

三、试评我国现行法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制度(15分)

四、案例分析(5分)

华武与华文系同胞兄弟、其母早丧,其父华美斋于19xx年侨居印度尼西亚至今。19xx年2月,华文在华武处看到4只玉雕古瓶,十分可爱。询问其兄华武,了解到它们是其父出国前交由华武保管的。华文要取走2只,华武称:“我

仅为保管人,无权给你。”

19xx年3月,华美斋病逝于印度尼西亚。4月1日,华文便向其兄华武议分上述玉雕古瓶。经华武与其弟华文商议,二人将于19xx年4月7日专程越胞叔华美堂家,请胞叔华美堂主持议分古瓶。

19xx年4月5日,华文遇急事必须外出他地,授权其未妻妻诗若君代为办理,并给华武、华美堂写了信,其中载有“由小庄作全权代表”字样。

19xx年4月7日,庄若君携该信抵达华武家,见其家境困难,颇感不忍。同日,庄若君与花武一起抵达华美堂家。在议分古瓶时,庄称华文重手足之情,念哥哥生活困难,决定一只古瓶也不要,全部由哥哥继承这些古瓶。华武与华美堂慎重考虑,但庄一再声称:“华文执意不要,她作为代表无权改变所受之命。”华美堂见事已至此,便命华武制作遗分配协议一份。华武与庄若君签署该协议,华美堂作为中人附签。

华武深感庄若君贤惠大度,为弟弟与庄订婚而欣喜。分瓶后,便从4只古瓶中挑选最珍贵的羊脂玉瓶一只赠给庄。庄起初不肯接受,后在华武与华美堂的轮番劝说下,收下脂玉瓶。但在携瓶回家的路上,庄失手把该瓶摔成碎片。

19xx年4月9日,华文从外地归来,得知上述信息,气得死去活来,一方面宣布与庄解除婚约,同时找华武、华美堂要求重分古瓶。华美堂怒斥华文无理取闹,华武则表示由华文在所剩3只古瓶中挑选1只。但华文坚持要2只,又遭华武反对,兄弟俩未达成协议。此外,华文要求庄若君赔偿因其扩碎羊脂玉瓶所致损失。

19xx年4月10日,华文、华武收到由印度尼西亚寄来的华美斋的自书遗嘱1份。该遗嘱规定4只玉雕古瓶分割如下:1.其中2只留给华武;2.另外1只由华文继承;3.剩余的最珍贵的羊脂玉瓶1只必须赠与挚友杜海梦。

华文、华武不同意该遗嘱关于古瓶的分割方案,但杜海梦坚决要求执行遗嘱。

问:该案涉及哪些法律关系?应如何解决该案纠纷?理由是什么?

清华大学2001民商法专业硕士生入学考试综合知识试题

一、名词解释(每题2分,共20分)

1、法律解释

2、法律部门

3、经济行政指导

4、回扣

5、存款准备金

6、自认

7、当事人适格

8、区际私法

9、法律规避

10、国际司法协助

二、简答题(共50分)

1、有人认为法律的作用是无限的,你对此有何看法?(8分)

2、如何认定仿冒知名商标特有标示的行为?(8分)

3、如何理解宏观经济管理法所体现的社会公益目标的要求?(9分)

4、简述管辖权异议。(8分)

5、简述我国关于涉外物权法律适用的法律制度。(9分)

6、简述我国关于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法律制度。(8分)

三、论述题(15分)

试论关于法的本质的各种学说。

四、案例分析(15分)

19xx年3月至4月间,某市电信管理局发现私人电话用户甲家的电话被连续拨打了国际、国内长途,累计有10800元电话费未付。在多次催促机主交费未果后,电信局将该电话停机,同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甲支付电话费并按每天1%支付滞纳金。在该诉讼中,甲提出从19xx年4月就将该处住房连同室内电话借给了好友乙,因此,乙是该电话的实际使用者。

对于乙是否应该参加本案诉讼,存在三种观点:

1、乙应该作为共同被告参加本案诉讼;

2、一审法院应当追加乙为本案的无独立请求的第三人;

3、乙不是本案的第三人。

问:上述几种观点中,你同意哪一种观点,并说明理由。

清华大学20xx年民商法专业硕士生入学考试商法试题

一、论述题(共40分,每题20分)

1、举例论述商法的性质。

2、试比较设立中的公司与清算中的公司。

二、简述题(共60分,每题10分)

1、简述商号权(商业名称权)的性质及商号权的保护措施。

2、试以公司法的规则和公司法的法理说明下列股东可否出席股东大会?

(1)股票经人民法院查封之股东;

(2)被宣告破产之股东;

(3)以股票为他人设定质权之股东;

(3)遗失股票之股东。

3、甲有限责任公司之股东A向B(非甲公司之股东)借款人民币100万元,清偿期届满时,A除在甲公司有人民币100万元出资外,别无其他财产,请回答下列问题并附加理由:

(1)B可否直接向甲公司要求清偿债务?

(2)B可否要求A向甲公司申请退股?

(3)B可否与A达成延期还款协议,并同时要求甲公司为A提供还款担保?

(4)B应该如何行使其债权始能获得清偿?

4、简述票据法法上的利益返还请求权。

5、简述证券交易委员会和会员公司的关系。

6、简述保险合同的解除。

清华大学20xx年民商法专业硕士生入学考试民法试题

一、解释和区分下列概念(每题6分,共30分)

1、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

2、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3、合同履行的期限与附期限合同的期限

4、肖像权和肖像载体所有权

5、遗赠与遗嘱继承

二、简述题(每题8分,共40分)

1、物权的公示方法

2、动产质权的善意取得

3、技术开发合同中的风险承担

4、无形财产权在运用中法律含义

5、侵权行为法的社会功能

三、论述题(每题15分,共30分)

1、论述对“法人者,团体人格也”一语的理解。(引自江平主编《法人制度论》第1页)

2、试述我国统一合同法对《民法总则》及“三个合同法”的重大发展与完善。

清华大学20xx年硕士入学考试试题

专业:民商法学 考试科目:民法学

一、解释下列概念(每小题4分,共20分)

1,附随义务

2,法律事实的构成

3,风险负担

4,外观设计专利

5,代位继承

二、简要回答下列问题(每小题8分,共56分)

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第1款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自己的名义订立合同。你如何认识这些缔约主体?

2,你如何认识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

3,诉讼时效中断在保证中如何运用?

4,谈谈你对表见代理的理解。

5,《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了哪些邻接权?邻接权的保护期多长?

6,“荷花女”是已去世的著名艺人,甲著书丑化她,“荷花女”的近亲属乙提起诉讼,你对此如何认识? 7,《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03条对委托合同规定了介入权和 选择权,你对此有何认识?

三、试评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并设计该制度的目标模式(12分)。

四、试述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及其限制(12分)。

清华大学20xx年硕士入学考试试题

专业:民商法学 考试科目:商法

一、论述题(20分)

试以公司法为例分析商法中确认交易快捷、安全的原则。

二、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60分)

1,简述营业所的法律上的效果。

2,简述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异同。

3,简述股东大会的资本多数决定原则。

4,简述我国证券法禁止的操纵市场行为。

5,简述保险利益。

6,简述票据行为的要式性。

三、名词解释(每个名词解释2分,共20分)

1,股票

2,外国公司

3,被保险人

4,保险金额

5,合伙企业

6,证券代销

7,证券公司

8,出票

9,破产取回权

10,提单

20xx年综合课

一、名词解释(每个2分,共20分)

1、商业贿赂 2、行政性限制竞争行为 3、经常项目

4、国际礼让说 5.先决问题 6.法人的国籍

7、财产保全 8、诉的利益 9、普通法 10、法律推理

二、简答题(50分)

l、霍姆斯认为:法是对法院实际上将作什么的预言,请对这一观点加以评述(8分)

2、什么是协议管辖?(8分)

3、简论经济法的社会整体调节机制(9分)

4、简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其特点(8分)

5、简述国际私法上的识别制度(8分)

6、简述我国法律关于涉外侵权行为的准据法的规定(9分)

三、论述题(l5分)

试论法的分类及根据

四、案例分析:(15分)

某日,甲在某饮食店(乙)门前打电话,突然被悬挂于该店二楼的空调室外机(属某房地产公司丙所有)砸伤.虽经治疗,仍瘫痪,生活不能自理. 因甲已瘫痪,不能行动,甲的父亲便自己作为原告起诉到法院,要求房地产公司丙赔偿所造成的损失.法院受理该案后,追加出售空调的某电器公司(丁)和负责安装该空调的某家电安装公司(戊)为被告.诉讼中,戊以乙在装修饮食店时振动了空调室外机。造成了机架的松动为由,请求法院追加乙为被告.法院根据戊的请求追加了乙为被告.诉讼中,丙的诉讼代理人指出,空调是丁出售非安排戊安装的,因此.空调室外机的脱落致甲伤亡之事与己无关,丙不应当作为被告.乙在诉讼中也指出,自己不应当是本案当事人,空调室外机脱落致人伤害系安装人的责任,与己无关.即使本店装修与脱落有间接关系,也应另案处理.

1、法院在受理案件时,有何错误,应如何纠正?

2、法院将丁和戊追加为被告是否正确?为什么?

3、戊请求追加乙为被告是否正确?为什么?

4、乙的答辩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5、你如果作为原告的律师,你认为以谁为被告最佳?为什么?

19xx年民法

一、名词解释(共30分,每个概念5分)

民事行为能力 合伙财产

无权代理 诉讼时效的中止

风险负担 名誉权

二、简答(共40分,每小题8分)

1.简述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法律地位

2、简述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3.简述著作权的原始归属

4.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联系与区别

5、侵权中的过错推定及其适用

三、关于我国用益物权体系的构想(15分)

四、试述债的保全制度。(15分)

19xx年商法

一、论述题(20分)

以公司法为例分析商法和民法的关系.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60分)

1、简述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责任.

2、简述股东有限责任原则.

3、简述保险合同中的法定解除权.

4、简述证券市场上的内幕交易.

5、论票据的无因性.

6、简论商号权.

三、名词解释(每个名词解释2分,共20分)

l、保险事故

2、保险利益

3、再保险

4、竞业禁止

5、追索权

6、背书

7、共同海损

8、募集设立

9、证券欺诈

10、破产别除权

19xx年综合课

一、概念题(每题2分)

(1)法学 (2)法律作用 (3)司法解释 (4)偷税

(5)国库 (6)对外贸易 (7)保税货物 (8)专属管辖

(9)必要的共同诉讼 (10)先予执行 (11)审判监督程序

(12)法律关系本座说 (13)反致

(14)海牙国际私法会议 (15)最惠国待遇

二、简答题(每题5分)

1、当代中国的立法应遵循哪些原则?

2、简述现代西方法理学的形式特征。

3、简述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货币政策工具

4、简析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

5、适用回避的情形

6、对妨害民事纠纷行为的强制措施的种类

7、简易程序的特点

8、简述我国法律关于涉外合同的准据法的规定

9、简述我国法律关于涉外继承关系的准据法的规定

10.简述我国关于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和执行的法律制度

三、论述题(每题10分)

1、论法治

2、论经济法和政府适度干预经济的关系

20xx年宪法行政法试题

宪法部分(75分)

一、什么是宪法?一部完整的宪法应该包括哪些基本内容?(10分)

二、请结合中国近现代宪政运动的历史,简单谈谈宪法在国家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10分)

三、某省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发布今年招考公务员的通知,其中规定,应聘者必须身体健康,乙肝病毒携带者不得录用。请问该“通知”的这个规定是否合理,又没有违反宪法的规定?如果违反了宪法,带规定违反了宪法的什么条款?如果没有违反宪法,为什么?(15分)

四、试论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下,我国立法、行政和司法之间的关系。(15分)

五、20xx年5月22日,河南汝阳县种子公司与伊川县种子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伊川种子公司以伊川县种子公司没有履约而将其诉至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赔偿。

双方在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上产生严重争议。汝阳县种子公司认为,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规定及其立法精神,玉米种子的销售价格应按市场价执行。而伊川县种子公司认为应当依据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河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河南省物价局、农业厅根据该《条例》发布的《河南省主要农作物种子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按政府指导价进行赔偿。

20xx年5月27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书,认定:

《种子法》实施后,玉米种子的价格已由市场调节,《河南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作为法律位阶较低的地方性法规,其与《种子法》相冲突的条款自然无效,而河南省物价局、农业厅下发的《通知》又是依据该《条例》制定的一般性规范文件,其与《种子法》相冲突的条款为无效条款。

法院因此依据国家《种子法》而非河南省制定的《条例》和《通知》的规定,判令伊川县种子公司按照市场价格对汝阳县种子公司进行赔偿。请问:

1、你是否同意本案法官在法律适用问题上采取的立场?为什么?(5分)

2、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律师和法官在办案过程中遇到地方性法规与全国性法律甚至宪法相冲突。应该如何处理?(10分)

3、你对完善我国立法审查制度有何建议?

行政法部分(75分)

一、概念(每题5分,共20分)

1、行政听证制度

2、劳动教养

3、行政公益诉讼

4、政府采购

二、简答题(每题15分,共30分)

1、如何发挥行政奖励机制的作用。

2、驳回诉讼请求判决与维持判决两种行政案件判决种类的关系。

三、论述题(25分)

《行政许可法》的立法理念创新。

清华大学法学院考研复试经验

关于复试

一、流程

20xx年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的复试由三大部分组成:专业课笔试、英语口试和专业面试。其流程如下:

1. 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领取复试笔试准考证;

2. 第一天下午,进行专业课笔试;

3. 笔试完毕后,临时指定两人一组进行英语口试。主要内容是日常口语,先回答老师提出的小问题,一般与本人的情况相关。再根据抽签抽到的内容两人进行一段小对话;

4. 第二天上午,进行专业面试。由本专业的三位老师组成面试小组,单独对考生进行提问。

二、一些心得体会

专业课笔试时间较短,题量较大,一定要抓紧答题,并且合理分配好每一题的答题时间; 英语口试不是由法学院组织的,考的只是日常会话,比较简单,只要放松心情,仔细听清楚老师的问题就好了,回答时尽量说得清楚流利。两人的合作会有两三分钟的时间进行准备,而且根据抽到的内容进行一些合理的发挥即可。关键是向老师证明你会说,能听懂; 专业课面试在复试成绩中所占的比重最大,一定要认真对待。一般而言,老师主要考查的是学生的知识面、思维能力等。在问答过程中老师会对你的回答穷追不舍,所以答的时候一定要小心,切入面要小,针对性要强,不要拉出一大串内容,“言多必失”。实在答不上也不要装懂,虚心向老师请教或者可以说,对这个问题了解不是很多,以后在学习中会留心努力等等。

清华法律的复试经验

许多人都被清华的复试所吓倒,包括我在内,在复试前也相当的紧张。尽管以前是文科生,自认为政史经济还不算太差,但仍然害怕。不知道会不会出一些非常偏的题目,毕竟高考

过去这么多年,好多东西都记得不是太清了。因此考前我做了详细的准备。特将我的经验和体会分享如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 ,今年复试包括两个部分,先是综合笔试,内容包括政治,历史,文学,科技等等。第二天是面试,主要是法律方面内容,但题目总体都比较变态,指南上基本不会有相关的准确内容,需要看你自己的发挥。面试的最后一两分钟随便问一两句英语口语,我个人认为完全是走过程。不像以前,还抽题分组,搞的很正式。今年口语的比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2 ,笔试部分,考前我也没底,因此做了很多无用功。甚至拿出一套中国通史读了一遍,又找出 500 个常用经济词汇复习了一下。最后证明这些都完全没用 —— 无语。大家首先应当把握当年的时政,这个占的比重不小。所以好好复习下政治是完全必要的。第二大块就是文学方面。这方面很难复习,包括成语填空和古文翻译等等。都是范围很广的,主要看你的功底了。至于经济和科技方面,比重很小,不会是太专业的东西,否则对于本科不是这方面专业的就不公平了。

3 ,面试时,是每人大概 8 到 10 分钟(据说后面没时间了, 5 分钟搞定)。进去抽题后, 4 、 5 个老师轮番轰炸你。不得不说,题目是相当的没有人性,你甚至没听过这个词。而且主要是法理和宪法方面的,都比较抽象。比如今年的题目有,法律移植,迁徙自由,人权和公民权的区别(我抽到的就是这个题目)等。当时我听到这个题目脑子就一片空白,故作镇静的沉思了 5 秒钟,然后就是瞎扯了。当中他会不断的向你发问,当然也算是给一些提示。等这些都搞完了,由其中一个老师问两句口语,之后走人。

4 ,看我写的这些,估计好多人都会吓怕了。完全没必要,这里我要提出我对复试的总体感觉。

( 1 )笔试我认为占的比重很小,甚至超过你的想象,因为以前不乏一些笔试很差的都留在本部了(这届全在深圳)。所以你正常发挥就好, N 多不会也没关系,那玩意谁能都会啊,成语填空我也错了 N 多,初唐四杰我也没写完整。所以大家不用太担心,这东西你不交白卷,不会太影响你的总分的。

( 2 )面试 —— 这个才是真正决定你命运的东西!!!题目虽然变态,但其实他根本不要求你答对,请切记!!!他们的目的就是为了难倒你,看你的临场反应。所以根本不出指南上的东西(少量涉及刑民法的除外)。更为夸张的是,这些老师根本不知道你考研时考的是哪些课程。当时他就问了我 N 多关于国际法的,我那叫一个晕,完全靠自己瞎扯。最后他们才问,你们考研时考国际法了吗?狂汗。。。所以大家所要做的就是,放松心态,根据自己的理解,有条不紊的说出你的观点即可。逻辑思维好,语言清晰,这个才是关键!!!答案正确与否,不在我们考虑之列。

( 3 )英语口试,今年完全是做作样子,意义不大。我面试时,法律问完了,那个女老师甚至还有点开玩笑的说: “ 按道理,我还是要问一下口语的。 ” 然后还笑着问旁边的老师: “ 问个什么好呢? ” 反正给人的感觉就是十分随意。最后问了个,你为什么学法律。烂。。。

总体来说,清华的复试是比较活,但我的感觉就是,只要你面试时正常发挥,不要紧张的连话都说不清,基本没问题,实在不会,还可以当场请教,因为面试就是个交流!只要你和老师沟通的好,那就 OK 了。而且高分的一般都比较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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