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十八反十八畏

中药十八反十八畏 中药种类众多,药材各自性质有所区别,不仅仅是不同种类的中药配需谨慎,连剂量也需要注意。传统中医一直流传的就有中药十八反,十八畏的禁忌歌谣。

十八反歌诀:本草明言十八反,

半蒌贝蔹及攻乌,

遂戟芫藻俱战草,

诸参辛芍叛藜芦。

十八反包括32种中药的相反。如果相反药物合用,会增强或产生毒副作用,原则上应禁用。即:半夏、瓜萎(包括瓜萎皮、萎仁、天花粉)、贝母(包括浙贝母、川贝母)、白蔹、白及反乌头(包括川乌、草乌、附子、天雄、侧子);海藻、大戟、甘遂、芫花反甘草;人参、党参、太子参、丹参、玄参、沙参、苦参、细辛、白芍、赤芍反藜芦。

十九畏歌诀:硫黄原是火中精,朴硝一见便相争; 水银莫与砒霜见,狠毒最怕密伦僧;

已豆性烈最为上,偏与牵牛不顺情;

丁香莫与郁金见,牙硝难合京三棱;

川乌草乌不顺犀,人参最怕五灵脂;

官桂善能调冷气,石脂一见便相欺;

大凡修合看顺逆,炮滥炙熔莫相依。

畏即相畏,指一种药物的功效或毒性、副作用被另一种药物抑制或消除。即:硫黄畏朴硝、芒硝、玄明粉;水银畏砒霜、信石、红砒、白砒;狼毒畏密陀僧;巴豆、巴豆霜畏牵牛子(黑丑、白丑);公丁香、母丁香畏郁金(黑郁金、黄郁金):牙硝、玄明粉畏三棱;川乌、草乌、附子、天雄畏犀牛角、广角;人参畏五灵脂;肉桂、官桂、桂枝畏赤石脂。这些药物在配伍使用时应慎重。

 

第二篇:中药的十八反十九畏

十八反:乌头反贝母、瓜篓、半夏、白芨、白蔹

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

藜芦反人参、丹参、玄参、沙参、细辛、芍药

十九畏:硫磺畏朴硝,水银畏砒霜

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赤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中药的十八反十九畏

中药的十八反十九畏

汞的矿物品,具有很强的腐蚀、烧灼性,如果内服,会突发急性胃肠炎、咽部烧灼,甚至还会导致胃大出血等中毒症状 [2] 。

4 从古至今,有大量利用相反配伍而奏奇效的例子

“十八反十九畏”诸药,有一部分同实际应用有些出入,历代医家也有所论及。如感应丸中的巴豆与牵牛同用;甘遂半夏汤以甘草同甘遂并列;散肿溃坚汤、海藻玉壶汤等均合用甘草和海藻。现代名老中医干祖望先生自称喜并用海藻与甘草,以加强其药力,治疗声带小结、乳腺纤维瘤、乳腺增生 [3] 。

对于“十八反十九畏”,我们不能简单地否定或肯定,继承和发展祖国医药学,是中医药工作者的神圣使命。

5 典型病例

,男,24岁,学生,20xx年3月23日就诊:患者诉声音嘶哑、少气懒言,感到喉中有异物,舌红苔薄黄,脉数。查喉镜示“声带小结”。乃气滞痰结所致。治宜消痰理气。方用二陈汤加减:陈皮12g,半夏15g,甘草6g,诃子10g,石菖蒲10g,柴胡15g,枳壳12g,贝母10g(冲服),僵蚕12g,郁金12g,党参30g,黄芪20g,蝉衣12g,昆布10g,海藻10g,瓦楞子30g,水煎4剂,兼服黄氏响声丸。

二诊:患者诉上述症状减轻,上方去贝母、半夏、僵蚕,加生地20g,麦冬15g,黄精15g,竹黄6g,水煎4剂。

1周后随访:患者诉症状好转,查肝功、肾功未见异常。

参考文献

1 凌一揆.中药学,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84,12-13.

2 马运福.探析中药“十八反十九畏”.中国中医药报,2004,3(17):8.

3 赵慧辉,侯娜.也说“十八反”.中国中医药报,2004,2(28):8.

(收稿日期:2004-07-25)

用药禁忌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配伍禁忌: 前面“配伍”一节中曾原则地提到,在复方配伍中,有些药物应避免合用。《神农本草经》称这些药物之间的关系为“相恶”和“相反”。据《蜀本草》统计,《本经》所载药物中,相恶的有六十种,而相反的则有十八种。历代关于配伍禁忌的认识和发展,在古籍中说法并不一致。金元时期概括为“十九畏”和“十八反”,并编成歌诀,现将歌诀内容列举于下。

(1)十九畏:

硫黄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2)十八反:

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乌头反贝母、瓜萎、半夏、白蔹、白及;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细辛、芍药。

此后的《本草纲目》及《药鉴》等书所记,略有出入,但不如十八反、十九畏歌那样普遍认可和传播习诵。

《神农本草经.序例》指出“勿用相恶、相反者”,“若有毒宜制,可用相畏、相杀者尔,勿合用也”。自宋代以后,将“相畏”关系也列为配伍禁忌,与“相恶”混淆不清。因此,“十九畏”的概念,与“配伍”一节中所谈的“七情”之一的“相畏”,涵义并不相同。

“十九畏”和“十八反”诸药,有一部分同实际应用有些出入,历代医家也有所论及,引古方为据,证明某些药物仍然可以合用。如感应丸中的巴豆与牵牛同用;甘遂半夏汤以甘草同甘遂并列;散肿溃坚汤、海藻玉壶汤等均合用甘草和海藻;十香返魂丹是将丁香、郁金同用;大活络丹乌头与犀角同用等等。现代这方面的研究工作做得不多,有些实验研究初步表明,如甘草、甘遂两种药合用时,毒性的大小主要取决于甘草的用量比例,甘草的剂量若相等或大于甘遂,毒性较大;又如贝母和半夏分别与乌头配伍,未见明显的增强毒性。而细辛配伍藜芦,则可导致实验动物中毒死亡。由于对“十九畏”和“十八反”的研究,还有待进一步作较深入的实验和观察,并研究其机理,因此,目前应采取慎重态度。一般说来,对于其中一些药物,若无充分根据和应用经验,仍须避免盲目配合应用。

2.妊娠用药禁忌: 某些药物具有损害胎元以致堕胎的副作用,所以应该作为妊娠禁忌的药物。根据药物对于胎元损害程度的不同,一般可分为禁用与慎用二类。禁用的大多是毒

性较强,或药性猛烈的药物,如巴豆、牵牛、大戟、斑蝥、商陆、麝香、三棱、莪术、水蛭、虻虫等;慎用的包括通经去瘀、行气破滞,以及辛热等药物,如桃仁、红花、大黄、枳实、附子、干姜、肉桂等。凡禁用的药物,绝对不能使用;慎用的药物,则可根据孕妇患病的情况,斟情使用。但没有特殊必要时,应尽量避免,以防发生事故。

3.服药时的饮食禁忌: 饮食禁忌简称食忌,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忌口。在古代文献上有常山忌葱;地黄、何首乌忌葱、蒜、萝卜,薄荷忌鳖肉;茯苓忌醋;鳖甲忌苋菜:以及蜜反生葱等记载。这说明服用某些药时不可同吃某些食物。另外,由于疾病的关系,在服药期间,凡属生冷、粘腻、腥臭等不易消化及有特殊刺激性的食物,都应根据需要予以避免。高烧患者还应忌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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