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十八反十九畏

十九畏:

硫黄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赤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硫黄原是火中精,朴硝一见便相争。

水银莫与砒霜见,狼毒最怕密陀僧。

巴豆性烈最为上,偏与牵牛不顺情。

丁香莫与郁金见,牙硝难合京三棱。

川乌草乌不顺犀,人参最怕五灵脂。

官桂善能调冷气,若逢石脂便相欺。

大凡修合看顺逆,炮爁炙煿莫相依。

十八反:

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乌头反贝母、瓜蒌、半夏、白蔹、白及;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细辛、芍药。

本草明言十八反

半蒌贝蔹及攻乌

藻戟遂芫具战草

诸参辛芍叛藜芦

第一句:本草明确的指出了十八种药物的配伍禁忌

第二句:半(半夏)蒌(瓜蒌)贝(贝母)蔹(白蔹)及(白芨)攻击或与乌(乌头)相对

第三句:藻(海藻)戟(大戟)遂(甘遂)芫(芫花)都与草(甘草)不和

第四句:诸参(人参、丹参、沙参、玄参等所有的参)辛(细辛)芍(赤芍白芍)与藜芦相背叛

 

第二篇:中药十八反十九畏六陈

中药的配伍禁忌十八反十九畏六陈歌

中医药物配伍分为:相须、相使、相畏、相恶、相杀、相反.所以说

十八反是指两种药物相反

十 八 反 药 歌

本草明言十八反 半蒌贝蔹及攻乌

藻戟芫遂俱战草 诸参辛芍叛藜芦

十 九 畏 药 歌

硫黄原是火中精 朴硝一见便相争

水银莫与砒霜见 狼毒最怕密陀僧

巴豆性烈最为上 偏与牵牛不顺情

丁香莫与郁金见 牙硝难合京三棱

川乌草乌不顺犀 人参最怕五灵脂

官桂善能调冷气 若逢石脂便相欺

妊 娠 禁 忌 药 歌

蚖斑水蛭及虻虫 乌头附子配天雄

野葛水银并巴豆 牛膝薏苡与蜈蚣

三棱芫花代赭麝 大戟蝉蜕黄雌雄

牙硝芒硝牡丹桂 槐花牵牛皂角同

半夏南星与通草 瞿麦干姜桃仁通

硇砂干漆蟹爪甲 地胆茅根都失中妊 娠 禁 忌 药

妇女怀孕时,准妈妈”所吃的东西会对胎儿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药物更是如此。为了宝宝的身体健康和将来的幸福,孕妇应特别小心用药。我国古代医家将孕妇禁用和慎用的中草药,编成了一首歌诀,叫《妊娠禁忌歌》:“螈斑水蛭与虻虫,乌头附子及天雄, 野葛水银暨巴豆,牛膝薏苡并蜈蚣, 棱莪赭石芫花麝,大戟蝉蜕黄雌雄, 砒石硝黄牡丹桂,槐花牵牛皂角同, 半夏南星兼通草,瞿麦干姜桃木通, 硇砂干漆鳖爪甲,地胆茅根与蔗虫。”

这首歌诀所总结的禁忌药可分为三类:

1、绝对禁用的剧毒药:螈青(青娘虫)、斑蝥、天雄、乌头、附子、野葛、水银、巴豆、芫花、大戟、硇砂、地胆、红砒、白砒。

2、禁用的有毒药:水蛭、虻虫、蜈蚣、雄黄、雌黄、牵牛子、干漆、鳖爪甲、麝香。

3、慎用药:茅根、木通、瞿麦、通草、薏苡仁、代赭石、芒硝、牙硝、朴硝、桃仁、牡丹皮、三棱、牛膝、干姜、肉桂、生半夏、皂角、生南星、槐花、蝉蜕等。

此外,人们在实践中还发现以下中药也是孕妇应慎用的:瓜蒂、藜芦、胆矾、郁李仁、蜂蜜、甘遂、赤芍、朱砂、全蝎、枳实、红花、五灵脂、没药、雪上一枝蒿、莪术、商陆、当归、川芎、丹参、益母草、桃红、血竭、穿山甲、泽兰、乳香、毛冬草、吴茱萸、砂仁、豆蔻、厚朴、木香、枳壳、金铃子、黄莲、栀子、龙胆草、山豆根、大青叶、板蓝根、苦参、丹皮、生地、玄参、紫草、犀角、茅根、槐花、

川乌、草乌、延胡索、细辛、白芍、白芷、甘草、酸枣仁、海龙、海马、芦荟、洋金花、天南星、太子参、王不留行、硫黄、樟脑、玄明粉、蟾酥、土鳖虫、红娘云、阿魏、猪牙皂、路路通、八月木、柴胡、天仙子、马鞭草、白附子、麻黄、冬葵子、蓖麻油、番泻叶等。 总之,孕妇应禁用和慎用的中药,概括起来为毒药、活血化瘀药、行气驱风药、苦寒清热药、凉血解毒药。

有的孕妇在怀孕时服用一些补药,以为对胎儿有益。但有些补益药,如人参和鹿茸,也不可乱服。妇女怀孕后,一般都有阴血偏虚、阳气偏盛的情况,即如俗语所说的“有胎始有火”。因此,人参、鹿茸以及一些温燥性的药物,如附子、干姜、肉桂、胡桃肉、胎盘等,必须慎用。如出现轻度不安、烦躁失眠、咽喉干痛等症状,应停用上述药物。一些辛热的食品,如辣椒、酒等,也应少吃或不吃,绝不可长期服食。

六 陈 歌

枳壳陈皮半夏齐, 麻黄狼毒及茱萸,

六般之药宜陈久, 入药方知奏效奇。

十八反十九畏

用药禁忌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配伍禁忌: 前面“配伍”一节中曾原则地提到,在复方配伍中,有些药物应避免合用。《神农本草经》称这些药物之间的关系为

“相恶”和“相反”。据《蜀本草》统计,《本经》所载药物中,相恶的有六十种,而相反的则有十八种。历代关于配伍禁忌的认识和发展,在古籍中说法并不一致。金元时期概括为“十九畏”和“十八反”,并编成歌诀,现将歌诀内容列举于下。

(1)十九畏:

硫黄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牙硝畏三棱,官桂畏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2)十八反:

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乌头反贝母、瓜萎、半夏、白蔹、白及;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细辛、芍药。

此后的《本草纲目》及《药鉴》等书所记,略有出入,但不如十八反、十九畏歌那样普遍认可和传播习诵。

《神农本草经〃序例》指出“勿用相恶、相反者”,“若有毒宜制,可用相畏、相杀者尔,勿合用也”。自宋代以后,将“相畏”关系也列为配伍禁忌,与“相恶”混淆不清。因此,“十九畏”的概念,与“配伍”一节中所谈的“七情”之一的“相畏”,涵义并不相同。 “十九畏”和“十八反”诸药,有一部分同实际应用有些出入,历代医家也有所论及,引古方为据,证明某些药物仍然可以合用。如感应丸中的巴豆与牵牛同用;甘遂半夏汤以甘草同甘遂并列;散肿溃坚汤、海藻玉壶汤等均合用甘草和海藻;十香返魂丹是将丁香、郁金

同用;大活络丹乌头与犀角同用等等。现代这方面的研究工作做得不多,有些实验研究初步表明,如甘草、甘遂两种药合用时,毒性的大小主要取决于甘草的用量比例,甘草的剂量若相等或大于甘遂,毒性较大;又如贝母和半夏分别与乌头配伍,未见明显的增强毒性。而细辛配伍藜芦,则可导致实验动物中毒死亡。由于对“十九畏”和“十八反”的研究,还有待进一步作较深入的实验和观察,并研究其机理,因此,目前应采取慎重态度。一般说来,对于其中一些药物,若无充分根据和应用经验,仍须避免盲目配合应用。

2.妊娠用药禁忌: 某些药物具有损害胎元以致堕胎的副作用,所以应该作为妊娠禁忌的药物。根据药物对于胎元损害程度的不同,一般可分为禁用与慎用二类。禁用的大多是毒性较强,或药性猛烈的药物,如巴豆、牵牛、大戟、斑蝥、商陆、麝香、三棱、莪术、水蛭、虻虫等;慎用的包括通经去瘀、行气破滞,以及辛热等药物,如桃仁、红花、大黄、枳实、附子、干姜、肉桂等。凡禁用的药物,绝对不能使用;慎用的药物,则可根据孕妇患病的情况,斟情使用。但没有特殊必要时,应尽量避免,以防发生事故。

3.服药时的饮食禁忌: 饮食禁忌简称食忌,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忌口。在古代文献上有常山忌葱;地黄、何首乌忌葱、蒜、萝卜,薄荷忌鳖肉;茯苓忌醋;鳖甲忌苋菜:以及蜜反生葱等记载。这说明服用某些药时不可同吃某些食物。另外,由于疾病的关系,在服药期间,凡属生冷、粘腻、腥臭等不易消化及有特殊刺激性的食物,都应根据需要予以避免。高烧患者还应忌油。

方 剂 歌 诀

产褥期与哺乳期卫生 补阳剂歌诀 补阴剂歌诀 气

血双补剂歌诀

补血剂歌诀 补气剂歌诀 清脏腑热歌诀

温里剂歌诀

解表清里剂歌诀 解表攻里剂歌诀 温经散寒剂歌诀

救逆剂歌诀

温中祛寒剂歌诀 清暑益气剂歌诀 祛暑利湿剂歌诀

暑解表剂歌诀

清虚热剂歌诀 清脏腑热剂歌诀 气血两清剂歌诀

热解毒剂歌诀

中药十八反十九畏六陈

解表回阳祛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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