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关键环节

把握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关键环节

许多学者指出,最近印发和实施的《意见》及相关配套措施和办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对近年来干部考核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完善,是新时期干部考核评价的指导性文件。我们应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意见》,充分发挥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对促进科学发展的导向作用,进一步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当前,尤其需要把握好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注重考评内容的科学化,建立完善的干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一些学者认为,“德、能、勤、绩、廉”只是考评指标体系的五个维度。以往的干部考评内容定性多、定量少,总体较为笼统。定性一般建立在考核者的经验和印象上,具有较大的主观性;而定量是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素质和绩效进行测量,并对测量所得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从而增加了考核评价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一些学者强调,在指标量化上应注重科学性,防止将GDP等作为硬指标,而将教育、文化、卫生、环保等作为软指标,导致“GDP崇拜”、“数字出干部”。许多学者指出,建立完善的干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是考评内容科学化的基础工程,其关键是要以《意见》为指导,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设置“政绩成本”指标。政绩成本是指干部为取得某项政绩所付出的代价,包括经济成本、环境成本、政治成本、机会成本等。如果一项政绩很显著,但为此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造成环境恶化,损害社会利益,在考评中就不能算好政绩。二是尽可能细化和量化指标,并合理设置权重。把目标责任细化为数值形态,特别是强化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的目标责任,不能量化的指标也要提出明确要求,综合运用等级式和定义式评价尺度。三是坚持分层原则。对领导班子和对领导干部的考评是两个不同的层次。而领导班子成员也有主次之分,领导干部还有职级之别。所以,考评指标要分层次,反映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岗位要求的不同。

注重考评主体的多元化,提高群众的参与度。一些学者认为,过去我国领导干部的考评工作大多是在体系内部相对封闭地进行,考评主体比较单一,考评方式主要是由上而下,缺乏群众的参与和监督,这容易导致考评结果与社会公众感受存在一定差距,也容易造成部分领导干部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影响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与支持。同时,考评中的一些统计数字来源于没有经过社会公众认可的业务部门,其真实可靠性无法考究。学者们认为,要解决这些问题,关键是注重考评主体的多元化,提高群众的参与度,让干部考评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应按照《意见》中提出的“充分保障群众对干部考核评价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这一要求,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尤其是要把一个干部为什么合格、为

什么升迁的原因和依据等考核信息向公众公布,让群众来评判和监督,从而形成良好的纠错机制,将用人失察、带病提拔的概率降到最低。

注重考评方式的灵活性,增强考评的实效。一些学者认为,过去在干部考评方式上,通常采用年终一次性集中考核,忽视平时考核;考核过程偏重于听述职报告、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看资料等静态方法,缺乏应有的深度。要改变这种状况,应按照《意见》的有关要求,加强平时考核、改进年度考核,同时完善换届(任期)考察和任职考察。一些学者认为,加强平时考核,就要建立规范的考评周期,将平时考核的重点放在重大任务、重点工作、重大事件的应对处理和日常活动等方面,为年终考核积累基础性资料。一些学者建议,可以在组织人事部门成立由专业人才组成的领导干部绩效考评委员会,专门负责考评的组织和实施,避免外行评内行,以增强考评的实效。一些学者还提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探索将部分具体的考评工作,如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心理素质、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考评,委托给社会权威考评机构,将组织人事部门考评与社会考评有机结合起来。

注重考评结果的运用,建立升降奖惩机制。学者们普遍认为,干部考评结果的运用是干部考评工作的必然延伸,是干部考评的根本目的,也是《意见》着力强调的内容。只有坚持把考评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的重要依据,才能充分发挥考评的积极作用。在实践中,一些地方对考评结果如何运用不够重视,容易使考评工作流于形式。许多学者认为,要运用好考评结果,关键是建立以考评结果为基础的升降奖惩机制。经考评确属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要委以重任;经考评认定绩效一般的,要予以教育引导,属于知识欠缺的可以安排培训学习,属于经验不足的可以安排轮岗锻炼;经考评认定绩效较差且确属力不胜任、德才平庸的,要坚决调整;对因失职渎职而造成重大事故、给党的事业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重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记者 朱佩娴 叶 帆)

 

第二篇:健全干部考核评价机制

建立健全干部综合考评机制

选准用好干部,前提是正确考核评价干部。近年来,罗田县委高度重视干部考核评价工作,坚持“在民意调查中考德,在干事创业中考能,在工作落实中考勤,在比学赶超中考绩,在公众满意度中考廉”的干部考核机制,较好地发挥了组织工作服务和推动科学发展的作用。

一、考核工作从单一考察向综合评定转变,选人用人更加科学。考核工作由最初单一的上级组织考核、工作考察变为将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经济社会发展考核结果纳入干部考核范畴,考核工作更加全面,为县委准确评价干部、树立凭实绩用干部的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考核内容从简单化向立体化转变,评价依据更加合理。考核内容由最初简单的等次考核、百分制到综合考评,内容不断调整和充实,涵盖面由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为主,扩增到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和党的建设,再拓展到民生工程、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工作实绩和德、能、勤、绩、廉等立体式综合考核评定,干部工作实绩考核内容更加合理,更具有针对性。

三、考核方式由粗略化向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转变,结果评定更加准确。考核方式由最初的简单民主测评到以实绩考核为主导,涵

盖单位内部民主测评、全县党政干部大会测评、领导评价等多类别考核评价方式,形成广覆盖考核体系,干部评价更符合实际、更准确。同时,本着群众公认原则,选择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参与测评,有效地扩大了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考核结果更加体现民意。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现有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在实践中已显露出不足。一是实绩考核内容涵盖面广,但标准不高;二是考核的民主化程度高,但参与评定的对象不全面;三是干部监督管理力度较大,但缺乏有效问责手段。

干部考核评价作为引领发展方向、衡量发展成果、规范执政行为的重要手段,应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考核机制体制上寻求新突破。一是思想理念要提升。牢固树立科学考核理念,以解放思想为先导,消除单纯为考核而考核的思想,突破固有思维模式,开阔思路,在以人为本上有新举措,在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上下工夫,在统筹兼顾上做文章,在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大环境中去运作,使考核工作更富有成效。二是机制体制要创新。注重体现乡镇、部门、岗位、职位等考核对象的差异性,督促各单位自加压力、提升标杆,合理设置考核指标,既做到定量指标严卡尺度,又做到定性指标准确分档。创新考核方式,在个人述职、民主测评、满意度调查、调查核实等考核过程中,坚持群众路线,认真落实和扩大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提高干部考核的群众公认度。创新考核体系,

对现有的考核资源进一步整合,探索建立一种结果共享、进退同步、荣辱相连的新体系,增强考核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三是考核结果运用要有新突破。完善结果运用和反馈机制,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及综合实绩考核结果兑现奖惩,把“想干事、敢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善共事、不出事”的优秀干部选拔出来,形成鲜明的正确用人导向。四是干部问责要摆放到新位置。建立领导干部问责制度。对领导干部或管辖范围内干部职工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软环境建设,解决群众诉求,为民办事和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行为及在年终综合考核或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的评议活动中居末位的,进行严格问责。保持问责渠道的畅通,规范问责程序,狠抓问责事项处理的落实,实现问责工作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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