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村务监督委员会年终检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村务监督委员会年终检查工作的

通知

各村务监督委员会:

为加强对全乡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和管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经乡党委研究同意,乡纪委将对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20xx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此次检查工作由乡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乡党委副书记XXX同志任检查组组长,乡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XXX任副组长,XXX、XXX和XXX等3为乡纪委委员任成员。

二、时间安排

20xx年2月10日至2月13日。

三、检查内容

(一)规范化建设情况

1、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配备情况,有办公场地、有牌子、有公章,制度上墙;

2、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台帐健全,村务决策、村务公开、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村级工程建设项目、村干部廉洁自律等监督情况的记录规范、内容详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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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行正常,议事规则和学习、例会等各项工作制度能认真执行。

(二)履行职责情况

4、参与村务决策,监督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并实行全程跟踪。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违反决策程序、违背公平合理的决策,及时指出予以纠正;

5、对村务公开各项内容进行审查,并督促按时公开;

6、参与村集体财务计划和财务制度的制定,对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村集体投资经营、债权债务结算以及经济合同的拟定和履行情况实行全程监督;

7、对村干部履行任职承诺、辞职承诺等情况进行监督;

8、收集整理村民意见建议,及时向村两委反映。

四、检查方法步骤

1、查阅相关资料。认真查阅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开展工作以来的文件资料、会议记录息等,了解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

2、实地走访。重点查看各村村务公开栏公开情况。

五、有关工作要求

1、开展对全乡村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是贯彻县委、县政府加强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保障广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有效途径,对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和谐 - 2 -

新农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村党支部、村务监督委员会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监督检查的重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措施,积极配合,确保监督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2、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先行自查,做好工作开展情况相关材料的归档整理工作,在2月10日前撰写年度工作总结,并上报乡纪委。

中共XXX乡纪律检查委员会 20xx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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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开展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方案

中共摆省乡委员

关于印发《摆省乡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方案》的 各村党支部:

经研究决定,现将《摆省乡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通 知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六日

摆省乡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方案 根据转发贵州省纪委、贵州省监察厅、贵州省民政局《关于在全省开展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龙纪发[2011]16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方案。

摆省乡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从20xx年10月中旬开始,至11月底结束,正式选举在20xx年11月10日,选举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10月15日至10月25日)

(一)成立选举工作机构

1.成立工作机构。乡上成立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乡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动员培训、督促指导,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成立村选举委员会。乡纪委、村党支部负责组建村选举委员会。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主任、副主任、委员共5人组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应为选委会成员,其余成员须有的一定代表性。村选举委员会10月25日前报乡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备案,20xx年10月30日前张榜公布。村选举

委员会在乡选举指导小组的指导下,主持本村监督委员会的选举工作。

3.广泛宣传。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与选举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具备的条件,建设民主监督新机制与建设新农村的关系,调动村民代表的积极性,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办事和充分发扬民主的有机结合,营造良好的民主选举环境,真正把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善于监督、群众信赖的人选入村监督委员会。

二、登记推荐阶段(20xx年10月25日至10月30日)

(一)监督委员会职位设置和任期

村务监督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共3至5人组成。村务监督委员会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每届三年,委员可连选连任,换届时同村民委员会换届一同进行。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党员、懂管理和财务知识的人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村实际情况分设若干监督小组。

(二)监督委员会委员人选条件

监督委员会委员人选应具备:监督委员会成员应当具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且应是本村中思想政治素质好、政策法律意识强、热心为村民服务,拥护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熟悉村情,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敢于监督、乐于奉献,热心为村民服务;遵纪守法、廉洁公道,无违法犯罪记录;年龄在65周岁以下且能独立完成工作任务。

村监委会成员实行回避制度,现任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小组长、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导成员及其直系血亲、近姻亲,以及离休未满两年的原任村“两委”班子成员不得担任村务监委会成员。

有参加邪教组织或其它非法组织活动、受到党纪处分未满处分期等情况之一的,不得担任监督委员会成员。

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推选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退出选举委员会,缺额的应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补选。

(三)对村民代表进行登记

选举前,由村委会对全体村民代表进行登记,经乡指导小组确认后,由村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前20日进行张榜公布。对公布的村民代表有异议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5

日内向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结果。

(四)提名推荐 协商酝酿候选人

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选举可提名推荐候选人,也可根据多数村民的意愿,由村民或村民代表直接选举产生。提名推荐候选人采取党支部征求多数村民意见或村民代表单独及联合提名两种方式,实行差额制,将正式候选人报乡党委审查同意后,由选委会于选举日的5日前张榜公布,并同时公布投票时间和地点。

三、召开选举大会投票选举(20xx年11月20日前)

(一)做好开会准备

选举会场布置要严肃庄重,挂会标、贴标语,印制选票,准备投票箱、计票统计工具,安排和确定选举大会主持人、选举工作人员等。

(二)召开选举大会

全体村民代表参加村监督委员会选举大会,村选举委员会主持选举大会。会议主要内容:

1.通过《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办法》;

2.通过总监票员、监票员、总计票员、计票员、工作人员名单,宣布到位;

3.清点人数,发放委员选票。

4.组织填写选票;

5.组织投票;

6.启封开箱,清点选票;

7.公开唱票、计票、统票,征求本人当选意愿;

8.宣布委员选举结果;

9.大会休会,村监督委员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推选监督委员会主任;

10.宣布推荐结果并张榜公布。

(三)监督委员会委员的产生

村监督委员会委员的产生由村民代表以无记名投票形式差额选举产生。

选举时,到会代表超过全体村民代表半数以上选举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该重新进行选举;选举以得票

数多少为序、并征求本人意见后取足应选名额。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末位得票数相同的候选人重新投票,以得票数多的当选。

(四)监督委员会主任的产生

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产生后,在得票居前三位的当选人员中,由村党支部建议,村“两委”商议,推荐一名监督委员会主任候选人,报乡纪委审议同意后,交由当选的全体监督委员会委员投票表决,过半数同意通过的,当选村监督委员会主任。如未过半,另行提名,按上述办法推荐。

(五)上报选举情况

各村监督委员会选举结果报乡选举指导小组,乡选举指导小组汇总后上报县民政局、县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选票报由乡党委密封存档。

四、完善健全阶段(20xx年11月20日至11月30日前)

(一)健全组织

监督委员会产生后,可根据需要进行分工,并在一个月内推荐组建监督小组。监督小组可以村民小组或村民小组联组为单位,在本组村民代表中推选。监督小组任期与村监督委员会相同。

(二)建章立制

制定监督委员会任期目标、发展规划、修订各项规章制度。依据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修订和完善会议、学习、廉政等制度,并公布上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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