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监督委员会培训教案

村务监督委员会培训教案

同志们,今天,让大家来,目的是对我们这些刚选举产生出来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进行一次培训,使大家能清楚认识到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的目的、意义,我们的责任、职责和义务,

首先,我们要明白,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是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保障和推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有效落实,发展和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推进全乡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党中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而进行的。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不断创新和完善村级民主监督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既保证党的领导又保障村民自治权利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保障人民群众享有的民主权利,一次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改革发展稳定。

二、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任务

1、有效整合村级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纪检小组等村级监督形式,健全完善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为决策机构,村务监督委员会为村务监督机构的村民自治机制。

2、健全完善村级民主管理制度,落实“四议两公开”

工作法,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3、建立完善对村干部权利行驶的监督制约机制,实现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构建向村级组织延伸,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的落实。

三、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产生和考核办法

在行政村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名,其中,主任1名。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支部提名,也可由村民自荐或联名推荐。在充分酝酿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监委会主任候选人由乡纪委商村支部提出,连同其他委员候选人报乡党委审查同意后,提交村民大会选举产生,与村民委员会同期同届。届中,因工作需要,可以按程序由村民代表大会对个别监委会成员作出增补、调整决定。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并且具备思想政治素质好,政策法律意识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群众信任、熟悉村情、热心公众事业等条件。村支部书记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村报账员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应当是中共党员,为便于开展工作,也可由村支部副书记或纪检委员担任。监委会成员不脱离生产。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与村“两委”干部一起接受村民大会或村民代代表大会的民主评议。民主评议每年进行一次。连续两年被评议不称职的,应当主动辞职;拒不辞职的,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有权罢免,罢免程序参照产生程序。

四、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

村务监督委员会独立行使监督权,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工作职责是:

1、监督村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监督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形成的决议执行情况。

2、监督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和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情况。凡与农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村级重大事项必须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研究决定。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四议两公开”决策实施过程,如发现村“两委”未严格遵守“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应督促其重新召开党员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3、监督行政村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情况。凡是上级规定和农民群众要求公开的村务、党务事项,村“两委”应当全面、真实、及时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要认真审查公开的内容、时间和程序,如公开情况不能满足村民要求,应督促村“两委”重新公布,村“两委”应在一周内予以答复。

4、监督村级财务管理情况。村级财务事项发生时,必须取得有效的凭证,注明用途,由经手人签字,交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审查签署意见并盖章,再由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联签后,报乡“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审核入账。

5、监督村集体经济合同和项目招投标情况。村务监督委员会参与制定本村集体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监督村级集体投资项目和资产、资源处置的公开竞价、招投标活动。按照有关规定,配合乡“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定期检查、审核村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

6、监督村干部履职情况。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加强对村干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并及时向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

会报告监督情况。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未在法定时间内启动罢免程序的,可督促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村民大会投票表决。

7、监督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五、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

(一)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本行政村村务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享有以下权利:

1、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了解掌握村务决策、执行过程。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列席村支部会议,涉及村级重大事项,全体监委会成员列席村支部会议。

2、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权获得履行职责所必须的办公场所和工作条件,可以查阅、复制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有权要求村民委员会对监督事项作出解释说明并提供有关材料。

3、村务监督委员会发现村支部、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有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村民自治章程,损害村民根本利益行为,情节轻微的,可以提出批评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可以直接向乡纪委报告并配合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4、村务监督委员会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与村委会的决定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村务监督委员会可建议提请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讨论决定。

(二)村务监督委员会需要承担以下义务:

1、认真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的监督工作知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客观公正地开展监督活动,不得借监督之名故意刁难。

2、配合支持村支部和村民委员会正确履行职责,引导

村民支持村支部、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协助做好村民的思想工作。联系村民,广泛听取并收集、整理村民的意见建议,及时向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保障村民对村级事务的质疑、建议、反映和举报等监督权力。

3、村务监督委员会应积极协助村民委员会建立村务档案。村务档案包括:选举文件和选票,会议记录,土地发包方案和承包合同,经济合同,集体财务账目,集体资产登记文件,基本建设资料,宅基地使用方案等。村务档案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4、正确履行监督职能,每年年中和年底向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模范遵守村规民约,发挥表率示范作用。

 

第二篇:在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培训会上的讲话

在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培训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按照县纪检会的安排,今天上午举办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培训会,时间紧凑,内容丰富,既是一次培训会,也是一次学习和回去后指导具体操作的会议,刚才大家看了肥东县村务监督工作纪实电教片,县纪委八室杨主任传达了省纪委领导关于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讲话,镇纪委作出了业务辅导,必将对全镇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开展起到促进作用。

自3月底,村务监督委员会成立以来,通过一段时间的探索和实践,特别是近期开展的“三资”清理工作,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和必要性显现出来,如何规范运行、加强指导是我们今后工作的重点。通过县督查和全镇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开展来看,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有待提高。由于思想认识有偏差,有的村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不重视,不关心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有部分村干部认为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是给自己工作挑刺、找茬,思想认识的偏差,导致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

二是阵地建设不到位。镇把牌子和制度做好了,但部分村放在村室未挂,制度未上墙,没有专门的办公室和办公设施,达不到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要求,大部分村务监督委员会没有档案资料,不知道工作是如何开展的。

三是工作进展不够平衡。虽然镇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按照要求

进行了学习和部署,但部分村仍停留在学习文件阶段,没有开展实质性工作,相互在观望,不知如何去干。

四是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业务水平参差不齐。虽然进行了学习,但仍然不能适应工作需要,职责和履职工作不尽如人意。

因此通过以上存在的问题表明,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任重道远,要使村务监督委员会正确、规范、有效履职,今天的培训工作迫在眉睫,非常必要。

下面,我就全镇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要加强学习,适应工作需要。

村务监督委员会是适应形势发展而建立的,通过试点县和我县示范乡镇工作实践看,切实维护的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了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为了适应工作,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要认真学习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县委在全县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的意见,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义务,提高工作水平和热情,消除工作被动应付和怕得罪人的思想,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要找准工作定位,认真履行职责。

1、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要摆正位置,找准工作定位,既不能越位,也不能出位。在工作上,村务监督委员会受村党支部的领导和镇纪委的业务指导;在职能上,村务监督委员会是监督村委会的村务管理行为和村干部履行职责、廉洁行政行为,不直接参与村务管理工作。

2、要建立工作月报告制度。镇纪委每月召开一次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会议,对当月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每月也要召开一次例会,工作开展情况月底前向镇纪委书面报告。

3、建立健全工作档案。资料是反映工作过程和结果的重要依据,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要按照县“六有”要求,配齐办公设施,布置好办公室,挂好牌子和制度上墙,平时做好资料收集和归档工作,镇纪委在近期要下去督查工作情况。

4、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大胆工作,要依法依规进行监督,尤其是当前的“三资”清理工作正在开展,要积极介入清理工作,以后涉及的惠农资金、粮食直补、退耕还林、村级资产资源处置、低保、村务公开以及当前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村级事务等,开展有效监督,真正做到事前介入,事中把关,事后评价,使群众看到村监委工作的效果,感受到建立村监委的好处。

三、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组织领导和管理。

从县、乡把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当作党委负责人的“一把手”工程,并成立了以县委书记、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可见其工作的重要。

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在镇阳光村务工程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要求和部署,积极主动地工作,镇纪委对全镇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协调村“两委”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关系,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参与不干预、帮忙不添乱、补位不越位、监督不出位,及时解决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抓实这项工作,不能只搭架子,不干工作,流于形式。

最后,我希望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要充分认识到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重要意义,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为全镇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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