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监督委员会目标责任书

黄陵县腰坪

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

纪委书记(签字): 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

二〇一二年 月 日

腰坪社区20xx年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目标责任

行政村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 同志对全村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负全部责任。

1、定期召开村民监督委员会会议,研究部署村务监督工作。每月不少于1次,并做好会议记录。

2、参加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列席“两委会”会议。

3、收集整理村民对村委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情况属实的责成村民委员会10日内答复,并及时向村委会提交符合实际的意见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同时做好档案资料。

4、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要对村务公开、财务收支、宅基地划分、计划生育指标安排、集体资产和财产的承包、租赁及收益及征用土地补偿费收支等重大事项等进行监督;对村民委员会执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情况进行监督。

5、对村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6、对村民委员会不按法定程序和民主议事规则作出的决定事项,应予以制止,必要时可召集村民代表会议对相关 1

问题进行质询,如村民委员会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的,可按程序向社区党委和纪委反映。

7、在职权范围内完成村民会议或民代会议授权及社区纪委和村党支部交办的其它监督工作。

2

 

第二篇:村民监督委员会)

中共xx市委

xx市监察局文件

xx市财政局

x市纪发[2010]12号

关于进一步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职能作用

全面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通知

各县、区、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审计)局、财政局:

去年以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农村开展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的意见》(x办字〔2009〕9号)精神,大力推进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截止目前,全市已基本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1727个,占全市行政村总数的99.9%,基本做到了全覆盖。但工作上还存在个别县、区和乡镇思想认识不够到位、推进措施不够有力,个别村“两委会”对村民监督委员会不够理解、不够支持,部分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运行不够规范,监督作用发挥不

够充分等问题。

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建设、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一项根本制度,对于密切农村党群、干群关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农村社会长治久安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切实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职能作用,不但十分重要,而且极其迫切。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和深化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意见》(x办发〔2010〕18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和深化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意见》的同志(x市办字〔2010〕102号)精神,现就充分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农村财务管理通知如下:

一、积极推进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认真贯彻《市纪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民政局认真贯彻执行省纪委等4委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x市财办会【2010】14号)精神,积极推进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凡村级财务未纳入乡镇农

村财务服务中心管理和隐瞒收入纳管不彻底的村,其村民监督委员会要主动工作,切实发挥监督作用,督促村级财务收支及时或彻底纳入乡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管理,如村委会拒不纳管或有意隐瞒收入纳管不彻底,村监委会有权提出质询或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反映。

二、切实落实村民监督委员会对村级财务收支的监审权。对村级财务收支的监审权是《关于全面推进和深化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的村民监督委员会独立行使的一项重要权限。为落实这项权限,市纪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决定在全市所有行政村实行村级财务支出村委会主任、监委会主任会签制度,即村级所有支出票据均应由村监委会主任签字确认才能报销,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村干部胡支乱花等不廉洁行为,把村民监督委员会对村级财务的知情权、监审权和对村级重大事项的参与权、建议权真正落到实处。监委会主任认为支出不合理不应签字确认的,应召开监委会全体会议,在征得2∕3以上多数委员同意后形成正式决议记入监委会工作记录,并以监委会名义向村委会说明不予签字的理由,防止个人说了算,杜绝随意性和盲目性。乡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要严格审核

把关,对没有监委会主任签字确认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实践中要防止两种倾向,一种是监委会主任当“好好先生”,使会签制度流于形式,监审作用不能得到有效发挥,一种是监委会认识不到位,对村集体合理的支出不予签字确认,影响村集体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加强组织领导和教育培训。对村级财务收支的监审权是村民监督委员会的一项十分重要的职权,落实这项职权对于村民监督委员会全面发展职能作用意义重大。各县、区、高新区纪检监察机关和财政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省、市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执行村级财务支出村委会主任、监委会主任会签制度,确保这项制度在执行过程中不打折扣,落到实处。要积极会同乡镇党委、政府、纪检组织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会,对农村财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监委会主任进行学习宣传和业务培训,传达省、市文件精神,提出要求,明确责任。财政部门及其所属的乡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具体负责会签制度的组织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具体负责对会签制度的贯彻落实进行监督检查。

市纪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将于20xx年5月份左右

对各县、区、高新区贯彻落实本文件精神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xx市纪委 xx市监察局

xx市财政局

主题词:农村工作

监督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四日

财务管理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