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四川公务员申论范文:行政审批改革

20xx年四川公务员申论范文:行政审批改革

【问题】

李克强总理提出,做好政府各项工作,要继续把简政放权作为“当头炮”,在公开透明上下功夫,在持续推进中增实效。用壮士断腕的决心推进改革,做到“言必行,行必果”。请根据你对这句话的理解,围绕行政审批改革如何落实的问题,自拟题目,写一篇文章。

要求:观点正确,论证充实,条理清晰,语言流畅,字数1000—1200字。

【参考例文】

行政审批改革须以看得见的方式落地

说到行政审批,公众都不会陌生。一个人一生都在与各种名目的行政审批打着交道:出生、办户口、上学要#b@2,工作、调动、经商要#b@2,死亡还要#b@2??因此,在不少人眼里,行政审批几近成为政府管理的代名词。三中全会释放新的改革信号,李克强总理反复要求各级政府以壮士断腕的勇气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各级政府亟须深化认识,按照落实“有限政府、服务政府”的转型要求和“公民可自决”的改革精神,让行政审批改革以社会看得见的方式落地。

在代政府管理理论看来,行政审批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政府通过对经济、社会事务的审批和监控,可以统筹、配置资源,避免资源浪费、恶性竞争和质量危害,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完善;另一方面,行政审批的范围过宽、项目过多,其引发的严重弊端又会远远超过其所带来的好处,比如,可能导致行政机构膨胀、增大行政成本,可能会成为特殊利益集团的工具,从而束缚公民和企业的自由和企业家精神,影响技术和商业的创新,导致经济、社会活力不足。

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涉及两个核心的层面,一是如何科学地调整、取消已经不合理、不合时宜的行政审批项目,如何对确实暴露出严重问题的领域科学地增设新的行政审批项目;二是如何保证依然有效的行政审批行为公开、公平、公正。法治社会,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也必须走法治化改革的道路,在注重实体法调整的同时,要特别注重程序法的完善,以保证“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20xx年下半年四川公务员笔试备考指导

我国要进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方面可借鉴美国、新加坡等国外经验,在行政审批项目的设立、调整和取消的问题上,其实体法的路径主要是在对已有项目复查和清理的基础上,颁布新的法律,对内容和标准进行调整和放松;程序法的路径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政府必须经过“风险分析程序”作出正式的“规制影响分析”,使行政决策建立在程序合法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二是要经过民意机关的表决通过,让行政审批项目和程序的调整通过人大表决,得到民意的授权与支持。

另一方面,在行政审批行为公开、公平、公正的问题上,主要是通过三项制度来保证,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以保障公众的知情权,避免暗箱操作,推行阳光行政;二是听证制度,给予申请人或与该许可有利害关系人参与和发表意见的机会,促使行政决定能充分考虑相关因素;三是说明理由制度,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必须将事实上和法律上的理由对相对人说明。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国务院已经作出原则规定的同时,当下最紧急的任务就是如何将原则具体化、可操作化,真正解决谁说了算的伪问题。在这个过程中,国外的先进经验很有必要学习和借鉴,真正做到无论是行政审批项目的设立、调整和取消,还是行政审批行为的公开、公平、公正,都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都要经得起民意的检验,经得起公众的监督。

伏尔泰说过,使人疲惫的不是远方的高山,而是鞋里的一粒沙。甩掉铺天盖地的行政许可审批权,恰如磕去了鞋里的沙子,以“小政府”精干之躯轻松上路。

【写作思路点拨】

本文起笔从百姓身边的实际出发,上升到中央的政策要求和改革精神的探讨;随后从政府管理理论层面分析了行政审批利弊及改革审批制度的必要性,进而指出改革的两个核心问题,一是科学调整,二是保证公平;第三段采用引证法和借鉴法,承接上法,提出保证科学调整、程序合法的几项法律和制度措施,阐述原则层面的对策;第四段具体提出了三项制度保证,将对策路径加以明确化、具体化。最后依托国务院规定和伏尔泰名言总结意义、升华论点,围绕“推进行政审

批制度改革”一条主线,分三层递进提出了理论性、原则性和操作性对策思路,达到了一定理论深度,能够展现出较高的理论和政策素养。对于熟悉理论和政策、具有一定知识储备的考生,适合采取这样的结构方式和多样化的论证手法,尤其是列举国内外做法实例的方法,能够显著增强文章的论证力量。

 

第二篇:20xx年四川公务员申论热点:另类吃空饷

20xx年四川公务员申论热点:另类吃空饷

【背景链接】

11月x日,河北黄骅市委组织部宣布:全市科级干部超过53岁,副科级干部超过52岁的全部提前离岗休养,同时提高三级工资。全市共有62名科级干部被列入这一名单,其中还包括两名“正值政法工作黄金年龄的”司法系统干部。此事在社会上引起热议。

【标准表述】

[综合分析]

这种不到退休年龄而强制退休,然后回家吃空饷的现象,并不仅仅关涉到官员个人的仕途前程,利益得失,而是在各方面都会产生负面影响。首先,此举有违程序正义,与《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严重冲突,有违法之嫌;其次,这种毫无缘由就普涨三级工资的做法,不但涉嫌浪费纳税人的钱,而且也找不到法律和制度依据;最后,大批科级干部回家“退养”不干活,却照拿工资,照享福利,同样有违社会的公平正义。

一方面,干部年轻化不能靠集体“吃空饷”。干部年轻化、阶梯化是值得肯定的,年轻干部在解放思想,干劲闯劲上,都要比“老干部”更胜一筹。但是干部年轻化也不能搞一刀切,不能搞大跃进,不能为了“年轻的”就随意牺牲“年老的”。尤其是对于一些对专业、技术和经验都要求很高的岗位来说,50岁左右正是职业上的黄金年龄,现在被一刀切地要求“离岗退养”,这不但会给党政机关正常的人才结构造成破坏,实际上也是一种人力资源上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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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提前离岗一刀切”暴露管理弊端。在未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前,“一刀切”地强令干部“全部提前离岗”,这种做法无疑既不合理也不合法。首先,从公务员管理角度,这既不符合法定的公务员退休程序,也涉嫌侵犯公务员法定职业权利,如据《公务员法》,公务员“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其二,从干部选拔任用角度,简单按年龄一刀切地“提前离岗”,也

明显曲解、违背了党的干部政策,势必会造成干部资源的浪费。为此,中组部此前曾明确强调,“要坚决纠正干部任职年龄‘一刀切’的错误做法,调动各个年龄段干部的积极性”。其三,从“政府精简、打造简朴政府”角度,通过“提前离岗”人为制造大量干部“吃空饷”,不仅会大大增加财政供养人员总量、糜费公帑、加重纳税人负担,也会带来领导干部数量的不断膨胀。因为所谓“提前离岗”,在很大程度上实质就是为了“给下面的人腾出位置,让更多的人能享受干部待遇”。

[启示]

干部“提前离岗”现象的普遍存在,实际上也暴露了现行公务员管理制度中的许多深层次弊端。这主要体现在,一方面,公务员职业评价激励机制,过于单一依赖“官位”的体制弊端。对一个公职人员来说,无论是褒扬奖励,还是福利待遇的供给,都取决于官位级别。而在金字塔式行政体系结构下,官位数量总是有限的,并且愈往上愈有限。这种背景下,为了能让“更多的人能享受干部待遇”,办法势必只能是,或者增设机构数量、领导职数,或者让现有领导“提前离岗”,“给下面的人腾出位置”。

另一方面,公务员退出机制不畅,普遍存在“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的体制弊端。虽然《公务员法》给出了不少公务员退出渠道,如开除、辞职、辞退、退休,但在现实中,能有效保证公务员流动的退出渠道实际上并不多,正因此,一刀切的“提前离岗”才会时常出现。

[措施]

“求木之长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必浚其源”根治“领空饷”顽疾也应从症结入手。对此,中公教育专家建议:

只有从根本上完善公务员的退出机制,击破“领空饷”者的心理防线,才能让他们铺下心去干工作;只要完善体制内监督机制,尤其是让“一把手”的权力得到有效的监督,铲除“领空饷”现象赖以生存的土壤,只有这样“领空饷”现象才能真正偃旗息鼓。只有根治“领空饷”行为,政府的工作效率才会得到提高,群众的质疑才能得到一个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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