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银行机构抓好内控案防工作的思考

抓好内控案防工作的思考

业务拓展与内控案防二者相辅相成,业务发展是核心,内控稳定是保障,没有一个和谐稳定的内部管理环境,各项业务就不可能持续有效发展。特别是在社会经济环境日益复杂、金融竞争压力日益加大的情况下,积极探讨案件防范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切实做好案件防范工作显的尤为迫切。

一、存在问题

1、案防意识不到位。部分干部员工对案件防范的认识不到位,片面的认为案件主要是指大案要案,操作上的一些小问题无关紧要,没有考虑到往往是这些小问题才导致了大案件;部分网点负责人更多关注眼前任务完成情况,较少考虑风险和长远业务发展,心存侥幸,认为业绩必须交差,内控案防一般不出事,当营销与管理发生冲突时,往往为了营销牺牲合规要求;部分员工在办理业务中案件防范意识和风险意识十分淡漠,如章、证、印随处摆放,离开柜台不签退,对领导和同事交办的业务审查不严甚至不审查,擅自离岗私自让同事代办业务等现象还时有发生。剖析近年来已发生的各类案件,一个主要的共性问题就是员工的风险意识淡漠,以人情代替制度、以情面代替纪律,违规违章操作,从而为犯罪分子开了方便之门。从案后情况反馈,这些受到处理的人员,并不是不懂相关业务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他们大都是作案人的同事或朋友,每天都在一起工作,于是放松了警惕,或者碍于情面,违规审批或办理业务,从而引发案件。

2、制度执行不到位。英国哲学家培根曾说过:“有制度不执行,比没有制度危害还要大。”有章不循,操作不规范的情况在实际中普遍存在,没有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导致出现了“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现象,久而久之,形成风险漏洞越来越多、越积越大,为案件的发生埋下了隐患。有些单位的负责人蓄意变通、规避执行制度,对上级颁布的一些界限明确、措施强硬的制度规定,明知不能不执行,却为本单位或个人利益,借口特殊情况要特殊处理,想方设法 “灵活变通”进行规避;部分制度办法内容过于陈旧,规定不合时宜,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不强,在实际工作中难以执行落实。部分制度没有明确的执行衡量标准或监督检查措施,执行的效果全依赖执行者对制度的主观认同及个人自觉程度上,跟着主观感觉走,以致执行力度大小、效果好坏基本一个样等,造成执行乏力。

3、监督检查不到位。由于人员业务素质不能完全适应业务快速发展的要求,制约了监督检查水平的提高。特别是当前新业务品种不断涌现,检查监督人员业务生疏,监督检查常常流于形式,仅停留于发现一些表象小问题而没能排查出隐藏的违规问题,导致发现问题不及时、不彻底。同时在实际工作中往往重检查而轻辅导整改,导致各类问题没有真正得到落实整改,屡查屡犯,在重要工作环节上不能严格履行制度,没能有效防范风险隐患。在责任认定处罚上,一方面,由于处罚不力,对一般性违规违章的处理上,认为没有引发案件事故,或怕引发内部矛盾,就尽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违规违纪人员只进行通报批评,简单地以象征性罚款了事,使检查监督作用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导致违规现象屡禁不止。另一方面,处理方式简单,对违规人员只重处罚不重教育和整改,人员的处理一结束,查处工作也就随之结束,没有以违规事件为反面典型而在全行进行举一反三的教育,吸取教训,引以为鉴。

4、案防措施不到位。一是部门联动机制不完善,有的管理规定对业务经营的交叉范畴责任分解不明确,实际工作中容易造成事不关已的局面,一旦发生违规违纪事件往往视而不见或者相互推诿,监督制约形成真空,从而导致案件的发生、资金的损失。二是制度相对滞后,对一些新业务、新产品,监管办法相对滞后,不能有效防范新的风险点,如代发工资业务数据没有加密措施、国际业务A、B系统数据不能自动衔接等。三是案防硬件设施不达标,特别是在一些偏远网点,限于自然条件,消防安全、技防水平难以达到省、市案防要求,安全防范相对较为薄弱。四是对员工行为分析方面相对不够。当前社会形势日益复杂,诱发员工违规参与对外投资、高利借贷、大额对外担保、超负荷炒股炒房等因素增多,部分单位不注重员工行为动态管理,忽视了员工对案件防范的关心程度、理解程度、执行程度,忽视了员工的思想变化、情绪变化、家庭变化、环境变化,缺乏对案件防范措施的创新性、有效性,没能从根源上防控案件风险。

二、对策措施

1、推行风险教育,强化案件防范意识。

风险教育在案件防范工作中起到关键作用,必须要将其常态化,主要从一下几个方面着手:一要进一步树立全面风险管理理念。以提高员工的合规操作和防风险能力为目标,突出抓好规章制度教育,深化《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

守指引》等规章制度内容的学习,坚持警钟长鸣,对案件防范工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将案防工作抓深、抓细、抓实;二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职责,注重培养网点负责人正确的管理理念,树立管理工作“没有最好, 只有更好,没有终点, 只有起点”的思想。简单地敷衍了事,形式化进行内控履职只能是掩盖问题、推卸责任,对改进工作、加强管理是非常致命的,要使网点负责人充分认识到只有精细的管理、切实有效的措施才能保证内控案防工作的有效落实,才能真正做到平安经营与发展;三要开展案例警示教育。通过剖析典型案例,讨论身边发生的案件,让违法犯罪人员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使员工从中吸取深刻的教训,认清违规操作给国家和自己带来的严重危害性,切实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做到在业务处理中,无论同事、朋友还是顾客,都一视同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办理。加强合规文化建设,在网点内部形成互相监督互相促进的牵制机制,让每个员工自觉执行内控制度。四要强化培训学习。当前银行业务发展变化快、产品升级速度快,要及时组织学习,深入开展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员工整体业务水平,使其熟悉政策法规、掌握规章制度,并在工作中自觉遵守和执行,忠实履行职责,提高制度执行力。

2、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制度落实。

制度完善是案件防范的前提,制度落实是案件防范的关键,二者要有机结合。一要根据业务发展和内控管理需要,在制度跟进、流程完善、系统优化等方面建立和完善持续整改机制。要深入分析各类违规违纪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查找业务流程和内控监管方面的制度漏洞,特别是内控检查发现差错较多的业务环节和容易诱发重大违规违纪问题的关键环节。要监控制度执行情况,谋求持续改进,针对制度改进后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进一步实施再分析、再完善、再总结、再提高,形成持续改进、不断创新的制度运行机制,努力建设操作上便于执行、程序上相互制约、责任清晰明确的制度管理体系。二要营造制度执行的良好环境。执行制度的核心就是要营造尊重制度、以制度作为行动最高准则的良好氛围。所有制度执行人都要认真学习制度、严格遵守制度、模范执行制度,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不把自己凌驾于制度之上,不把权力行使置于制度之外,努力做执行制度的表率。要树立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坚持按制度规定办事,确保各项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三要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要把执行力作为制度建设的重心,切实增强上级行重要决议和重大部署的执行效果,确保政令畅通。要明确各部门、

各岗位职责,做到责任到人、到岗。要强化网点负责人内控履职,加强对网点负责人内控履职情况的监管督导和评价考核,提高网点负责人抓内控案防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四要处理好制度执行的原则性和灵活性。制度执行的原则性即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强制性,而制度执行的灵活性是指在不违反制度基本原则的情况下,“变通”某些具体实施措施。制度执行中原则性是首要、主要的,受事物发展主观和客观条件的限制,制度必然有一个完善过程,执行过程中也需应对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因此制度执行也要有一定的灵活性,制度执行的灵活性表面上是对制度的不作为或弱作为,但实质上是动态地对制度的维护,异曲同工,与原则性达成的目标是一致的。

3、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问责机制。

抓好自查和互查,在加强各业务部门自身监督检查和岗位之间的相互监督检查的同时,专门监督检查部门进行专项检查,既包括人的监督,也包括物的监督,实现人机共防。一要强化检查监督。要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内控管理要求,加大合规管理检查力度与频率。特别是加强对代发工资业务、理财业务、票据业务等高风险环节等的重点检查,认真抓好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的每一个环节。二要强化问题整改。要对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违纪违规行为严格落实整改措施,把整改同加强管理、整章建制、堵塞漏洞有机结合起来,对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原因进行查漏补缺,细小问题不放过,防患于未然。对发现的问题要做到分类分项逐条整改和落实,保证监督检查的落实整改真正到位,发现的问题逐条整改后决不允许再出现。要把出现的问题加以归类整理传达到每一员工以一警十,从而保证每位员工自觉遵守规章制度,规范操作降低差错率,坚决杜绝屡查屡犯问题发生。三要强化责任追究。按照尽责免责、失职问责的理念,加大处罚力度。对案防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的实行严格问责,对各类案件或苗头性问题,只有做到发现一件,严肃查处一件,不断加大打击和惩处的力度,才能产生以儆效尤的作用,震慑一些试图作案的人不敢作案;四要加强内控监察部门对业务主管部门履行职责的监督,切实解决内部检查不深不透,质量不高的现象。对在检查中该发现的问题而不能发现,或对已发现的问题视而不见、查而不报、查而不究的,要坚决追究检查者的责任。

4、创新防范手段,强化行为管理。

为切实提高案件防范工作的水平,要把案件防范工作的重点放在案件易发、高发的关键

环节,重点部位。在依靠传统防范方式的同时,要不断创新手段,大力加强重要岗位人员的管理,及时掌握其思想和工作动态重要岗位是银行内部案件的易发和高发部位,因此做好重要岗位人员的管理,对有效防范案件事故的发生十分关键。一要把好用人关,真正将那些思想素质好、业务技能高的人员选拔到重要岗位。二要切实加强对下级管理人员的全面管理,不能只重视其业务素质而忽视其思想素质,更不能以信任代替管理。对重要岗位人员要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进行分析和排查,特别是对个人或伙同他人做生意的员工、社会交往复杂的员工、消费支出与收入明显不符的员工、情绪反常的员工更要加倍注意,要通过实施离岗审计、离任审计、强制休假、定期交流等制度,及时掌握管理人员的情况,发现工作中的漏洞和问题,及时消除案件隐患。三要加强与重要岗位人员的沟通,及时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各级管理人员要走出办公室,经常深入基层部门和网点,与员工们一起交流讨论,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网上举报、网上排查的作用,为员工举报违规违纪行为提供必要的渠道和途径。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多层面收集案件隐患信息或普遍存在的典型问题,及时进行风险提示,跟踪评价防范结果。建立员工家属沟通联络制度,通过家访、召开家属座谈会等形式向员工家属通报情况,共筑稳定员工队伍思想和防范经济案件发生的后方防线。四要坚持实施轮岗换岗、强制休假等制度。一些思想意识不健康的员工,在一个岗位工作时间长了,就有可能摸清工作规律,利用熟悉业务的优势,钻制度的漏洞和空子,长期隐藏作案而不易被发现。通过轮岗换岗或强制休假,安排新的人员接替工作,就有可能及时发现案件线索和制度漏洞,及时遏制案件事故的发生。五要切实加强技术防范的研究,强化技防手段,进一步提升案件防控的科技含量,努力构建防范案件的技术屏障。进一步完善信贷在线、会计监控、计算机辅助审计和反洗钱“四大监控体系”功能,加大非现场监控力度,增强监督的有效性。

 

第二篇: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工作的思考

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工作的思考

宜宾县政府副县长 兰宏斌

宜宾县域经济发展势头强劲,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强势推进,成效显著,为“十二五”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全县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以优化信贷结构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了经济金融互利共赢。20xx年全县GDP达到108.8亿元,增长16.6%;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实现36.75亿元,增长34.25%;建筑业增加值9.6亿元,增长20.5%;农业增加值26.2亿元,增长3.1%;第三产业增加值30.2亿元,增长9.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05.04亿,增长16.68%;实现地方财政一般收入3.48亿元,增长24.12%。

一、宜宾县金融工作情况现状

(一)金融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20xx年,宜宾县相继成立了中汇小额贷款公司、兴宜村镇银行和中小企业联保基金会。至此,宜宾县银行业金融机构初步建立健全,包括1家中央银行分支机构(县人民银行),工、农、中、建、邮储银行5家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农村信用合作社、城商行三江支行、宜宾兴宜村镇银行3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农发行等1家政策性银行县支行,1家非银行融资机构(中汇小贷公司),1家融资担保机构(中小企业联保基金),共12家机构104个网点,从业人员819人(在职),全县每万人金融网点和从业人员数分别为1.01和7.95个,无金融服务空白乡镇,宜宾县成为全市金融机构最为齐全、存贷款规模最大的县。同时,新型金融机构的不断增设,促成更加激烈的金融市场竞争局面,促使金融机构转变经营理念,提升服务质量。

(二)金融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县金融机构加强基础管理,加大网点建设投入,现代化银行支付体系建设和金融电子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吸纳社会闲散资金能力大幅提高,优质文明服务进一步提升。至20xx年末,全县金融机构共布放ATM机45台,POS机205台,全县居民持有银行卡406410张(其中蜀信卡257074张,邮储卡38149张,惠农卡28295张),卡均存款余额5000元。居民、机关团体、企业存款、取款、转账等方便快捷、安全高效。信贷产品咨询、反假货币宣传、识别、收缴,居民、企业信用信息征信查询,账户管理,反洗钱,税款收纳报解退库等各项金融服务规范有序,简捷高效。

(三)金融资产规模进一步壮大。一是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达到

109.12亿元,同比增长25.77%。其中,储蓄存款73.14亿元,同比增长18.63%。二是贷款结构进一步改善,贷款增量再创历史新高,各项贷款余额69.98亿元,同比增长19.56%。其中,中长期贷款余额48.92亿元,同比增长14.25%;短期贷款21.04亿元,同比增长13.85%。重点支持了中小企业、“三农”、民生工程、城镇基础设施、个体私营经济的投入,为县域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三是全县金融机构总资产达134.98亿元,金融系统增加值 3.68亿元,不良贷款率 3.1 %,实现盈利2.32亿元,无亏损机构,共上缴税款3050万元,县内金融系统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四)积极搭建融资平台,信贷产品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20xx年,宜宾县积极搭建金融融资平台,相继成立了中汇小额贷款公司、宜宾兴宜村镇银行、宜宾县中小企业联保基金会等金融机构,全方位打造社会信用体系、积极探索和开展金融服务和产品创新以及模范守信中小企业信用培植工作,拓宽信贷服务领域,支持中小企业融资。20xx年末,实际净投入县内贷款和票据融资13.8亿元,实际增长创历史最好水平。同时,大力开展信贷产品的创新工作,进一步增强信

贷产品的创新能力,不断完善信贷产品的覆盖领域:一是在全市范围内首先推出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印发了《宜宾县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暂行办法》(宜县府办〔20xx〕139号),全面启动商标质押贷款工作,已成功办理全市第一笔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300万元。二是积极拓宽抵押担保范畴,探索应收账款质押贷款、贸易融资、林权抵押贷款等新业务,进一步拓展企业融资渠道。三是积极探索分散农业信贷风险新模式,逐步拓展“公司+农户”的贷款规模,在分散农户生产环节风险的同时,又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农产品深加工,为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服务。四是不断尝试仓单质押贷款,扩大有效担保品范围。我县部分金融机构按照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的原则,尝试发展仓储物资权利质押贷款方式,缓解部分符合条件的企业融资困难,为企业争取了更多的流动资金周转,进一步完善了多元化信贷担保体系。五是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从不同领域、不同层次加大对中小企业、“三农”、基础设施建设等的信贷支持。强化信贷结构调整,积极发展中小企业贷款、贸易融资、预付款保函等,实现贷款品种的多样化。

同时,当前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县域经济实体金融服务水平不高,实体经济获得信贷资金的难度较大,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积极性有待加强;二是乡镇农村金融机构存贷款比例普遍偏低,农村信贷市场有效需求明显不足;三是县域金融机构贷款定价能力有待提高,过高的贷款利率不仅不能覆盖高风险,反而会增加金融机构对实体经济、个体工商户、农户等的信用风险。四是县域金融机构之间的服务功能缺乏有效的协调性。五是县域金融机构对非现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宣传力度仍然不够,缺乏持续、有针对性的宣传,特别是广大农户对现代支付知识了解甚少,对电话转账、网上交易等现代支付方式的安全性存有较大疑虑,仍习惯现金交易;同时,大部分个体工商户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财会人员文化程度不高,对新型非现金支付工具接受能力不强。六是乡镇金融网点人员的业务素质与服务“三农”的要求不相适应。除了人员老化等客观原因外,乡镇金融机构网点人员对现代金融业务的政策、制度和产品的主动学习意愿不强,难以达到转型要求。

二、进一步做好宜宾县金融工作的思考

(一)正确处理好宏观调控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金融机构要正确认识当前面临的复杂形势,正确处理各方面的矛盾和问题,特别注意处理好加大信贷投入与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和信贷业务发展的关系,继续优化信贷结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进一步巩固地方经济回升的基础,提升回升的质量,确保回升的态势,并实现经济金融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紧紧围绕发展主线,努力调整和改善信贷结构。紧紧围绕“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快发展”的工作主题,以支持全县“三化联动”为主线,积极采取措施确保信贷稳定增长。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增强对地方经济发展的信心,积极向上级行争取资金、项目和政策,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后续信贷支持。同时,随着宏观经济的复苏,企业生产经营中对流动资金的占用会明显增加,金融机构要积极满足企业恢复生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为地方经济持续稳定回升提供必要的信贷资金支持。

(三)加强金融生态建设,不断改善经济金融发展环境。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是投融资环境和诚信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县委县政府领导、人民银行牵头推动、金融系统承办、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城乡居民共同参与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各相关单位要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在今明两年要重点加强金融生态示范乡镇建设和模范守信企业的培育工作。与此同时,要大力开展普及金融知识、宣传金融法律法规、推动金融教育工

作,逐渐提高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城乡居民的金融素质,为建设诚信、法制、和谐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四)努力创新金融产品,不断改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要牢固树立服务社会、服务人民、服务经济发展的理念,实现经济金融互共赢双向发展。要认真贯彻保民生、保“三农”、保中小企业发展的信贷政策,稳步推进各项加大信贷投入的工作措施。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加强金融服务、产品创新和宣传力度,降低中小企业的进入门槛,主动了解企业、培育企业、服务企业,以增强中小企业的信用水平和融资能力,并通过差异化、个性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切实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

(五)加强内部控制,确保金融稳定。各机构要大力加强班子和干部职工队伍建设,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落实和长效机制建设,狠抓行业规章制度的落实,做到案件防范工作长抓不懈,警钟长呜,确保不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确保金融平稳运行,以此推动县域经济金融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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