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关于春节期间小区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和楼外公共区域及楼道内严禁堆放杂物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

“爆竹声声除旧岁,梅花点点报新春。”每逢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小区业主都会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还带来了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危害身体健康,为使广大度过一个快乐和谐、安全的新春佳节,为此物业公司提示各位业主务必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一、为了使我们共有的家园能有一个更清洁、安全的节日环境,物业公司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温馨提示各位业主春节期间严禁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敬请各位业主自觉遵守、互相提醒。如因燃放烟花爆竹给小区及业主造成财产及人身损害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将由业主自行承担。

二、如需燃放烟花爆竹的业主请到小区外开阔地带进行燃放,并一定要到正规渠道购买烟花爆竹,以免因质量问题而造成不必要的人身伤害。

三、让我们从少购买一串鞭炮、少燃放一枚礼炮做起,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宜居小区居住环境,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以降低安全事故发生。

四、个别业主在节日期间如因婚庆、乔迁等原因需要在本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请您选择小区开阔地带进行燃放,尽量远离小区绿化带,以免发生火灾事故。

五、请您务必以公共利益为重,切勿在家中或楼道公共区域放置烟花爆竹;家中已经购买并存放烟花爆竹的,请您从思想上予以高度重视,务必自行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以免发生火灾隐患。

六、楼外、楼梯间、公共区域及阳台也不得堆放任何易燃、易爆等物品,以免造成火灾隐患和不必要的损失

七、在楼外、楼梯间及公共区域内存放杂物、蔬菜、鞋架、电动车、自行车、废弃纸箱子等既违反有关消防安全管理及物业规定,也不便于业主通行,更存在重大消防及物品被盗的安全隐患;为了不影响楼内的公共卫生与安全以及业主的正常通行,请业主自觉将楼道内堆积存放的自家杂物即刻清走,否则将视为无主垃圾处理。

物业公司感谢您对物业工作的支持和理解。愿与您携手共度一个祥和、愉快的新春佳节!

特此通知,敬请各位业主相互告知!

陕西千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20xx年x月二十五日

 

第二篇:关于禁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实践报告

关于禁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实践报告

每到春节,全国各地燃放烟花爆竹的人都很多。放烟花,是我们中国几千年的民俗,爆竹声声给人们带来了喜悦的心情,人们高高兴兴地燃放爆竹来迎接新一年的开始。在人们高兴放鞭炮的同时,每年因燃放烟花爆竹不慎而受伤的人也很多,虽然比车祸受伤的人数少,但发生的火灾数量不计其数。这不仅给国家和个人带来了很多经济上的损失,也给消防人员带来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每到过年他们都要高度警惕,连团圆年都过不安稳。燃放烟花爆竹不仅会对人们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也会污染环境。现在,让我来分析一下烟花爆竹给人们带来的好处与坏处。

燃放爆竹的好处:

一.燃放爆竹能让人们感受到节日的喜庆,尤其是小孩,看着那五彩缤纷的礼花,让孩子们有了丰富的想象力,更是让他们忘不了过年就要放烟花爆竹,这是令人十分快乐的。

二.能给商家带来滚滚利润,运输、制造都有工作干了,虽然很短暂,但都能赚到钱,有些工人就不用下岗了。

三.我问了一下周围的伙伴,他们家里没有一个不买鞭炮的,一谈到鞭炮,他们就会说的津津有味,他们的喜悦之情,都在脸上表现了出来。

燃放爆竹的坏处:

一.鞭炮纸随风飞扬,人行道、马路上到处都是,给环卫工人加大了难度,破坏了城市的形象。

二.放礼花鞭炮时,喷出的种种烟雾,会刺激人的耳、鼻、喉、肺,会给人的身体带来很多危害,还会给大气带来严重的污染。

三.制造烟花爆竹要浪费大量的火药和纸,才能制造出威力大的鞭炮,但我们要想一想,有多少树木被砍伐,多少火药被浪费了,所以我们要节约资源,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四.有些人由于燃放爆竹时没有仔细阅读使用说明,或者是购买了三无产品,因此造成了许多悲剧。

五.鞭炮的噪音很大,会把婴儿吓得哇哇直哭,会使有心脏病的老人旧病复发,每逢春节救护车声常常在耳边响起。还有震耳欲聋的

鞭炮声打断了人们的正常休息,会使人们电视看不好,觉也睡不好。

所以说燃放烟花爆竹是弊多利少。

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春节、元宵期间辖区安全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集美区的实际,现就做好春节、元宵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请大家共同遵守。

一.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1、 物保护单位;

2、 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

区内;

3、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4、 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5、 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6、 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7、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

他地点。

二.法律责任

1、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销售非法生产,或者销售按照

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清洁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3、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

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邮件、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举报、奖励

广大人民群众应当积极向区烟花爆竹管理办公室举报非法运

输、生产、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凡举报有功的,示情况予以200元-20xx元的奖励,如群众举报线索且查获烟花爆竹数量特大,可视数量情况给予超过20xx元的奖励。

以上是厦门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了解到,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从1月12号到2月23号,全市共查处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案件198起。

虽然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是一个民俗,但是,从整个利和弊来看,还是弊大于利。从厦门市还没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之前,厦门市每年的春节期间,都发生了十几起的火灾事故,那些都是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全国各地也是一样,北京去年x月9号,中央电视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造成30多人受伤,整个经济损失达到几十个亿。

最后,我想说,为了我们生命的安全和大家的幸福,我们要尽量少放鞭炮,不要因为鞭炮而失去一个幸福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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