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险告知书

学生家长(监护人): 乡中心完小避险告知书

近日,在 乡宏丰社区的龙穿井路段处再次发生几十吨重的巨石滚落到路面上的重大险情,随时都还有可能再次发生巨石滚落。在此路段处,20xx年x月份也曾经发生过巨石滚落致人死亡的事故。当学校在得知此情况的第一时间,就告知了要经过此路段的所有学生,并反复强调了在上学、放学时一律不准经过此特别危险路段,必须要绕道通行,但20xx年x月x日早上,乡中心学校人员到此路段勘察险情时,发现还是有学生以及学生家长途经此特别危险路段来上学。为了确保学生及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的安全,我们再次做出要求,在龙穿井路段的险情还未彻底排除之前,家长或监护人要加强对子女或者被监护人的教育和监管,一定不要存在侥幸心理,途经此危险路段,必须要绕道通行。

亲爱的家长朋友,孩子的生命安全是您和我们共同的牵挂和责任,根据《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的第十七条,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配合学校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落实安全保护措施,做好未成年学生上学、放学途中人身安全保护工作和第三十三条的第1款规定: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或者期间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经尽到管理职责,不承担事故责任。根据以上可以看出学生上学、放学途中的安全是由家长或监护人来负责监管,学校只是尽力进行安全教育,希望家长朋友,一定要尽到责任,在龙穿井路段的险情还未彻底排除之前,家长或监护人要加强对子女或者被监护人的教育和监管,一定不要存在侥幸心理,途经此危险路段,必须要绕道通行。

谢谢您对学校工作一直以来的支持,恳请家长时刻注意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和监管,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学生签名:

学生家长或者监护人签名:

联系电话:

乡中心完小

20xx年x月x日

附注:此告知书一式三份,学生家长、学校、乡中心学校各保存一份。

 

第二篇:实习告知书

学生校外实习安全告知书

同学(签字):

家长(签字):

为了确保实习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切实加强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管理,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根据《新疆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校外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学院《实习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在安排实习前将各项注意事项告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1、实习单位以各位同学自行选择单位实习为主,学院各系安排为辅。

2、在实习期间,严格遵守学院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实习岗位安排,全面完成实习工作内容,接受实习单位的管理和考核。本人若因故提出终止实习,需向系和实习单位提出申请,经双方同意后,实习方可终止。

3、实习期间的工作时间按有关行业规定执行。病、事假按规定执行并严格履行请假制度。凡未经请假或超过请假期限不参加实习者,一律以旷课论处。

4、自尊、自爱、自强。与实习单位员工、其他实习生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

5、穿着打扮符合实习单位对员工仪表仪容的要求并符合学生身份。

6、保持与学院及实习单位指导老师的联系。实习开始后,自觉将实习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食宿安排、交通安排等情况报告自己的辅导员和实习指导老师。实习结束时,认真进行自我总结,提交实习报告、实习鉴定表等,接受学院及实习单位的考核与评定。

7、注意交通及人身安全。注意饮食卫生,防止事故、疾病,加强身体素质。

8、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明辨是非。如遇不明确事项,及时请示学院或实习单位指导老师。

石河子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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