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治理工作半年总结

资阳市雁江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xx年上半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区住建局全面贯彻执行省市区委、政府有关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文件精神,按“四注重、四提升”和“三打破、三提高”的要求,进一步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风貌改造,以及建筑工地规范管理等项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正有序有力有效推进,城乡环境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进一步提高。

一、主要做法。

(一)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我局以规范建筑施工管理和拆除违章搭建为重点,倡导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出动宣传车58台次,指导各建筑工地悬挂有关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标语12幅,开展主题宣传活动3次,督查在建工程44个次,对其中17个工地提出了整改意见,查处占道施工8处,乱堆放建材及施工机械6处。

(二)突出重点,确保效果

1、狠抓风貌塑造规划。我局在3月底会同区城管办、区水务局、区环保局、区农业局等相关部门奔赴22个镇乡,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对8个原老区所在镇的风貌塑造进行了现场规划,也对其余镇乡的风貌塑造工作提出了规划方案,规划内容涉及8个镇、22条街道、11余项改造内容,预算投入资金586.5万元,现已将8个重点镇的规划方案报区治理办。

2、扎实开展规范建筑工地管理专项行动。以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标准化工地”活动为载体,规范建筑工地管理。先后2次在建筑工地召开了不同规模的现场会、培训会,加强对建筑工地的巡查和监管。目前我区规划区范围内的施工工地均有较为健全的卫生管理组织,责任主体明确,制定有相应的管理制度,每个工地都落实了专(兼)职管理责任人员,施工工地都有较浓的卫生宣传教育氛围;各施工现场根据实际情况划定了办公区域、施工区和生活区,设置了消防设施和车辆冲洗设施,其硬件设施建设有明显改善。工地“除四害”工作效果明显,无片型积水、暴露性垃圾等现象;材料堆码分类明确,摆放整齐,施工现场隔离围墙外无物料乱堆放现象;待建工地管理到位,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施工工地进出口道路硬化、进出车辆轮胎冲洗,较好的解决了施工车辆带泥上路污染城市道路的问题,施工噪声、扬尘扰民基本得到有效的解决。

3、治理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效果良好。一是重点开展了对有碍市容观瞻和市民反映强烈的违章建筑、支棚搭架进行依法查处的工作。自专项治理工作启动以后,我局共出勤20余次,派出执法人员近45人次,坚持巡查处置违法建设。全区共发现违法违章建筑物8处,面积约2176平方米,其中城区外违法违章建设2处,面积1045平方米;城区“三镇四处”处结违法违章建筑物6处,面积2231平方米,处结率提高97%,同比下降92%。城区外依法强拆2处,面积约236平方米;二是积极配合沱东新区防违治违专项行动,成立由10人组成的专项工作小组会同东

管委、宝台镇、工商局、林业局、公安局于4月x日—10日,对东城大道的乱堆乱放、占道经营、乱搭乱建进行了集中整治,已完成清理转运河沙45方、钢材3.2吨、水泥12吨,自行拆除违法搭建226.5平方米。

4、将巡查与整治相结合,促进城市风貌环境改善。一是“五·一”前后,区城管办组织专门人员对城区范围内“五乱”开展巡查,并对清查出的问题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整治。活动期间,清查卫生死角11处,垃圾0.4吨,组织人员参加清洁卫生行动82人次,清除“牛皮癣”37处,劝导“不文明、不卫生”行为66人次。二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对S106线宝台、保和两镇辖区内存在垃圾生态处理池进行规划,并已开始施工建设,此次垃圾处理池涉及2个镇15个村共76个垃圾生态处理池。此项工作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善村居环境,为进一步构建城乡风貌打下坚实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资金投入少,各项工作开展困难,尤其是风貌改造设计和村庄、村落民居规划设计投入不足,严重影响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度。

二是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涉及建设系统的工作面宽量大,人员严重不足,尤其是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各项工作推进困难较大。 三是风貌改造中部分业主单位积极性不够,多数因缺乏资金不开工实施风貌改造,推进工作难度较大。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科学编制城乡规划。年内高质量完成镇乡规划修编;加快完善8个镇总体风貌规划,主街主路和主要接点风貌改造规划,以及城市道路、绿化、亮化、公厕等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同时抓好光丰裕镇、伍隍镇、中和镇、小院镇、南津镇、祥符镇6个集镇规划编制和修编;加快推进主要交通道路沿线集镇风貌改造和车站、商贸市场、公厕、排污管网、垃圾生态处理设施等公共公益设施专业规划编制。

(二)加快城乡风貌改造。按“四注重、四提升”、“三打破、三提高”的要求,切实抓好城乡风貌改造,加快推进8个重要镇乡的风貌改造,重点打造路景、房景;按照规划一步到位、实施分步进行的要求,坚持抓点示范,重点突破的原则,通过抓点示范带动乡镇新农村建设,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

(三)加快推进新村建设。以省级新农村建设示范片晏家坝村为重点,以国道321、省道106线风貌改造试点为突破口,加快推进新村农房规范建设;继续人居环境治理示范村成果,大力整治村庄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变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四)强化建筑工地规范管理。进一步开展建筑施工现场专项整治,重点治理城乡和村庄建筑施工现场“脏、乱、差”,切实抓好建筑工地打围作业、封闭施工管理和安全设施、建筑材料堆码的规范,以及施工工地进出口道路硬化、扬尘污染、噪声污染和废水污染;进一步完善城乡建筑工地规范管理机制,切实抓好市容市貌管理。

(五) 抓好行政执法监察。以县城规划区内违法建设集中清理整治活动为契机,加大法规宣传力度、加大巡查力度、加大综合执法力度、加大查处力度。以铁的手腕、铁的纪律、铁面无私的“三铁”方针,进一步强化城建监察,严厉查处违规违法建设;对新增的违规违法建设,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拆除一起,有效遏制违规违法建设,达到按规建设、合法建设、有序建设的目的。

(六) 深入开展“七进”活动。在深入开展“七进”活动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把“除陋习、树新风”落到实处,整体提升职工素质和人居环境质量。

 

第二篇:20x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半年总结

20x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半年总结

作者: | 发布时间: 20xx-08-19 | 信息来源: 宁波市司法局 |

上半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按照“五五”普法规划和全国、全省20x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要求,认真落实《20xx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在创造良好法治环境、促进“法治宁波”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方面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回顾

(一)理清思路,制定计划,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和要求

年初,我们按照“五五”普法规划和全国、全省20x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去年x月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结合全市实际,研究制定并报市委、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20xx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并及时召开全市年度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了20xx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的主要工作任务:一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弘扬法治精神;二是加强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法律六进”活动;三是努力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力度;四是加强普法队伍建设,提高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能力水平;五是巩固和扩大法制宣传教育阵地,积极创造良好法制环境;六是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开展新一轮“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七是加强调研和宣传,不断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水平和影响。文件下发和工作会议后,全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分别研究制定了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计划或实施方案,召开各类会议进行具体动员部署,并认真组织实施。6月x日,召开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例会,了解工作进展,交流做法经验,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

(二)发挥职能,加强协作,推动建立大普法工作格局

我们按照“五五”普法规划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宁波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试行)》(甬普〔20xx〕1号)、《宁波市法制宣传教育“五五”规划目标任务分解(试行)》(甬普〔20xx〕2号)两个文件,积极推进建立“大普法”工作格局,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是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我们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组织培训辅导、加强沟通协调、进行督促检查等多种形式广泛学习宣传和认真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市普法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及“两个文件”要求。全市各级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和普法办都把建立“大普法”工作格局摆在重要位置,作为年度重要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提出具体要求,努力提高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建立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各部门协作、齐抓共管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上来。各县(市)区相继制定和印发了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五五”普法目标任务分解等相关文件,并积极贯彻和推动。5月x日,召开了全市普法联络员培训会议,进一步强调和推进“大普法”工作,市直部门和省部属单位按照要求,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和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年度法制宣传教育计划,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执法管理工作,全市上下初步形成建立“大普法”工作格局的共识。

二是正确定位,加强协调。市普法办明确自身定位和工作职责,认真履行在全市普法工作中担

负的制定规划计划、组织协调和督查指导等职能,积极调动和充分发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履行法制宣传教育职责的积极性和职能作用。市局领导就加强新闻法制宣传、组织开展“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推进普法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和立法等工作,分别向毛光烈市长、郭正伟副书记、副市长、郑瑞法副主任、胡建岳副主席等市领导同志请示汇报,并引起了领导同志的重视和关心支持。市局宣教处也就贯彻落实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建立“大普法”工作格局、扩大法制宣传阵地和中期督导检查等工作,与多个单位、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各有关单位和部门也都给予了热情支持。市人大对法制宣传教育立法表示肯定,争取列入调研计划,推动立法工作;市考核办表示向有关市领导汇报,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全市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提交市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争取尽早列入;市人大副主任郑瑞法、市政协副主席胡建岳和市委宣传部、政法委,市人大内司委、市政协社法委等有关部门领导同志克服工作忙等困难,亲自参加“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指导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三是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重视履行法制宣传教育职责,做到有计划安排、有内容形式、有检查落实和有总结资料。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分别将法制教育列入全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计划,在有关班次安排法制报告讲座和辅导培训;市教育局、团市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校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市委农办、经委,市民政局、总工会等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积极开展企业、农村、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市国土局等6部门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县级以下干部国土资源法律教育培训活动、市体育局积极开展“人文奥运·法制同行”等专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市公安局、社会和劳动保障局、财税局、环保局、安监局、文广新闻出版局和市妇联、残联、禁毒委、知识产权保护协会等部门和单位,积极开展有关社会治安、交通安全、安全生产、文化市场、《劳动合同法》、财税、环保和保障妇女儿童、残疾人权益,禁止毒品、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其他各部门和单位也都结合工作职能,通过各种途径和利用各种形式载体,加强本部门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共同营造全社会浓厚法制氛围和良好法治环境,推进“法治宁波”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三)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

我们认真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有关文件要求,突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和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对象,坚持分类指导,积极开展宪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公民意识和有关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

一是认真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培训等制度。6月x日,市委组织了“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宁波专场法制报告,邀请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应松年作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专题报告,市委副书记、市长毛光烈亲自主持报告会,市领导和各县(市)区、各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了报告会;余姚、宁海、奉化等县(市)坚持“市长学法日”制度,江东区也建立了“区长学法日”制度;象山县不断完善领导干部任职资格法律知识考试,组织60名各级领导干部参加《宪法学》考试;市委组织部、党校和市直机关党工委通过新任市管领导干部、女领导干部、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和处级领导干部等主体培训班次,以及“宁波干部网上学院”等,加强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培训,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成为制度和更加规范。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认真抓好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落实《学法作业本》和每年学法40小时等要求,各级法制、人事部门通过组织执法人员上岗培训、公务员素质培训、新录用公务员和军转干部上岗培训等形式,加强执法、司法岗位和综合岗位公务员的学法用法工作。

二是重视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宁波大学、宁波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宁波教育学院、宁波工程学院、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等各高校重视加强师资培训、课堂教育、阵地建设,扎实开展《教育法》、《教师法》、《劳动法》、《工会法》等法律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结合《法律基础》、《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等课程和社会实践活动等,将法制宣传教育融入教学实践。充分利用校园报刊、广播、网络、电教设施和板报橱窗、法制征文演讲等广泛开展多种形式和适合师生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营造法制氛围。宁波大学和江北区司法局,万里学院和鄞州区司法局深化地校法制共建,广泛开展地校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宁波教育学院通过创建成为江北区首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全市各中小学认真贯彻执行《中小学校法制教育指导纲要》,深入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结合教学计划安排法制教育课时,针对中小学生不同认知特点和接受能力,采取编写法制手抄报、召开“学生于法”主题班会、模拟法庭、小法官判案、法律大蓬车等多种寓教于乐的形式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力;通过学校与家庭、社区、部队、武警、公安机关等的共建形式,重视加强校外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

三是积极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继续推进“法律进企业”活动,利用全市“和谐企业”创建平台,选择了25家企业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试点。有关企业管理部门和部分县(市)区纷纷举办各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班,加强法制教育培训。按照“谁主管、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有关部门结合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办理《暂住证》、职业介绍、营业执照、婚育计生和年检验照等服务管理,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企业,如宁波港集团、力邦集团、宁波通用塑机公司、华联楼宇和育才社区等,重视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镇海区充分发挥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志愿者队伍作用,江东区在仇毕社区建立外来务工人员法制教育示范点,慈溪、余姚、鄞州、江北等县(市)区编印分发并组织外来务工人员学习《外来人员法律知识读本》和其他法制宣传教育手册资料等,积极开展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了外来务工人员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取得良好效果。

四是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全市各地以全国普法办编写的《农民法律知识读本》和《浙江新农村法治建设丛书》为基本教材,选择与农村干部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法律法规,通过加强农村普法队伍和“五个有”(每个行政村建有一所法制学校、一支普法队伍、一套普法制度、一个法制宣传栏、每村有一个普法图书角)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市局投入近2万元订购农村、社区法制教育系列丛书,赠给92个被命名表彰的20xx年度四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各1套,受到热烈欢迎。各级文广部门和电影放映单位结合全市“万场电影千场戏下乡活动”,继续在农村、社区放映法制电影。鄞州区通过“三送二卡一传递”等形式,在全市率先开展了“法律进农家”活动试点,并初步在全区推开。

(四)周密计划,精心组织,认真开展“五五”普法中期检查

为进一步了解和深入推进全市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在全市组织开展了“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一是提前准备,尽早安排。年初,我们就在印发的全市年度工作实施意见中和召开的年度工作会议上,将组织开展中期督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提前安排。二是周密计划,认真部署。认真研究制定并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工作的意见》(甬普〔20xx〕1号)、《关于认真开展“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自查的通知》(甬普办〔20xx〕10号)、《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的通知》(甬普办〔20xx〕11号)等文件;5月x日和6月x日,在分别召开的全市普法联络员会议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例会上,对做好中期督查工作作了进一步的部署,提出具体要求。三是思想重视,行动迅速。全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十分重视

“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工作,各级普法教育领导小组、普法办和负责普法工作的部门,切实按照部署要求,及时研究制定了自查和迎接上级检查的工作计划和方案,召开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层层动员部署,普遍认真组织开展了检查和自查,上报了自查报告和自评表。四是严密组织,精心实施。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6月中下旬,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组成分别由市委宣传部、政法委、市人大内司委、市政协社法委、市司法局领导任组长,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员参加的5个检查组,以听取工作汇报、查看台账资料、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随机访谈等形式,对11个县(市)区、10个市机关部门和5个省部属单位进行了认真督查,并实地考察了9个村、11个社区、11个企业,分别召开了有公务员、企业、农村、社区、学校等基层代表280多人参加的26个座谈会,发放和回收调查问卷280余份。市领导对中期督导检查工作也予以重视,郭正伟副书记、副市长专门作出批示,市人大副主任郑瑞法、市政协副主席胡建岳亲自参加督查指导工作。通过自下而上组织开展的“五五”中期督导检查,较好地了解了全市“五五”普法规划的贯彻实施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看到了成绩、发现了典型、总结了经验、查找了不足,有力地推动了“五五”普法工作深入发展,为迎接上级检查打下了坚实基础。

(五)拓展阵地,建设队伍,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作用

一是巩固原有阵地。继续办好电视、广播、报刊和网络等新闻法制栏目。与宁波电视台合作办好《法治前线》栏目,在保证《法系乡邻》电视法制专栏正常播出的基础上,努力提高栏目质量水平;自1月起,市局新增经费投入近3万元实现《宁波普法》月刊的改版发行;加强与《宁波日报》、《东南商报》、《宁波晚报》等报刊的合作,充分发挥市级主要报纸开展新闻法制宣传教育的作用。全市各地重视加强农村、社区和企业等基层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宣传作用。二是拓展新的平台。自2月起,与宁波广播电台合作在《阳光热线》新开辟每周播出1期的《法制时空》广播法制专栏,已播出26期,播出计划已排至年底;在宁波图书馆“市民大课堂”新开设系列法制讲座,今年计划安排《劳动法》、《物权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婚姻家庭等4场法制讲座;引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加强网站网页法制专栏建设,利用和发挥网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作用。三是加强队伍建设。重视在原有基础上加强各级普法教育领导小组、普法办和普法讲师团、联络员、宣传员和志愿者等各类法制宣传队伍和工作网络建设,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努力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六)巩固成果,明确目标,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一是开展新一轮创建工作。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在巩固以往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在全市组织开展20xx-20xx年新一轮“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通过调整完善创建内容和标准,实行动态管理,实现由注重面的覆盖到注重提高创建质量的转变,不断提高“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创建质量,确保先进性和示范性。到20xx年,全市包括已命名的四星级及市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基本达到全市行政村、社区总数的30%。二是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工作调研。按照市委政研室课题安排,组织人员深入象山、北仑等地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调研,撰写调研文章,总结做法经验,分析面临的形势任务,提出对策建议,为继续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持。三是认真组织抽查考核。1月中旬,配合省厅对全市三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达标工作进行了抽查考核,考核组随机抽查了北仑区白峰镇华峙村、霞浦街道黄鹂社区,象山县贤庠镇溪沿村、丹西街道蓬莱社区等6个村、2个社区,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考核。考核组认为我市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创建工作起步早、基础好、氛围浓,组织健全、制度完善、措施扎实、成效明显,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4月x日,浙江电视台新农村公共频道《政策面对面》栏目专题宣传报道了我市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创建工作,市局副局长汪如坤、鄞州区姜山镇

副镇长王俊,余姚市泗门镇谢家路村党委书记钱建康作为被邀嘉宾介绍了情况。四是做好申报推荐工作。按照省司法厅、民政厅通知要求,在全市组织了20xx年度全省五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申报评选推荐工作,经自下而上的申报评选和检查审核,确定推荐余姚市泗门镇大庙周村、海曙区段塘街道华兴社区等12个村、3个社区为参选和命名表彰对象。

上半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出了一些努力,也取得了一些明显成效和进步,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有的地方部门单位和领导干部,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建立“大普法”工作格局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不足,思想上重视不够,工作上还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整体工作力度还不够,缺乏有效措施和约束力、强制性及检查考核手段;三是党委(党组)中心组和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相关制度还有待进一步落实和规范;四是有些宣传教育资源和平台还没有得到很好整合利用,作用还没有得到很好发挥;五是部分基层干部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办事能力还有待提高,有些单位创建工作存在松懈情绪,巩固创建成果和深化创建活动的办法措施不多等。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重视,认真研究办法对策,采取有效措施努力解决。

二、下半年主要工作打算

下半年,将按照《20xx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和上级部署要求,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积极推进建立和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

认真贯彻执行“五五”普法规划和甬普〔20xx〕1、2号两个文件,进一步推进建立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各部门协作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重视加强各级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普法业务部门自身建设,切实发挥职能作用;重视理顺关系,引导政府各部门正确认识和定位,认真履行在贯彻实施普法规划和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职责,确保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顺利有序和扎实有效的深入开展。

(二)继续积极开展重点对象和重点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推进“五五”普法规划的贯彻实施和落实,加强重点对象和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一是重点抓好《关于组织实施全省领导干部学法分级考试(考核)工作的意见》、《关于组织开展20xx年度省管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的意见》等文件的学习和宣传贯彻,结合本市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全市领导干部和市管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工作贯彻落实的意见办法。二是继续贯彻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和相关文件,推进“法律进校园”活动,积极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创建活动,争取培育创建出一批高质量、有影响的省、市级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三是继续推进“法律进企业”活动,重点贯彻落实全省《关于“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的意见》,切实抓好全市试点企业的创建工作。四是加强重点和新颁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认真组织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

(三)扎实开展新一轮“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关于进一步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

本市实际,研究制定全市新一轮“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的意见办法,积极稳妥的推进和扎实有效地开展新一轮创建活动,及时发现和认真解决创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提高全市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水平。二是加强农民和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利用各种有效形式和载体,落实农村学法用法制度要求,加强农村法制宣传阵地建设,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放映法制电影等活动,推进鄞州区“法制进农家”试点活动。

(四)积极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立法和目标考核工作

一是加强调研,认真研究和草拟《宁波市法制宣传教育促进条例》文本,在此基础上加强请示汇报,积极沟通协调,争取市人大和市法制办等有关领导和部门的理解支持,推动法制宣传教育立法工作。二是加强与市考核办的沟通协调,提出合理意见建议,争取有关领导同志和市考核办的支持,力争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尽早纳入市委、市政府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之中,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力度。

(五)认真做好“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工作

一是在前期全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普遍进行自查和检查,以及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进行检查抽查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本市“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情况的汇总和总结通报工作,推动整改提高工作。二是按照全省《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工作的意见》,认真研究、周密计划、细致准备,切实抓好各项迎检工作准备和落实,圆满完成全市“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各项工作任务,促进“五五”普法规划在全市得到更好更全面的贯彻实施,推动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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