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总结

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总结

根据《关于开展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总结的通知》(办建管函〔XX〕404号)要求,现将我省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总结报告如下,请审阅。

一、水管体制改革总体进展情况

XX年月1月,省政府下发了《海南省水利工程管理和投融资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琼府〔XX〕15号),我省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全面展开。省政府分别于XX年x月、XX年x月召开水管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布置和推动水管体制改革工作。三年多来,在各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在广大水利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省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目前,省松涛水利工程管理局(省属工程)和文昌等12个市县(占全省18个市县的2/3)已基本完成水管体制改革任务,其他6个市县已完成"两定"和"两费"测算工作,总体改革方案有待市县政府最后批复。

二、省属工程及市县工程改革进展情况

省松涛水利工程管理局是省水务局下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经省编制委员会核定,该局定性为正处级准公益性水管单位。该局在职职工1657人(其中下属企业和派出所人员共237人),占全省水管单位在职职工的26.3%。参与改革的职工共1430人,改革后定员1077人,需分流343人。松涛工管局的中层干部已通过竞争上岗,基层管区的人员已按编就位,166名职工已办理内部退休,177名分流人员已得到妥善安置,分流到下属施工企业参与工程维修养护或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同意,按"以收代拨"方式解决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经费(其中年工资和各项社会保险金2375万元)。公益性维修养护经费605万元(省水利建设资金中每年安排300万元,"以收代拨"解决305万元)。

目前,文昌、琼海、定安、万宁、陵水、保亭、五指山、琼中、乐东、昌江、白沙、儋州等12个市县改革已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果。12 个市县政府已批复改革总体方案、"两定"和"两费"测算,并已逐步分解落实。12个市县纳入改

革的水管单位共56个,在职职工2173人,定岗1990人,分流人员183人,财政补助公益性人员基本工资和社会保险金XX万元。

三、水管单位分类定性、定岗定员、经费测算

根据水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各市县水务、财政、发展改革、编制、社保等部门通力合作,互相支持,通过大量细致工作,基本查清了全省18个市县国有水管单位和松涛工管局的基本情况,对全省水利工程规模、效益、资产价值以及水管单位的职工人数、财务收支、社会保障等有了全面了解。为各市县出台水管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供了最基本的依据。

全省102个国有水管单位,已全部定性完毕,其中10个定性为公益性事业单位,91个定性为准公益性事业单位,1个定性为企业单位。改革前,全省水管单位职工8446人,其中在职6311人,离退休2135人。根据《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改革后全省水管单位定员人数共4862人,比现有职工少1449人;参照现行事业单位工资和社会保障政策,改革后,每年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经费9096 万元;根据《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全省水利工程公益性部分维修养护经费4632万元。

四、两项经费落实情况

松涛工管局年供水、发电和多种经营收入5500万元,根据省政府有关意见,全部由松涛工管局支配使用,主要用于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和工程维修养护,松涛工管局两项经费已落实。

根据各市县水管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文昌、琼海、定安、万宁、陵水、保亭、五指山、琼中、乐东、昌江、白沙、儋州等12个市县的水管单位公益性人员基本工资和保险金由市县财政负责,其中工资属于补助性质。全省水利工程公益性部分维修养护经费到位1403万元,其中省水利建设基金900万元(占省级水利建设基金的30%),松涛工管局305万元,市县财政198万元。

五、管养分离情况

松涛工管局工程维修养护工作,主要由其下属的水利建筑安装公司负责,基本上实行管养分离。各市县维修养护资金还没有到位,实行内部管养分离。

六、人员分流及社会保障情况

松涛工管局和文昌、琼海等12个市县,改革后共分流526人。有几种安置方式:对于3年内达到退休年龄的,实行内部退休;部分职工分流到下属施工企业(如松涛工管局),从事工程维修养护等建设安装工作;分流到水管单位内部农场(如文昌市东路水库管理处)或承包水库周边土地、水面从事多种经营;不具备上述条件的水管单位分流人员,保留职工身份,由市县财政交纳社会保险金,自谋工作,本单位有人退休时,优先录用。

落实社会保障政策,是水管单位职工最为关心的问题。改革前,各水管单位缴交社会保障金的情况差别较大,松涛工管局、三亚市和琼海市等少数市县缴交较正常,大多数市县基本上没有缴交。改革前,全省水管单位累计拖欠社会保障金5056万元。通过与财政、社保等部门反复研究与协调,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区别不同情况落实社会保障政策:19xx年前退休的职工,视为已交社会保险金;19xx年至XX年退休的,由市县财政补交养老和医疗两项保险;在职和分流人员,从19xx年起,补交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五项保险,其中19xx年至XX年应缴交的保险金,待职工退休时,由市县财政负责逐个补交,XX年起,按年正常缴交;社会保险金中个人应缴交的部分,由个人负责补交。

七、水管单位职工工资拖欠情况

由于历史原因,改革前各市县每年拖欠水管单位职工工资3780万元(按近三年统计)。我省是经济欠发达省份,尤其是中部山区少数民族自治县,财政收入少,要补发以前拖欠的工资,难度实在很大。对此,多数水管单位职工比较理解,认为改革后财政负责社会保险金和保证一定的经济收入,解决了后顾之忧,已属不易,待今后经济发展了,希望能补发所欠工资。

八、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少数市县工作滞后

国务院批准《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已5年多,省政府批转《海南省水利工程管理和投融资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3年多,但目前仍有少数市县尚未正式批复改革方案。有关市县政府及其水务部门对水管体制改革重要意义认识不到位,对国务院和省政府布置的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没有紧迫感,是水管体制改革落后被动的重要原因。

2、"重建轻管"思想依然存在

有的市县热衷于上新项目、开新工程,重建设,轻管理;对推进水管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现有工程的效益,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认识不足、重视不够。

3、部分市县改革不够深入

部分市县改革缺乏后劲,在政府批准改革总体方案、"两定"和"两费"测算后,市县水务局没能及时将改革推向深入,少数市县停滞不前,水管单位内部改革缓慢,人事劳动工资改革不配套,岗位、工资没有全面落实到个人,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制不明确,水管单位内部运行机制不活。有的水管单位仍然处于"吃大锅饭"状态,没有真正完成按编定岗和人员分流任务。

4、两项经费到位率低

落实公益性人员基本经费和公益性工程维修养护经费是水管体制改革的基本任务之一。在市县政府批复的水管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对两项经费已作明确安排。从今年的落实情况看,各市县已按改革方案下拨了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经费。但相对档案工资而言,多数水管单位职工收入偏低,一般每月为600~800元,相当于档案工资的40%~60%,甚至有的是按最低工资线标准发放。除松涛工管局外,多数市县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不落实,尚未按改革方案筹措到位维修养护资金。

5、部分市县分流人员多

由于历史原因,部分市县水管单位严重超编,人浮于事,机构臃肿,管理成本高、效率低下。按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定编后,有的水管单位分流人数多,难度大。如临高县菠莲灌区管理处,设计灌溉面积18万亩,在编职工210人,月工资50~100元;改革后,应定编80人,分流130人。

(二)明确任务、强化措施

1、坚定改革目标不动摇。根据《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和《海南省水利工程管理和投融资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省水管体制改革任务要在今年底基本完成。全省18个市县和松涛工管局必须批复改革总体方案和"两定"、"两费"测算,各水管单位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责任制。XX年足额落实"两费"的水管单位比例应达到1/2,其他暂时不能足额到位的,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有分步到位的承诺文件和分年度到位的实施计划,其中XX年到位50%,XX年到位80%,XX年到位于100%。

2、强化水管体制改革责任制。水管体制改革是国务院和省政府确定的一项重要改革,也是综合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省政府要求各市县政府切实将水管体制改革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水管体制改革责任制,对于未能按时完成改革基本任务的,要实行责任追究。

3、做好进度计划安排。各市县政府应以XX年底基本完成改革任务为时间节点,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调整改革进度计划,明确各时间段要完成的工作任务,并逐步落实。尚未正式批复改革总体方案的市县,必于8月底之前批复改革总体方案、"两定"和"两费"测算,并抓紧分解落实,确保在XX年财政预算中安排"两项"。各市县于今年x月完成水管体制改革验收和总结工作。省水务局在12月完成全省水管体制改革验收和总结。

4、加强验收监督,保证改革质量。重点对"两费"落实、定岗定员、分流人员安置和水管单位内部制度建设等工作进行验收。着重检查水管单位职工是否

已按编定人,职工(包括退休职工)工资、社会保障是否落实(要有工资卡、医保卡),分流人员社会保障和扶持政策是否落实,岗位责任制是否落实等。

5、强化水管体制改革激励机制。省水务局将进一步强化水管体制改革与水利建设投资挂钩的措施。各市县在报送病险水库加固、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堤防工程建设计划时必须同时附送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批准的水库、灌区、堤防管理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对水管体制改革推进较好的,给以适当倾斜,实行"以奖代补";对水管体制改革遗留问题较多的,在资金安排上实行调控;对没有完成水管体制改革任务或验收不合格的,责令整改并暂停建设资金安排,并在冬修水利评比中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参与评优。

6、进一步把改革推向深入。根据我省水管体制改革的具体情况,省政府定于8日1日再次召开全省水管体制改革现场会,总结推广文昌市水管体制改革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总结三年多来我省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取得的成绩,交流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增强紧迫感,把改革推向深入,确保今年底基本完成水管体制改革任务。

 

第二篇:水管体制改革总结

水利管理体制改革汇报材料

我县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在市水利局、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积极配合下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管养经费得到了全面落实,人员分流安置落到实处,建立健全了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全面高质量的完成了改革任务。现就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改革前后的基本情况

我县有基层水管单位**个,其中乡镇水管站**个,均定性为事业单位。

(一) 乡镇水管站

乡镇水管站现有在册工作人员**名。一直以来,水管站工作人员与乡镇人民政府其他工作人员一样工作,也享受同样的待遇。19xx年乡镇政府进行改革时,将涉农机构混编后合并为农业服务中心,对水利管理机构和人员的编制没有明确。其中工作人员待遇均实行差额拨款,每月只发放200元生活费(市、县各100元),导致90%的基层水利员工资和养老保险金没有着落,至20xx年x月累计欠缴养老保险金70.77万元。因他们均经正规录用手续转为非农业户口,没有田、土、山,生活非常困难,只好外出打工。由此造成水管站名存实亡,队伍涣散,管理也无从谈起。改革后,对水管站为财政供养的事业单位的性质作了进一步明确,恢复了水管站机构名称、编制、人员核定到具体工作人员。现有工作人员**名,其基本支出纳入财政预算,按工作人员的工资进行了正常进档、定级,并已发放。

二、推进改革的情况

(一)制定了《炎陵县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文件,我县先后数易其稿,于20xx年x月出台了操作性较强的实施方案,明确以农办牵头,水电局具体实施的组织形式,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在方案中,对改革进度、时间安排、各阶段任务、关键部门的职责进行了划

分,对单位定性、管养分离、人员分流、宣传学习等操作环节也分别进行了明确,作为实施水管体制改革的指导依据。

(二)落实责任制及奖惩兑现。分管副县长为本次改革的总负责人,农办为牵头单位,水电局、各乡镇为实施单位。编委负责人员定编,财政局负责经费测算及支付方式的确定,劳动人事局负责养老保险金的清理与续保。对不能按照完成任务或按兵不动的单位,县纪委监察部门对负责人进行诫免谈话。

(三)分类定性及定编定岗。根据《水利工程管理定岗标准》和市政府文件,对我县水管单位进行了编制人员测算:乡镇最少1人的原则,共定为**人。对管养分离后的维护人员和经营性资产运营人员,不再核编。经政府会议核定,乡镇水管站**人,这部分人员的经费明确纳入财政预算,经费来源主要由县财政和水费减免返还收入承担。对工作人员进行了岗位确定。

(四)“两费”基本得到了落实。依据《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测定维修养护经费**万元,其中河东灌我管理局**万元,其他上型水利工程**万元。作为公益性资产的维护费用全部纳入财政预算。

(五)实行管养分离。在核定公益性资产的两费后,积极推行管养分离,将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业务从单位剥离出来,逐步向市场转移。主要是河东灌区管理局,在内部逐步推行管养分离,确定岗位分工,管理与养护分开,市场操作,财务渐行独立。

(六)内部实行改革。积极探讨水管单位内部的人事、劳动、分配改革,制定详细的内部改革方案。推行竞聘上岗,按岗择人,编制到人,人员经费到人。全面签订劳动合同。分配制度上,公益性事业人员执行国家工资标准,企业性质人员以岗位定酬,绩效取酬,拉开距离,建立激励机制。对下属的企业性质的电站等实体,实行财务独立核算。

(七)妥善人员分流,社会保障跟进。制定了人员分流方案,支持和鼓励工作人员发挥行业和自身优势,办实体,自谋职业。对改革前所欠的养老保险金,由应缴纳的单位和个人与劳动人事部门协商一次性补足或核定基数和期限,逐年缴足。由县财政承诺,即使示缴齐单位部分,在工作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不影响输退养手续。经费来源,由水利工程挤一点,乡镇筹一点,保险部门让一点,个人出一点的办法解决。离退休人员生活基本上有保障。对分流人员,除享受生活费外,在就业安置上,努力为他们找门路,对利用水管工程办实业的,优先分流人员,积极向各水电站等民营涉水企业推荐分流人员就业,多渠道安置。同时在税收上给予优惠政策。

(八)实施水价改革。制定了水价改革的方案。对原有水管工程的涉农水费全部取消,由国家、省、市、县财政转移支付和地方财政承担。

三、水管体制改革的体会

(一)水管部门是弱势群体,要有位必须有为。水管单位,尤其是水管站工作人员,长期工作在一线,条件苦、生活差,却任劳任怨,为地域经济和水利事业的发展作出了贡献,国家正是基于此,才出台了多个文件,要求解决这部分人员的生活困难,消除事关民生的公益性水管单位的困境。

(二)水管单位的改革必须多方联动。水管单位长期积累下来的人员、经费、债务等负担,靠自身力量难以完成改革,必须靠地方政府组织水利、财政、编委、劳动人事、乡镇人民政府等共同参与、共同努力,才能完成。

(三)人员分流是水管体制改革的关键点,也是难点。乡镇站的水利员大多数是工作十几年,最好的时光奉献在水利事业上,现在要分流,从心理上难以接受。河东灌区管理局人员多,定岗人员少,大家都想占一席之地,分流压力很大。基于这些原因,做好分流工作是改革成功的关键,对分流人员的安置又是分流是

否顺利的关键。我们主要从解决最起码的生活和后顾之忧这个易接受的底线入手,做好分流工作,收效较好。

(四)改革的经费必须多元化。单靠水管单位或相关部门一方承担改革前与改革后的所有经费都不现实,必须是县政府、相关部门、乡镇政府、水管单位、个人等一起出力,才能解决改革所需经费。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人员素质待提高。本次聘用人员大多数为原水管队伍中工作人员,文化层次不一,普遍业务水平较低,加上较长时间没有从事本行工作,业务能力跟不上发展的需要。

(二)经费保障有困难。人员经费和养护经费虽列入财政预算,但捉襟见肘的地方财政很难准时、足额到位。尤其是养老保险金的大额欠费,何时能化解还是未知数。

(三)水管工程中公益性资产与经营性资产绝对划分难。经营性资产大多数是靠公益性项目筹集资金建成的,并长期为公益性资产的管养提供补助金,甚至是单位命脉,划出后,公益性单位能否运转正常也难说。

(四)改革后乡镇水利员队伍人员经费、工作经费,未能达到真正意义上的县财政拨款,造成经费严重短缺。

五、几点建议

(一)县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要对乡镇水管站实行人、财、物垂直管理,以便于开展工作。

(二)加强水利员队伍建设。对水利员进行严格把关,凡逢进人必考,推行竞聘上岗,大力引进专业技术人员,提高队伍人才素质,逐步实现人才更新换代。

(三)健全考评机制。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基层水利岗位职责,确定

对水管站和基层水利人员的考核内容和方式,建立水利部门、乡镇政府、服务对象三方共同参与的绩效考核机制和指标体系。

(四)妥善处理分流人员,落实社会保障体系,构建和谐水利。一是重点制定完善分流人员生活保障的具体办法,积极支持和鼓励分流人员开展多种经营,扩大就业门路,政策上予以扶持;二是按照相关政策落实社会保障,努力补齐所拖欠的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单位承担部分均由县财政拨付,个人缴费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由个人补缴。

(五)多方争取资金,消化改革前的负债。各部门要齐心协力,争取资金,突出解决所欠的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问题,消除分流人员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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