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党内关怀发展基金对困难党员进行帮扶的意见

关于建立党内关怀发展基金对困难党员

进行帮扶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建立健全关心和帮助困难党员的长效机制,让困难党员真正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和克难奋进的决心,经研究,现就建立独山县 “党内关怀发展基金”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立覆盖全县、措施得力、逐步完善、长期有效的特困党员救济体系为目标,切实关心困难党员群体,帮助困难党员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体现党组织的温暖,引导广大党员在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做出更大的贡献,进一步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构建和谐独山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2、工作目标:以建立覆盖全县、措施得力、长期有效的党员救助体系为重点,保障基层困难党员基本生活,实现解决党内弱势群体的生产生活问题与精神生活问题有机结合,建立健全党内救助制度。

二、党内关怀发展基金的筹集

党内关怀发展基金采取“党费为主、财政支持、党员捐助、社

会资助”等办法,多渠道筹集,争取每年保持一定的筹资规模,保障党内关怀发展基金运行的正常性、连续性。

1、党费划拨。20xx年从县留存党费中划拨5 万元充实党内关怀发展基金,以后每年从上一年上缴留存党费中划拨1-3 万元用于充实党内关怀发展基金。

2、财政支持。把党内关怀发展基金纳入财政预算,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充实党内关怀发展基金。

3、党员捐助。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利用“三会一课”等组织活动,开展过一次特殊的组织生活、交一次特殊党费等形式动员党员募捐。党员捐款坚持自愿原则,视本人经济状况量力而捐。乡镇党员、县属各单位党员募捐款由各党支部收集,逐级上交所属基层党委、县委组织部,然后缴入县党内关怀发展基金。

4、社会资助。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单位、组织、个人)自愿资助。县委组织部每年编印一册《独山县党内关怀发展基金捐款纪念册》,将捐助数额在100元以上的党员和社会各界捐助名单列入其中。

三、党内关怀发展基金的帮扶范围及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入帮扶的候选对象。

1、凡年人均纯收入符合扶贫对象要求的农村党员,年可支配收入在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社区居民党员。

2、党龄在xx年以上,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困难党员。

3、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授予的“优秀共 产 党员”或“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的困难党员。

4、连续担任村(居)党支部书记xx年以上或累计担任村(居、社区)干部xx年以上的离任退职困难党员。

5、本人或家庭遭遇重病、重大灾难及其它突发性事故的党员。

6、党员个人创业,有好项目、有条件发展,但缺乏发展资金的困难党员。

各级党组织应将符合上述条件的党员建立台帐,并及时收集党员困难信息。台帐内容应包括:困难党员本人基本情况、家庭成员情况、年收入情况、是否纳入低保、困难情况及原因等。台帐由各级党组织实行动态管理,每半年核实调整后上报一次,作为困难党员帮扶的依据。

四、党内关怀发展基金的使用标准

党内关怀发展基金主要用于对困难党员的救济、救助、技能培训和生产扶持。县委组织部每年根据困难党员实际情况和资金筹集情况拟定当年特困党内关怀发展基金使用计划,并经部务会集体研究后按计划使用。如遇特殊情况经县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可以及时启动救助活动,随时进行帮扶。

1、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的救助。对于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视其生活困难程度给予一定额度补助。

2、遭受重大疾病、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性事故党员的救助。对因大病、重灾及突发性事故造成较大经济损失,个人难以承担的党员,采取党员救助的方式予以救助。

3、缺技术、缺技能困难党员的帮扶。对无技术专长、无致富门

路的农村困难党员,结合当地产业结构调整进行免费培训;对城镇下岗失业党员,按市场需求免费组织职业技能培训或对参加县级以上劳动部门组织的技能培训并获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困难党员给予补助。

4、缺生产项目启动资金困难党员的资助。对有意自主创业、有市场前景项目而缺少启动资金的农村困难党员和城镇下岗失业党员,利用小额信用贷款解决启动资金的,给予贴息补助,帮助实现创业。

五、党内关怀发展基金的使用程序

帮扶对象的认定坚持上下结合原则,由党员本人向所在党支部提出申请,经报直属机关党委或乡镇党委审核后进行申报(详见《独山县党内关怀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六、党内关怀发展基金的管理

为加强对县党内关怀发展基金的管理,县委成立党内关怀发展基金领导小组(另行发文),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统筹协调、研究制定管理措施和确定使用原则。办公室主要负责基金筹集、落实年度使用计划和审批,以及基金收支情况的统计、督查、通报等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每年年终向县党内关怀发展基金领导小组汇报使用情况,在县召开党代表大会时汇报本届使用情况。

党内关怀发展基金在银行设立专门账户,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单设账簿,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基金利息滚存为基金的一部分。党内关怀发展基金的管理使用,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法规,严禁以任何方式向单位或个人借贷,严禁用于党员关怀以外的任

何开支。同时,每年年终都要对党内关怀发展基金的收支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确保基金专款专用、合理使用。

七、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建立党内关怀发展基金帮扶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多种形式的开展募捐活动,并认真落实帮扶措施。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参加党内募捐帮扶生活困难党员活动,带头捐款,作好表率。

2、着眼长远,健全机制。 要着眼长远,建立健全关怀帮扶困难党员的长效机制。建立帮扶困难党员情况定期报告制度,每季度末各基层党委书面上报一次困难党员帮扶情况。建立关怀帮扶困难党员的组织协调机制,各级组织、民政、财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加强工作协作,积极建立党内激励、关怀、帮扶的长效机制。

3、广泛宣传,全面发动。 各级党组织要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发放捐款倡议书等有效的形式,大力宣传实施困难党员帮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广大党员干部认识到党内关怀发展基金对困难党员实施帮扶是体现党的关怀和温暖的具体行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关怀困难党员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营造党内和谐氛围。

4、合理帮扶,动态管理。 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因人帮扶,既要给予生活困难党员物质资助,解决一些生活上的实际问题,又要给予精神上的关心和支持,有条件的要积极帮助他们实现自主脱贫。要经常了解全体党员的生活现状,及时跟踪掌握,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每

一名党员在生活困难时都能得到相应的帮扶,使困难党员帮扶工作成为基层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

 

第二篇:关于建立科学发展评价考核体系的意

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

关于建立科学发展评价考核体系的意见

(20xx年x月x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把江苏经济社会发展转入科学发展轨道,又好又快地推进“两个率先”,省委、省政府决定建立科学发展评价考核体系。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好字优先、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江苏发展阶段性特征,建立导向明确、指标科学的评价考核体系,引导全省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努力在科学发展道路上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把江苏的明天建设得更加美好。

(一)体现发展第一要义,突出发展质量和效益。坚持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不断发展社会生产力和增强综合实力。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核心,促进速度与结构、质量、效益相协调,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消费、投资、出口对经济增长的拉动相协调,实现经济大省向经济强省的跨越。

(二)体现发展方式转变,突出创新驱动。依托科技进步、高素质人力资源和管理创新,提高科技进步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推动经济增长动力从投资驱动为主向创新驱动为主转变,要素支撑从物质资源为主向人力资源为主转变,产业结构从一般加工业为主向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转变,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取得重大进展。

(三)体现协调发展,突出社会进步。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加大财政对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快发展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逐步实现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四)体现可持续发展,突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加快生态省建设步伐。加大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力度,不断降低单位产出的能源资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强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缓解资源环境的瓶颈制约。

(五)体现以人为本,突出民生改善。把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关注人的生活质量、发展潜能和幸福感受,重视城乡居民收入增

长、人民福利水平提高和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努力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地普惠于民。

二、基本原则

本评价考核体系重点评价发展过程是否科学,着力解决“怎样发展”的问题,注重导向性、前瞻性、操作性和公认性的有机结合。

(一)导向性原则。坚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既赋予评价考核体系考核、约束功能,更注重导向、激励作用,引导各地各部门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握工作方向,调整工作重点,解决科学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积极探索具有江苏特点的科学发展道路。

(二)前瞻性原则。坚持立足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开阔视野、开阔思路、开阔胸襟,学习借鉴国内外有关发展的评价体系,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统筹考虑当前发展和长远发展,努力把科学性、规律性和创新性统一起来。

(三)操作性原则。坚持以推动工作为目的,在指标选择上,充分考虑代表性、动态性、可获取性,使指标可采集、可量化、可对比。在评价方法上,注重客观、适用、可行,实事求是评价科学发展的程度。

(四)公认性原则。坚持基层和群众认可的衡量标准,设置公众满意度指标,实行量化考核和定性考评相结合。量化考核充分考虑各地实际情况和基层意见,定性考评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切身感受和对科学发展的认可程度。

三、主要内容

本评价考核体系考核对象为省和省辖市,考核内容主要是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体系分为经济发展、科技创新、社会进步、生态文明和民生改善五大类28项指标。

(一)经济发展。经济发展是政治文明、文化繁荣和社会进步的物质基础。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对于江苏实现“两个率先”具有重要意义。该大类指标包括发展水平、质量、效益、结构等方面6项指标。

(二)科技创新。科技创新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中心环节。我省进入了以科技创新为主导的发展阶段,必须充分发挥科教优势,大力推进科技创新,提高科技进步贡献率,增强经济发展的核心竞争力。该大类指标包括3项具体指标。

(三)社会进步。社会进步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扩大公共服务,促进公平正义,实现社会全面进步。该大类指标包括社会事业、社会保障和社会安全等方面6项指标。

(四)生态文明。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的基本要求。必须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加快构建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使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该大类指标包括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两个方面6项指标。

(五)民生改善。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必须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显著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改善生活环境,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该大类指标包括就业、收入和生活质量等方面7项指标。

本指标体系设有人民群众对科学发展成果满意度的辅助指标,主要是反映发展道路是否为人民群众所认可,发展成果是否为人民群众所共享。

四、评价考核

本评价考核体系采用指数化的综合评价方法,通过合成一个单一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综合指数,客观评价全省及各地科学发展进程。

(一)指数计算。对单项指标进行无量纲化处理,得出单项指标指数,汇总得出大类指标指数和科学发展综合指数。

(二)监测评价。每年x月底前对上一年度全省和各省辖市科学发展情况进行监测评价,同时利用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CATI)系统进行民意调查,形成监测评价报告,经省委、省政府审定后发至各市委、市政府及省级各部门,根据需要向社会公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省考核领导小组,由省政府领导担任组长,省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由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承担日常组织管理工作。省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考核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加强协调配合,积极开展工作。各省辖市政府应建立相应机制,加强对评价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适时修订完善。对评价考核体系实行动态修订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修订部分指标,不断增强评价考核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鼓励各地制定体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科学发展评价考核体系实施方案。

(三)认真考核监督。监察、审计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考核过程的监督。严肃考核纪律,强化考核责任,保证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地方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向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复核。

本意见由省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