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普法心得体会()

20xx普法学习心得体会

学习法律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我们的培养教育,为我们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使一代又一代我们健康成长。一切为了孩子,给我们营造一个和谐、平安的学习氛围,也是我们学校一直所重视的,更是我们教师德育教育工作的一个重点。

学校将中小学交通消防安全教育、反邪教警示教育、食品卫生安全教育、未成年人保护、财产安全教育等内容列为教育重点,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选择合适的法制教育内容,将法制教育与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学生假期社会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进一步增强了学校法制教育的针对性,使法制教育深入到方方面面,力求全面无遗漏。另外,除了安排教师组织班会教育,学校组织观看相关座谈,学校还充分利用黑板报、校园网等宣传媒体,加大“法制教育、平安校园”的宣传力度,广泛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动,确保法制教育工作的实效性。当然,法制教育不仅要向我们宣传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更重要的是让他们认识到:法律不仅是对自制行为的约束,更是捍卫尊严、权利的有力武器。法制教育应传达这样一个信息:法律就在身边,我们学习、生活的学校、家庭、社会有一个强大的法律保护网,时时刻刻规范着我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调整着各种社会关系,只有自觉遵纪守法,才能健康顺利的成长,并有一个良性发展。换个角度讲,

法制教育是一个普法的过程。我们应当告诉学生日常生活的中有哪些针对他们的陷阱,如何识别、自救、求助等。还要让他们明白有哪些权利,如人格权、受教育权等等,如果这些权利受到侵害应当采取何种方法、手段才能得到有效的救助,而不至于付出更大的代价。总之,开展法制教育的主旨是培养学生民主、法治的观念,让我们认识到法律不是约束行为的锁链,而是保障生活的要素,偏失的正义会得到法治力量的匡扶,弱势群体也能得到法律阳光的普照,从而自然地产生对法律的信仰,提高他们明辨是非的能力。这些才是他们真正缺少的,是他们从单纯的课堂教育中学不到的,更是法制教育的价值所

遵纪守法的道理人人都懂,法制教育更要潜移默化地从我们身边的事件起,从他们身边的事做起,通过科学全面的法制教育增强有我们的国家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和守法用法的意识,为我们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和谐、向上的法制环境。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简言之,就是通过各种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使交通参与者在了解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基础上,真正认识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继而唤起一种尊重生命、守法自律的主观意识。从这个层面上讲,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交通管理工作的前沿阵地,有着特殊的战略意义。梁启超先生那段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中国青年的励志名言——“少年强则国强”让我们意识到,中小学生能否健康成长,不仅关系到一个家庭的欢乐和幸福,更与一个国家的民族兴衰、社会发展息息相关。从这个角度而言,交通民警做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那么,交通民警在履行日常

交通管理职责的同时如何做好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尽己所能防患于未然

学校教育方面。《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虽然素质教育已经提出多年,但现行的教育体制下学校实现教育目标的核心是文化课教学,交通安全只占很小的部分;而通常交通事故都发生在校外,学校没有直接的事故责任,因此学校对交通安全教育往往不够重视,交通安全教育成为任务。具体表现:一是担心增加学生负担,影响文化课教学及升学率。对学生遵守交通法规的情况掌握不实,缺乏必要、有效的考核和督导手段。二是教育缺乏系统性,交通安全教育与日常教育脱节。现有的教育活动也只是小范围的短期行为,有的是一种临时活动形式,有的是为配合某项运动,往往是公安交管部门一厢情愿的被动灌输、零敲碎打,多半是走走过场而己。因此导致多数学生的交通安全防护意识淡薄、处于一种自发状态。三是忽视养成教育,没有形成良好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氛围。印象中笔者上课所到的学校,校园内、教室内几乎没有关于交通安全的标语、图片、警言、专栏等,学生们在朝夕相处的校园内耳濡目染的精神食粮中居然缺乏交通安全方面的内容,与他们天天面临着的严峻的交通安全形势是极不相称的,也不利于从日常培养学生良好的文明交通行为习惯。

 

第二篇:普法心得体会

普法学习心得体会

新城小学 罗花萍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长期的奋斗目标,一个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普法教育作为依法治国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必然是一项艰巨和长期的任务,需要坚持不懈地抓下去,所以,我们不应有要不要普法的想法,而需要有怎么样才能把普法搞得更好一些的谋划和措施。针对目前普法工作现状,我认为,新时期新形势下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思维创新为前提,以实践创新为基点,以机制创新为保障,在把握切入点、增强针对性、立足多元化上进行探索,寻求突破,切实把普法这项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抓深抓实。

一、创新普法理念,使普法成为公众的内在需求,从主观上推动普法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要树立"大普法"的理念,普法是全民普法。普法不只是普法职能部门和普法工作者的"专利",普法的主体是全民,各级各类学校的法制教育是培养公民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的有效途径,各级组织、行政机关和司法部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更是最具说明力的普法。普法的客体也是全民,普法教育是国民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普法教育对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实施,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加强学习,提高包括法律素质在内的文化素质,是每个公民必须认真面对和努力适应的现实。所以要树立一种新的普法传

播理念,即普法不仅仅是普法工作者的事情,每一个公民既是受教者,又是施教者,普法不单纯是灌输,由一群人灌输给另一群人,而应是一种互动,一种双向交流和感染。公众在学法的过程中,了解法律,理解法治精神,接受法治思想的熏陶,逐渐有了法治理念,并用之去指导行为方式,其用法的过程本身就是对法律知识和法治观念的极好传播。 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体现人文与民本精神。需要才是根本,普法对象众多,内容广泛,普法教育要承认和重视不同对象人群的个性特征,以满足人的需要为立足点,满足和服务于不同时期不同阶层的需要,一切以适于公众掌握、满足公众需求为标准。普法只有成为人们的内在需要时,才能持之以恒和深化发展。从人的心理角度来说,当普法内容形式符合普法对象个人需要时,他就会对其产生亲和力、认同性,从而引发积极的态度。所以,我们在工作中要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用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形式,培养公众对法律的兴趣,对法律知识、法律文化、法律思维的探索愿望,从而赢得广大民众的主动参与,使普法有机地融入公众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中,成为社会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不再是为了普法而普法。

二、创新普法手段,以切实增强普法教育的实效性为切入点,提升普法工作的层次和水平

审时度势,开拓创新,是新形势对普法工作深化发展的必然要求。社会的全面进步,对普法提出了更高的目标,普法作为民主法制建设的最基础工程应不断地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与时俱进。新时期的普

法工作更应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以求真务实的精神,认真遵循和善于运用其规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切实增强普法教育的效果,确保其影响力和长期效应。一方面,要总结继承近xx年来的经验积累,把一些较成熟的做法固定下来,形成制度,使之升华和发扬光大;另一方面,要以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和推进普法工作,在对形式主义、过时落后、效果不佳的方式方法坚决摒弃的同时,创新手段,使普法工作在广度、深度和力度上不断有新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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