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树造林协议书

植树造林协议书

甲方:团林乡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潮河村村民张本新 (以下简称乙方)

为按时按质完成甲方造林任务,甲方将沿海防护林工程发包给乙方负责实施。经双方协商,签定如下协议:

一、造林地点及面积

造林地点位于团林乡七里海与翡翠岛间林带, 造林面积200亩(具体造林地点坐标见附表),种植品种为速生杨。

二、造林时限要求

乙方要在20xx年x月x日进场作业,20xx年x月x日前完成造林任务。

三、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将沿海造林绿化工程承包给乙方,甲方负责维持乙方植树造林秩序,负责协调解决因土地产生的纠纷。

2.乙方要按甲方造林时限要求及造林设计方案组织实施。造林所需相关人力、物力及苗木等由乙方负责。苗林规格必须符合甲方要求,乙方必须保证树苗成活率达到90%以上。

3.乙方在工作过程中要做好安全用火,不得乱放野火,由于乙方行为引起的火灾,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4.乙方在工作过程中要遵纪守法,工人之间要互相团结,施工过程要注意安全,期间如发生意外事故如(伤、亡等)和其他违法行为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5.造林按期完成后,甲方对乙方造林工程进行全面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按1000元/亩标准一次性给付乙方造林补助。

四、附则

1.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经签字,双方应严格遵守,如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签约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3.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乙 方(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

 

第二篇:植树造林倡议书

参与植树造林 创建美丽家园

——文家市镇全民绿化三年行动倡议书

各位父老乡亲:

开展绿化行动是“建设美丽文市,打造幸福家园”的重要内容,也是文市塑造良好形象、改善投资环境、提升居民幸福感的重大举措。为此,在启动全民绿化三年行动之际,我们倡议大家响应号召,积极投身到“建设美丽文市,打造幸福家园”中去,全面掀起植树造林、美化环境的新高潮。

大家要积极参与义务植树活动,在房前屋后、河边路旁、田间地头等大面积植树种绿,绿化美化,每年种植不少于3棵树苗,并倡导树立爱护环境、爱护林木的新风尚,坚决同破坏环境、破坏树木的现象做斗争,敢于举报;各企业和职工要积极履行义务,按照“绿化、美化、净化”的要求,搞好厂区及周边环境整洁绿化。 对于破坏树木植被者,一经发现将全镇通报,并按破坏树木植被的数量和面积进行相应赔偿,触犯法律法规的将交由公安机关从严处理。企业肆意破坏树木植被的一律停业、停产整顿。

总之,同建绿色文市,共享碧水蓝天,是文市人民的共同心愿,大家在植树造林中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通过不懈的努力和艰苦的劳动,让文市的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为文市跨越发展、振兴再造奠定更加坚实的生态人文基础。

中共文家市镇委员会 文家市镇人民政府 二O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