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人员出勤公示制度

行政人员出勤公示制度

1、学校行政人员要以身示范,坚决不能特殊化。为了行政人员(含后勤管理人员)出勤公开,每周一必将上周行政出勤进行公示,接受广大教职工监督。学校行政出差必须按下列程序完成手续:

(1)在教导处说明原因,自己填写好《请假条》。

(2)所涉及的代课教师签字。

(3)到当周的行政值周处签字。

(4)学校校长签字。(学校校长出差,除完成以上手续外,还要向教管中心领导请假。)

2、无故不请假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视为旷工。请假首先请好代课教师,如没落实代课教师视为旷工。事假一天扣20元,同时扣掉当月基本工资(薪级工资+岗位工资+10%)÷22,扣年度考核分0.5分。事假每节课扣当事人请一天事假的2/5,同时扣年度考核分0.2分;病假一天扣10元,同时扣掉当月基本工资(薪级工资+岗位工资+10%)÷30,扣年度考核分0.2分,病假每节课扣当事人请一天病假的2/5,同时扣年度考核分0.05分;旷工一天扣40元,同时扣掉当月基本工资(薪级工资+岗位工资+10%)÷22,扣年度考核分1分,旷工一节课扣旷工一天的2/5,同时扣年度考核分0.2分。迟到、早退3至5分钟每次扣2元,5至10分钟每次扣5元,10至15分钟每次扣10元,超过15分钟每次扣15元。每周一朝读课升旗算一节课,升旗时全体教师要到位。每周例会算一节课(其奖惩办法同升旗制度相同)。教师公差、进修、评职、晋级、考试请假视为出勤,但要请好代课人员(代课费自负)。教师之间不得随便调课,不经教导处同意擅自调课,一经学校查证落实的每次扣10元。

3、学校只有三天事假和七天病假的审批权。超过天数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教师家属生病其护理假(乡级2天,县级5天,县级以上7天)视为出勤,多余的天数视为事假(特殊病例除外)。但自己要请好代课人员,并负责代课经费,其家属如是教师,出勤照扣不误,当月扣完为止。

4、刮宫、引产假(刮宫7天,引产15天,含节假日)。女教师第一次请此假,自己请代课人员,学校付代课费,视为出勤,其医疗费自付。享受这种待遇,每位女教师终身只有一次,若出现第二次一切费用自理。

5、病事假、旷工等当月工资扣完为止。

6、每位教师每期有2天公假,不扣绩效和考核分。

7、婚丧假按文件执行,若丧假在临终之日到出柩之日超过文件规定可以续假,视为公假。

8、一学期以来,没有请过病事假、没有迟到、早退现象的教师学校将奖其全勤奖50元。

以上违规所得收入全部为学校所有。

 

第二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

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

一, 为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执法水平,严格对执法人员的管理,依据有关规定,制定制度。

二, 本制度所称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是指为适行行政执法职能的要

求,对行政执法人员上岗资格进行审查和考 。 三, 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基本条件是: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遵纪

守法。

2, 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和同等文化程度,除合同制工人以外

的在编在岗人员。

3,

4,

5, 熟悉本部门,本岗位业务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忠于职守,尽职尽责、文明执法。 清正廉洁,不媒私利,秉公执法。

四, 各行政执法单位、部门,要按照县政府有关规定,对执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不具备条件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五, 各种行政执法部门,单位,要按照县法制办的工作要求,做好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年审工作,及时向县法制办提供本单位和行政执法人员,年度考核资料及档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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