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缆线路维护管理规定

光缆线路维护管理规定

光缆是我公司的重要通信手段,在我公司的调度自动化、局域网建设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同时随着综合数据网、调度数据网的建设,光缆线路的重要性将越来越高,为确保光缆线路的健康运行,根据我公司电力、光缆线路的实际情况制定光缆线路运行管理规定。

一、管理范围的划分

1、我公司的光缆线路基本上是利用电力线路同杆塔架设的,各供电所要对本所管辖的电力线路上的光缆进行巡视及维护。

2、光缆线路在所与所交界的地方多为新架光缆专用电杆连接,应按行政区域的划分由相关所负责巡视和维护。

3、特殊地段借用邮电通讯杆塔,或使用其它支撑物的光缆线路,供电所应与原线路的维护者或所有者协调进行巡视和维护。

4、光缆线路是一个整体,在所与所交界处的巡视和维护需要电力所之间互相配合,不得互相推卸责任。

二、光缆线路的巡视及维护

1、各供电所对所管辖的光缆线路必须每月巡视一次,并做好巡视纪录。

2、巡视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做好纪录,对于不能自行处理的问题应上报公司通讯负责人。

3、巡视中应检查光缆挂钩有无缺损,缺损连续5米以上的应及时补挂。

4、线路金具歪斜的应及时予以校正,锈蚀严重的应及时进行更换。

5、光缆接续盒从固定架脱落或松动的应及时予以固定。

6、光缆在线路上有扭曲现象的证明光缆本身受力,应采取有效措施缓泻扭曲力。

7、对于在光缆线路上悬挂其他物品者应立即予以制止,并协商清除。

8、发现光缆线路上有异物,应立即予以清除。

9、光缆线路的对地距离较低,要求线下不能堆积可燃物,发现堆积应立即予以清除。其他堆积物也要求不能对光缆构成威胁。

10、光缆线路对地、对电力线路距离不够的及时予以调整。

11、光缆线路弧垂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予以调整。

12、预留架中盘留的光缆松弛、脱落应及时予以绑缚。

三、电力线路施工中对于同杆架设的光缆应注意的问题

1、施工人员上下杆塔时应注意脚扣不要扣到贴在杆塔上的光缆上。

2、杆塔上吊起、放下重物时不能以光缆或钢绞线作为支撑点,同时要避免重物的摆动刮碰光缆。

3、严禁向上、向下投掷各种物品,以免砸伤光缆。

四、线路故障巡视时应注意的问题

光缆与电力线路同杆架设因有互相引起故障的可能,发生电力故障或光缆线路故障时均应对电力线路光缆线路同时巡视。

五、登杆检修应对光缆线路进行的检查工作

一年一度的电力线路登杆检修是对光缆线路进行全面检查的大好机会,各所要利用这次机会对光缆线路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提高光缆线路健康水平。

1、检查光缆金具的锈蚀情况以及各种螺栓是否松动

2、预留架上固定光缆绑线的锈蚀情况

3、光缆接续盒的固定情况

4、线路接地体是否可靠

六、考核

1、线路巡视不到位,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处理或上报,每次扣巡视人100元,造成光缆线路断芯、断缆故障的加扣责任供电所200元。

2、光缆线路因车辆刮碰造成断芯、断缆故障,每次扣责任供电所200元。

3、光缆线路因供电所施工或供电所负责维护的设备故障造成断芯、断缆故障,每次扣责任供电所500元。

4、光缆线路施工、维护工艺标准达不到要求的,每次扣责任供电所100元。

5、以上处罚以月为考核周期,当月发现当月处罚一次,下月再次发现同一故障,再次处罚,直至处理完毕。

6、全年不发生故障的光缆线路,奖励责任供电所500元。 注:1、光缆线路的维护技术标准按遵化市电力公司《光缆线路现场施工技术指导意见》要求。

2、光缆弯折严重的按断缆处理。

二○20xx年x月x日

 

第二篇:职工劳动保护管理规定

职工劳动保护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加强员工劳动保护,确保员工在劳动中得到保护和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职工劳动保护和管理。 3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 《妇女权益保障法》

《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上海市劳动保护监察条例》 4术语

无 5 职责 5.1 安全生产部

5.1.1监督检查公司员工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

5.1.2抽查公司、工程总承包部、项目经理部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实施、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和使用。 5.2机关工会

5.2.1审议公司劳动保护的计划、措施及参与监督检查; 5.2.2参与调解员工劳动保护争议。 5.3组织人事部

5.3.1负责公司内各层次相关人员进行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及国家、行业、本市劳动保护安全环境规程和标准培训,对重要环境作业的岗位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并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5.3.2督促、检查人力资源的环境保护,即人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心理环境的保护。

5.3.3负责制定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岗位、对象,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的标准。 5.4 办公室

5.4.1负责组织公司员工体检,监督检查员工健康措施落实情况; 5.4.2监督、检查卫生防疫工作;

5.4.3负责公司内职业病的防治、组织鉴定工作;

5.4.4负责公司本部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及记录。 5.5 工程总承包部

5.5.1督促指导项目经理部对员工劳动保护的宣传教育;

5.5.2定期检查项目经理部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实施,负责工程总承包部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及记录;

5.5.3指导和检查项目经理部卫生防疫工作; 5.6项目经理部

5.6.1制订劳动保护措施,并组织实施;

5.6.2检查、监督、培训员工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6 工作程序

6.1 劳动保护规划和培训

6.1.1 每年年初由安全生产部组织相关部门、员工代表参与编制公司年度劳动保护措施计划,交主管经理审批通过后执行。

6.1.2 项目经理部在产品实现策划中,应包括劳动保护的策划,编制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6.1.3 劳动保护的宣传教育

应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和多种宣传形式,经常宣传劳动保护法规、法则和安全知识、技能常识。 6.2 劳动防护用品的范围 6.2.1 重要劳动防护用品

a)安全网:水平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立网; b)安全带:常用安全带、防坠器; c)安全帽;

d)漏电断路器(漏电开关); e)电焊机防触电保护装置; f)其它。

6.2.2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a)电焊护目镜和面罩; b)防冲击眼护; c)防噪声护具; d)防尘口罩; e)绝缘皮鞋; f)绝缘手套; g)其它。

6.3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证

6.3.1 采购劳动防护用品应在合格供方内选择,进货应验收。 6.3.2 调拨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经过详细检查,查验产品合格证。 6.4 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4.1 劳动防护用品按规定发放范围发放,建立发放台帐和填写《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

6.4.2 项目经理部在安排施工作业时,应对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方法进行相应的交底。

6.4.3 安全员应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保管,对不按规定正确使用、保管者,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6.4.4 损坏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及时更换,并做好更换记录。 6.4.5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完毕后应作检查、保养、分类收藏、保管。 6.5 女职工的劳动保护

6.5.1 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范围的作业。 6.5.2 控制劳动时间,享受月经期、妊娠期、产期和哺乳期等“四期”的休息和待遇。 6.5.3 员工代表监督检查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执行情况;每年组织一次女职工妇科检查。

6.6特种作业人员的控制

6.6.1应持有效证上岗,按规定配备特种作业劳动防护设施及用品; 6.6.2上岗前应按特种作业规范要求及防护用具的正确使用进行教育。 7 报告记录

7.1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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