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安全生产承诺书

项目建设单位

承诺单位: (加章) 承诺时间:

柳林乡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制

项目建设安全承诺书

柳林乡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之规定,我作为 投资项目的法定代表人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建设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本人保证: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市、区、乡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积极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努力做好项目建设的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作为项目建设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者,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相关管理规定和制度,规范建设行为,全面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对项目建设安全负总责。

二、践行“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违规为零,事故为零”的理念,确保我单位项目建设工程从即日起到工程结束止,工伤死亡事故为零。

三、严格落实建设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建设需要的专职安全人员和各种管理人员,结合本项目实际,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建设施工中安全措施的落实,确保施工安全。

四、切实加强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做好统一协调管理工作,科学组织、合理安排施工顺序,不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多头多面建设。坚持“四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范围)动态管理,全面做好“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四口(预留洞口、电梯井口、通道口、楼梯口)、五邻边(楼面临边、屋面临边、阳台临边、升降口临边、基坑临边)”,坚决杜绝个人作业违章、管理违章和管理者违章,构建文明的施工环境和良好的安全气氛。

五、加强施工、监理等队伍管理,严格落实施工单位人员入场培训和人员的备案及管理工作,严禁施工等单位使用未经培训或培

训不合格的人员上岗;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六、加强项目建设基础工作,为施工方提供真实、准确的地质和设计等技术资料,为施工单位提供良好的安全施工条件,保证安全投入及时到位。

七、加强建设过程中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强化现场管理,积极做好安全自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建设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建设施工中需要的各种施工设备、临时设备的安装、使用符合安全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定;杜绝工程转包、违规分包和挂靠资质现象的发生。

八、建立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教育、队伍建设和演练,熟知应急知识及避灾路线,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工迅速撤出人员。

九、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许可。依照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各种证照,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组织建设,不进行任何违法违规建设活动,确保按照项目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规定。

十、自觉接受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察机构的监督管理,绝不弄虚作假;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如果违反上述承诺或未执行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要求,导致安全事故发生,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经济处罚,并自愿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项目建设单位(盖章):

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 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

年月日

 

第二篇:装维人员安全生产承诺书

装维人员安全生产承诺书

为了个人安全和企业稳定发展,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本人郑重承诺:

1、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自觉履行本岗位安全职责,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做到:以人为本、安全为天;

2、施工期间,不穿拖鞋操作,一旦违反,接受每次100元处罚;

3、工作期间,穿着工作制服,施工作业,佩戴安全帽,一旦违反,接受每次100元处罚;

4、施工期间,不抛掷工具和材料,登高作业使用脚扣和保安带,一旦违反,接受每次200元处罚;

5、工作期间,随身携带试电笔,可能涉及带电的线缆设备,先试电、再操作,一旦违反,接受每次200元处罚;

6、工作期间,不酒后上岗,一旦违反,接受每次300元处罚;

7、注意交通安全,不无证驾驶,不酒后驾车,骑摩托车佩戴安全帽,一旦违反,接受每次500元处罚;

8、装维施工期间,禁止一切非客端装维人员的帮忙,做好现场安全保护措施,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愿承担所有安全责任及一切损失后果,并同意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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