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读书心得体会

延庆司法所

《刑事诉讼法》学习心得体会

为营造全民读书、终身学习的良好氛围,根据《延庆县创建学习型延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民读书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延庆司法所决定组织本所人员开展《刑事诉讼法》读书研讨学习活动,并得到如下心得体会:

一、基层司法工作的核心是以人为本

本次刑诉法修改一个最突出的亮点,就是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刑事诉讼法总则,并在多项具体规定和制度完善中加以贯彻和体现。例如,在完善证据制度中,明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确立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在完善强制措施制度中,完善了逮捕条件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程序,强调检察机关在批准逮捕后对羁押必要性的审查,严格限制采取强制措施后不通知家属的例外规定等等。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我国宪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原则,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我们的基层司法工作者在工作中要将以人为本作为核心,坚持统筹处理好日常调解工作与保障人权的关系,既要有利于保证准确及时地调解基层各类纠纷,正确应用法律,又要保障民众的人权受到尊重和保障,也要充分保证公民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

二、基层司法工作重在“早”和“防”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实效,一是要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员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指导村级调委会运行情况。坚持重大纠纷快报制度和社情分析制度,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化解矛盾纠纷于基层。对于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积极调处。配合相关科室,发挥科室作用,稳控信访矛盾。二是定期召开例会,明确职责,各项工作做到有安排、有措施、有检查、有结果,确保所管矫正人员不出现违法犯罪。三是增加视频会见的社会影响。为镇域内服刑人员与亲属增加开通视频会见的监狱数量。提高社会、家庭对服刑人员的关爱帮扶能力。感知司法温暖。四是推广社区矫正人员心理矫正的功能作用,以社区矫正人员九种心理特征为依托,开展针对性心理矫治。

三、基层司法工作的当务之急是普法到位

针对群众的法律需求,延庆司法所将进行对接式的普法服务。针对新的刑事诉讼法修正及近年来修改颁布的与群众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创新形式和工作方法,积极开展入村宣讲法规、进门法律服务、巧娘法宣引路、电教法制宣讲等行之有效的活动,增强人民群众的参与度,扩大法律服务在农村生产生活中的的渗透力和影响力。

新《刑事诉讼法》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我国法制工作的进程又迈出历史性的一大步,延庆镇司法所作为基层司法

机关,应当义不容辞的把他执行好、实施好,把基层司法工作推向新的更高的台阶。

 

第二篇:读书心得体会

宋京山

通过学习认识到,教师这个职业能够获得人们的信任,拥有人们的爱戴,能够体验人间真情。

在教育教学中,让我逐渐体会到了作为一名教师的快乐,让我体味到了当教师的崇高,也让我领悟到了作为教师的成功的真谛——走近书本,就是完善生命。 教师的快乐,来自读书。

古代著名教育家孔子以“教学相长”、“诲人不倦”为乐,终于让他的“仁政”思想得以传承,因材施教,终于成大器;荀子推崇“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为理念,学以致用,锲而不舍;韩愈以“业精于勤”、“师意不师辞”为宗旨,著《师说》,而杜威的学说“教育即生活”、“学校即社会”更加前卫;苏霍姆林斯基的《育人三部曲》更是“心灵的艺术”。还有陶行知、朱永新、李镇西、魏书生等等。这些教育家,他们在教育工作中的研究与发现,让他们获得了最大的成功与快乐,而这正是他们走近学生所获得的硕果。读了这些理论著作以后,我的心更加透彻了,因为对这些经验的汲取,使我更自信走近我的学生,让我更自觉地去研究我的学生,去发现他们身上的优点,寻找与学生交流与沟通的桥梁,从而把学生的纯真的心灵开启,把学生智慧的火花点燃。每当看到学生的进步时,我就有一种收获硕果的快慰。特别是在课堂中,我常与学生一起做同样的事,做学生的榜样。也拉近了我和学生在课堂中的距离。

虽然现在的我还如此渺小,缺乏陶行知先生那种拼命的工作热情,没有苏霍姆林斯基的那种敏锐的眼光,更没有孔子的聪慧心智,但我已尝到了教书育人工作中的真谛!读书是一种精神上的陶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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