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装车间人员进厂安全管理规定(告知书)

涂装车间

人员进厂安全管理规定(告知书)

涂装车间为安全生产管理重点单位,为保障进场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避免发生安全事故,所有进厂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所有进入车间内的人员必须遵守天拖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规定。外包和承包施工项目的必须在施工作业前提交施工作业安全措施保证书,否则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2、车间严禁烟火,进入车间严禁带入易燃易爆物品和火源。

3、进入涂装车间前需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第一次进入需要由专门负责人带领进入工作区域。

4、进入人员按车间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管控区域需穿戴防静电服。

5、车间内按规定线路在警示线内行走,不得跨越警示线,不得穿越滑橇、吊链等运输传动设备,禁止区域不得进入。临时进厂人员要统一管理,严禁私自远离公司规定的活动区域。

6、在涂装车间工作时不得擅自动用不相关设备。

7、在涂装车间作业需严格按照公司规定和涂装车间规定进行作业,禁止违规操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操作证作业,进入闭塞空间、临时动火,使用临时电源线或设备时,必须经过主管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批准。

8、机动车辆在车间、库房内限速5公里/小时,严禁超速行驶。

9、作业过程中禁止向厂内地下排水管网和裸露的地面上倾倒任何化学品及废液。产生的废油漆、含油废液体及沾有油漆的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进行处理,不得随意处置。

10、作业完了后不许无故逗留涂装车间内,非工作时间禁止进入涂装车间。

11、车间内如感觉身体不适,应立即离开不适源,如果涂料或其他液体溅入眼睛,立即就近用水冲洗,同时报告车间管理并尽快就医。

以上安全、环保规定请进厂人员自觉遵守,如发现违反上述条款之一的,我公司有权视情节追究单位或个人责任。

对以上安全和环保规定已经知道,并认真遵守。

责任人签字:

年月日

注:本告知书一式两份,一份留责任人学习保存;一份责任人签字后安保部备案。

 

第二篇:公司车间人员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公司车间人员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1.目的与范围

为加强车间员工劳动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适用范围:厂内各车间员工

2.组织纪律

2.1 劳动时间: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实行三班轮换制,即: 早班:08:00—16:00;

中班:16:00—24:00;

夜班:24:00—08:00。

2.2员工迟到、早退处罚:

5分钟以内(含5分钟),每次罚款5元;

5—15分钟以内(含15分钟),每次罚款10元;

15—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每次罚款20元;

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继续上班的罚款40元,不坚持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2.3员工应努力工作,积极完成额定的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无正当理由不能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第1次处以50元罚款;

第2次处通报批评并加倍处罚;

3次以上则对其劝退,解除劳动合同。

2.4工作时间内如有串岗、离岗、睡岗行为,情节轻微的处以50元罚款;造成损失的,同时通报批评;情节或损失特别严重的,勒令辞职,解除劳动合同。

2.5因自身过失,导致工作错误,情节轻微的予以50元经济处罚;造成损失

的,加处通报批评;情节或损失特别严重的,勒令辞职,解除劳动合同。

2.6禁止员工酒后上班或参加会议,违者按旷工处理,每月累计两次以上则勒令辞职,解除劳动合同。

2.7员工因私事、患病或其他原因,需离开工作岗位不能坚持上班时,应向上一级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岗。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

2.8工作时间因打架斗殴不能继续上班者,考勤按事假处理。

2.9法律机关邀请员工出席作证,按正常出勤计;员工因涉案且违法受传讯、以及因自身纠纷出庭受审的缺勤时间,按事假处理。

2.10员工应服从组织调配和分工,无正当理由不服从调配而影响正常工作或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2.11员工如遇危及人员生命或公司财产安全的突发事件,应在不扩大事件影响的前提下立即停止手中的工作,及时阻止并积极抢险、救治伤员,并向上级领导报告事件情况,通知其他员工共同抢险。对视而不见、不积极参与抢险的员工,公司将酌情处罚。

2.12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做到“十交五不接六不下班”,交接班记录必须真实反映当班生产情况。若是假填或不认真填写,则处以当班负责人每次50.00~100.00元罚款。

2.13当班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和接班人员一起协助处理之后方可下班,否则以事假计(自然事故除外)。

2.14严禁各岗位员工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或看与工作无关的书,违者处以20.00~50.00元罚款。

2.15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者,每次处以20~50元罚款,三次以上者由生产技术调度科专门对其进行适当方式的教育培训。

1.16厂区、住宿区内严禁员工未经许可擅自生火、使用电炉烤火做饭,发现一次处以50-1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勒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2.17车间领导或班组长组织召开班前、班后10分钟安全会议,会前必须对本班人员进行点名。会议记录每月报生产技术调度科一次,漏报少报则处以车间领导、班组长各50元罚款。

2.18各岗位严禁出现抵班现象,各班、组长应管理好本班组人员,出现一次抵班,处以班、组长50-100元罚款。

2.19 治安消防大队负责厂区内车辆的停放、行驶速度的管理。职工上下班时在厂区内驱使摩托车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超速行驶的一次处以50元罚款。

2.20公司所有员工严禁吵架、打架、集中闹事、酗酒滋事,发生一次,处以当事人各200元罚款,累计发生两次及以上者,勒令辞职,解除劳动合同。

2.21试用期员工当月(考勤月)内上班不满15天的,不予计发工资。

2.22出现旷工行为的,每天扣发2天工资和当月奖金,年旷工记录累计达7次及以上的,勒令辞职,解除劳动合同;当月有旷工记录的,不计发当月任何奖金。

2.23每月x日前各车间把本车间的月考勤汇总表上报人力资源科,若遇节假日上报时间往前推。

3.请假管理

3.1员工请假一天以内的由班长审批;

一天以上三天以下的在班长同意后报车间领导审批;

三天以上的在班长、车间领导同意后报厂主管领导审批;

超过7天的需要报副总经理审批。

3.2员工请假,必须书面申请报领导批准,工作移交清楚后方可离岗。

3.3请假程序:员工填写请假单,经审批人批准后休假,经批准的请假证明必须附在考勤表后报人力资源科备案,否则不得计入考勤。

3.3所有请假员工必须在假期结束时按时返岗,逾期且未事前补请假的按旷工处理。

4.生产管理

4.1一切行动听指挥,下级严格服从上级。凡违反此组织原则和管理原则的按旷工处理,有特殊情况并经领导认可的,则不计考勤或以事假计。

4.2严格按操作规程开停车,如违规操作一次处罚20~200元,严禁无故障停车(特殊情况除外),必须得到车间和厂领导同意方可停车,违者扣罚50-100元。

4.3严格执行工艺纪律,精心操作,使工艺指标控制在规定范围内,严重超标者处罚30-100元。

4.4按时认真清楚地填写操作记录,操作记录必须真实反映班中开停机原因及起止时间,否则视作弄虚作假,处以50.00元罚款。

4.5操作过程中应加强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在力所能及范围内,应配合维修工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5.卫生及安全管理

5.1各岗位对所管区域设备的卫生负责,交班时必须清理打扫干净,作业场地要做到清洁文明无卫生死角。违者处以10~50元罚款。

5.2保持所管设备及附件齐全、完好、清洁,室内保持清洁卫生,无蜘蛛网,违者处以20~50元罚款。

5.3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定,要充分认识安全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做到无一时不讲安全,无一刻不抓安全。

5.4凡属危险作业,必须有专人进行安全监护,如高空作业,煤气管制区域等作业。若违章作业,发生安全事故,处以50-500元罚款。

5.5重视并开展员工的岗位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工作,使员工做到“三懂”、“四会”,严格控制各项工艺指标,保证生产“安、稳、长、满、优”的正常运行。每季度考核一次。

5.6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巡回检查制和交接班制,提高设备运行率和完好率,防止“跑、冒、漏、滴”,反之,处以当班人员50-100元罚款。

5.7在岗及进入生产区人员劳保用品及防护用品必需穿戴整齐,未穿戴整齐禁止上岗作业。

5.8 在贴有禁烟标签的区域,严禁吸烟或制造明火,发现一次处以50罚款;造成严重事故的,还应追究其他责任。

6. 设备管理

6.1通过强化设备的基础保养来预防抑制设备故障的发生,为此操作人员应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

6.2当班操作人员按照规定对设备进行润滑,对传动机构、操作装置等进行日常巡回点检制维护,通过看、听及相应仪表信号来判断设备的故障和隐患,未做到此条规定而发生事故则处以当事人50-100元罚款。

6.3 操作人员须对所属设备做到“四懂”、“四会”、“三勤一定”,即:懂性能、结构、原理、用途;会操作、保养、检查、排除一般故障;勤检查、擦扫、保养,定时准确记录。

6.4 开机前检查主机和附属设备的联接是否紧固,转动是否灵活,各部位是否有不正常杂音,润滑部位是否完好。

6.5 检查设备润滑状况,及时解决设备润滑系统存在的问题,不断改善设备润滑维护。

7.本规定由车间及公司领导监督执行

8.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有限责任公司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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