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大和银行案例分析

课程序号:3172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20xx-20xx学年第一学期

财务管理专业

《金融风险管理》

案例分析

题 目:从操作风险角度看日本大和银行巨额亏损案

编 号: 33

姓 名: 徐赛娜11806322 成 绩:

从操作风险角度看日本大和银行巨额亏损案

引言

大和银行是日本大商业银行之一,为日本国内最大的金融机构之一。公认为

唯一一家除提供银行服务外,亦设有信托银行业务的城市银行。本案例的研究讨论目的是借鉴商业银行由于内控不利导致银行蒙受巨额损失的教训,加强对银行内控重要性的认识。我国银行由于内控不利,违规操作造成的损失仍然触目惊心。借鉴日本大和银行内控不利导致巨额损失的教训,对于完善商业银行内控机制十分有益。

一、大和银行亏损案的概述

(一)大和银行的简介

大和银行创立于19xx年x月x日,是全日本第5大的银行集团。前身是大阪野村银行,总行设在大阪。大和银行是日本城市银行中唯一兼营信托业务的银行。除一般银行业务外,还经营货币信托、土地信托和养老金信托等金融业务。该行主要立足点在大阪地区,加上关东地区及海外,共设有分支机构240多个。19xx年x月x日该行的资本金为70.67亿美元,资产总额1195.67亿美元,在世界大银行中分别排列第54位和第74位。

(二)关键人物井口俊英的简介

井口俊英是日本大和银行纽约分行交易员,19xx年进入该行,担当国债交易审核员。19xx年,因工作勤奋,认真负责,被提升为纽约分行国债交易室主管,同时兼任国债交易稽查主任。在华尔街有一间专用的办公室,这是银行给他的特殊待遇。在xx年的违规交易中给其公司造成了11亿美元的亏损,为公司资产的1/7。19xx年x月x日,他被纽约地方法院判处四年有期徒刑及两百万美金的罚金。

(三)巨额亏损的经历

井口俊英由于工作出色,得到总行赏识,后来被提升为副行长,既负责证券交易又负责资金清算。19xx年,井口俊英在作美国国债交易时出现了第一笔亏损,虽然金额不是很大,但是被他隐瞒下来。他私下买掉了大和银行持有的债券弥补了亏损,并伪造了大和银行债券保管行——美国信浮银行签发的对账单。在截止19xx年的xx年期间,他进行的这种假账多达3万次,导致银行亏损总额高达11亿美元(1100亿日元)。到19xx年x月大和银行纽约分行存在美国信浮银行的证券价值为46亿美元,而实际价值只有35亿美元,亏损11亿美元,相当于每天平均亏损40—50万美元。

在这xx年当中,日本银行和美国联邦储备系统先后在19xx年和19xx年两次对该行进行稽核,都没有发现问题。直到19xx年x月,大和银行纽约分行对部门分工调整,井口俊英去作资金清算,证券交易交给大和银行在纽约的另一家分行负责。他考虑到自己的行为迟早会暴露,于19xx年x月x日给大和银行董事长写了一封信,坦白了他的不轨行为。

案发后,大和银行为减少损失,暂时没有向社会公布此案,而是以最快的速度在案发后的第三天(7月x日)以高价出售了500亿日元的优先股股票。直到两个月以后(9月18 、19日)才分别通告了日本大藏省和美国纽约联邦储备银行。 纽约地方法院也于9月x日收审了井口俊英,起诉他伪造证据和犯有银行欺诈罪。

大和银行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美国高等法院判定日本大和银行犯了欺骗美国金融当局罪,联邦与纽约州立政府限令大和在3个月内结束在美业务,并规定3年内不得重开在美项目,指控大和非法隐瞒巨额交易损失,要求判处13亿美元的罚款。19xx年x月x日美国联邦委员会及纽约州等6个州的银行监管机构决定将大和银行在美国的18个分支机构全部驱除出境。并处以3.4 亿美元的罚款。大和银行变卖了在美国的130 亿美元资产,并在全球范围内收缩了国际业务。

二、大和银行亏损案的原因分析

大和银行的亏损虽深受投资产品价格巨额波动的影响,但究其根本原因还是员工井口俊英内部违规操作,因此大和银行的巨额亏损可以从操作风险角度来分析。这实际上也是内部控制和治理机制失效,以及外部监管不到位而造成的。

(一)大和银行未能实现“前台”和“后台”的分离,前台交易,后线结算和债券保管的分离

在商业银行的金融交易中,“前后台”没有主次之分,是相辅相成的。但在本案例中,前台交易,后线结算和债券保管的职能都归于井口俊英一身,混淆了“前后台”职能的区分。当“前台”的交易出现巨额亏损时,井口俊英为了隐瞒并挽回亏损,可逃避有效的监管并等待转机,而未履行其“后台”的监管职能,最终酿成了悲剧。

(二)大和银行的巨额亏损暴露了银行高层对工作人员的过度信任

大和的许多高层管理者,完全不去深究可能的问题,忽略井口俊英业务上的“小纰漏”和“小瑕疵”,而是一味相信他,并期待他为大和投资赚钱。直到19xx年井口俊英向行长藤田彬坦白自己的巨额亏损时,藤田彬还表示不可置信。高层们的过度信任直接导致了悲剧的发生,这是大和银行在今后的发展管理中值得深思的。

(三)大和银行巨额亏损暴露了银行内控管理的薄弱

早在二战结束时,日本就通过了《证券和交易法》,其中第65条严令禁止日本的银行参与国内证券业。该法案类似于美国《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旨在保证存款人利益不受证券市场大幅度波动的影响。然而,日本银行业的利润来源因此大受限制,在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业务竞争中也显然处于不利地位。于是,日本银行业纷纷积极拓展国际证券业务,通过国际渠道进行国内证券投资,以此增加利润,积累经验,等待国内金融管制的放松。许多日本银行将其海外分支机构作为对国内人员进行证券交易培训的基地。由于膨胀太快,交易人员缺乏必要的素养和经验,交易机构又缺乏必要的风险管理机制,这就为恶性事件的发生埋下隐患。

(四)大和银行巨额亏损违背了资金交易的风险管理原则

井口俊英19xx年开始在大和银行纽约分行工作,三年后被提升为交易部主任,从此负责前台交易、后线结算和债券保管。如此三权集于一身,显然违背了资金交易中前线和后线相互分离、相互监督的风险管理原则,为井口俊英的违规交易提供了机会。自从19xx年井口在美国的政府债券市场上亏损20万美元后,他便开始利用职务之便篡改客户账目,把客户账上的债券出售,再造假账说明这些债券并未卖掉。年复一年,假账和亏损积聚迅速,然而大藏省、美国联邦储备银行及大和银行总行均未曾检查出问题直到井口俊英自感难以为继才主动坦白。

(五)大和银行巨额亏损暴露了金融监管的不力

美国联邦储备银行每年实地监测,然而井口俊英抓住监测官喜好喝酒这一特点,每次都将他灌得大醉。而日本方面的中央银行对大和银行的巨额亏损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它们一味的沉浸在银行快速膨胀的谎言中,既没有及时的检查出问题,也没有及时出台相关政策制止这种行为的发生,而是让大和银行的假账和亏损迅速积聚,使得大和银行面临无以加复的处境。

三、大和银行破产案的经验教训

(一)如何防范操作风险

从巴塞尔委员会对操作风险的界定来看,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的损失,包括了人员、程序、系统和外部事件四个风险因素。降低操作风险,也就是要降低这四个风险因素的发生概率。

结合上述几个案例,防范操作风险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增强操作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对金融机构的所有风险管理都是非常重要的,而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是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基础。针对操作风险而言的内部控制包括:银行员工的操作风险观、操作风险内部控制意识和操作风险管理职业道德等,对风险的敏感程度、承受水平、控制手段有足够的理解和掌握,银行高级管理层应了解本行的主要操作风险所在。从案例中我们可以发现,人员因素是操作风险发生的主要因素,对我国而言,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在操作风险管理中十分重要。

2.构建全面风险管理模式和完整、独立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商业银行不能只注重单一风险管理,而应将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及其他风险,以及包括这些风险在内的各种金融资产进行组合。

3.建立健全操作风险识别、评估体系和完整的内控信息反应机制。商业银行应按照新资本协议框架的要求,从操作风险数据库、操作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等方面,建立科学的内部评级法,建立覆盖所有业务的操作风险的监控和评价预警系统,并进行持续的监控和定期评估。

4.整合优化业务流程,强化专业稽核审计,实行内控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立独立、垂直、具有监督权威的内部稽核部门,设置科学的量化监控指标体系,反映监控对象的主要内容,促进内控和操作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

5.加强对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和重要岗位业务人员的资格审查和监督管理。必须提高银行从业人员的入职门槛,在提拔金融机构中高层的过程中,必须要从业务上进行资格评定和审查,在委派金融机构重大业务时,必须做好对相关管理层的考核和监督,从而在人员安排上杜绝此类悲剧的发生。

(二)如何加强我国银行的内控管理

20xx年x月x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应当建立资金业务的风险责任制,要求商业银行建立资金交易中台和后台部门对前台交易的反映和监督机制,对前台交易员、中台监控人员和后台结算人员的风险责任作了相应的规定。

1.对关键岗位实行岗位轮换制。避免一个业务员多年从事某一种业务而产生的道德风险,也是防范内部风险的重要手段。

2.建立对银行职员职业道德教育的制度。银行在健全监控制度的同时,应当特别重视对银行职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并将其经常化、制度化。

3.加强对衍生工具交易风险的管理。衍生工具交易存在巨大风险,我国必须特别重视开放金融衍生工具市场对金融机构可能带来的风险,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损失。

 

第二篇:金融大和银行案例分析

从操作风险角度看日本大和银行巨额亏损案 引言

大和银行是日本大商业银行之一,为日本国内最大的金融机构之一。公认为唯一一家除提供银行服务外,亦设有信托银行业务的城市银行。本案例的研究讨论目的是借鉴商业银行由于内控不利导致银行蒙受巨额损失的教训,加强对银行内控重要性的认识。我国银行由于内控不利,违规操作造成的损失仍然触目惊心。借鉴日本大和银行内控不利导致巨额损失的教训,对于完善商业银行内控机制十分有益。

一、大和银行亏损案的概述 (一)大和银行的简介

大和银行创立于19xx年x月x日,是全日本第5大的银行集团。前身是大阪野村银行,总行设在大阪。大和银行是日本城市银行中唯一兼营信托业务的银行。除一般银行业务外,还经营货币信托、土地信托和养老金信托等金融业务。该行主要立足点在大阪地区,加上关东地区及海外,共设有分支机构240多个。19xx年x月x日该行的资本金为70.67亿美元,资产总额1195.67亿美元,在世界大银行中分别排列第54位和第74位。

(二)关键人物井口俊英的简介

井口俊英是日本大和银行纽约分行交易员,19xx年进入该行,担当国债交易审核员。19xx年,因工作勤奋,认真负责,被提升为纽约分行国债交易室主管,同时兼任国债交易稽查主任。在华尔街有一间专用的办公室,这是银行给他的特殊待遇。在xx年的违规交易中给其公司造成了11亿美元的亏损,为公司资产的1/7。19xx年x月x日,他被纽约地方法院判处四年有期徒刑及两百万美金的罚金。

(三)巨额亏损的经历

井口俊英由于工作出色,得到总行赏识,后来被提升为副行长,既负责证券交易又负责资金清算。19xx年,井口俊英在作美国国债交易时出现了第一笔亏损,虽然金额不是很大,但是被他隐瞒下来。他私下买掉了大和银行持有的债券弥补了亏损,并伪造了大和银行债券保管行——美国信浮银行签发的对账单。在截止19xx年的xx年期间,他进行的这种假账多达3万次,导致银行亏损总额高达11亿美元(1100亿日元)。到19xx年x月大和银行纽约分行存在美国信浮银行的证券价值为46亿美元,而实际价值只有35亿美元,亏损11亿美元,相当于每天平均亏损40—50万美元。

在这xx年当中,日本银行和美国联邦储备系统先后在19xx年和19xx年两次对该行进行稽核,都没有发现问题。直到19xx年x月,大和银行纽约分行对部门分工调整,井口俊英去作资金清算,证券交易交给大和银行在纽约的另一家分行负责。他考虑到自己的行为迟早会暴露,于19xx年x月x日给大和银行董事长写了一封信,坦白了他的不轨行为。

案发后,大和银行为减少损失,暂时没有向社会公布此案,而是以最快的速度在案发后的第三天(7月x日)以高价出售了500亿日元的优先股股票。直到两个月以后(9月18 、19日)才分别通告了日本大藏省和美国纽约联邦储备银行。 纽约地方法院也于9月x日收审了井口俊英,起诉他伪造证据和犯有银行欺诈罪。

大和银行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美国高等法院判定日本大和银行犯了欺骗

美国金融当局罪,联邦与纽约州立政府限令大和在3个月内结束在美业务,并规定3年内不得重开在美项目,指控大和非法隐瞒巨额交易损失,要求判处13亿美元的罚款。19xx年x月x日美国联邦委员会及纽约州等6个州的银行监管机构决定将大和银行在美国的18个分支机构全部驱除出境。并处以3.4 亿美元的罚款。大和银行变卖了在美国的130 亿美元资产,并在全球范围内收缩了国际业务。

二、大和银行亏损案的原因分析

大和银行的亏损虽深受投资产品价格巨额波动的影响,但究其根本原因还是员工井口俊英内部违规操作,因此大和银行的巨额亏损可以从操作风险角度来分析。这实际上也是内部控制和治理机制失效,以及外部监管不到位而造成的。

(一)大和银行未能实现“前台”和“后台”的分离,前台交易,后线结算和债券保管的分离

在商业银行的金融交易中,“前后台”没有主次之分,是相辅相成的。但在本案例中,前台交易,后线结算和债券保管的职能都归于井口俊英一身,混淆了“前后台”职能的区分。当“前台”的交易出现巨额亏损时,井口俊英为了隐瞒并挽回亏损,可逃避有效的监管并等待转机,而未履行其“后台”的监管职能,最终酿成了悲剧。

(二)大和银行的巨额亏损暴露了银行高层对工作人员的过度信任

大和的许多高层管理者,完全不去深究可能的问题,忽略井口俊英业务上的“小纰漏”和“小瑕疵”,而是一味相信他,并期待他为大和投资赚钱。直到19xx年井口俊英向行长藤田彬坦白自己的巨额亏损时,藤田彬还表示不可置信。高层们的过度信任直接导致了悲剧的发生,这是大和银行在今后的发展管理中值得深思的。

(三)大和银行巨额亏损暴露了银行内控管理的薄弱

早在二战结束时,日本就通过了《证券和交易法》,其中第65条严令禁止日本的银行参与国内证券业。该法案类似于美国《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旨在保证存款人利益不受证券市场大幅度波动的影响。然而,日本银行业的利润来源因此大受限制,在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业务竞争中也显然处于不利地位。于是,日本银行业纷纷积极拓展国际证券业务,通过国际渠道进行国内证券投资,以此增加利润,积累经验,等待国内金融管制的放松。许多日本银行将其海外分支机构作为对国内人员进行证券交易培训的基地。由于膨胀太快,交易人员缺乏必要的素养和经验,交易机构又缺乏必要的风险管理机制,这就为恶性事件的发生埋下隐患。

(四)大和银行巨额亏损违背了资金交易的风险管理原则

井口俊英19xx年开始在大和银行纽约分行工作,三年后被提升为交易部主任,从此负责前台交易、后线结算和债券保管。如此三权集于一身,显然违背了资金交易中前线和后线相互分离、相互监督的风险管理原则,为井口俊英的违规交易提供了机会。自从19xx年井口在美国的政府债券市场上亏损20万美元后,他便开始利用职务之便篡改客户账目,把客户账上的债券出售,再造假账说明这些债券并未卖掉。年复一年,假账和亏损积聚迅速,然而大藏省、美国联邦储备银行及大和银行总行均未曾检查出问题直到井口俊英自感难以为继才主动坦白。

(五)大和银行巨额亏损暴露了金融监管的不力

美国联邦储备银行每年实地监测,然而井口俊英抓住监测官喜好喝酒这一特点,每次都将他灌得大醉。而日本方面的中央银行对大和银行的巨额亏损也负有

不可推卸的责任,它们一味的沉浸在银行快速膨胀的谎言中,既没有及时的检查出问题,也没有及时出台相关政策制止这种行为的发生,而是让大和银行的假账和亏损迅速积聚,使得大和银行面临无以加复的处境。

三、大和银行破产案的经验教训

(一)如何防范操作风险

从巴塞尔委员会对操作风险的界定来看,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的损失,包括了人员、程序、系统和外部事件四个风险因素。降低操作风险,也就是要降低这四个风险因素的发生概率。

结合上述几个案例,防范操作风险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增强操作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对金融机构的所有风险管理都是非常重要的,而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是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基础。针对操作风险而言的内部控制包括:银行员工的操作风险观、操作风险内部控制意识和操作风险管理职业道德等,对风险的敏感程度、承受水平、控制手段有足够的理解和掌握,银行高级管理层应了解本行的主要操作风险所在。从案例中我们可以发现,人员因素是操作风险发生的主要因素,对我国而言,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在操作风险管理中十分重要。

2.构建全面风险管理模式和完整、独立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商业银行不能只注重单一风险管理,而应将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及其他风险,以及包括这些风险在内的各种金融资产进行组合。

3.建立健全操作风险识别、评估体系和完整的内控信息反应机制。商业银行应按照新资本协议框架的要求,从操作风险数据库、操作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等方面,建立科学的内部评级法,建立覆盖所有业务的操作风险的监控和评价预警系统,并进行持续的监控和定期评估。

4.整合优化业务流程,强化专业稽核审计,实行内控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立独立、垂直、具有监督权威的内部稽核部门,设置科学的量化监控指标体系,反映监控对象的主要内容,促进内控和操作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

5.加强对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和重要岗位业务人员的资格审查和监督管理。必须提高银行从业人员的入职门槛,在提拔金融机构中高层的过程中,必须要从业务上进行资格评定和审查,在委派金融机构重大业务时,必须做好对相关管理层的考核和监督,从而在人员安排上杜绝此类悲剧的发生。

(二)如何加强我国银行的内控管理

20xx年x月x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应当建立资金业务的风险责任制,要求商业银行建立资金交易中台和后台部门对前台交易的反映和监督机制,对前台交易员、中台监控人员和后台结算人员的风险责任作了相应的规定。

1.对关键岗位实行岗位轮换制。避免一个业务员多年从事某一种业务而产生的道德风险,也是防范内部风险的重要手段。

2.建立对银行职员职业道德教育的制度。银行在健全监控制度的同时,应当特别重视对银行职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并将其经常化、制度化。

3.加强对衍生工具交易风险的管理。衍生工具交易存在巨大风险,我国必须特别重视开放金融衍生工具市场对金融机构可能带来的风险,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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