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家具公司培训制度

XX家具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建立健全卓有成效的培训体系,提升员工素质,提高岗位达标率和人力资本准备度,给人才队伍的梯队形成和持续涌现提供组织保障和系统保障,从而增强企业的竞争力,顺利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特制定《培训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作为各级人员培训实施与管理的依据。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的培训计划制定、实施、督导、评估以及改善建议等,均依本制度办理。

第三条 基本原则

1、技能提升原则:提升员工技能,满足岗位需求,提高人力资源准备度。

2、有效性原则:紧密结合本职工作,满足公司发展对人员素质的需要。

3、分层分类原则:根据岗位分层分类,实行侧重点不同、内容不同、方式不同的针对性强、适用性强的培训。

第四条 权责划分

1、总经办是员工培训的归口管理部门,具有以下职责:

(1)负责制定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统一培训项目的实施;

(2)对公司整体培训工作的实施进行监督、指导和评估;

(3)审定各部门培训计划;

(4)收集整理各种培训信息并及时发布;

(5)有效管理培训费用;

(6)管理内部培训师队伍;

(7)负责培训记录和相关资料的存档;

(8)建立员工培训档案

2、各部门权责

(1)制定并呈报本部门年度、月度培训计划;

(2)制定本部门专业课程的培训教材;

(3)收集并提供相关专业培训信息;

(4)负责本部门培训计划的实施和效果反馈、交流工作;

(5)推荐本部门内部培训师人选,并配合、支持总经办培训工作。

第五条 培训管理

(一)培训形式及方法

1、内部培训

(1)新员工培训

培训对象:新入职员工。

培训目的:使新员工熟悉岗位职责,掌握工作内容及工作流程,尽快进入角色。

培训形式:集中或单独培训、采用“传帮带”方式(由老员工带新员工)。

培训内容:包括基本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生产安全、岗位职责、基础专业知识、基本技能、工作流程等。

(2)在岗培训

培训对象:全体在岗员工。

培训目的:提升员工技能,提高岗位达标率,提高工作效率和效益;培养各类人才和后备力量。

培训形式:在公司内部举行公开课、讲座、研讨会、交流会,请外部培训师授课等。 培训内容:企业文化、管理制度、作业成本管理、岗位技能、管理能力等。

2、外部培训

培训对象:根据工作需要,各部门确定。

培训目的:依靠外部专家力量,提升员工的专业知识、技能、技巧,提高管理者的管理水平,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和效益。

培训形式:参加外部公开课、交流研讨会等。外部培训回厂后需对本部门人员进行二次培训,以达到学习的传承。

培训内容:岗位技能、管理能力等。

(二)培训计划的拟订

1、各部门于12月初制订下一年度培训计划并提供给总经办。

2、总经办1月上旬拟订公司本年度培训计划。

3、所有培训计划由总经办汇总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三)培训实施

1、新员工入职培训

新员工在入职一个月内由总经办组织对其进行培训。课程包括企业文化、公司简介及员工行为规范、管理制度、安全知识。

2、在岗培训

以专业或部门为单位进行的专业知识、安全知识、岗位技能等的培训。

3、外部培训

(1)培训课程的选择应结合公司的内部需求和外部资源,并严格审批权限。

(2)外部培训分计划内和计划外两种:

①计划内培训:指由各部门列入年度培训计划并经总经办核准的培训项目,人员由部门确定。

②计划外培训:因工作需要需临时增加的培训计划,各相关部门填写《人员培训审批表》,报总经办审批后组织落实。

(3)所有参加外部培训人员必须与公司签订《外送培训协议》。

(4)外部培训资料(包括教材、讲义(PPT)、证书等)必须在总经办备份存档。并按总经办的要求在本部门内或公司进行宣讲。

(5)受训学员在培训结束一个星期内按要求填写、提交《外部培训总结》,并在总经办存档。

(6)学员所在部门负责人应评估学员接受培训的效果(评估时间根据培训内容确定,必要时可做长期追踪),总经办负责督促、跟进和记录的工作。

(7)在工作时间不经批准自行参加计划外培训,视同旷工。

(四)费用管理

1、由总经办依据年度培训计划对培训经费做统一预算,报总经理审批。各部门中途可根据实际情况在预算内适当调整,超过预算必须报总经理批准。

2、所有培训费用的报销均需提供完整的《人员培训审批表》,作为报销凭证的附件。

3、外送培训人员在学习结束后须严格按《外送培训协议》执行。

(五)出勤管理

1、所有培训一经报名确认,受训人员须提前做好安排,除特殊原因外,应准时参加。

2、在岗培训,参加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培训纪律,课前签到;考勤记录作为培训考核的一

个主要内容。

3、业余时间参加培训,不以加班论。

(六)培训考核

1、培训期间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培训者,须出具部门负责人签字的书面证明,经由总经办批准。其它情况一律视为旷工。

2、培训期间,上课时间后15分钟内到或下课时间前15分钟内离开视为迟到或早退;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上者视为旷工,按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3、出勤不足二分之一者,取消考试资格,不得补考。

4、培训结束后,根据培训内容和受训人员层次水平不同,可采取笔试、口试、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考核:

5、受训人员考试不合格可以补考,补考两次仍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记录在个人培训档案。

(七)培训评估

培训实施后,应由培训组织部门进行培训效果的考核和评估,评估培训效果的方式因培训项目而异,可采用以下三级评估方式:

1、一级评估:针对员工对课程、讲师及学习过程的满意度进行评估,可采用发放《培训实施效果满意度调查表》的方式进行统计评估。

2、二级评估:针对员工完成课程后的学习成效通过组织考试、实地操作、现场学习抽查、学后提问或考试抽查、知识竞赛等方式进行评估。

3、三级评估:针对员工回到工作岗位后,其行为或工作绩效是否因培训而有预期中的改变进行评估。员工在培训结束后制定具体的行动计划和绩效改善计划,送直接领导备忘并报总经办备案,3个月后员工的直接领导负责作相关的绩效评价和指导意见。

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应评估员工接受培训的效果,评估时间根据培训内容确定,必要时可做长期追踪,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督促、跟进和记录的工作。

(八)培训档案

总经办负责建立全体人员培训档案。

 

第二篇:服装公司培训制度

第一章 培训制度

第二十条 培训目的

进一步开发人力资源,树立公司良好企业形象,提高员工素质,培养其高尚的品德和敬业精神,实现本公司的战略目标。

第 二十一 条 入职培训

(一) 入职培训要求:

新入职员工,必须参加由人事部门组织为期2天的入职培训,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参加。

(二) 培训目的:

1. 使新员工了解和掌握公司经营发展目标、方针政策、价值观念、规章制度,尽快融合到员工队伍中,顺利开展本职工作。

2. 使新员工明确工作职责,尽快掌握工作要领、程序和方法,达到工作质量标准,较好的履行岗位职责。

(三) 入职培训内容:

1. 公司概况:① 历史、现状、前景规划、奋斗目标;

② 工作场所、工作设施;

③ 企业产品、服务及工作流程;

④ 企业客户和市场竞争状况;

⑤ 企业组织结构及重要人物。

2. 职位说明和职业必备:

① 职位说明: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基本工作方法和技能;

② 职业必备:同事联络、上司管理风格、公司的保密要求等;

③ 安全知识:

3. 公司规章制度:工作行为准则、人事管理制度。

4. 态度与信念:

第二十二条 在职培训:

1. 岗位技能培训;

2. 业务知识培训;

2. 安全思想培训;

3. 企业精神及团队精神培训。

第二章 人事考核制度

第二十三条:目的

1. 本规定旨在长期、稳定、统一和规范推行人事考核工作。

2. 把握员工与其担当的职务级别相应的能力,并以此有计划地开发和利用员工

的能力;

3. 把握员工所担当职务工作的完成情况,据此公正合理地做出待遇上的安排。

4. 让员工了解自己的优缺点,作为自我改善的指标;

5. 让员工了解公司对他们工作的关注。

第二十四条 人事考核的用途

人事考核的评定结果,将用于以下诸方面:

1. 教育培训,自我开发;

2. 合理配置人员;

3. 晋升、提薪;

4. 奖励。

第二十四条 考核内容:

1.

2.

3.

第二十六条 考核等级:

S: 杰出——实际工作远远超过目标要求; 业绩考核:对员工分担的职务情况、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的观察、分析和评价; 态度考核:对员工在职务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态度进行观察、分析和评价; 能力考核:通过职务工作行为,观察、分析和评价员工具有的能力。

A:很好——指实际工作超过目标要求,或某些方面远远超过目标要求而其它方面达到目标要求;

B:好——达到目标要求;

C:需改进——指有些方面未达到目标要求;

D:差——指主要方面未达到目标要求。

第二十七条 考核方式

1. 员工自评:撰写书面总结,按自评表内容给出自我评价分数;

2. 上级考核下级: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在态度、业绩、能力方面给出评价分数和

评语;

3. 人事部门综合考核:根据收回的员工自评表和部门考核表,给出综合评价和评语。

4. 亦可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其它的考核方式。

第二十八条 考核种类:

(一) 试用考核:

依据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任聘的人员,一般情况下,均应试用三个月。试用三个月后应参加试用人员考核,由其任职的部门主管负责考核。如部门主管认为有必要延长试用期,或改派其它部门试用,或建议解雇,应附试用考核表,注明具体事实情节,呈报人事部门核实、总经理批准。延长试用,不得超过1个月。

(二) 平时考核:

1. 部门主管对所属员工在平时的工作效率、态度、操行、学识等随时进行考核,其有特殊功过者,随时报请奖惩。

2. 人事主管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对员工平时假勤奖惩进行记录,以提供考核的记录。

(三)月度考核:每月x日对上月进行月度考核;

(四)年终考核:

1. 考核年度:每年x月x日至12月x日止;

2. 考核时间:每年x月底以前完成对上年的年终考核;

3. 考核范围:除试用人员、复职未满3个月的员工不参加考核外,其余 员工都

必须参加年终考核。

4. 考核原则:① 公平、公正、客观;

② 严守秘密,不得营私舞弊;

③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列为优等:

a. 所请各假超过请假规定日数者;

b. 旷工超过2日者;

c. 本年度受记过以上处分未经抵消者。

第二十九条 考核结果的处理

1. 考核结果反馈:

①年终考核结果必须通告被考核人,以对其鼓励、指导和批评; ② 记入员工本人档案,作为在本公司工作的履历记录。

2. 考核结果保管:由人力资源部保管至员工离职二年后,才可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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