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自查报告

侯马市商务局

20xx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临商法(20xx)97号“关于开展商务行

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此项工作,成立了工作领导组严格对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我局共受理行政许可和服

务项目494 件,并在承诺期限内已全部办结。开展酒类、屠

宰、成品油、零售促销、再生资源管理等行政执法检查共计 3538人次,出动车辆825辆次,下达责令改正832份,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0份,其中行政处罚一般案件19起,听证程序处罚案件1起,收缴罚没款3.1万元,结案19起,剩余1起案件正在强制执行中。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领导重视、严格落实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局长董林胜多次在局务会

和机关工作会议上强调依法行政工作,要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更好地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我局积极制定案卷评查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局长董林胜任组长,副局长郑清、局长助理李旻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规科。

(二)突出重点、全面评查

根据临汾市商务局文件要求,我局明确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重点:

行政许可案卷主要针对实施主体合法性,许可依据准确性,许可材料真实、合法、齐全性,许可收费合法性,办案期限的合法性和监督性进行评查。经评查,我局行政许可案卷,主体合法,所有涉及行政许可和服务项目全部进入大厅办理,程序合法,依据准确,严格承诺时限办结,办结率100%。

行政处罚案卷主要针对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检查,具体包括:行政处罚主体是否合法,行政处罚依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依据是否准确,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处罚内容是否适当,告知权利和期限是否准确,是否实行罚缴分离,是否使用法定条款、罚没财物单据是否规范等8大方面。经评查,我局行政处罚案件,案卷处罚主体正确,证据确凿,程序规范,处罚种类和适用法律依据准确,处罚幅度适当,严格按照罚缴分离制度的要求,全部实行了罚缴分离。没有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现象,没有引起相关法律诉讼的情况。

行政执法检查案卷主要针对落实审批情况,主体合法性,台账建立情况,程序合法性,检查出的问题采取措施情况等方面进行评查。经评查,行政执法检查案件,主体合法,程序规范,日常检查台账健全,案卷材料齐全、完备,对检查出的问题有措施、有结果,并能按要求归档,管理标准统

一、规范。

总体认为,我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执法检查案卷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准确、程序规范、按期结案、资料完整、制作归档及时规范,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三、主要成绩

(一)行政许可方面

20xx年x月,我局被市政府列为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合法。行政许可方面实施了“一个窗口”受理制度,按照政务大厅的各项规定,所有涉及审批、许可事项都进入了市政府审批大厅,全局的粮食收购许可、酒类批发(初审)等八项行政审批和服务项目都严格按照行政审批流程、承诺期限按时办结,审批项目进厅率和办结率都达到了100%,行政审批窗口还建立了行政审批电子档案和行政审批登记台账。案卷归档及时,装订统一、规范。

(二)行政处罚方面

1、认真履行职责,不超越职责、滥用职权。在酒类监管方面,严格执行了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等七部局《关于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酒类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中“抓好酒类流通管理,继续做好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和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等行业管理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检查。

2、依法落实行政处罚决定,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实施查封(扣押)行为,解决了办案过程中证据保全期限短的问题。

4、行政收费方面,严格执行《山西省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商务部规章规定了按成本收取工本费,但在省财政厅、省物价部门审批前,我局一律不予收费,更不存在无《收费许可证》收费和不开具财政收费收据收费的违法

行为。

(三)行政执法检查方面

按照侯马市《关于进一步加大纠风治乱工作力度,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通知精神》的要求,我局所有执法检查都要经过市纠风办审查并经分管优化环境的副市长签字,并采取日常检查、举报投诉检查和节假日专项检查相结合方式进行。我局执法检查采取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针对第一次发现的问题,下达责令改正,教育为主,对屡教不改者严厉惩处。

四、存在问题

1、商务部部分规章内容,如:“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其职责不清,给基层执法带来较大难度。

2、在酒类执法过程中,对不配合检查的商户,缺少“限期提供”的执法文书,给检查处罚带来不便。

3、商务部门对酒类监管职责非常明确“抓好酒类流通管理,继续做好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和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等行业管理工作”,但上级文件总是把“酒类打假”作为执法的主要工作,造成基层无法依法行政。

4、因《山西省酒类管理条列》和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规定酒类范围不一致,针对料酒,在执法过程中很难界定是否属执法范围,给执法检查带来不便。

5、个别行政处罚案卷当事人基本情况填写不完整;文字书写达不到整齐美观。

6、案件归档后,卷内有当事人提供证据材料使用纸张大小规格不统一的现象,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较多时不能做到逐页签名。

五、整改措施

1、继续加强法制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严格程序,规范执法。

2、加强案卷的及时归档,并严格做到案卷询问细致,现场检查填写内容齐全,文字书写美观。

3、案卷装订做到美观大方,资料完备,提供证据材料逐页签名、文书规格统一。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以此次评查为契机,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提高我局案件查办和案卷制作质量。同时,在今后的执法过程中,将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不断提高综合行政执法水平。

二〇20xx年x月x日

 

第二篇:20xx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自查情况报告

林业局20xx年行政执法

案卷评查自查情况报告

根据 [20xx]130号文件的精神,我局对20xx年查处的林业行政案件共117件的案卷进行了评查、自查。评查、自查中,我局认真按照上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林业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评查方案、细化评查标准,完善执法制度,权责明确,全面推进林业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现将我局评查、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体合法

1、从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实施行政执法的主体具备法定资格;

2、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符合法定权限;

3、行政管理相对人认定准确。

(二)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1、法律事实、条件、情节认定准确;

2、主要证据充分、有效。

(三)适用依法正确

1、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依据现行、有效;

2、实施执法行为适用依据准确,具体的条款、项目明确无误;

3、行政执法决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种类和幅度,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公正合理。

(四)程序合法

1、按照立、受理、调查、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的步骤和顺序实施行政执法权;

2、行政执法决定前依法听取行政管理相对人陈述和申辩;

3、告知符合听证条件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听证权,当事人要求听证,依法举行听证;

4、行政执法决定经过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依法需经行政机关领导班子集中讨论的,依法在由上一级行政机关批准或者决定的;

5、依法应当移送其他机关的案件。

(五)文书规范标准

1、立案阶段;

2、调查取证阶段,有主要法律文书、调查询问笔录;

3、审查决定阶段,有主要法律文书、处罚决定书;

4、送达执行阶段,有主要法律文书送达回证;

5、结案文书,有主要法律文书、结案审批表;

6、案卷归档。

附:案卷目录

二〇20xx年x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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