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海事所20xx年端午节期间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天河海事所20xx年端午节期间水上交通

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20xx年端午节期间天河海事所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在银河县地方海事处的正确领导下,在辖区水域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有序开展。节日期间我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20xx年端午节期间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银海通[20xx]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所工作实际,派员深入开展了水上交通六月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全面实施客渡船舶安全监督检查,着力把关客运船舶进出港签证制度,严厉打击非客船载客和客渡船舶超员超载的违法行为,认真执行海事安全监管职责,不断提高海事执法水平,使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形势持续稳定,确保20xx年端午节期间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现将天河海事所20xx年端午节期间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安全意识

端午节期间,我所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坚持两手抓,一手抓宣传,一手抓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大力宣传水上交通安全知识,通过LED显示屏,高音喇叭等不同的宣传手段、我们对过往船舶乘客发放宣传资料图片等,我所多方位地向社会 1

宣传水上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水上交通安全的意识,加强社会宣传力度。 二、强化安全管理,切实抓好基础管理工作

端午节期间,天河海事所结合 “安全生产月”活动、“百日行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要求,及早部署、明确分工,内勤做好签证和值守、外勤做好巡航和检查,双管齐下确保节日期间水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我所在节前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客渡运安全履职情况、客渡船适航状况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客船渡船适航、船员、渡工适任,对安全得不到保障的客渡船一律不得参加营运、渡运对重点码头、渡口要派专人进行监管,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扎实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将事故和险情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安全无事故

在做好节前隐患排查的基础上,端午期间,天河海事所认真落实留守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内勤方面扎实做好了船舶进出港签证和当班值守;外勤监管方面所领导安排执法人员水陆并发,驾海巡0862艇加强对天河码头的现场监管,维护通航秩序,纠正乱停乱泊等碍航现象;严厉打击非客船舶载客和客渡船超员超载的违法违章行为,乘海事执法巡逻车 2

加强天河集镇、天生桥等重点渡口渡运高峰期的巡逻监控,重点排查超载客渡船等违法违章行为。

在20xx年“端午节期间,我所出动海事执法人员3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2车次,出动海事执法船艇27艘次,海巡艇巡航50小时,巡航里程800千米,重点水域巡查7艘次,一般性检查船舶170艘次(其中:检查客船144艘次,渡船16艘次;检查自用船2艘次;渔船4艘次);深入码头渡口发放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材料120xx余张,LED滚动宣传端午节安全提示48小时,高音喇叭巡回乘船群众宣传旅客乘船安全须知16小时。

端午节期间,我所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未发生水上交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总之,我们将一如既往继续认真履行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职责,使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天河海事所

二○20xx年x月二十五日3

 

第二篇:20xx年国庆节水上交通安全检查工作总结

国庆节水上交通安全检查工作总结

西双版纳州地方海事局:

在一年一度的国庆佳节到来之际,为了让全市各族人民和前来我市观光旅游的客人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国庆佳节,根据西双版纳州地方海事局西地海字[20xx]23号文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20xx]7号文要求,景洪市交通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通过检查,现将此次检查工作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领导重视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积极成立领导小组 景洪市交通局领导非常重视安全工作,积极成立领导小组和三个检查小组,并要求检查组认真、全面地对辖区内的乡镇船舶实施安全检查,发现有安全隐患要督促整改甚至要采取必要的行政强制措施,直至消除隐患。此次检查领导小组和检查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岩四 (景洪市交通局书记)

副组长:汤中华 (景洪市交通局副局长)

第一检查组:程恩龙 (景洪市地方海事处副处长)

付海兵 (景洪市地方海事处海事员)

柴盛丽 (景洪市地方海事处海事员)

袁淑仙 (景洪市地方海事处海事员)

第二检查组:冯伟才(勐罕镇地方海事所所长)

李东华(勐罕镇地方海事所)

朱际荣(勐罕镇地方海事所)

苏宏良(勐罕镇地方海事所)

第三检查组:阿 四(景哈乡地方海事所所长)

玉喃波(景哈乡地方海事所副所长) 郑东华(景哈乡地方海事所)

二、 全力以赴,认真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检查

按照安全检查的日程安排表,从9月x日开始,检查人员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坚持全面排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检查与落实整改相结合的方式,围绕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情况、渡口、码头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等方面的问题,对我市辖区内的渡口、码头、水库的船舶进行检查。检查人员在工作中针对市辖区乡镇船舶平时存在的隐患,认真检查船舶证书是否齐全有效,救生、消防设备的配备情况,船舶的适航情况以及船员的适任状况,航运企业(船舶)安全生产责任的建立及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

三、 检查结果和存在的问题

通过检查,检查组共检查船舶71艘。从这次水上交通安全检查的情况来看,对存在的一些问题检查人员都一一对船

主指出,要求船舶在使用时严禁超载;船舶在停泊时必须固定、锁好,防止他人使用造成事故;要求在节日期间防止游人使用,加强好船舶管理等。

此次检查,检查组重点对省政府挂牌督办的勐罕渡口实施检查。发现泰兴号机舱有积水,静缘号国籍证书超期。征对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要求限期整改。

四、 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对检查中发现的这些隐患问题,检查人员采取检查与落实整改相结合的办法,每检查完一艘船,就当场向船主指出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和要求。检查中,检查人员认真填写安全检查记录表,并让船主签上自己的名字和意见。据统计,本次检查共指出存在的问题10个,提出整改建议16条。

通过此次检查,景洪市地方海事处将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隐患督促整改,对一些整改不到位或不按要求整改的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给予严重的处罚。用严格的监管手段来消除现今各船舶存在的隐患,从而使我市水上交通事业得以健康发展。

二00七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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