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公司关于加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细则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供电公司关于加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

群众的实施细则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公司党委和公司党委关于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细则的监督检查,促进公司系统党员干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1.各单位各部门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细则的情况。

2.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带头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细则的情况。

3.规范完善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细则制度措施的情况。

4.加强对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细则监督检查的情况。

5.对群众反映违反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细则行为的调查处理情况。

二、监督检查的职责分工

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细则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在公司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列入协同监督重要事

项,按照逐级落实、常态改进的原则进行。

(一)监督工作委员会负责具体部署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1.负责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听取职能部门汇报监督检查情况和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2.负责研究监督检查工作的重大问题和考核意见等。

(二)各业务部门负责相应监督工作职责

1.办公室负责重点监督规范公务用车、精简会议文件、规范庆典活动等情况;重点监督经营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修订完善,规范社会活动和社团组织等情况。

2.财务部负责加强稽核工作,重点监督会议活动综合计划和预算执行、勤俭办企业等情况;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加强对违规情况的监督。

3.营销部负责重点监督履行员工服务“十个不准”、供电服务“十项承诺”情况。

4.党群部负责重点监督内部媒体宣传报道、回应社会关切、对外展览情况。

5.人资部负责重点监督薪酬福利发放情况。

6.调控中心负责重点监督“三公”调度、调度服务“十项措施”执行情况。

7.各部门负责重点监督改进工作作风、改进会风文风、严控差旅费用等情况。

(三)监察部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办等工作

1.公司监察部负责协调业务部门开展本部、县(市)供电公司和其它基层单位的抽查工作。组织开展自查和明察暗访,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反映。对舆情反映比较强烈、信访反映较多的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及时整改和处置违规违纪问题。

2.县(市)供电公司、各业务支撑机构、集体企业负责开展本单位的自查工作,深入组织开展自查,及时整改和处置违规违纪问题。

3. 县(市)公司供电公司要加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细则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业务部门和职工群众的监督作用,加强对供电所的管理,加强对业务和人员的管理,重点在执行制度和整改违规问题。

三、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

(一)自查自纠

1.公司监督工作委员会要把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细则监督检查工作作为协同监督重要事项,4月底前,召开监督工作委员会第二次联席会议,安排部署开展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细则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各单位落实和自查总结于6月x日、11月x日前报送公司监察部。

2.各级领导干部把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细则执行情况作为今年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述职述廉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重要内容,逐一对照检查,开展

自查自纠。

3.各业务部门每季度在监督工作委员会联席会议上汇报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细则督查情况。6月x日、11月x日前,向监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提交关于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细则的监督情况报告。

(二)重点检查

1.公司监察部要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要时段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细则情况进行检查。可以列席或派员参加业务部门与监督检查事项有关的会议和活动,听取被检查单位、部门的汇报,调阅有关文件资料、会议记录、财务账册等。

2.公司监察部将不定期对各单位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或者组织交叉监督检查。

(三)明察暗访

暗访检查组由监察部牵头,必要时协调有关业务部门和新闻媒体派人参加。暗访不定期进行,原则上每季度不少于1次,地点随机确定,对有关单位、部门和个人依法进行巡查、询问、录音、录像。

(四)集中检查

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细则情况纳入各单位、各部门、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各单位、部门于10至11月开展一次集中检查,采取问

卷调查、满意度测评、个别座谈等形式,对贯彻落实效果进行评价。

(五)信访受理

监察部于4月x日前,公开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邮箱,受理和办理违反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细则的投诉和举报,对群众反映的违规违纪问题认真处置、及时回应。

四、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理

(一)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现场指明、反馈意见、下发监察建议、跟踪督办等形式,督促有关单位、部门和人员限期整改,整改情况将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以适当形式对整改结果进行回访。

1.对整改不到位的,责令重新整改,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对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细则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力,工作中敷衍塞责、弄虚作假,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二)对违反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细则的行为,严格按照《中国共 产 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 产 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有关法规,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方式,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处理。

1.对顶风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

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2.对违反规定获取的不正当利益,限期追缴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对造成资金浪费的,责令当事人限期退赔用公款支付的费用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4.对情节严重且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单位、部门或个人对监督检查处理结果不服的,有权向上级组织提出申诉。有关组织按规定进行核实处理,并将结果及时通知对方。

五、监督检查的结果运用

监察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重要案件以及采取的重要措施等,及时向公司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监督检查情况,可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各单位、各部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细则执行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第二篇: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

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 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一系列规定要求,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推进为民务实清廉机关建设,现制定实施办法如下。

一、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 1、建立定期研究重大问题机制,每年组织1-2次理论务虚,开展前瞻性研究,把握工作主动权。

2、要组织局机关干部参与基层调研活动,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2个月,不同时或重复到同个地方调研。

3、调研结束后应向局党组提交调研报告,调研中发现的重要问题提请党组会议研究,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年撰写理论调研文章不得少于2篇。

4、调查研究要一切从简,深入基层,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严禁借调研名义出入高档消费娱乐场所。

二、加强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1、坚持经常深入基层联系点,市级领导干部每月到挂点联系单位不少于1次,面对面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工作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2、健全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和包案处理制度,亲自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突出问题。

3、健全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决策机制,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要广泛论证,征求群众意见。完善信息收集、处

理、反馈、回访于一体的工作机制,促进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决策民主化。

4、推进干部下基层常态化,时刻关心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特别是着力解决好困难群众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问题。

三、精简会议活动

1、减少会议活动。局机关各科室每年年初制定会议计划,严格清理、归并、减少各类会议,能用视频会议的尽量用视频会议代替。

2、严格会议审批。各科室召开计划内会议,报分管局领导同志审批。确因工作需要召开计划外专题会议,报局主要领导审批。召开要求县(区)局负责人参加的会议,报局主要领导同志审批。

3、控制会议规模和时间。减少陪会人员,不涉及的领导和单位一般不要求参加会议,综合性会议人数不超过50人,业务性会议不超过30人。压缩会议时间,综合性会议不超过半天,业务性会议不超过2小时,电视电话会议控制在1小时内。精简会议发言,领导讲话要精炼、简短、直接,提倡即席讲话,会议交流发言一般不超过5分钟。

4、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全市性会议尽可能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直接延伸到基层。要严格控制会议经费,严格会议预算管理,认真履行会议预算事先报批手续。各类会议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不组织娱乐健身活动。会议现场布置要简朴,不摆放花草水果、不制作背景板面。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

四、精简文件简报

1、减少文件数量。凡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现行文件规定仍然适用的,一律不重复发文。非紧急重要事项不以电报形式发文,已以电报形式发出的不再印发文件。凡是通过电子系统发送的公文,不再印发纸质公文。

2、严格控制文件篇幅。大力推行“短新实”文风,不穿靴戴帽。着力精简各类工作简报,各类会议一般不出简报。坚持只办一种简报,从严控制简报发送范围,减少发放份数。

3、提高文件简报的质量。文件要尽量减少关于重要性或意义的一般性论述,突出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简报要重点反映重要动态、经验、问题和工作意见建议等内容,减少一般性工作情况汇报。各科室要加强对文件简报的审核把关,压缩篇幅,提高质量。

4、增强文件简报的时效。加强机关信息化建设,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使用电子政务协同办公系统,文件、简报等原则上不再以纸质形式进行审批报送和相互交流交换,以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五、简化公务接待

局人员到基层,严格监督和要求各单位做到:不到边界迎送,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打电子屏幕,不摆放花草、水果,不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食宿按规定一律在定点政务接待宾馆住宿,不住超标准套房,公务活动要上自助餐,不上高档菜肴、酒水、香烟和水果,人数较少或不具备自助条件的要上份饭。 六、规范外出学习考察活动

合理安排外出学习考察活动。严格外出学习考察计划量化管理,围绕安全监管工作需要合理制定外出学习考察计划,确有必要组织学习考察的,应严格控制学习考察人数、时间、经费预算,杜绝无实质性任务的外出活动。

七、加强廉洁自律

1、加强局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自己在思想、工作、廉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坚持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要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2、严格执行车辆配备、住房、办公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不公车私用,不豪华装饰车辆,不向企事单位换车借车,在符合换车条件的前提下,逐步换乘国产自主品牌汽车。不多占办公用房和住房。工作岗位调整后,及时办理车房等交接手续。

八、加强督促检查

局领导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分管的工作抓起,做到言必信、行必果、做表率,自觉接受党员干部、社会和媒体监督。完善局机关作风评议制度,对评议和群众来信中反映的突出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定期开展督促检查,把执行情况纳入干部管理和考核,对违反规定的严肃处理。每年年底局机关科室要对执行情况进行1次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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