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合理化建议制度

员工合理化建议制度

1.目的

1.1.规范提案管理制度,增强员工的主人翁意识,进一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1.2.有效挖掘资源潜力,增强企业竞争能力。

2.提案内容:

2.1.对生产、品质、技术、业务、设备、工艺等方面的合理化改善提案。

2.2.对企划、行政、后勤、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合理化改善提案。

2.3.对财务、物控、储运、采购等方面的合理化改善提案。

2.4.对公司违纪、滥用职权或其它不良行为的举报、揭发。

2.5.其它有利于公司发展的提案。

3.提案及改善程序

3.1.个人或集体提案。

3.2.提案改善委员会对个人或集体提案进行分析,根据提案的价值与可行性确定处理方案。

3.2.1.有实施、改善价值、且具备相关条件的提案,由相关部门组织推广性实施。

3.2.2.具备相关条件,改善价值有待验证的提案,由相关部门组织试验性实施,待验证确认后予以推广性实施。

3.2.3.对有实施、改善价值、但暂时不具备相关条件,或有一定参考价值的提案,先予以存档备用,待条件成熟后组织实施。

3.3.由提案改善小组根据提案实施效果,按规定确定奖励形式。

4.提案改善小组

4.1.组长:***

4.2.组员:*** *** *** *** *** *** *** *** *** *** ***

5.提案奖励分类

5.1.鼓励奖——通报表扬,奖励现金20元。

5.2.三等奖——通报嘉奖,奖励现金50元人民币。

5.3.二等奖——记功,发给荣誉证书,奖励现金100元人民币。

5.4.一等奖——记功,发给荣誉证书,奖励现金300元人民币。

5.5.贡献奖——特别嘉奖,发给荣誉证书,奖励现金5000至1万元。

5.6.特别贡献奖——授予荣誉称号,发给荣誉证书,通令嘉奖,予以3万元以上巨额奖金。

5.7.集体嘉奖——通令嘉奖,奖励现金1000至20xx元人民币。

二:

6.提案奖励细则

6.1.员工有下列行为表现之一者,应当予以鼓励奖:

6.1.1.提出一般性问题提案,或反映一般性问题,有一定参考作用或价值的。

6.1.2.具一定的创造性,虽暂时未被采纳,但有对今后工作有一定启发性的提案。

6.1.3.以积极、负责的态度指出公司其它方面存在的问题或不足的。

6.1.4.其它应适当予以鼓励的提案。

6.2.员工有下列行为表现之一者,应当予以三等奖:

6.2.1.合理化提案对工作有一定积极推动作用的。

6.2.2.以积极、负责的态度指出公司经营管理其它方面存在被忽视的问题或不足的。

6.2.3.检举、揭发一般违纪行为的。

6.2.4.其它经营管理方面具有较大-参-考与实用价值的提案。

6.3.员工有下列行为表现之一者,应当予以二等奖:

6.3.1.企划或行政人事管理方面的提案被采纳后,取到良好效应的。

6.3.2.生产、品质、技术、业务、采购方面被采纳后具有一定效果的提案。

6.3.3.以积极、负责的态度指出公司其它方面存在的问题或不足,具有较大改善空间的。

6.3.4.提出财务或物流管理提案,对完善财务或物流管理起到积极作用的。

6.3.5.检举、揭发严重违纪行为,使公司避免、减少一定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6.3.6.制止不合理建设项目,为公司减少直接损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提案。

6.3.7.其它为公司节约资金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合理化提案。

6.4.员工有下列行为表现之一者,应当予以一等奖:

6.4.1.经营管理方面的提案被采纳后,对全面公司管理起到积极的推进与指导作用的。

6.4.2.生产、品质、技术、等方面的提案被采纳后,对保证生产安全或促进产质量提高等方面有明显改善的。

6.4.3.提出的合理化提案被采纳后,对降低生产或管理成本取得显著效果的。

6.4.4.合理化提案可减少资源浪费,对提高工作效率或经济效益起到明显作用的。

6.4.5.检举、揭发严重违纪行为,使公司避免、减少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6.4.6.其它为公司节约资金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合理化提案。

三:

6.5.员工有下列行为表现之一者,应当予以贡献奖:

6.5.1.合理化提案被采纳后,在生产中得到广泛的应用与推广,并持续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的。

6.5.2.合理化提案被采纳后,对管理制度的完善起着极大指导意义的。

6.5.3.其它为企业带来极大经济效益或管理效应,应当授予效益奖的。

6.6.特别贡献奖(予以巨额奖金并享受全方位优厚待遇)

6.6.1.合理化提案实施后,对公司带来巨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的。

6.6.2.合理化提案具有很高的发明、创造性,对企业发展起着巨大而深远的指导意义。

6.7.集体嘉奖

6.7.1.合理化集体提案采纳并实施后,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的。

6.7.2.合理化集体提案采纳并实施后,对公司或部门工作有较大促进作用的。

6.7.3.其它应当授予集体嘉奖的集体提案。

7.奖励的实施

7.1.对鼓励奖的认定权限属提案改善小组,奖金的发放的审批权限为行政人事经理。

7.2.对一、二、三等奖的认定权限属提案改善小组,奖金的发放的审批权限为总经理。

7.3.对贡献奖和集体嘉奖的认定权限属提案改善小组,奖金的发放的审批权限为总经理。

7.4.对特别贡献奖的认定权限属公司董事会,奖金的发放的审批权限为董事长。

2.附则

7.5.本规定的制定与解释权归属总经理室。

7.6.本规定由总经理签署后生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其它与本规定相悖文件即行废止。

7.7.本规定的修订须由提案改善小组讨论通过并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二篇:员工合理化建议管理制度

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合理化建议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调动员工参与公司管理的积极性,鼓励员工根据自身的实践经验进行总结思考,发掘广大员工的聪明才智,增强员工的在企业价值观和荣誉感,在公司内部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为了建成立长效的激励机制,以使公司 的合理化建议活动健康、有序、持久地发展下去,成为公司在生产、管理、科技、后勤等领域持续改理的强大动力。为了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创建学习型企业,推动公司的全面发展和建设,规范员工全理化建议管理行为,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1.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2.管理范围:

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的内容是相对于公司目前技术水平、经营管理水平、精神文明建设有所提高和改进而言,所提意见和建议具有超前性、可行性和效益性,均属于本范围。管理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善于总结本单位的成功经验,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与本身职责虽有直接联系,但在公司内部值得全面推广,富有创新性,采用后能带来其它单位管理和技术水平的提升,也属于本范围。意见是指仅提出存在的问题,建议则包括了解决问题的思路。

3.以下范围的建议不予受理:

(1)夸夸其谈而无实质内容的

(2)与事实或正在改善的内容相同

(3)已被采用或前已有的重复建议

(4)在正常工作程序中被指令执行的

(5)针对个人及私生活的

(6)对事务的怀疑和猜测而无依据的

三、管理职责

1. 人力资源部是合理化建议的管理部门,负责建议和意见的收集、呈报、初审、组织评议、跟踪、反馈、总结、存档等,并对已采纳的合理化建议的实施情况进行记录及奖励的组织工作。

2.公司设立“合理化建议审核评议委员会”(以下称审委会),对合理化建议进行正确评估、合理授奖。其成员由公司副总经理和各部门部长组成,其工作职责如下:

(1)提出和修订公司合理化建议活动的方针和规划;

(2)对重大事项进行评议,决定是否采纳;

(3)对已采纳的建议实施过程跟踪,以防决策失误,并及时予以调整;

(4)对实施后的合理化建议理行效益评估;

(5)制定奖励政策,审核各项建议的奖励。

3.各部门(车间)主管均负责动员本部门(车间)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合理化建议活动,并做好各项建议的传递审报工作。

四、管理程序

(一).合理化建议的申报

1.所有合理化建议均采用书面的形式提出,填写公司统一的《合理化建议申报表》

2.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可直接交人事部,也可投放公司“意见箱“,也可交与部门主管后再转交人事部。

3.各部门主管可以直接收集员工的合理化建议,然后统一用书面形式交人事部。

4.公司可以结合经营管理的中心工作,公布一些重点攻关项目,通过各种形式征集措施、方案和合理化建议。

5.各部门(车间)可以采用各种形式,组织各种活动小组来参与活动。

(二)人事部受理与初审

1.人事部在接到书面建议书后,首先要进行初步审查把关,对没有实质意义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者一个书面的答复;对有意义但内容不完整或表达不清,要找提出者进一步完善。

2.收到的建议书内容偏于批评,或不签具真实姓名,或无改进内容,不作为合理化建议进行处理,作为其它情形处理。

3.人事部收到建议书后,认为内容完全,建议提案明显合理,不存在实施风险,投入成本较低的方案,将填写了初步处理意见的建议书及相关资料,发至建议书内容所属部门的主管领导,征求并填写意见,然后报请副总审批后实施。

4.建议提案涉及内容复杂,或方案重大,或投入时间长,或专业性强很难识别,应报公司审委会审定。

5.人事部每周对收到的建议书进行登记、编号、汇总,并在次周的部长例会上进行通报。

6.人事部要根据收到建议书的情况,组织和安排审委会召开会议评审。

(三)审委会评议

1.如果评议认为该提案的设计不科学,采纳价值不在,或不具备实施条件,投入风险太大,则应给予否决,但给提议人要有一定的奖励。

2.如果建议的提案很好,从评议上总体上给予了肯定,只是某些方面不完善,需要做调整修改,可由建议人按审委会意见去完善,或直接由审委会组织讨论定稿后去实施。

3.在对建议评议时认为构思很好,但建议人缺乏可靠的论证,又无条件和能力调研,可由公司进行这项工作,待论证结果出来后再决定是否采纳。

4.提案依其重要性分为四级:A级,重要的,多为创新性的;B级,较重要的,多为改良性的;C级,一般性的;D级,反映在个别问题点上的。

5.每项建议实施完毕后,实施部门写出总结报告,审委会根据该建议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评定奖励等级,报总经理审批后给予建议人奖励。

(四)实施过程管理

1.经审委会评议通过、总经理批准实施的提案,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禁止不执行或行事拖拉,否则公司对主要负责人严惩。

2.实施部门在接到批准生的提案后,须与提议人进行沟通,共同商量实施的具体方法和步骤。

3.方案的实施要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和资源状况,要做出详细,合理的安排,并应列出实施进度表。

4.人事部必须对合理化建议的实施过程和效果进行跟踪,及时将信息反馈给审委会和总经理。

5.建议在实施过程中,若出现不佳状况应及时加以分析,是工作中的问题,要加强管理的力度,若是建议本身缺陷,要及时停止,避免发生更大的损失。

6.合理化建议是进行创新的活动,万一出现实施失败,不应对提议人进行处罚,而应当从中总结经验,特别要从审议的管理工作中找出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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