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安全生产互保协议书

安全互保联保责任书及师带徒协议书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是企业生产的永恒话题,也是一切生产经营工作的基础和保证。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零事故管理目标,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执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弘扬学无止境、相互监督、联责考核、风险与共的精神,确保我厂顺利完成各项安全生产指标。为此,在互保对象之间签订以下安全生产互保联保责任书:

一、 互保范围:

1、班组确定的互保对象;

2、多人外出作业人员(三人以上时应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3、临时安排的互保对象以及其他配合作业的相关人员。

二、互保内容:

1、“六互”:互相学习、互相检查、互相监督、互相提醒、互相关心、互相保护。

2、“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3、“一制止”:有权制止任何人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三、互保责任:

1、督促互保对象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规程及相关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意识。

2、交流安全生产技术和经验,全面掌握岗位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3、工作中,监督互保对象遵章守纪情况,杜绝一切习惯性违章行为。

4、一人违章,连带处罚,所有违规造成的事故,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5、互相检查设备是否完好,备件、工具是否符合规定,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发现不安全隐患互相提醒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伤害事故发生。

6、在工作中服从班组长安排,服从师傅安排,不经师傅同意,不得随意触摸岗位任何电器设备,不违章作业。

7、在工作中要尊敬师傅,团结工友,安全互保落实到位,不做有损车间、工段、班组形象的事情。

8、在工作中时刻与师傅互保到位,每次动作前都要与师傅进行联系呼应,确保互保人自身安全。

9、进行危险作业时,互保对象有责任做好相互安全思想的互导、交流工作,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对于存在交叉作业或一方变换作业地点、方式有可能对另一方构成危险时,要及时通知另一方。

10、互保对象在工作期间,发现作业现场有任何异常变化,应及时通知对方,告知风险,并采取安全措施,严防出现各类事故。

互保人员签字(三人以上作业时应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年月日

 

第二篇:安全生产协议书

安全生产协议书

甲方: 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苏州市吴中区段南环快速路西延二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安全生产法》《合同法》和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管理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书。 工程名称:苏州市南环快速路西延二期工程(吴中区段)。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查验乙方安全资质,包括“三证”,安全机构、安全体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2、甲方应建立健全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向乙方提出安全生产要求和注意事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办理书面签收手续。

3、甲方应及时向乙方传达并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相关指示、通报等,并掌握执行情况;协助并指导乙方开展安全文明工地建设。

4、甲方应检查、督促乙方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工艺,落实各种安全防护措施。

5、甲方应督促乙方对所属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搞好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6、甲方应定期地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指导和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奖罚规定,实施奖罚。签发《劳动安全监察通知(指令)书》,督促事故隐患的整改。

7、当乙方发生伤亡事故时,甲方应按规定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报告,并督促乙方向本企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报告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意见, 参与或会同乙方, 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8、甲方对乙方施工现场查处中有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及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提出整改要求。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规定主动接受甲方对其安全资质的查验,向甲方提 供“劳务单位安全资质审查资料”,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合格证以及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并提供身份证、及证书有效性复印件)。

2、乙方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程等,健全安全组织,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岗位责任制。

3、乙方应正确处理进度与安全、效益与安全的关系,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认真编制和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安全技术工艺,保障施工过程中人员、设备的安全。

4、乙方应认真传达贯彻甲方和业主安全生产文件、指示精神等,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和标准化工地建设。

5、乙方应加强对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作业纪律、劳动纪律教 育和技术培训。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对施工人员进行分项工程或工序 施工的安全技术交底,提高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严禁酒后上班。

6、乙方应保障安全生产,杜绝危险源所引起的伤害,应做到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执行,服从项目部标准规范化管理,做到不违章,文明施工。

7、乙方应保障劳动防护用品的供应,正确使用合格的安全帽、 安全带、安全网及防火、防电、防毒等劳动保护用品,确保人身安全。 (不按要求戴安全帽的,第一次警告,第二 次起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8、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安全检查标准,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出

的事故隐患主动制定整改措施,指定专人负责,限期组织整改。接受甲方下发的《安全隐患

整改单》和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安全奖罚规定实施的奖罚。

9、乙方发生职工伤亡事故,除向甲方报告外,应积极向本企业主管部门或有关单位报

告,并认真调查处理。

10、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及建设部现行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苏州市

建设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苏建招(20xx)10号文《关于在建工程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

中增加防止扬尘等要求的通知》、苏府规字(20xx)13号文《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建设工

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规定执行,做好环境保护和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11、乙方应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在

施工中采取严格的安全技术、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或过失造成事故的

行政、经济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12、乙方应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加强安全管理,所有现场施工人

员必须自觉遵守甲乙丙三方各项现场管理规定,乙方违章施工将被处以每次100-5000元违

约金。

13、凡在既有公路、居民区附近施工以及爆破施工的工点,乙方必须设置施工安全员和

警戒线,并确保既有公路的正常通行、居民区内人员财产不受损失,否则责任自负。

14、乙方必须保证机械设备的操作和使用安全,严禁发生任何交通事故,在施工过程中,

若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将负全部责任,并承担全部费用。

15、乙方必须保护施工区域内外环境,施工人员穿着和行为要文明。在现场严禁乱扔垃

圾。乙方必须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管理,教育施工人员讲求职业道德,自觉遵守《市民安

全文明守则》及《治安管理条例》,杜绝违法违纪。

16、乙方不得发生斗殴、侵害当地居民利益的事件,每发生一次甲方有权给予乙方3000

元/次违约金,乙方无条件接受。

17、乙方施工人员不得有赤膊、穿短裤、打群架、随地大小便等不文明行为发生。如乙

方不遵守造成施工现场文明卫生差招致沿线企业、居民投诉的,甲方有权给予乙方5000元/

次违约金,乙方无条件接受。

18、乙方在施工过程工如因质量、文明、安全或环境保护以及其他问题而遭受环保、建

设、城管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批评或开具处罚通知单,甲方有权给予乙方5000元/次违约金。

19、乙方不得因现场管理不善被报刊、电视台等媒体曝光,曝光一次甲方则有权给予乙

方5000元/次违约金,乙方无条件接受。

20、乙方所有施工人员未经业主、甲方允许,不得接受媒体采访,否则视为违约,甲方

则有权给予乙方20xx0元/次违约金,由此引起的责任及损失将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无条

件接受。

21、在施工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开启或破坏消火栓,否则乙方除接受消火栓管理单位违

约金外,甲方有权给予乙方20xx0元/次违约金,乙方无条件接受。

22、乙方泥浆循环池若未修建好造成漏浆,污染施工现场环境,甲方有权给予乙方5000

元/次违约金。乙方必须及时进行修整,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23、由乙方原因引起的地方道路、电缆、光缆、河道等地方设施产生的地方矛盾由乙方

负责。

第二条 双方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遵守国

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交通部(建设部)颁发 的安全管理规定,保障安全生产。

乙方人员发生伤亡事故,甲乙双方应尽力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以便有关部门进行勘察、

鉴定、调查,并实事求是地向事故调查人员提供事故有关情况和证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指挥人员和管理人员违章指挥,乙方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甲方上级报告, 由

此造成的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由于甲方直接责任造成的乙方职工伤亡事故,由甲方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伤

亡人员或家属进行经济补偿,但善后工作由乙方安排和处理,甲方不直接介入善后处理工作。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施工现场达不到安全文明工地建设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乙方整改不

力或拒不整改,甲方有权下令停工整顿,按项目部安全管理文件进行经济处罚,直至终止劳

务承包合同,同时终止本协议书,其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2、由于乙方责任或乙方人员违章违纪造成的伤亡事故,并按照“四不放过” (即事故原

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

过;事故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情节严重者,

甲方有权向检察院、法院 等部门提出诉讼,追究责任者的刑事责任。

3、由于乙方责任而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按照有关规定 对伤亡职工或家属给

予经济补偿。甲方概不负法律和经济责任。但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做好善后工作。

第三条 甲乙双方确认,由于地震、风暴、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伤亡事故

不属于责任事故,所受损失双方应协商解决。

第四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书的过程中发生异议或有争议时,双方应进行充分协商,

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补充协议,协商后仍不能达到一致意见,可通过下列方式解决。

1、向本地安全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2、向本地安全执法部门提出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 本协议为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六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工程竣工后废除)。

甲方(盖章)

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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