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红洞县人民法院

关于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

实 施 意 见

审判管理是人民法院在新的历史时期,基于对审判规律的正确认识和把握,为实现审判行为与审判过程的科学调控、评价、引导的重要制度,是审判改革的产物,是法院管理的核心,它包括审判工作管理和执行工作管理。加强审判管理,是人民法院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贯彻“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落实 “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方针,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和“三项制度” 建设,促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全面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

一、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

加强审判管理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民法官为人民”、“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和“讲党性、守纪律、强素质、促跨越”、“警民亲”等活动为契机,全面理解和正确贯彻执行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从和服务于县委、县府中心工作,为加速红洞又好又快发展,打造“产业发达、环境优美、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西部典范作出贡献。

二、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目标任务

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司法公正、廉洁、为民、高效。其任务是借助现代科技手段,采用组织领导、指导评价、监督制约等方法,对司法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对审判工作进行合理安排、严格规范,对审判质效进行科学考评,培养干警“公正与效率”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创新工作方法,增强司法能力,实现对审判工作的全员、全面、全程管理,保障审判活动合法、有序、高效地开展。

三、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

(一)强化审判管理工作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审判管理工作扎实、有效、有序开展,根据工作需要,对原审判管理办公室(简称审管办)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情况是:主任:范芹(党组书记、代院长);副主任:党组成员、副院长牟建华、毕军,党组成员、审判委会专职委员陈天礼,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赵勇,纪检组长刘杰;成员:全院各中层负责人。审管办下设办公室在审监庭,由审监庭庭长刘坤越任主任。

(二)明确审管办及其办公室职责。审管办是审判委员会、院长的参谋助手,是承上启下、连接各方的枢纽,是人民法院专事审判管理的业务部门。审管办的主要职责是指导和监督本院的流程管理、审判质效、审判态势分析、审判委员会日常事务等。(1)负责审判流程管理。对案件从立案、送达、开庭、裁判、结案、归档等全程跟踪监控,确保案件审理及时、程序合法、不超审限;过问、审批和督办案件的鉴定评估、中止、延期审理和审限临界警示等“节点”事项;

协调审判业务庭与综合部门之间各审判环节的配合,保证审判工作的高效运转。(2)负责审判态势分析。在司法统计的基础上开展调研,掌控审判工作态势,及时为院长决策提供准确的情况分析。(3)负责案件质量评查。对已审结案件,从程序到实体进行严格评查,分析通报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提出解决的对策。(4)负责审判绩效考核。从案件裁判文书合格率、调解撤诉率、涉诉上访率、申请再审率、上诉率、二审改判率、发回重审率等方面进行全面综合评估和考核。(5)负责审判委员会日常工作。安排审委会工作日程,记录发言,制作并督办落实审委会决议、决定,发布指导性案例。(6)负责其他审判综合管理工作。制定审判管理制度,协调重大疑难案件审理,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审管办下设的办公室负责审管办日常事务。

(三)构建科学合理的审判质效指标体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市法院有关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指标体系的考评内容和统一要求,制定符合审判工作规律和本院实际,体现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可行的审判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根据本地工作实际,制定本院年度岗位目标。

(四)构建权责明确、严密的制度责任体系。从全员管理、全面管理、全程管理的基本要求出发,将审判管理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每个业务部门、每位办案人员,以制度的形式明确各个环节、各个部门的审判管理责任,明确审判管理工作专门机构在审判管理体制中的地位、职能和责任,建立健全各项规范司法行为的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案、

管事,确保审判管理工作合法、规范、有序运行。

(五)构建科学完善的审判管理机制。以审判质量、效率、效果指标体系和审判管理责任体系为基础,构建权责明确、相互配合、高效运转的审判管理机制。(1)深化审判流程管理。强化案件节点管理、审限监控和程序监督,使审判流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加强审判运行态势分析,把握审判工作的进程和发展趋势。(2)加强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坚持定期评查、专项评查与重点评查相结合,发现问题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纠正错误与总结经验相结合,实现案件质量检查的经常化、规范化;(3)建立改判、发回重审案件调查机制。对上诉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派员参加旁听。对所有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实行及时评查,发现违法违纪问题,坚决依照有关规定倒查责任,并将评查、处理情况向上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书面报告;(4)严格裁判文书预检纠错。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对每一份待宣判和送达的裁判文书在用印前进行审核把关,把事后纠错改为事先把关,杜绝法律文书带错出门;(5)创新审判绩效评估机制。依托绩效评估体系,加大考评工作力度,全面、客观地评价各业务部门的审判绩效和每一位法官的司法能力,建立法官执法业绩档案,在选人用人、晋职晋级、评先选优、年度考核等方面充分体现和切实运用审判管理成果。

(六)构建快捷高效的审判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和开发利用工作。全面建立完善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加强对审判过程和风险节点的自动跟

踪;依托统一开发的审判数据交换平台,建立法院审判信息数据库,实现三级法院互通互联;根据审判管理需要,适时升级统一研制开发满足审判流程与管理、绩效考评、案件质量评查、司法统计等需求的应用软件,并全面投入使用;引进和使用法律文书纠错系统,大力提高裁判文书质量;积极推行档案电子化,实现所有案件信息、司法统计数据和审判绩效考评信息全部自动生成,裁判文书自动上网。加大法官信息技术培训力度,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为法官和社会公众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〇20xx年x月x日

 

第二篇:推优入党工作实施意见

推优入党工作实施意见

中国共青团是中国共 产 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组织,团员青年则是中国共 产 党的强大后备力量,为了及时发现并挑选团员中的先进分子,重点培养,把他们充实到党的组织中来,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推优入党工作实施意见:

一、 推优程序:

1、 以团支部为单位,召开支部会议,经民主选举产生优秀团员名单。

2、 各团支部在征求班主任及任课老师的意见后报团总支审核。

3、 每年x月、12月各推优一次。

二、 推优标准:

1、 向党组织递交过入党申请书。

2、 德、智、体全面发展,在院系活动中起先锋带头作用且成绩突出。

三、 注意事项:

1、违反校纪、校规并受到院系相应的纪律处分者不得推优。

2、在校期间,有一门功课不及格者,原则上不得推优,如确实表现突出可以提出申请报部学生党支部审批并上报党总支。

3、所在宿舍卫生不达标者不得推优。

4、各次社会活动中表现不积极者不得推优。

团总支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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