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势与政策论文

20xx宏观经济——通货膨胀形势分析

摘要:在当前, 我国双重模式转换阶段出现一定程度的通货膨胀, 而找出其形成的趋势及原因和特点,从而“ 对症下药” 采取对策, 是经济体制改革顺利进行的先决条件。

关键词:稳健,通货膨胀

一、通货膨胀的趋势

201 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中国经济发展仍面临着复杂的形势。从内部环境看,国内经济回升的内在动力不足,结构性矛盾突出,通货膨胀严重,就业形势严峻。因此,当前中国经济回升的基础并不牢固,积极与消极因素并存,国内与国际问题交织。

第一,中期通胀压力并没有解除。从短期来说,明年将不存在通胀问题。但是,随着全球大宗商品和股票价格的下跌,美欧虚拟经济将带动实体经济下滑,甚至不排除再次陷入衰退之中;西方将开动印钞机大发钞票,一旦经济再次启动,通胀还会卷土重来。

第二,20xx年上半年,我国将受到滞涨冲击,高通胀态势难以扭转。下半年经济步入新的增长周期,显著标志是GDP同比增速稳定上行,通胀压力将随着经济减速、供给增加、预期好转和宏观调控部分缓解,物价明显回落。预计明年各季度CPI同比涨幅分布为3.9%、3.9%、3.5%、2.4%,全年达到3.5%。20xx年我国潜在GDP增长率约为10%,如果实际GDP增长率为9.2%,将低于潜在GDP增长率0.8个百分点。

第三,消费减速。出口下滑,必定带来消费增速减缓。我们预计受股票市场走低和出口下降的影响,20xx年中国消费会缓慢减速。

二、通货膨胀的原因

1、房地产价格居高不下。

假如政府不管制房价,房价这个泡沫又太大,不可收场。这造成两难。 解决的根本在于央行控制滥发货币的政策,这又牵涉太多问题。

其中最敏感的一个问题是,假如央行不滥发货币造成虚假经济繁荣,我们还能保8吗?假如我们的经济没有保8,我们最近的所谓经济成长和财富增加方面真实的成就有什么?这样探讨下去会动摇执政基础的,这是绝对不允许出现的。 另一个问题是房价一跌,地方政府失去最大的财政收入,而地方政府已经变得臃肿庞大,谁来养活他们?中央收入年年高速增长,养活京官,地方就依赖对民脂民膏的抽刮全赖房事,这房事可不是一定让你高潮的事。

所以为了配合两级政府各方面利益,央行只能采取极度宽松的银行政策,只要不断滥发,就会不断通胀。

2、政府主导的投资体系

众所周知没有监管的政府投资体系效率低,腐败多,但官员乐此不疲,一是容易出业绩,二是容易捞外快。

3、联系汇率制度

三、控制通货膨胀的建议

在这种复杂形势下,201 1年中国政府应注意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

一、大部分经济学家普遍赞同20l 1年实行紧缩的货币政策;也有的专家反对紧缩的货币政策,通货膨胀与经济增长相比,始终应放在次要位置。且当前通胀是成本推进型的,紧缩型货币政策无益于通胀问题的解决,只会压低企业发展生产的动力。他建议继续实施宽松货币政策保增长,使用财政政策加大补贴对抗通胀

二、价格问题,物价上涨首先得弄清楚物价上涨的成因,根据成因综合采取各项政策,而不能简单看到CPI过3%就盖一个通货膨胀的帽子,单一采用货币政策进行调控

三、货币政策,总量稳健,定向扩张,用稳健的货币政策控制流动性的总规模,防止流动性在20xx年紧缩后大规模扩张,从而抑制通货膨胀和房价。

四、要进一步强化和健全政府金融机构,理顺中央银行同各专业银行的关系。我国的经济发展需求借助政府的力量, 特别是融资活动方面, 必须有一批国家政策性银行, 以其资金力量 , 贯彻执行产业政策, 调整产业结构, 协调经济发展, 实行宏观战略。在工作方法上,中央银行要改变目前对专业银行管得太具体、统得太死的弊端, 从繁琐的日常事务中解脱出来, 集中力盈研究宏观金融政策。

五、有必要从货币政策的总量调控转为总量调控与结构性调控并重。我国通过采取调整存款准备金率、调整利率政策以及调控信贷规模等货币政策的总量调控来应对通货膨胀,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局限性也很大。货币政策的结构化,会更加适合我国现阶段的国情;从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转向从紧的货币政策,要分阶段推进,避免急转弯

参考文献:

王月《对20xx年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的观点综述》

王毅杰 《20xx年中国经济形势分析与建议》

陈斌 《对20xx年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的观点综述》

严剑冰 《我国通货膨胀的影响因素分析》

 

第二篇:形势与政策论文

浅谈“强拆”现象

目前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城市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各地掀起了基础设施建设的高潮,同时也带来了拆迁的纠纷并呈现急剧上升趋势,且在一些地方出现了较为激化的矛盾。在党和国家倡导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拆迁这一关系人民根本利益的问题亟待解决。

拆迁从性质上讲应该属于对公民合法财产的征收。只是相关行政部门作为拆迁主体,往往急于求成,忽略了被拆迁者的正当利益,从而引发一系列的矛盾。拆迁实践中的“钉子户”一词就反映着拆迁者与被拆迁者严重的对立关系。

尤其是近年来发生强行拆迁的事件,就严重影响了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湖南嘉禾强拆案中政府工作人员就暴出一句“谁影响嘉禾发展一阵子,我就影响他一辈子”的牛人言论,江西宜黄的强拆引发一起自焚事件,造成一人死亡、两人重伤的悲剧。从中可知,目前存在着较多的违反法律程序、野蛮拆迁和群众暴力抗拆等情况,反映出政府执法方式粗暴单一、执法水平低的情况。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伤害了被拆迁人的感情,导致了此类矛盾的激化。 政府相关行政部门应严格依法行政,做到一切从实际出发,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政府应该考虑“谁的权利在先”,不要把受益人的人数放在首位,以多数人未来权利的名义,剥夺公民的现实权利。这样貌似是一种发展,其实就是强盗逻辑,是政府和开发商一起当强盗,打劫几个手拿果实的人,然后丢给他们一点点施舍。

在武汉20xx城管进行最大规模违规建筑的强拆中,甚至发生一名违建户因发现违建房被拆除驾车撞伤11城管的恶性事件。先不论谁是谁非,而是事实已经摆在那里,为什么不能采取一些更合理的方法去解决呢?强拆就一定能解决问题吗?发展不是为了人民吗?一个城市的发展难道要以普通群众无家可归作为代价吗?我们的官员不是常说,发展要坚持科学发展观,要以人为本,可是事实往往令我们瞠目结舌。

而我们却可以说,被拆迁方往往是没有权利参与拆迁的决策过程及监督拆迁过程。在我国的拆迁实践中,许多拆迁决策存在着暗箱操作的现象,都是政府一言为定,不容被拆迁人的质疑,被拆迁者只得到一纸通知就被要求强制搬迁。如果被拆迁人有参与拆迁决策过程的机会的话,或者有听证程序,确保被拆迁方的知情权,不仅可以充分体现透明度原则,提高行政效率,也会减少不少矛盾。

而且,政府相关部门往往没有对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合理的价值评估。从目前的情况看,补偿标准一般都是政府说了算,较少听取群众意见。而拆迁矛盾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由执行的补偿标准相对于市场房价偏低太多引起的。江西宜黄的强拆事件就是一个例子。政府部门应

组织专家深入调查,确立一个与市场接轨的合理货币补偿机制,实事求是,给被拆迁方一个合理的补偿价格,同时应赋予群众在补偿标准上的“话语权”,使补偿趋向于公平。

马克思哲学指出,事物是发展变化的。而依靠一部20xx年开始实施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显然已不能适应当今社会的发展形势,新制定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也还未实施。因此我国要加快完善有关拆迁的法律法规,让政府行政有法可依,群众利益受损时可以依据法律要求人民法院受理拆迁争议。

政府部门应该规范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对涉及拆迁的,在规划审批前应以适当的形式予以公示,充分听取被拆迁人等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建设工程规划方案一经批准,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经过规划部门审批;城市规划行政部门在批准其变更前,应重新进行公示。

另外,政府要采取措施,为拆迁户提价供经济适用房和中低价商品房,以从源头上减少拆迁矛盾。

采取一种“以柔克刚”、人性化执法、灵活务实的解决问题的思路,更适应当下的群众的心理。无论是经济效益,还是社会效益,都远远好于一些地方的野蛮拆迁。只有以人为本,依法行政,才能真正尊重人的尊严,达到拆迁的最终目的,即为了满足的人更高层次的社会需要。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