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公务员职级工资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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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职级工资制改革

完善津贴补贴制度

按照国家规定,在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的基础上,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完善岗位津贴制度。我省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方案另行下发。省直机关按国家规定将部分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具体办法在省直机关规范津贴补贴方案中明确。

(一)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

地区附加津贴主要反映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消费水平等方面的差异。在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的基础上,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的方案国家将另行制定,适当时候出台。

(二)完善岗位津贴制度

在特殊岗位工作的人员,实行岗位津贴制度。国家对岗位津贴实行统一管理。在清理现有各项岗位津贴的基础上,对岗位津贴进行规范,具体方案另行制定。在国家统一规范办法下发前,应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标准和实施范围执行。

调整基本工资标准

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和部署,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

实行年终一次性奖金

对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的工作人员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在考核结果确定后兑现,奖金标准为本人当年x月份的基本工资。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不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

2具体规定

(一)军队转业干部按本人现任职务套改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如现任职务低于转业时部队原职务的,根据其现执行工资待遇对应的职务套改级别工资,职务工资执行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工资标准。

(二)广州、深圳市的公务员,按下列职务对应关系确定职务工资:市级正职、市级副职、局长、副局长职务分别相当于国务院部委的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处长及以下职务与国务院部委及省政府厅局的相同。级别工资按下列办法确定:市级正职、市级副职分别按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套改,局长、副局长在分别按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套改级别的基础上高定一个级别,

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相应的工资标准;处长及以下职务人员按国务院部委相同职务人员套改。

上述城市机关的巡视员、副巡视员,职务工资分别执行厅局级副职非领导职务、县处级正职领导职务的职务工资标准;级别工资在分别按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套改的基础上高定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相应的工资标准。

省政府直属副厅局机构的有关人员,工资改革时比照广州、深圳的办法确定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

上述高定级别人员调离此类单位或岗位后,按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重新确定级别工资。

(三)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授予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且19xx年工资制度改革以来按国家规定高定了工资档次,仍保持荣誉的,可在本人套改工资的基础上适当高定工资档次,其中,原高定一个职务工资档次的,可高定一档;原高定两个及以上职务工资档次的,可高定两档。因不同事迹受过多项荣誉称号且高定过两个以上职务工资档次的人员,其高定的工资最多不超过两个档次。因同一事迹同时获得多个荣誉称号的,不得重复高定工资。

(四)这次工资制度改革后,国家规定的浮动及固定工资政策继续执行。在工资套改时,已经按国发[1993]68号、国发[1983]74号、国办发[1983]40号、国发{1984]77号、劳人薪[1985]41号、劳人薪[1986j100号、劳人薪[1986]105号、人薪函[1992]7号等文件规定固定晋升工资档次的人员,可在本人套改工资的基础上高定一个工资档次。

(五)19xx年工资制度改革以来,受过行政处分或行政、刑事处罚人员工资套改问题。

1、受过降级、撤职处分的公务员,在套改确定的级别基础上低定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低套入相应的级别工资标准,如套改级别为本职务最低级别,在套改确定的级别工资基础上低定一个级别工资档次。

2、受过开除留用察看处分的机关工人,在套改的岗位工资基础上降低三个工资档次,岗位工资在第4档以下的,执行最低工资档次。

3、被判处劳动教养、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人员,处罚期满由单位接收分配工作且仍在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在按新确定职务套改的基础上降低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低套人相应的级别工资标准后再低定一档,如套改级别为本职务最低级别,在套改确定的级别工资基础上低定两个级别工资档次,级别工资档次在3档以下的,执行最低工资档次;机关工人在套改的岗位工资基础上降低四个工资档次,岗位工资在第5档以下的,执行最低工资档次。

(六)正在接受立案或停职审查的人员,暂缓套改工资,待审查结束作出结论

后,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七)公务员在取取得国家承认的较高学历后,如其基本工资低于相同学历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工资待遇的,执行相同学历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的工资待遇。

(八)这次工资制度改革后,机关工作人员考核为基本称职的年度,公务员不能计算为正常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机关工人不能计算为正常晋升岗位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九)若干具体问题。

1、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公务员,在其工资办法出台前,暂按本实施办法执行。

2、工资关系未转入现所在工作单位的人员,须将工资关系转入后,再参加工资改革。

3、实施公务员法后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的人员,根据任免机关按干部管理权限确定的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套改级别工资。

4、按照公务员调任的有关规定,从事业单位、企业调入机关的人员,根据调入后本人所任职务,结合本人实际情况,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级别工资。

5.截至20xx年x月30目按规定应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除经组织批准留用外,均按退休人员相应增加退休费。

八、实施时间

改革公务员职级工资制、完善机关工人岗位技术等级(岗位)工资制,自20xx年x月x日起实施。

九、经费来源

这次工资制度改革所需经费,由财政负担的按现行财政体制和单位隶属关系,分别由省级财政和地方财政负担。

十、组织领导与实施这次工资制度改革

省直单位由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各市、县(区)如何实施,由各市人民政府确定。工作人员增加工资,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附表七至九)。

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直接关系广大机关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

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执行中央和省的政策规定,严肃工作纪律,不得自行其是,额外增加工资。同时,要切实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确保改革的平稳进行。本实施意见由省人事厅负责解释。 中公教育官方网站:http://tonghua.offcn.com/?wt.mc_id=td11879

 

第二篇:20xx年厦门国家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基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3难题待破解

20xx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

基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3难题待破解

专家称,中央深改小组会议作出了部署,意味着与之配套的实施细则可能会尽快出台

据新京报记者统计,此前,已有至少7省份曾表示推进基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但记者采访发现,多地并无试点方案。那么,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难点在哪?记者采访基层公务员及相关专家,进行分析探讨。

【疑问1】

“跑官”将成“跑级”?

“我们最关心的就是职级评定,谁来评?怎么评?以什么作为标准?”河南省南阳市一县直机关工作的基层公务员张明(化名)说,虽然看到了希望,但也担心,一旦“晋级”考核模式不合理,那么极有可能从现在的“跑官”变成“跑级”。

“现在的年度考核几乎流于形式,只要没有犯很严重的错误,那么年度考核基本都能得到‘称职’以上的评价。年度考核跟平常工作的勤勉度、工作成绩,并没有真正挂钩。”张明说。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如果职务与职级并行,不排除出现“跑级”,“势必有人见升迁无望,挖空心思跑级,找关系。因此,职务与职级并行,对公务员的考核模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表示,近年来,国家一直试图破解公务员考核的僵局,探索建立科学可量化的考核机制,“公务员考核需要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日常考核机制。近年来,越来越重视平常考核的重要性。”

竹立家认为,“职级评定的考核是公务员考核的一部分,会逐渐完善。职级考核应该掌握一个原则,不能仅以工作年限作为唯一标杆,否则职级晋升就成了平均主义‘大锅饭’”。

“公务员职级改革应与公务员退出机制等关联性制度改革同时进行,不能搞职级终身制,更不能把职级当成福利,对部分公务员应该实行聘期制、任期制,打破终身制。”竹立家说。

【疑问2】

“晋级工资”从哪来?

张明认为,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对基层公务员个人而言,相当于提高待遇;但对县以下机关而言,则相当于财政支出增加。“基层公务员的工资都是地方财政出,所以我们担心,有的地方财政承担不起。”

张明说,以他所在的县为例,县直机关这个层级的科级公务员约有近1000人。“假设职务与职级并行后,会有1000名科员晋升到副科级,预计月工资涨500元左右,照此计算,每年县财政的人员开支就要多出600万元。”有同事说,这相当于县财政目前人员开支的2到3倍。县财政会不会埋单?能不能承受得起?

河南省社科联课题组对职务与职级并行的调研显示,“资源分布不均,如津(补)贴、财力状况、激励措施、办公经费、工作环境等,越到基层越薄弱,一些地方的县乡两级维持基层运转都成问题”。

竹立家表示,近年来,关于调整公务员工资的呼声越来越高,公务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一旦形成,财政预算中的人员经费开支也会增加,职务职级并行后新增开支也会纳入其中。

“目前,不少县市乡都是‘吃饭财政’,承担职务与职级所带来的人员开支,确实有难度。”竹立家说,公务员工资改革需财力支持,国家财政可在转移支付等方面加大力度,“特别是对中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协助这些地区渡过改革难关”。

【疑问3】

职级晋升有无上限?

“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有一系列与职级设计的问题待解。张明说:“比如一名基层公务员的职级升到了跟县长一样,跟县长的工资待遇相同,这时他有了职务升迁的机会,那么他是从最基础的‘科员’开始升,还是直接一步到位,升到县处级领导干部?”

张明说,类似问题还有晋升职级的上限。“县以下公务员的职级晋升,有没有上限?能不能跨越所在单位的行政级别?”

汪玉凯、竹立家等受访专家认为,职级如何与职务并行对应、如何调整,均需要做出科学合理的制度设计。

“职级与职务并行的根本目的是破除官本位。发达国家的公务员一般关注的都是职级,而非职务,因为只要职级高,也会有高收入和社会地位。我国要推行的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也要达到这样的效果。”竹立家说。

“一项改革能否成功,取决于具体的改革方案是否细化、具体化。”竹立家说,中央深改小组会议作出了部署,这意味着与之配套的实施细则可能会尽快出台,将明确职级晋升上限等问题。

竹立家认为,现行的《公务员法》极有可能启动修改。“实行了近十年的《公务员法》,公务员养老制度、薪酬制度等制度设计已经滞后,亟待修改,以便适应职务与职级等公务员薪酬改革的需求。”

本文摘自:http://xiamen.offcn.com/?wt.mc_id=bk1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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