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综述

引言:代位权制度是合同保全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代位权体现的是债的对外效力, 其所对抗的是债权与债务关系之外的次债务人取得债务人的财产。世界各国设立了代位权制度,用以维护交易安全。世界各国关于代位权的立法,主要有法国和日本两种模式,两者之间有较大区别,主要在于是否实行入库规则方面。我国学者对代位权制度的研究越来越深入,我国对代位权的立法也有自己的特点。

代位权制度可谓合同保全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害及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代为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之权的权利。【1】该制度正式确立于法国,并对后世各国民事立法产生了重大影响,日本民法和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继受了这一制度。

1、 代位权制度的国外研究现状

1.1 法国模式

代位权制度原以习惯法形态存在,法国民法制度予以成文化,该制度本源于“债务人的总财产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担保”的原则。从法国的立法体例来看,设置该制度的最初目的,主要在于弥补其民事执行制度的不完备,通过保全债务人的一般财产使全体债权人均可受偿。

概括来说,法国的传统代位权制度有两个特色:一是代位债权人对于债务人的债权应限于金钱给付为标的的不特定债权;二是代位权的行使效果应当归属债务人,债权人不能直接受领,即“入库说”。【2】

1.2日本模式

日本在债权人所享有的权利问题上,实行代位权与强制执行并存的二元立法体制。虽然其代位权制度师出法国,但是,却在代位权成立、客体、行使要件的解释、债权人如何实现自己利益的等问题上有了自己的独特的规定。

归纳看来,日本的代位权制度有两个突出的特色:一是由

金钱债权担保转向特定债权担保发展。日本学说上把这种以保全特定债权为目的代位权称为“转用型”代位权制度;二是由财产保全向债权回收发展。对于债务人之金钱债权,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不再与其他债权人平等分配,事实上形同优先受偿,即“直接受偿说”。【3】

2、代位权制度的国内研究现状

在立法体例上,我国将代位权制度规定在《合同法》第四章“合同的履行”部分,仅规定为合同法制度,限制了该制度的适用范围。

在代位权标的上,我国司法解释中的代位权则仅限于“以金钱给付为内容的到期债权”,这种规定显欠合理。将债权人代位权的客体范围限制在具有金钱给付的内容范围内,有可能产生不公平的现象。【4】

在构成要件上,我国代位权不以债务人陷于无资力为要件。

在代位权种类上,我国债权人代位权制度仅适用于请求行为之代位,并不适用于保存行为之代位;而在请求行为之代位权中的特定物债权之代位中,其适用的标的为债务人所享有的特定物债权。【5】

在行使方式上,我国规定只能通过裁判方式行使,排除仲裁方式和私力行使的可能。

在效果归属上,在我国司法解释上,是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以消灭。表面上看来代位权行使效果可以直接归属债权人,使我国成为唯一在立法层面肯定日本模式中的“直接受偿说”的国家。【6】

我国也有见解认为,行使代位权的结果不归属于债务人,直接地归属于债权人;或者认为债权人具有直接(优先)受偿的权利。此类观点,难谓妥当。

【1】 崔建远:《合同法》(第四版),法律出版社,20xx年x月第4版

【2】【3】【6】高莉:《我国合同保全中的代位权制度之评析》,《法制与经济》,20xx年x月

【4】王松、苗壮:《我国债权人代位权制度修改之我见》,《时代经贸》,20xx年x月

【5】刘庆,李咏馨,蓝日皎:《论合同中债权人的代位权》,《经济研究导刊》,20xx年第5期

 

第二篇:文献综述

农村基础教育问题与对策的研究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人类发展取得了巨大的进步,约5亿人口得以脱贫。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和中央关于解决三农问题各项方针政策的实施,在给全社会带来了深刻变化的同时,也引发了许多农村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20xx年x月,国务院召开会议专门研究部署农村教育工作,这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全面审视农村教育的战略地位。农村教育影响广泛,关系到农村经济和整个社会发展的全局,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的作用。

我国农村教育整体上非常薄弱,面临一些刻不容缓的突出问题和困难。例如农村教育发展严重滞后,城乡差距不断扩大。农村教育资源还无法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无法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教育需求。社会发展对教育的发展需要与客观上存在的障碍,使农村教育发展的问题形成了当前急需解决的矛盾。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农村教育不仅是我国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的核心,而且是实现全面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在经济社会转型时期,深入研究我国农村教育问题,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 农村基础教育的现状

国内许多学者从地理,经济,政治的视角探讨农村教育的范畴,认为农村教育是与城市教育相对应概念的农村地区的教育,是经济落后的农村地区的教育,是不具备城市化特征的地区教育。农村教育包括扫盲,基础,成人和高等教育等,也是一种大教育,是指一切可能且应该为农村现代化发展服务的教育。农村教育应该超越传统农业教育和培训的狭隘取向。美国学者认为美国农村教育是通过多种文化教育实现不同民族的融合和“美国化”的过程。农村教育的特征表现在层次偏低,结构与功能单一,偏远性,分散性,弱势性,易忽视性,不平衡性和差异性等方面。

关于农村教育中存在的问题研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农村教育的观念仍以应试教育为核心,“城市中心”的价值趋向严重;农村教育经费短缺是制约农村教育发展的一个根本性问题;目前我国的农村教育结构不合理,模式单一,功能单一,偏向于高等院校,经济发达地区培养合格人才,轻视为本地发展培养急需人才。 关于农村教育师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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