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星镇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实施方案

文星镇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实施方案 为提高城市文明程度,优化发展环境,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群众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根据县委、县政府创建活动有关要求,镇党委、政府决定开展“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活动。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敞开南大门,对接长株潭,建设强盛湘阴”这根主线,突出科学发展主题、生态文明理念、以人为本思想,把文明县城创建作为推动社会管理的抓手、树立城市形象的窗口和造福人民群众的实事,进一步创新思路、创造特色、创建平台,着力提升整体形象、整体水平和整体文明程度,推动湘阴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把我县建设成“山水之城、人文之城、宜居之城”。

二、创建目标

通过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努力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参与度、满意度和县城的美誉度,确保20xx年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目标顺利实现。

三、工作重点

(一)大力整治城区卫生环境

城区店面严格执行“门前三包”工作责任制,镇、社区干部严格执行包路段、包门铺责任制,配合环卫所抓好环境卫生方面的协调和治理工作,延长城区街道卫生保洁时间,加大垃圾清洁力度,确保城市环境卫生清洁有序。

(二)大力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

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组织机构,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主题,适时组织未成年人开展“知荣辱、树新风、我行动”道德实践活动,加强学校周边商业网点、电玩、娱乐场所管理,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进一步抓好“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建设“留守儿童活动之家”,落实代管家长、假期学校、一对一帮扶等措施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渠道作用,做到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面育人;深入开展“小手牵大手,我带文明进家庭”活动,促进学生和家长之间道德互动交流。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教育引导。不断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全面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水平。

(三)大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

1、加强市民文明素质教育,营造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声势。广泛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20字基本道德规范“三做”<在社会做个好市民、在单位做个好职工、

在家庭做个好成员>;“三管好”<管好自己的口,不说不文明的话、管好自己的手,不做不文明的事、管好自己的腿,不走不文明的路>;“三优一满意”<创优质服务、优良作风、优美环境的文明机关,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宣传教育活动,普遍提高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水平,努力形成健康向上、崇尚文明的社会风气。

2、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倡导文明新风,积极组织开展科普、文化、卫生、法律进社区,大力实施文明细胞工程,开展“文明社区”、“文明经营”、“文明家庭”、“文明楼栋”、“文明庭院”等评选活动和文明利益知识竞赛活动,推动社区人际关系和谐发展,大力倡导“奉献、互爱、互助、进步”的精神,扶助、培育、壮大志愿者队伍,提升广大群众的文明素质和创建意识。

3、发挥中小学生在文明创建中的作用。广泛开展“小手牵大手,共创文明城”主题实践活动,使中小学生用“小手”牵起家长的“大手”,带动父母、带动家庭、带动社会,推动形成良好的社会文明风尚,组织学校开展一次《爱美丽家园、树文明新风》征文和演讲比赛,增加中小学生热爱家园意识,号召广大中小学生争做文明宣传员、文明保洁员、文明交通员、文明监察员。

(四)大力推进“平安文星”建设

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建立健全综治维稳网

络。深入开展“大接访、大调处、大排查”和万名干部进民家活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市民学法、守法的自觉性。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净化社会风气、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五)大力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

本着“资源共享、共驻共建”的原则,加强部门单位,企业,社区联创共建,建立完善社区图书室、阅览室、篮球场、电脑室、市民学校、家长学校等文化体育活动设施。确保每个社区都有一个以上文化活动场所或场地,并经常有序的向社区居民开放,切实加强镇文化站建设和文体社团的管理、培养和帮扶。开展广场文化、企业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和家庭文化等活动,不断丰富和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培养居民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xx年x月)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召开全镇创省级文明县城动员大会,制定规划,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以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动员,营造良好创建氛围。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20xx年x月至7月)

按照我县文明县城测评体系指标,全面组织实施,按期完成责任目标任务。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20xx年x月)

对照我县文明县城测评体系和创省级文明县城工作要求,开展查漏补缺,针对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四阶段:达标迎检(20xx年x月)

巩固提高创建成果,高质量做好接受省级文明县城达标验收准备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健全工作体系

成立由书记、镇长挂帅,全体班子成员参与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办公室,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开展创建活动,组织督导检查,各社区(村)、部门单位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

(二)强化工作责任

按照《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要求》,各单位要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定时间、定项目、定进度、充分发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形成合力,把工作抓好抓实。

(三)增强经费投入

镇政府将根据工作需要,采取财政投入,联点帮扶,社区自筹等渠道,加大对社区(村)部门创建经费的投入力度,以奖代补,并把创建经费纳入镇财政预算,为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提供坚强的经费保障。

(四)严格考核奖惩

将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作为重点工作纳入镇党务,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对在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活动中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单位与个人,镇党委、政府将予以表彰奖励、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造成创建工作严重后果的个人实行严格责任追究。

(五)加强监督检查

充分发挥广大居民参与创建的积极性,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渠道,完善社情民意反映、反馈机制,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责任单位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评比并予以通报,确保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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