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学习英语翻译 -《英汉翻译实践要略》章节选读(1)

如何学习英语翻译:《英汉翻译实践要略》章节选读(1) 翻译的硬道理与软道理

英语以形为先,注重形式结构;汉语以意为先,讲究语义逻辑通达。正如王力先生所说: 西洋语法是硬的,没有弹性的;中国语法是软的,富于弹性的。惟其是硬的,所以西洋语法有许多呆板的要求……;惟其是软的,所以中国语法只以达意为主……(王力 1984:141)

但是,王力先生所谓的“硬”及“没有弹性”和“软”及“富于弹性”,主要是以西洋语法为参照物,针对西洋语言和汉语在形式结构上的差异而言的。如果从英语重形合和汉语重意合,即从英汉两种语言各自的构形与传意有机统一的信息传递模式的角度来看,客观地说,无论是英语还是汉语,都有“硬的”一面,也有“软的”一面。英语“硬的”一面,在于其对以主谓结构为核心的形式结构的“呆板的要求”;英语“软的”一面,在于其“富于弹性”的传意方法或手段,对承载信息的具体语言实体采取灵活、多样的态度。汉语“硬的”一面,在于其对语义通达、逻辑事理顺序的“呆板的要求”;汉语“软的”一面,在于其“富于弹性”的形式结构,承载信息的具体语言实体各式各样,不需要按照英语的主谓结构那样一一对号入座。因此,对于从事英汉翻译实践活动的普通译者而言,如何将这些硬道理和软道理运用到翻译实践活动中去,具有十分重要的实践意义。

我们不妨用两个英汉翻译实例来说明这个问题,并用以体现正确认识英语重形合、汉语重意合的概念,将这些硬道理和软道理运用到具体的翻译活动中去,具有十分重要的实践意义。这两个译例的原文分别出自萨克雷(William Makepeace Thackeray)的成名作《名利场》(Vanity Fair)第二章和海因茨(Carl Heintze)的短篇小说《回家》(Going Home)。

[1] When he was drunk, he used to beat his wife and daughter; and the next morning, with a headache, he would rail at the world for its neglect of his genius, and abuse, with a good deal of cleverness, and sometimes with perfect reason, the fools, his brother painters. (Chapter II, Vanity Fair)

他一喝醉酒,就会打老婆孩子。第二天早晨,他便会头疼,抱怨世人不识其才华,斥责画界同行都是白痴。他的话很尖刻,但有时也很有道理。

例1可以在句子的层面反映出英语以形驭意的构形规约与传意方法之间有机统一的表达关系,体现出英语以形式结构为取向的信息传递机制的基本特征。

从构形来看,这个英语句子以主谓结构为核心,再利用各种类型的词、短语、分句来扩展,符合英语以主谓结构为核心的形式结构特征。其中各个词、短语、分句分别依照英语使用者所熟悉的形式结构规约对号入座,十分严谨。

但是,从传意的角度来分析,句中采用的各种不同形式的语言实体承载了四层信息:1)缘由:喝醉酒(由从句“when he was drunk”承载);2)后果一:打老婆孩子(由主句的第一个分句“he used to beat his wife and daughter”承载);3)后果二:第二天早上醒来之后宿醉的两种典型症状,即头痛和亢奋(分别由第一个“with”引导的短语“with a headache”和主句的第二个分句“he would rail at the world for its neglect of his genius and abuse the fools, his brother

painters”承载);4)作者对“he”所发牢骚的评论(由第二、第三个“with”引导的短语“with a good deal of cleverness and sometimes with perfect reason”承载)。

可以看出,虽然英语的一个句子里可以有各种类型的词、短语、分句,但句子的结构框架必须符合以主谓结构为核心的形式结构规约。而在这个框架之内,作者可以灵活地把其意欲传递的各个层次的信息安排给这个句子中的各种语言实体,不受语法成分的限制,不以该语言实体在语法上的主次来确定其所承载信息的主次。

例1的参考译文没有受到英语原文语法上的成分及其主与次的干扰,特别注意到了其中几个介词短语“with a headache”和“with a good deal of cleverness, and sometimes with perfect reason”,分别把它们看作承载一层信息的语言实体,在汉语译文里把与之相应的语言实体(他便会头疼;他的话很尖刻,而有时也很有道理)摆到了应有的语义逻辑层次地位上。在厘清句中各个语言实体所承载信息之间的逻辑关系的基础上,译文根据汉语使用者的表达习惯,按照逻辑事理的顺序铺排开来:喝醉酒(缘由)、打老婆孩子(后果一)、头痛和发牢骚(后果二,宿醉的两种典型症状)、议论(作者对“he”所发牢骚的评论),使例1的译文得以在整体上通顺流畅,层次清晰、逻辑通达、语义连贯,把原文里描述的“he”借酒浇愁之后的生理反应及亢奋行为比较充分而恰当地再现在译文读者面前。

[2] (George was waiting for him at the terminal…) He found his bag and they moved out into the sun, its heat mitigated by the trade wind. Wilson had forgotten the wind. There was no other like it, constant, laden with moisture, cooling to the skin. (Going Home)

威尔逊取回旅行袋,与乔治一起走出航站楼来到外面的阳光下。虽说是赤日炎炎,却有信风吹着,不怎么热。这种信风他已经生疏了,很独特,不停地吹着,带着潮气,吹到皮肤上凉丝丝的。

例2可以在句子以上层面反映出英语以形驭意的构形规约与传意方法之间有机统一的表达关系,体现出英语以形式结构为取向的信息传递机制基本特征。

从构形上来看,例2是一个由三个句子组成的句群。第一个句子是并列句,其中含有两个并列的分句,前一个分句为SVO句式,后一个分句为SVA句式,并带有一个用来扩展句子的分词短语(独立主格结构);第二个句子是一个简单句,为SVO句式;第三个句子为there + be句式,并带有一个用来扩展句子的分词短语(此类分词短语里的being总是省略)。这三个句子全都符合以主谓结构为核心的形式结构特征。

从传意的角度来分析,这个句群承载了三个方面的信息:1)踏上故乡的土地(由第一个句子的主干“He found his bag and they moved out into the sun”承载);2)天气及气温(由第一个句子里的扩展短语,即分词独立主格结构“its heat mitigated by the trade wind”承载);3)家乡独特的季风(由第二个句子和第三个句子承载)。也就是说,承载这三个方面信息的语言实体,并没有与形式结构上的那三个句子一一对应,而是由不同的语言实体来承载的。

可以看出,即使在句子以上层面,英语使用者优先考虑的,依然是服从以主谓结构为核心的形式结构规约,在此基础之上发挥自己的传意方法或手段,而承载信息的各种语言实体的安排,对单个句子内部的形式结构和各个句子之间的分界也没有多大影响,并不需要一一对应。

例2的参考译文特别注意到了原文里分词独立主格结构“its heat mitigated by the trade wind”所承载的信息,没有受到其形式结构本身的束缚,而是根据原文作者的表达意图,仔细分析其中的“it's(the sun’s)heat”、“the trade wind”和“mitigate”这三个描写当时天气和气温具体情况的语言实体之间的逻辑关系(让步+因果),用符合汉语使用者表达习惯的文字表现形式,把这些信息按照逻辑事理的顺序铺排开来:“虽说是赤日炎炎”,“却有信风吹着”,“不怎么热”。

英语重形合和汉语重意合的概念,能够高度概括英汉两种语言信息传递机制的基本特征及本质性差异,而了解英汉两种语言信息传递机制的基本特征及二者之间的本质性差异,对于从事英汉翻译实践活动的译者至关重要。译者只有搞清楚英汉两种语言各自如何构形、怎样传意,搞清楚两种语言各自构形与传意之间的表达关系,才能真正摆脱语言形式结构本身的束缚,以信息传递为中心,比较充分而准确地通过原语获取信息,比较恰当而准确地通过译语传递信息。

由于受到历史因素的影响,形合和意合问题的研究曾长期局限于英汉两种语言形式结构本身的对比。但是,语言学界和翻译界越来越多的学者们认识到,语言的对比研究离不开两种语言形式和意义的对立和相互制约的本质,也就是说,英汉两种语言各自如何构形、如何传意之间有机统一的表达关系,是形合和意合研究不可规避的问题。由于这方面的问题十分复杂,涉及到各种因素、各个层面,因而人们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开展形合和意合问题的研究都是有益的,不应求全责备,并非非此即彼。如果持有这种观点,就会有利于澄清目前形合和意合研究中的一些模糊认识,使形合和意合研究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第二篇:如何学习英语翻译 -《英汉翻译实践要略》章节选读(2)

如何学习英语翻译:《英汉翻译实践要略》章节选读(2)

第四章例25

About ten o'clock on the following morning, seedy and hungry, I was

dragging myself along Portland Place, when a child that was passing, towed by a nurse-maid, tossed a luscious big pear - minus one bite - into the gutter. I stopped, of course, and fastened my desiring eye on that muddy treasure. My mouth watered for it, my stomach craved it, my whole being begged for it. But every time I made a move to get it some passing eye detected my purpose, and of course I straightened up then, and looked indifferent, and pretended that I hadn't been thinking about the pear at all. This same thing kept happening and happening, and I couldn't get the pear. I was just getting desperate enough to brave all the shame, and to seize it, when a window behind me was raised, and a gentleman spoke out of it, saying:

"Step in here, please."

例25摘自美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幽默大师马克·吐温(Mark Twain)的《百万英镑》(The Million Pound Note)。这篇小说以夸张的艺术手法展现出形形色色的人物在“百万英镑”面前的种种丑态,以幽默的笔吻,揭露、讽刺英国20世纪初资本主义社会金钱至上的丑恶现象。

例25这段文字描写的是小说的主人公亨利·亚当斯初到伦敦的情境。二十七岁的单身汉亚当斯原本在美国旧金山一家证券经纪公司任职,过着白领阶层的小康生活,到了周末常喜欢租条小游船到海湾里去休闲。不料有一天,他驾着小船误入深海,眼见着狂风暴雨将至,被一艘开往伦敦的轮船救起。船上的人让他干水手的活,却只当抵消船费,不给工钱。到达伦敦时,他的口袋里就只剩下一块钱了,他用这一块钱勉强撑了一天一夜,接下来又过了一天一夜饿着肚皮露宿街头的流浪汉生活,到了第三天的上午,发生了例25这一幕。

翻译这段文字,有两个主要的问题需要注意:

1)可以看出,例25这段文字的表达意图,既不像例22那样,是为了由外及里地刻画人物的性格特征以及人与人之间的特殊关系,也不像例23和24那样,将主要信息焦聚于具体的话语,传递美和丑的信息本身,而是为了对小说主人公亨利·亚当斯这个特殊人物在这里的身份特点及其所处的窘迫境地做一界定,以

便为故事下文的展开做好合乎逻辑的铺垫。为了这个目的,马克吐温巧妙地利用幽默语言的审美功能及其不协调性特征,把一对对表面似乎毫无关联的事物牵扯在一起,“从不协调中表达出新的协调,从而产生幽默的意境”(刘言 1998:19),塑造了一个现实生活中几乎不可能存在的荒诞人物形象:一个在伦敦街头流浪的美国白领,绝对诚实、绝对聪明、绝对身无分文、绝对无亲无友,使其本应带有悲剧色彩的凄凉、孤独、无助的境地,在一种滑稽、有趣、可乐的喜剧氛围中展现出来。例如,无家可归者流浪街头是一件平常事,在这里却与一个证券经纪公司的职员牵扯在一起;把一个水灵灵的大梨丢弃街头似乎不合常理,在这里却与一个不懂事的小孩子牵扯在一起;饥饿的流浪汉捡起一只别人丢弃的梨子原本无可挑剔、无需遮遮掩掩,在这里却与稀里糊涂流浪街头的小康白领牵扯在一起,等等,从一系列不协调中表达出新的协调,耐人品味,引人发笑。因此,译者在翻译这段文字时,应当在了解原文作者的表达意图,充分解读原文承载的信息的基础上,在译文里再现原文那种幽默的意境。

2)幽默之所以能够给人以美的感受,之所以引人入胜,主要就在于其含蓄、奇巧。马克·吐温作品口语化的语言风格平实无华,清新幽默,绝无刻意雕琢的痕迹,能够恰如其分地体现出生活中各种人物与事物的特点,将幽默的含蓄、奇巧之美发挥到了极致。所以,译者在翻译马克·吐温的作品时,应当特别注意英汉两种语言针对不同的具体情况在表达方式上的差异,在汉语译文里重新实施选择和组合,把握好文字表现形式的力度,保持平实无华,清新幽默的基本格调,以汉语表现力之长杨幽默的含蓄、奇巧之美,竭力再现马克·吐温的语言风格特点。如例25,其中的“seedy and hungry”、“I was dragging myself”、“fastened my desiring eye on”、“My mouth watered for it”、“my stomach craved it”、“my whole being begged for it”、“some passing eye detected my purpose”、“getting desperate enough”等文字表现形式,翻译时应特别注意。

请读者结合以上讨论的内容,对照英语原文来看例23的汉语参考译文。

【例25】

About ten o'clock on the following morning, seedy and hungry, I was

dragging myself along Portland Place, when a child that was passing, towed by a nurse-maid, tossed a luscious big pear - minus one bite - into the gutter. I stopped, of course, and fastened my desiring eye on that muddy treasure. My

mouth watered for it, my stomach craved it, my whole being begged for it. But every time I made a move to get it some passing eye detected my purpose, and of course I straightened up then, and looked indifferent, and pretended that I hadn't been thinking about the pear at all. This same thing kept happening and happening, and I couldn't get the pear. I was just getting desperate enough to brave all the shame, and to seize it, when a window behind me was raised, and a gentleman spoke out of it, saying:

"Step in here, please."

【例25参考译文】

第三天早上大约十点钟,我又累又饿,正拖着两条腿沿着波特兰大

街溜达,只见走过一个被保姆牵着的小孩,把刚啃了一口的水灵灵的大梨丢进了路边的水沟里。不用说,我停住了脚,眼巴巴地盯上了那个沾着泥水的宝贝。我嘴里流出口水,肚皮咕噜直叫,一门心思全都放在了那只梨上。可是,我每每刚欲抬脚上前去捡梨,就会有路人看出我的心思,我自然是立马儿挺直了腰板,看着跟没事人似的,假装压根儿就没打过那个梨的主意。这么着来了几个回合,我也没能得到那只梨。正要耐不住性子,不顾一切地扯下脸皮去抓那只梨,身后的一扇窗户掀开了,有位先生探出身来说话。他说:

“请到这里边来。”

这个译例表明,译者要想在译文里再现原文那种审美意境,就必须根据英汉两种语言针对不同具体情况在表达方式上的差异,把握好原文作者的语言风格特点和译文表现形式的力度。如果将上述所提示的那些文字表现形式译成“饥肠辘辘”、“饥饿难忍”、“步履蹒跚”、“往前慢慢挪动”、“眼中带着抑制不住的欲望”、“用满含欲望的眼光罩住”、“肚子里都想伸出手来”、“明察秋毫的眼光”、“据为己有”、“忍无可忍”等,不符合马克·吐温的语言风格特点,脱离了平实无华,清新幽默的基本格调,丧失了原文那种含蓄、奇巧之美,破坏了原文那种幽默的意境,是不可取的。

 

第三篇:如何学习英语翻译 -《英汉翻译实践要略》章节选读(1)

如何学习英语翻译:《英汉翻译实践要略》章节选读(1) 翻译的硬道理与软道理

英语以形为先,注重形式结构;汉语以意为先,讲究语义逻辑通达。正如王力先生所说: 西洋语法是硬的,没有弹性的;中国语法是软的,富于弹性的。惟其是硬的,所以西洋语法有许多呆板的要求……;惟其是软的,所以中国语法只以达意为主……(王力 1984:141)

但是,王力先生所谓的“硬”及“没有弹性”和“软”及“富于弹性”,主要是以西洋语法为参照物,针对西洋语言和汉语在形式结构上的差异而言的。如果从英语重形合和汉语重意合,即从英汉两种语言各自的构形与传意有机统一的信息传递模式的角度来看,客观地说,无论是英语还是汉语,都有“硬的”一面,也有“软的”一面。英语“硬的”一面,在于其对以主谓结构为核心的形式结构的“呆板的要求”;英语“软的”一面,在于其“富于弹性”的传意方法或手段,对承载信息的具体语言实体采取灵活、多样的态度。汉语“硬的”一面,在于其对语义通达、逻辑事理顺序的“呆板的要求”;汉语“软的”一面,在于其“富于弹性”的形式结构,承载信息的具体语言实体各式各样,不需要按照英语的主谓结构那样一一对号入座。因此,对于从事英汉翻译实践活动的普通译者而言,如何将这些硬道理和软道理运用到翻译实践活动中去,具有十分重要的实践意义。

我们不妨用两个英汉翻译实例来说明这个问题,并用以体现正确认识英语重形合、汉语重意合的概念,将这些硬道理和软道理运用到具体的翻译活动中去,具有十分重要的实践意义。这两个译例的原文分别出自萨克雷(William Makepeace Thackeray)的成名作《名利场》(Vanity Fair)第二章和海因茨(Carl Heintze)的短篇小说《回家》(Going Home)。

[1] When he was drunk, he used to beat his wife and daughter; and the next morning, with a headache, he would rail at the world for its neglect of his genius, and abuse, with a good deal of cleverness, and sometimes with perfect reason, the fools, his brother painters. (Chapter II, Vanity Fair)

他一喝醉酒,就会打老婆孩子。第二天早晨,他便会头疼,抱怨世人不识其才华,斥责画界同行都是白痴。他的话很尖刻,但有时也很有道理。

例1可以在句子的层面反映出英语以形驭意的构形规约与传意方法之间有机统一的表达关系,体现出英语以形式结构为取向的信息传递机制的基本特征。

从构形来看,这个英语句子以主谓结构为核心,再利用各种类型的词、短语、分句来扩展,符合英语以主谓结构为核心的形式结构特征。其中各个词、短语、分句分别依照英语使用者所熟悉的形式结构规约对号入座,十分严谨。

但是,从传意的角度来分析,句中采用的各种不同形式的语言实体承载了四层信息:1)缘由:喝醉酒(由从句“when he was drunk”承载);2)后果一:打老婆孩子(由主句的第一个分句“he used to beat his wife and daughter”承载);3)后果二:第二天早上醒来之后宿醉的两种典型症状,即头痛和亢奋(分别由第一个“with”引导的短语“with a headache”和主句的第二个分句“he would rail at the world for its neglect of his genius and abuse the fools, his brother

painters”承载);4)作者对“he”所发牢骚的评论(由第二、第三个“with”引导的短语“with a good deal of cleverness and sometimes with perfect reason”承载)。

可以看出,虽然英语的一个句子里可以有各种类型的词、短语、分句,但句子的结构框架必须符合以主谓结构为核心的形式结构规约。而在这个框架之内,作者可以灵活地把其意欲传递的各个层次的信息安排给这个句子中的各种语言实体,不受语法成分的限制,不以该语言实体在语法上的主次来确定其所承载信息的主次。

例1的参考译文没有受到英语原文语法上的成分及其主与次的干扰,特别注意到了其中几个介词短语“with a headache”和“with a good deal of cleverness, and sometimes with perfect reason”,分别把它们看作承载一层信息的语言实体,在汉语译文里把与之相应的语言实体(他便会头疼;他的话很尖刻,而有时也很有道理)摆到了应有的语义逻辑层次地位上。在厘清句中各个语言实体所承载信息之间的逻辑关系的基础上,译文根据汉语使用者的表达习惯,按照逻辑事理的顺序铺排开来:喝醉酒(缘由)、打老婆孩子(后果一)、头痛和发牢骚(后果二,宿醉的两种典型症状)、议论(作者对“he”所发牢骚的评论),使例1的译文得以在整体上通顺流畅,层次清晰、逻辑通达、语义连贯,把原文里描述的“he”借酒浇愁之后的生理反应及亢奋行为比较充分而恰当地再现在译文读者面前。

[2] (George was waiting for him at the terminal…) He found his bag and they moved out into the sun, its heat mitigated by the trade wind. Wilson had forgotten the wind. There was no other like it, constant, laden with moisture, cooling to the skin. (Going Home)

威尔逊取回旅行袋,与乔治一起走出航站楼来到外面的阳光下。虽说是赤日炎炎,却有信风吹着,不怎么热。这种信风他已经生疏了,很独特,不停地吹着,带着潮气,吹到皮肤上凉丝丝的。

例2可以在句子以上层面反映出英语以形驭意的构形规约与传意方法之间有机统一的表达关系,体现出英语以形式结构为取向的信息传递机制基本特征。

从构形上来看,例2是一个由三个句子组成的句群。第一个句子是并列句,其中含有两个并列的分句,前一个分句为SVO句式,后一个分句为SVA句式,并带有一个用来扩展句子的分词短语(独立主格结构);第二个句子是一个简单句,为SVO句式;第三个句子为there + be句式,并带有一个用来扩展句子的分词短语(此类分词短语里的being总是省略)。这三个句子全都符合以主谓结构为核心的形式结构特征。

从传意的角度来分析,这个句群承载了三个方面的信息:1)踏上故乡的土地(由第一个句子的主干“He found his bag and they moved out into the sun”承载);2)天气及气温(由第一个句子里的扩展短语,即分词独立主格结构“its heat mitigated by the trade wind”承载);3)家乡独特的季风(由第二个句子和第三个句子承载)。也就是说,承载这三个方面信息的语言实体,并没有与形式结构上的那三个句子一一对应,而是由不同的语言实体来承载的。

可以看出,即使在句子以上层面,英语使用者优先考虑的,依然是服从以主谓结构为核心的形式结构规约,在此基础之上发挥自己的传意方法或手段,而承载信息的各种语言实体的安排,对单个句子内部的形式结构和各个句子之间的分界也没有多大影响,并不需要一一对应。

例2的参考译文特别注意到了原文里分词独立主格结构“its heat mitigated by the trade wind”所承载的信息,没有受到其形式结构本身的束缚,而是根据原文作者的表达意图,仔细分析其中的“it's(the sun’s)heat”、“the trade wind”和“mitigate”这三个描写当时天气和气温具体情况的语言实体之间的逻辑关系(让步+因果),用符合汉语使用者表达习惯的文字表现形式,把这些信息按照逻辑事理的顺序铺排开来:“虽说是赤日炎炎”,“却有信风吹着”,“不怎么热”。

英语重形合和汉语重意合的概念,能够高度概括英汉两种语言信息传递机制的基本特征及本质性差异,而了解英汉两种语言信息传递机制的基本特征及二者之间的本质性差异,对于从事英汉翻译实践活动的译者至关重要。译者只有搞清楚英汉两种语言各自如何构形、怎样传意,搞清楚两种语言各自构形与传意之间的表达关系,才能真正摆脱语言形式结构本身的束缚,以信息传递为中心,比较充分而准确地通过原语获取信息,比较恰当而准确地通过译语传递信息。

由于受到历史因素的影响,形合和意合问题的研究曾长期局限于英汉两种语言形式结构本身的对比。但是,语言学界和翻译界越来越多的学者们认识到,语言的对比研究离不开两种语言形式和意义的对立和相互制约的本质,也就是说,英汉两种语言各自如何构形、如何传意之间有机统一的表达关系,是形合和意合研究不可规避的问题。由于这方面的问题十分复杂,涉及到各种因素、各个层面,因而人们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开展形合和意合问题的研究都是有益的,不应求全责备,并非非此即彼。如果持有这种观点,就会有利于澄清目前形合和意合研究中的一些模糊认识,使形合和意合研究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