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碧江区201 5年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了加强全区学校的交通安全管理,贯彻落实区政府20xx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目标”任务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有效预防我区学校发生较大安全交通事故,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其内容如下:

一、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学校及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营造校园及周边安全有序的交通安全环境。

二、强化责任落实,学校与班主任、与有车辆的教师、与学生家长签订“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目标责任状”,明确其工作职责和监管责任,严格实行责任倒查。

三、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交通安全意识。学校要把交通安全纳入课堂,利用校园广播、主体班会、黑板报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遵守交通规则的觉悟性和自觉性。严禁教师饮酒、醉酒和违规驾驶,师生过马路须走斑马横线,严禁学生骑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和乘坐无牌无证、农用车、黑摩的非营运车辆上放学。

四、实行车辆登记制度。学校对教师的车辆和学生的摩托车、自行车等全面的进行清查,建立健全登记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五、实行“校门接送制度”。学校须由1名以上领导带班,两名教师以上值班,每天上放学时到校门口接送学生,维护学生上放学交通安全秩序。

六、规范校车管理。校车实行标准化,校车必须经交警部门审批合格,手续齐全的方可运行,严禁使用不合格及手续不全的校车、面的车和其他车辆接送学生,认真落实出车前例检制度,健全校车管理档案(一车一档)、配齐校车有效设施(应急箱、灭火器、逃生锤),制定校车管理制度和接送学生教师跟班清点制度,必须保证设施完好,学校(幼儿园)校长(园长)是校车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与驾驶员、班主任、学生家长签订“接送学生安全目标责任状”,严格实行线路管理、跟踪制度,确保校车规范、安全运行。

七、实行交通安全督查制度。区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将定时和不定时的对学校“交通安全工作”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到位、不到岗的进行全区通报,并直接对校长进行约谈,对造成安全事故的,直接问责。

八、规范整理和及时上报交通安全资料,随时接受有关部门对学校的交通安全工作督导和专项检查。

 

第二篇:班级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班级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根据教育厅关于《中小学安全工作的暂行规定》精神,特制定班级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一、班主任要牢固树立学生安全重于泰山的意识,把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落在实处。

二、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防意外事故的宣传教育,使学生增强安全意识和临危防范自救的能力。

三、学生在校期间,班主任要确保学生安全。如在课堂上发生不安全事故,班主任要协助上课老师进行处理,如在课间发生,班主任应及时处理。

四、上午放学后,班主任组织整-队和学生一同离校;下午放学5点半后,学生一律离校,班主任督促检查。

五、如班级要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必须提出安全措施,经校长同意方可进行。

六、各班要做到"人离电断,人去灯灭,关好门窗"。

七、班主任应经常与家长取得联系,配合家庭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八、各班级出现不安全事故,要做到不隐瞒,不推拖责任,及时向学校汇报,以便妥善处理。

九、对不尽职责,出现问题,学校将酌情处理;对责任心强,班级无不安全事例、积极维护学校安全工作的班主任及班级,学校将进行表彰奖励。 班主任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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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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