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制度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情况报告的内容

1、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2、领导干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纪律、群众纪律的情况。

3、完成局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工的情况。

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情况报告、民主评议、巡视检查制度的情况。

5、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实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6、其它需要报告的情况。

二、情况报告的方法

1、党总支部每年年末报告学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2、领导干部在年末述职报告中,报告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3、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执行责任制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局党委报告。

三、情况报告的组织

1、情况报告工作在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由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组织,相关科室配合实施。

2、报告的内容要全面、真实地反映学校或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袁家可育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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