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医学院 关于开展20xx年度大学生科研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xx年度大学生科研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有关部门:

为鼓励大学生早期接触科研,提高大学生科研能力,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进一步推进我校学生学术科技活动的开展,营造浓厚的校园学术氛围,根据我院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工作计划,学院决定开展20xx年度大学生科研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申报条件

学生是大学生科研项目活动的主体,是大学生科研项目的实践者。参加大学生科研项目活动的学生应具有以下条件:

(一)学有余力,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在2.5以上,对大学生科研项目有浓厚兴趣,并能够保证全程参加大学生科研项目所需的时间和精力;

(二)4年制本科1—3年级、五年制本科为1-4年级在校本科学生,鼓励学生跨院系、跨学科组建团队;(注:所有课题必须在毕业前结题。)

(三)不满足(一)(二)条中任何一条,但个别有特长的学生,需特别审查批准后可参加申报;

(四) 符合条件的学生每人限申请一项,最多参与二项,已有科研项目尚未结项者本次不得申报。为了保证项目成果的质量和档次,要求申请者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对学科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和坚强的毅力。

二、项目立项原则

(一)可行性原则:应从本科生的实际能力出发进行选题,充分考虑本科阶段的知识结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知识的综合应用。项目选题应充分利用校、院两级实验中心的教学科研资源、教师已有的科研条件以及学院其他资源,项目执行期自然科学类不超过2年,教育科学类不超过1年,在经费允许范围内能够完成;

(二)创新性原则:以学生兴趣为出发点,项目内容包括各学科研究热点、国内外的新技术、新方法和社会热点等,让学生了解学科发展的前沿,开拓学生的视野,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良好的科学素养;

(三)实用性原则:引导学生带着社会的需求信息,主动提出问题、获取知识、参加实践;充分调动学生学习主动性,培养学生实践能力;

(四)项目必须是学生在校期间利用课余时间且由学生本人完成的非教学计划安排的研究项目。

(五)具体要求见《泸州医学院大学生科研资助项目管理办法》

三、项目立项范围指南

(一)自然科学研究类

1、小发明、小创作、小设计等项目。

2、开放实验室、研究室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应用性、创新性实验项目。

3、学生参与主持的有关教师科研课题中的子项目。

4、 其他有价值的科研实践项目。

(二)教育科学研究类

1、高校学风和教风建设研究

2、课堂教学方法、学生学习方式改革研究

3、大学生创业教育研究

4、大学生学分制管理研究

5、毕业生、用人单位质量评价

6、学生学习精细化管理研究

7、医学教育改革执行滞后的发病机理及其对策研究

8、高等医学院校人文素质教育的内涵与外延分析

9、培养医学生创新精神的问题研究

10、大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培养的途径与方法研究

11、科学精神与人文素质教育

12、大学人文素质教育的创新机制研究

13、医学生人文素质教育的目标与模式研究

14、医学生人文素质的新理念、新方法、新手段研究

15、医科院校人文素质教育合力研究

16、充分发挥校园文化在医学生人文素质培养中的作用

18、充分发挥图书馆在人文素质教育中的作用

19、充分发挥社会实践在人文素质培养中的作用

20、关于大学生在校学习思想状况问题的调查分析

21、考风现状及对策

22、尊重生命价值与人文素质

23、人文知识转化为人文精神的路径

24、人文素质教育与现代医学人才培养

25、其他教育教学改革研究

四、 申报、评审程序

(一)9月x日前,项目申报者向所在院(系)提交《泸州医学院大学生科研项目申请表》(见附件三),申报立项。

(二)9月x日前,各院(系)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按名额评选出优秀项目参加学校评审。各院(系)上报推荐项目时需按初评进行排序,并提交项目申请表电子版和打印版一式二份、大学生科研项目院(系)推荐汇总表(见附件四)电子版,纸质材料需院(系)负责人签字和院(系)盖章。(注:所有电子版材料请发到高教研究所邮箱:lygjyjs@163.com,并以您的姓名、年级、课题名称.doc为名命名)

(三)10月中旬,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院(系)推荐的项目进行终评,并公布立项结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大学生科研立项是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重要内容,各院(系)要加大宣传力度,召开动员大会,切实提高大学生科研立项的覆盖率和申报率。

(二)加强指导,提高学生科研能力。各院(系)要选拔学历、职称较高,具备较强科研能力的教师担任学生科研指导老师,指导相关工作。

咨询电话:教务处教改科 3161557 联系人:雷 蕾 康慕云

附件:1、泸州医学院大学生科研资助项目管理办法(暂行)

2、大学生科研项目院(系)、部门推荐名额一览表

3、泸州医学院大学生科研项目申请表

4、泸州医学院大学生科研项目院(系)、部门推荐汇总表

高教研究所

20xx年x月x日

 

第二篇:关于开展物流学院20xx-20xx学年大学生科研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物流学院20xx-20xx学年

大学生科研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院内各年级、各班级:

为了鼓励学生参加科研活动,增强科学研究和学术探讨的兴趣与能力,培养创新意识和思维,提高学生的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同时,也为研究型课程的建立构建必要的科研平台,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物流学院大学生科研立项管理办法》(见附件1),现面向全院青年学生开展科研项目申请立项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截止到20xx年x月x日。要求项目负责人准备好《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物流学院学生科研项目立项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见附件

2)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至学院团委办公室(乐育楼B017)。

二、申报条件

1. 具有一定科研能力,学习成绩优良,我院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2. 学生科研项目可由学生组成3-6人的科研小组申报,项目负责人须是入校半年以上的学生。一位项目负责人每年度只能主持一项,最多参加两项课题研究。

3. 项目须聘请一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原则上应由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热心学生活动的教师担任,负责带领和指导学生进行项目研究,帮助学生解决出现的问题,并督促做好结题的有关工作。指导老师在原指导的项目未结题之前,原则上不宜担任新项目的指导工作。

4. 有在研项目和项目逾期未结者不得参与下一年度项目申报工作。

三、项目申报

1.申报的科研项目必须由学生或学生团队在校期间独立完成,项目完成时间为20xx年x月下旬。

2. 项目选题可以侧重于实践应用研究,也可以是基础理论研究。可以围绕物流管理、物流工程专业和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进行选题,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爱好,选取有学术和应用价值的其他课题。研究内容既可以是学科发展领域的前沿问题,也可以是当前研究热点问题,更倡导解决各类实习中的实际问题。

3. 申报项目范围可以包括科学发明制作类、学术、专业研究及调查类,结项成果上报的形式分为科学发明制作类、学术研究成果和调查报告三大类。可根据项目创新性、实用性及学术价值,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4. 每学年度立项总计不超过10项,其中重点项目不超过2项。

四、评审和经费

1. 申请立项的同学需逐项填写《申报书》,并由指导老师评定其项目的可行性、实用性以及创新性。

2.《申报书》须经项目指导老师签字后,报送学院团委。

3.学院组织相关学科教学研究人员,进行论证、评审,确定并公示立项课题。

4.学院对公示立项的课题给予经费资助,科学发明制作类和学术研究类重点项目每项原则上不得超过1500元,一般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000元;社会调查类重点项目原则上每项不得超过1000元,一般项目原则上不超过500元。对申请经费有特殊需求的项目,须由项目组提出书面申请报学院团委后另行决定。

五、结题评审

1. 项目负责人须在立项后的20xx年x月底前完成课题研究,填写《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物流学院学生科研项目立项总结报告书》(附件3),所报经费

须有决算,提交院团委。学院组织专家对上学年度资助项目进行结项评审。

2. 已经结束或正在研究的科研项目,若要在校外作为论著、资料发表,则须在论著、资料、鉴定证书等的第一页下角注明“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物流学院学生科研训练计划资助项目”字样。

3. 学院有权将项目研究成果推荐校内外各级竞赛活动,凡获奖的,根据学校奖励规定,给予奖励。

4. 研究成果的著作权、署名权、发明权、发现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权利,归项目组所有。

六、奖励

每学年末,院团委会同学院相关各职能部门组织对此项活动的评比总结工作。在总结的基础上,评选出学生科研活动优秀成果奖、优秀指导教师奖和优秀组织奖若干并予以奖励。

特此通知。

附件一: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物流学院大学生科研立项管理办法 附件二: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物流学院学生科研项目立项申报书 附件三: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物流学院学生科研项目总结报告书

共青团北师大珠海分校委员会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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