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样式)

关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申请报告

(样式)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朝阳分局:

我单位负责开发建设的××项目已经完成相关前期工作,特申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现就该项目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设立情况、性质(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驻京部队或其他性质单位)、业务范围和本单位现有用地情况。

二、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建设的相关背景、必要性(一级开发项目应写明一级开发授权及相关情况,基础设施项目应写明建设的必要性)。

依据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朝阳分局)《文件名称》(文号)划定的用地范围,××项目用地位于××乡××村,用地四至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道路建设项目:××起××,××至××)。该项目总用地面积××公顷,其中建设用地××公顷,代征道路××公顷,代征绿地××公顷,代征河道××公顷,代征水域××公顷。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功能定位,建设项目用地总规模、用地性质、建筑规模以及功能布局等建设方案详细内容;

该项目投资总额为××万元,资金来源情况说明(自筹、融资、政府投资、有关部门拨付等);

目前,该项目已取得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朝阳分局)《文件名称》(文号),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文件名称》(文号)。(已经取得的相关批准文件均应写明)

其他需要特殊说明的情况。(如:需重新申报预审的原因等)

三、建设项目用地情况

依据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朝阳分局)《文件名称》(文号)划定的用地范围,该项目总用地面积为××公顷,使用朝阳区国有土地××公顷,集体土地××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

该项目占用耕地××公顷,拟采用缴纳耕地开垦费的方式进行耕地补充,并严格按照先补后占的要求进行耕地补充的工作,我单位将足额安排耕地补充资金,于正式申报征地手续前落实耕地补充工作。

该项目拟征收(或占用)××乡××村集体土地××公顷,现我单位已完成征地补偿费用的初步核算工作,各项资金已筹备完毕,待正式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后,依照协议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费用。 建设项目相关用地指标情况,包括建筑密度、容积率、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或分摊土地面积)情况等。

特此报告。

(申请单位盖章) 二〇20xx年×月×日

 

第二篇:建设项目工程预算编制报告(样表)

**工预编 [20xx]第***号

**大道南延线

道路工程一标段预算编制报告

***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我公司受贵单位委托,对**大道南延线道路工程进行施工标底编制, 在贵单位领导及相关人员的大力支持下,委托事项业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坪塘大道南延线K5+248.585~K15+298.302位于长沙市先导区,是坪塘片区规划内的一条南北向骨架道路,北起莲坪大道(K5+248.585),南至九华公路(K15+298.302),全长约10.050km,其中莲坪大道~学士路段((K5+248.585~K8+335.504)为城市Ⅰ级主干道,设计车速60km/h,标准路幅宽度为35m;学士路~九华公路段(K8+335.504~K15+953.099)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车速60km/h中,路幅宽度为15.5m。本项目共分为九个标段,其中一标段范围及内容为坪塘大道南延线K5+248.585~K6+800段道路排水工程,二标段范围及内容为坪塘大道南延线K6+800~K8+335.504段道路排水工程,三标段范围及内容为坪塘大道南延线K8+335.504~

K12+100段道路排水工程,四标段范围及内容为坪塘大道南延线K12+100~K15+953.099段道路排水工程,五标段范围及内容为坪塘大道南延线K5+248.585~K8+335.504段沥青砼路面工程,六标段范围及内容为坪塘大道南延线K8+335.504~K15+953.099段沥青砼路面工程,七标段范围及内容为坪塘大道南延线K5+248.585~K15+953.099段绿化工程,八标段范围及内容为坪塘大道南延线K5+248.585~K15+953.099段亮化工程,九标段范围及内容为坪塘大道南延线K5+248.585~K15+953.099段交安设施工程。

本工程标底预算内容为一标段范围内道路土石方工程、道路基层、人行道板及侧平石安砌、路基排水工程等。

二、编制依据:

1、湖南省农林工业勘察设计研究总院设计的《**大道南延线道路工程(莲坪大道~学土路~九华公路)》施工图纸(包含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亮化工程、交安设施工程);

2、20xx年《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及统一解释;

3、湖南省建设厅湘建价[20xx]236号文《关于全面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有关规定的通知》;

4、湘建价计[20xx]31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和工程消耗量标准水平动态调整及统一解释的通知;

5、湘建价[20xx]3号关于贯彻执行《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

6、湘建价[20xx]396号文《关于发布20xx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

7、湖南省建设厅湘建价[20xx]406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8、20xx年《长沙建设造价》第3期发布的材料预算价格及市场

价格;

9、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补充规定等。

三、其它需说明的问题:

1、本预算劳保基金未计算;不可预见费按总造价5%计取;冬雨季施工措施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的0.16%计(包干价部分除外);

2、税金按3.461%计、人工工资按68元/工日计;

3、混凝土均按商品混凝土考虑;

4、道路基层稳定料清单单价暂按场内外运输按综合运距3km计入,摊铺暂按市政定额机械拌和人工摊铺考虑;

5、经核对地勘资料并与设计院沟通,土石方工程数量表中Ⅰ类为软土可考虑不利用,同时清表土方量也为不可利用方,Ⅱ类为普土可考虑利用,Ⅲ为硬土可考虑利用,Ⅳ为软石可考虑利用,Ⅴ为次坚土可考虑部分利用;结合先导区常规做法,暂按Ⅰ类土不利用其余按可利用考虑,同时Ⅳ软石按土方单价计入本次预算;土方场内平衡仅考虑标段内的,标段间调土暂未考虑;

6、路基范围内的建筑垃圾的、砖渣弃运及浆砌污工的拆除清运工程数量根据道路平面图估算;

7、设计图上清表数量为全线清表数量(含挖方区及填方区),且挖方区清表数量已含在路基挖方内;填方区清表及回填数量暂按设计院提供数量计算,具体如下:1标段15500m3, 2标段15700m3, 3标段20800m3, 4标段21000m3;

7、考虑场地问题,表土及淤泥清除后可能无场地堆放故均暂按外弃考虑,护坡植草种植土均暂按外借考虑;

8、除小型构件外,其余预制构件例如盖板涵预制盖板、桥梁预应力空心板均按场内运输按综合运距1km考虑;

9、施工临时用电及线路的架设费用已按每kw.h增加0.27元计入材料价格,工程结算时不再计算与此相关的费用;

10、因建设方取弃土场暂未定,运距无法确定,土石方包干价暂按弃方8km内、借方10km内的包干价计算;

11、部分材料价格暂定价、技术措施暂定价、包干价的取定见附表。

四、编制结果

一标段预算总造价为:****元(大写:***元贰角伍分)(详见预算书)。

编制造价工程师:

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号:

***咨询有限公司

二○20xx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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