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险对职业院校顶岗实习生权益保障问题

浅谈商业保险对职业院校顶岗实习生权益保障问题 摘要:文章围绕商业保险对职业院校顶岗实习学生权益保障问题进行论述,分析了其作用、局限和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切实发挥商业保险效能和完善职业院校顶岗实习学生安全事故权益保障机制的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商业保险 职业院校学生 顶岗实习安全事故 权益保障 近年来,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安全事故频发,由于配套保障机制缺失,得到不及时有效救济,引起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目前,我国职业院校在校生约有3300万,年均1000余万人参加顶岗实习。尽快尽好解决好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期间权益保障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亟待解决的重大民生问题。针对于此,教育部、保险行业合作推出学生实习商业保险产品。

1 当前我国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安全事故保障现状

1.1 立法缺失,顶岗实习安全事故无法律保障 目前,我国尚无一部法律对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合法权益进行保障。现行的《劳动法》《工伤保障条例》,毫无例外不承认顶岗实习学生“劳动者”身份,故不能适用“工伤”的相应法律来调整。20xx年初,人社部发布《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再一次明确拟不将大中专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安全事故纳入工伤保险。

1.2 商业保险独撑顶岗实习学生安全事故保障大局 针对保障学生顶岗实习中的合法权益问题,中央做出重要批示:“责令相关部门调研,提出解决办法”。20xx年底,教育部等三部委联合决定在

职业院校推行学生实习保险。20xx年初,教育启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示范项目(以下简称“统保示范产品”)。该项目已成为职业教育的重要成果由最初的9个省份推广到25个省份(陕西、甘肃、青海、新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

2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安全保险的性质与作用

统保示范产品是学校办理,全国统保,“市场运作、政策引导、政府推动”的社会公共服务产品。

2.1 商业保险产品有效填补了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保障的空白 目前,我国关于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安全事故无法可依,加之政府职能性缺位,举证责任不合理,维权成本(时间、费用)高昂等,导致学生维权举步维艰。商业保险产品的推出,使职业院校实习学生的权益保障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2.2 保险公司买单,消除校企合作各方后顾之忧 由于顶岗实习学生技艺不精,导致出现人身安全事故的概率很大,成为校企合作的羁绊。统保示范产品有效的消除了校企合作各方后顾之忧,解决了实习期间意外发生伤害事故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

此外,相对于司法途径,商业保险具有成本低,理赔程序简捷快速的特点。统保示范产品3年共交39元,最高可获赔50万元;理赔所需时间较短,以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为例:在提供所需资料的7个工作日内办结。民事诉讼案件一般程序需6个月办结。

3 商业保险的不足与完善职业院校顶岗实习学生安全事故权益保障的思考

商业保险是当下解决职业院校顶岗实习学生安全事故权益保障问题的重要路径,但非治本法宝。一是商业保险产品的推行、落实和执行的能否到位;二是最高额度50万是不是足够;三是学校、企业完全免责会否带来教育和安全管理方面的松懈;四是商业保险能否取代法律对学生权益的保障,等诸多问题仍然值得探讨和思考。鉴于此,不能以商业保险“一劳”,代政府、学校、企业“永逸”。全面保障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权益应该做好以下几方面建设:

3.1 继续加强商业保险的落实和考核 一是职业院校严格落实教育部要求,为学生购买保险。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管理和考核,例如,将此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考评体系等。这里牵涉到保费的支付问题,学校负担,还是专项拨款。二是保险公司全程踪、及时理赔,必须落实到位。针对顶岗实习学生的“统保示范产品”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保监委合作成立专项监督机构,以确保其落实。

3.2 加快顶岗实习学生权益保障立法 商业保险是当下的良策,可暂补法律缺位,不能代位。法的本质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体现。职业院校学生是我国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重要人才支撑,他们的成长成才关涉众多家庭幸福和社会发展,法律应当对其权益进行保护,把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权益保障纳入法制范畴。

3.3 继续加强校企共管,学生自律工作 学校、企业应当对顶岗实习学生的双重身份担起应有的责任。一方面学校应当加强学生岗前的安全教育,企业应当重视岗位安全管理监督,学生切实重视安全操作规程,降低事故发生率。另一方面安全事故发生后,校企双方应当积极支持和帮助学生进行保险理赔工作。

参考文献:

[1]陈会玲.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期间人身安全权责及保障研究

[j].《中国成人教育》,20xx年第20期.

[2]人社部.《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20xx年x月x日发布)[z].

[3]职教改革发展好声音:实力明显提升 万千学子受惠[n].《中国教育报》20xx.2.21.

[4]新华社.教育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安全保险示范项目启动[n].中央政府门户网站www.gov.cn,20xx年x月x日.

基金项目:20xx年度陕西省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专项研究立项课题“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保障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0xxjzy002,主持人:刘蓉。

作者简介:陈会玲(1977-),女,陕西泾阳人,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樊军(1980-),男,讲师,研究方向高职教育。刘蓉(1974-),女,陕西咸阳人,副教授,主要从事经济学的教学与研究。

 

第二篇:农村职业学校顶岗实习问题刍议

农村职业学校顶岗实习问题刍议

作者:罗有莲

来源:《中外教学研究》20xx年第08期

当前农村职业学校办学呈现多元化趋势,根据市场需求,便于招生,学生及家长普遍诉求而设置相应专业。但农村职业学校在投入方面、专业变化与更替后不能迅速完善实习条件等因素的制约,顶岗实习便成了无可替代的实习形式。它体现着中职教育、尤其是农村中职教育特色,是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途径。顶岗实习不仅有助于校企双方加强合作,更有助于学生了解社会,融入企业,提高职业技能,培养职业素养。在实践过程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笔者在中职学校多年从事顶岗实习相关工作,发现中职学校学生顶岗实习中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现罗列一二,望与同行研究探讨,以期抛砖引玉,得到有效解决。

一、学校教学规律与企业生产规律异步

学校与企业有着独立完整的运行规律和过程,企业生产有季节、订单之分,希望学校在企业生产任务紧、工作忙、需要大量用工的时候安排学生顶岗实习,以缓解用工不足之困,而在生产任务不紧的情况下,企业则不太愿意接受学生。总之,企业是以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不会因学校的教学安排而改变生产。企业的这种态度让学校陷入两难境地:根据实施性教学计划,学校的理论教学环节与实践教学环节有着相对合理的时序安排,在不恰当的时间段安排学生实训,教学计划将频繁调整,势必影响教学效果,更会造成教学秩序的混乱。能否找到一个点使学校教学与企业生产不协调的冲突得以缓释是校企合作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二、企业提供岗位与学校专业培养方向差异大

学生的顶岗实习一般都是根据企业的生产需要和人员配备情况来安排,是“依岗设人”,不会“依人定岗”,学生所学与企业所求差异大。例如,汽修维修专业的学生被安排在生产汽车相关部件的企业貌似学用一致,但这企业可能是生产汽车外壳注塑方面的,与汽车修理也许大相径庭;计算机平面设计专业的学生安排在彩印厂看似对口,实则与学生所学无半点联系。另外,顶岗实习的岗位通常固定在流水线上的某一工位上,学生熟练掌握后因企业产量因素不愿让员工换岗操作,学生也因能拿更多实习报酬而不愿劳神费力去别的岗位。我们看到,很多农村学生是愿意融入企业吃苦耐劳的,也能够接受短时间的岗学差异性,但更希望“岗学一致”。但真正能够提供给杂乱的农村职业学校的众多专业的企业在哪里呢?

三、掣肘的劳动强度和工作时间,“工”余而“学”贫

学生貌似“准员工”,实则与企业真员工“同工同酬”,学生嫩弱娇驱一下子被安排高强度、长时间的工作。思想上准备不足,体能也不能很快适应。企业作息的时间和学校也不同,很多企业需要进行两班倒。试想学生还有精力再进行学习吗?不难想象很多企业管理者喟叹组织的

员工学习很快流产之原因了。在厂“工作”太多,在校读书的时间太少,“工”余而“学”贫,“工”、“学”矛盾怎样解决?

四、学生、家长认识存不足

时下企业用人制度、用人标准都发生了变化,不再片面追求高学历,转而对能吃苦耐劳、适应企业管理、认同企业文化,具有高素质、高技能的人才求贤若渴。部分父母常年在外务工,虽没有文化但长期在企业某一流水线某一点上,对自己工作很熟练能得到高工资,对孩子能否完成顶岗实习而顺利毕业并不十分渴求,对孩子照顾不周觉得愧对孩子的思想作祟而对孩子的一些不合理要求都给以满足,使得学生的顶岗实习不得善终。不少学生觉得报酬低,时间长,强度大,各种盅惑致使这山望着那山高,中途当了逃兵。

五、住厂指导教师的尴尬境地

为加强对学生进行实习指导和安全保障,学校会派住厂指导教师,负责协调企业、企业员工间、学校、学生、家长各方关系和保障学生实习安全,但由于学生对从学校到企业的时空转变准备不足而事故频出,问题诸多,指导教师疲于应对,来自各方压力致指导教师尴尬频现,躺着也中枪,谁能给予正能量?

职业学校在期待国家制度进一步完善的同时,要积极应对,主动寻求学校、企业和学生三方的利益结合点,实现“多赢”,寻求“工”“学”结合的突破口,探索和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与对策,建立起更紧密、更广泛的联系,促使学生实现从学校人到企业人的转变,让农村中职学校顶岗实习深入扎实地开展下去。笔者对问题的解决充满希翼,祈盼同行不吝赐教,职教人不再纠结,当感激涕零。

(作者单位:551200贵州省龙里县中等职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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