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习题二答案

民事诉讼法习题二

一、 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5题20分)。

1.民事诉讼事件 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的事件

2.确认之诉 是指当事人要求人民法院确认某种法律关系存在或不存在的诉讼。确认之诉就是要求确认权利关系或法律关系之诉[1],承认这种请求的判决被称为确认判决。

3.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对争议中的诉讼的虽然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因案件的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4.反证 对方当事人为否定或推翻主张事实的一方当事人所提出的证据,而提出相反的事实证据,以证明事实的不存在。

5.期间 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行为的期限和期日。

二、不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题20分)。

1. 李某和王某因租房合同发生纠纷,他们的纠纷有可能通过下列哪些方式解决?( ABCD )。

A.李某和王某二人和解

B.请居委会的张大妈进行调解

C.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D.一方起诉至法院

2.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有( ABCD )。

A.当事人 B.证人 C.鉴定人 D.翻译人

3. 下列诉讼中,不属于给付之诉的有( C )。

A.请求解除共有关系之诉

B.请求给付抚养费之诉

C.请求确认婚姻关系有效之诉

D.请求赔偿损失之诉

4. 体现处分原则的有( ACD )。

A.当事人的民事权益授到侵犯,决定诉诸法院解决

B.诉讼开始后,被告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

C.一方当事人反对调解

D.一审后,原、被告均提起上诉

5. 适用两审终审制的案件有( ACD )。

A.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B.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

C.适用特别程序的案件

D.适用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案件

6. 下列案件中,由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有:( ACD )。

A.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

B.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C.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

D.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

7.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 CD )人民法院管辖。

A.合同签订地

B.合同履行地

C.被告住所地

D.保险标的物所在地

8. 民事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包括:( CD )。

A.变更诉讼请求

B.委托诉讼代理人

C.申请回避

D.撤诉

9. 民事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由他的继承人参加诉讼,这是( D )。

A.更换当事人

B.追加当事人

C.诉讼权利的承担

D.诉讼权利的转移

10. 诉讼代理人权限的变更或者解除,由当事人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 D )通知对方当事人。

A.委托人

B.诉讼代理人

C.当事人自己

D.人民法院

三、简答题(每题8分,共5题40分)。

1. 简述处分原则的基本内容。

民事诉讼中的处分原则,是指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自由支配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这一原则包括以下具体内容:其一,处分权的享有者只限于民事诉讼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不享有处分权;其二,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对象包括处分自己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2. 起诉应满足哪些条件? 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3. 普通的共同诉讼成立条件是什么?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2人以上,共同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当事人也同意合并审理的诉讼。

4. 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有哪些?

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和认定财产无主案件适用特别程序。

四、论述题(每题10分,共1题10分)。

1. 试述审判监督程序与第二审诉讼程序的区别。

审判监督程序与二审程序都属通过审判程序对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的审判程序,具有共性,但他们之间又各具特点:

其一,审理的对象不同: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是判决或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二审程序和死刑复核程序审理的则都是判决或裁定尚未生效的案件,前者是一审判决或裁定尚未生效,后者是死刑判决或裁定尚未生效。

其二,提起的主体不同:审判监督程序只能由最高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原审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起;而二审程序由依法享有上诉权的人和在一审程序中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提起。

其三,提起的条件不同: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必须是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而二审程序如果由上诉人提出则不需要任何理由只要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表示上诉即可,如果由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则要求认为第一审判决、裁定确有错误。

其四,提起期限不同:提起审判监督程序除因发现新罪或将无罪改为有罪受追诉时效的制约外,没有期限限制,只要原判决或裁定已生效,可以是在已生效的判决、裁定正在执行的过程中,也可以是已生效的判决、裁定执行完毕之后;提起二审程序则必须是在法定的上诉期和抗诉期内,死刑复核程序实质上是一种主动报请程序,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判决死刑或裁定维持死刑的人民法院必须在3日内向有核准权的上级人民法院报请复核。

其五,审判适用的程序不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案件适用何种具体审判程序取决于已生效的判决、裁定原来适用的程序,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适用第一审程序审判,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是提审案件,应当适用第二审程序审判。

其六,审判结果能否加刑不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案件,其最终审判结果既可以减轻原判刑罚,也可以加重原判刑罚;而按照二审程序审理案件作出裁判时必须遵守上诉不加刑原则,按照死刑复核程序对案件作出最终处理时,已经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不可能再加重,至多是维持;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案件,则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五、案例分析(每题10分,共1题10分)。

1.19xx年x月,甲市北方文化艺术中心与乙市江南音像出版公司在丙市签订合同,双方商定联合制作以歌颂残疾人自强不息为主题的 60 分钟歌曲录音磁带一盘,由北方文化艺术中心收集曲目、进行必要的艺术处理,并解决有关版权问题,由江南音像出版公司制作发行。后北方文化艺术中心收集歌曲 12 首,在本单位进行艺术处理并制成母带。江南音像出版公司因设备发生故障,便请丁市文化馆协助,江南音像出版公司黄伟等人去丁市文化馆利用其设备制作磁带,文化馆还派职工李荣国等人参与制作工作,事后,江南音像出版公司付给丁市文化馆 2 万元设备磨损费和劳务费。该歌曲磁带取名为"强者之歌",在戊市、己市发行销售。此后,白云乐队认为"强者之歌"中的第 2、3 两首歌曲版权应归其所有,红土地出版社认为"强者之歌 "中的第 5、6、7 三首歌曲版权应归其所有,两单位发现"强者之歌"署名单位为北方文化艺术中心和江南音像出版公司,提出交涉,未能解决争议,便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将白云乐队和红土地出版社列为原告,将北方文化艺术中心和江南音像出版公司列为被告,经过审理,判决确认被告行为构成侵权。法院于 19xx年x月x日将判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此后连降暴雨,交通不便,直到 5月x日两被告才以"事先曾与白云乐队和红土地出版社打过招呼"为由,不服判决,到邮电局向法院寄发了上诉状。本案经第二审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当即按协议对原告进行了赔偿,并口头表示道歉。

法院在此情况下制作了调解书,法院送达调解书时原告对调解书中的措辞提出异议,拒绝在送达回证上签字。在这种情况下,法院采取了留置送达的方式。事后,双方当事人未再提出任何意见,法院就此结案。问:

1.什么地方的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为什么?(2分)

答:甲市、乙市、丁市、戊市、己市法院有管辖权,因为本案属于因侵权行为引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如果本案几家法院都具有管辖权,原告向其中一家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立案受理后、被告要求将此案移送另一家有管辖权的法院,先立案的法院是否有权按被告的要求移送?为什么? (2分)

答:无权移送,因为先立案的法院移送管辖必须以本法院无管辖权为前提。

3.白云乐队和红土地出版社可否分别单独起诉?为什么?(2分)

答:可以分别起诉,因为白云乐队和红土地出版社是普通的(非必要的)共同原告(1分);二者的诉讼请求属可分之诉。

4.如果本案一审判决作出后,江南音像出版公司一家提出上诉,理由是事先有合同的约定,版权问题由北方文化艺术中心负责解决,故构成侵权,应由北方文化艺术中心进行赔偿和道歉。在这种情况下,二审当事人如何列明?(2分) 答:上诉人:江南音像出版公司,被上诉人:北方文化艺术中心,原审原告:白云乐陈、红土地出版社。

5.本案诉讼主体的诉讼行为有何不当?可以或者应当怎么做?(2分) 当事人上诉超过了法定期限,这种情况下,可以在暴雨天气之后10日内占请顺延上诉期限,或者申请再审。当事人未申请顺延上诉期限,第二审法院不应受理上诉留置送达调解书是不当的,在调解书实际未能送达的情况下结案也是不当的;当事人拒绝签收调解书的,调解书不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并作出判决。

 

第二篇:民事诉讼法江伟第六版答案

1、 甲男与乙女是夫妻关系,甲与丙女存在婚外情,乙欲提起诉讼离婚并请求赔偿,为收集证据,

已在自家卧室秘密安装摄像头,然后谎称单位要委派自己去外地出差10天,在乙借故离开期间,甲与丙同居的事实(包括二者之间的性行为事实)被拍摄下来。乙取得该证据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思考:1:该证据对于乙主张的导致离婚的原因事实是否属于直接证据、本证、原始证据?2:乙取得的录像证据是否属于《证据规定》68规定的非法证据的范围?是否应当予以排除而不具有证据能力?3:在认定《证据规定》68条的“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方法”时,应考虑那些因素?4:在收集证据时,发现案件真实、实现实体公正和程序合法、保障人权之间的价值冲突应当如何进行平衡?5:乙在收集证据能否进行诉前证据保全,请求法院将甲与丙之间的行为拍摄下来?6:假设该证据具有证据能力并且是在诉讼过程中收集的,但乙是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才收集到该证据的,此时法院应否采信该证据?

2、 是直接证据、本证、原始证据;

2、不是非法证据;

3、因为这是乙自己家,没有侵犯他人隐私;

4、解决法的价值冲突的原则主要有:

第一,价值位阶原则。这是指在不同位阶的法的价值发生冲突时,在先的价值优于在后的价值。一般而言,自由代表了人的最本质的人性需要,它是法的价值的顶端;正义是自由的价值外化,它成为自由之下制约其他价值的法律标准;而秩序则表现为实现自由、正义的社会状态,必须接受自由、正义标准的约束。因而,在以上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时,可以按照位阶顺序来予以确定何者应优先适用

第二,个案平衡原则。这是指在处于同一位阶上的法的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时,必须综合考虑主体之间的特定情形、需求和利益,以使得个案的解决能够适当兼顾双方的利益。 第三,比例原则。它就是指“为保护某种较为优越的法价值须侵及一种法益时,不得逾越此目的所必要的程度”。

5、只有在证据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证据保全;

6、可以采纳。

赵某20xx年在某市开办了一家美容院,领有营业执照,第二年,赵某将美容院转让给好友奇某经营,但未办理营业执照的更名手续,20xx年的一天,奇某在给顾客王某做面部护理时,因产品不合格导致王某面部肿胀,后又引发大面积的溃烂,王某为此多次到医院治疗,支付了大笔医疗费用,20xx年x月王某将奇某诉至法院,请求赔偿医疗费等费用。问:

1。法院在审查起诉时,如果发现起诉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法院应如何处理~?

2. 法院受理后,在审查钱的准备阶段应当做哪些工作?

3. 在诉讼中,如果原告王某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应该如何处理?如果被告奇某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又应 该如何处理?

4. 在诉讼中,如果原告王某突然死亡,法院应如何处理~?

1、仍应受理。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的是胜诉权,而不是诉quan。

2、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认真审核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3、缺席审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4、中止诉讼。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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