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情况汇报

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情况汇报

这段时间以来,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结合我县工作实际,以搞好食品安全整顿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工作重点,整体推进,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近期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加大农资打假和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对农药、肥料、种子销售和使用开展拉网式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严处,确保农民群众用上“放心药”、“放心肥”和“放心种”。在使用环节上,对农产品生产过程使用禁用和限用农药等行为进行检查,组织开展蔬菜农药残留监测、“三品一标”产品质量监测、残留例行监测和监督检查。对水产品质量开展专项整治, 10月初组织执法人员,对县内水产品养殖场进行了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等禁用药物行为和滥用保鲜剂行为的查处。对全县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运输环节开展多次拉网式检查,强化监督检查的频率和加大执法的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隐患当场进行了整改。 二是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顿。针对存在的问题,责令有关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整顿,并以整改为契机,对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主体开展了全面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重点查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无标签预包装食品、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以及“高仿造”、“取大名”等标识标注

违法行为。对于小部分小作坊存在的产品标识标注不清、厂区卫生不干净等问题,实行限期整改。开展了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使用“血脖肉”、“注水肉”的违法行为,对全县8家猪肉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严格查处非法屠宰窝点,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劣质肉品等行为,强化出场肉品检疫检验,严把市场准入关,凡上市销售肉品必须经检疫检验合格并开具“两章三证”(检疫检验章、定点屠宰章、检疫证、检验证、市场准入证),未经定点屠宰和未经检疫检验的肉品一律不准上市销售,确保从源头上杜绝非正常肉品上市销售。

三是加强食品流通环节整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食品经营户专项检查,主要检查证照是否齐全,是否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过期食品等不合格食品,食品“四项制度”、“一票通”落实情况等。重点开展了农村市场、食用油市场集中整治行动,县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织8个检查组,以食用油批发经营户、农村集贸市场、城区结合部、农村食杂店、学校周边经营户为检查重点,共检查食品经营户700余户,食用油经营户200余户,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对违法犯罪行为依法移交到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强化酒类流通监管,全力推行《随附单》的使用,有效规范酒类流通渠道,酒类流通备案率达90以上。近期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酒案件2起。同时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媒体、宣传彩页、广告牌等方式,在

农村集会、集贸市场设立咨询台、宣传台,积极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知识,共发放宣传彩页8000余份,通过宣传,有效提高了消费者的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和鉴别能力。 四是加强餐饮消费环节整顿。在前期整治成果的基础上,近期开展了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整治、餐饮服务环节食用油三项专项检查。检查过的每一个餐饮单位下达监督意见书或者整改通知书,然后按时间要求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单位按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直至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整改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00人次,下达监督意见书33份,通过整改我县餐饮服务环节单位基本上达到了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我们虽然在食品安全工作开展了一些工作,但工作中也还存在的一些不足,相应工作推进还需进一步加强,对于存在的问题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切实加以改进和完善。同时,也敬请各位领导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第二篇: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

新宾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汇报

各位常委、各位代表:大家好!

食品是人类生活之本,食品质量安全是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基本保障。年初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结合我县实际,多措并举,紧紧围绕食品安全这个中心,全面实施排查建档、监督抽查、市场准入、企业巡查、执法整顿五项措施,切实加强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使全县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企业自律意识进一步加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呈现良好的态势。现将我县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县食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

我县现有获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26家,共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30个,共涉及,粮食加工(大米、杂粮)、食用植物油(核桃油)、调味品(食醋)、饮料(瓶桶装饮用水)、酒类(葡萄酒、白酒)、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代用茶、食用菌制品等九种产品,其中,肉制品企业6家,粮食加工企业6家,饮料企业5家,炒货食品企业3家、酒类企业1家、植物油类企业1家、代用茶企业1家、调味品企业1家、白酒企业1家、食用菌制品企业1家。

此外,食品生产小作坊105家。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制定计划。

根据市局和县食安办20xx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部署,一是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二是定期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三是制定了20xx年我县食品安全监管计划其中包括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巡查计划和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计划。为确保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落实责任,加强监管

一是局长与分管局长和监管人员层层签订责任书,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将食品监管工作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二是县局分别与食品企业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提高企业法人的责任意识,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三是按照巡查计划,认真开展巡查工作,对全县食品生产企业定期进行了巡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下达了食品生产检查整改通知书,并监督企业限期整改。四是深入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地遏制了食品违法行为;五是强化食品抽检工作。今年上半年对肉制品、糕点、饮用水等产品进行了145批次的抽检,抽检合格率达93%,对7家存在问题的生产企业及小作坊,县局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使问题得到及时整改,确保了食品安全。

(三)加大重点产品的整治

在我县食品企业现有的品种中,我局将肉制品、酒类作为监管的重点。一是加大对上述产品的监督抽查频次和力度,强化动态监管;二是重点加强原辅料材料购入的监管,购进的每批原料都要有检验检疫的证明文件,索票索证,把好源头关;三是加强生产环节关键控制点的监管,每个关键点都要有专人负责,把好生产关;四是强化产品自检和抽检,每批产品企业都要进行自检,县质检机构定期进行抽检,把好检验关;五是严格抽查后处理,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有针对性的进行整改,总结经验,有效地避免问题的重复发生。

(四)严格监管食品添加剂的使用

一是食品添加剂的购入,必须索取票证,保证票证的真实有效;二是食品添加剂的保管要符合规定要求;三是添加剂的使用应专人使用并进行登记;四做好出厂检验。针对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

根据企业产品风险程度的不同,对企业进行分类监管。对不按照规定落实记录、查验制度,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或未索证索票、票证保留不完备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提供虚假票证或整改不合格,一律停止其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对因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而销售、使用含非法添加物的,责令停产停业;对非法故意添加的,一律吊销相关证

照,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相关物品,对造成的危害进行赔偿,并依法追究其他相关责任,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和后果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加强质检机构能力建设,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持。

县政府于20xx年为质检所拨付资金44万元,将微生物检验室和理化检验室进行了改造。通过改造,取得了产品检验资质认定,提高了检验能力,保证了食品常规检验工作的正常开展,为全县食品企业包括小作坊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提供了可靠的技术支撑和保证。

(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一是注重信息的收集,及时收集相关信息。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风险预警信息,对照我县食品企业,如有存在安全风险的,制定专项预案,成立检查组,深入企业,落实防控措施,及早预防;二是为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了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每年进行一到两次的应急演练,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七)加强舆论监督,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 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利用“3?15”“5?20”质量月等进行宣传,印制和发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读”、“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通过

各种宣传,增强生产企业责任意识,提高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构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和谐局面。

三、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1、法律意识淡薄。有些企业法律意识淡薄,企业质量安全意识不高,尽管在每次巡查中强调,但有的难以持续保持企业生产的条件,主要集中在原辅料的购进、使用,各项记录不完整等。

2、责任意识不强。尤其是小作坊。一是小作坊是由家庭成员组成,文化水平普遍较低,缺乏企业生产知识,生产工艺技术含量较低,大部分运用传统工艺设备简陋,原料购入随意,不具备检验能力,仅凭个人经验定量,普遍存在卫生环境差的现象,今天改了明天还是照犯。二是对小作坊的监管还缺少足够的法律依据。因《食品安全法》出台后,对食品小作坊的监管各省还没有制定出台具体的管理办法,因此,对小作坊的监管目前只能是摸清底数,抽样检验,发现问题限期整改,造成监管力度不到位,小作坊目前存在的问题不能有效的根治。

3、检验能力与经费不足。尽管县质检所在20xx年进行了实验室的改造,但改造只是为了取得资质认证,县所还缺少高效气相色谱、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等必要的检验设备以提升检验能力;二是县质检所属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由于收费困难,县所不能招入大学生充实检验工作,只能招聘临

时工,对有些检验项目不能启动运转,影响了检验工作;三是缺少监督检验经费。按国家规定,食品抽样检验费用由国家支付,不许从业户收取,但国家没有安排这部分资金,县所多年来都面临这种情况,人员工资和检验费用都由企业承担,容易给企业造成检验就是为了收费的印象。

以上是我局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基本情况。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不断强化监管力度,努力提高监管与服务的有效性,为确保全县食品安全履好职、尽到责,并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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