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县委扩大会议和全县“爱保定、做贡献、干

成事、出亮点”活动总结部署会议精神,落实我县主要领导提出的“高效、快捷、公开、廉洁”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更好地服务于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确保全年各项任务目标圆满完成,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的重要意义。 当前,区域竞争归根结底就是发展环境的竞争。在各地

基础设施差距迅速缩小、政策优惠效应日益递减的新形势下,良好的发展环境已经成为决定生产要素流向的主要因素。只有依靠一流的服务,营造一流的环境,才可能聚集更多的资金、人才、项目和技术,不断提升地区综合竞争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抢占先机、赢得主动。

近年来,我县着力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强化机关效能建

设、创新服务企业模式、加快基础设施配套、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先后开展了干部作风建设年、争先创优主题实践活动,特别是全市“爱保定、做贡献、干成事、出亮点”活动开展以来,各级各部门更是将转变作风、推动落实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必须看到,我县发展环境现状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的需要,与县委、县政府要求存在一定差距。比如:一些部门和行业体制、机制运行不畅、

相互推诿扯皮、工作效率低下;服务不到位、审批环节多、办事程序繁琐;作风不扎实、执行力不强,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城市功能和配套设施尚不完善;与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服务组织和机构还不健全、管理还不规范;因开发建设带来的局部利益冲突仍时有表现,处置不当极易导致激化。对此,我县广大党员干部务必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围绕“风清气正、开放文明”的总体要求,努力创建高效的政务环境、规范的建设环境和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加快推进我县开发建设、打造河北省重要经济增长极提供坚实保障。

二、突出重点,务求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取得实效。

(一)转变思想观念,强化环境意识 。坚持把优化环境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高度重视,切实抓紧抓好,在全县干部群众中树立“环境就是吸引力,环境就是创造力,环境就是竞争力,环境就是生命力”的观念,强化分层抓落实的责任意识。教育和引导干部群众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跳出部门利益的条条框框,从我县的发展大局出发,直面企业换位思考。认真落实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和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渤海我县开发建设现场办公会议精神,结合“爱保定、做贡献、干成事、出亮点”和“我为我县发展做贡献”主题活动,集中开展思想解放大讨论,在我县上下形成着眼全国找定位、立足全省看战略、服务沧州大发展、建设我县创佳绩的工作主旋律。

(二)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务环境。

一是完善政策法规体系。从财政金融支持、促进人才交流、支持企业投入等方面着手,制定出台、完善调整适应新形势需要,具有前瞻性、建设性、长效性和竞争力的招商引资政策文件,并通过一定途径和渠道,向全社会公示,增强政策的透明度,树立“成本最低、效率最高、信誉最好”的环境品牌。

二是建立行政审批快捷通道。在消减行政审批项目,简化办事流程的同时,采取“一事一议”的方法,对重点项目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及其优惠政策进行统一协调。建立服务项目、企业的协调机制和联络人制度,建议成立项目管理办公室,实现项目入区领办、代办制,推行项目立项、注册、环评、安评、规划建设审批等全程委托代理服务制。推进“一站式”办公,适时建立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加快推进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

三是建立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对重点项目和投资规模大、预期创税大户以及产业链长、安排就业多的企业,确定一名区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跟踪服务,加强对接沟通,定期与企业召开座谈会,及时有效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企业搜集、提供信息,指导其用好用足各项扶持政策,推进企业快速健康发展。

(三)深化源头治理,优化建设环境。

一是搭建服务平台,加强对土地、房地产、环境评价、资产评估、工程造价审计、安全生产评价、税务代理、会计、

法律服务等与我县开发建设密切相关的中介机构的监管,鼓励有资质、信誉高、实力强的外地中介机构来我县执业,形成有序竞争,服务我县发展。

二是加强对涉企收费和检查的监管。推行“重服务轻收费、重教育少处罚”,实行涉企检查登记备案、联合执法制度,减少到企业检查的次数,避免交叉、重复检查,以减轻企业负担。

三是创新招投标管理方式,强化对政府采购、建设领域和土地出让的监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实施意见》及《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全公开实施意见》,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四是营造功能完善的硬件环境。继续加强港口集疏运体系、城乡交通、电力、水利、通讯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尤其加强各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采取市场化、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完善道路、供电、供气、供暖、给排水等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承载能力。同时,积极完善服务功能,加快建设一批地标性建筑,推进购物场所、文化场馆、休闲娱乐场所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四)深化专项整治,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加强信访矛盾排查。按照中央“五个坚决不发生”和省联席会议“六个到位”的要求,认真扎实开展社会矛盾隐患摸排,细化工作责任,实化工作措施,确保把问题解决在萌芽、把隐患消除在苗头。

二是加强社会治安治理。开展重点工程和企业周边治安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切实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对强揽工程、强买强卖、阻工闹事、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扰乱破坏企业正常经营和重点项目建设的,坚持从重从快从严查处。对重点工程建设实行民警派驻制、一企一警制。切实抓好社会治安和社区治安管理,严厉打击扰乱群众生活秩序的行为,营造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

三、多措并举,建立健全优化发展环境的长效机制。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要建立和完善党政领导责任体制。各级各部门“一把手”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作为县委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绩效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以务实促发展,以实绩论优劣。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要加强对优化环境的舆论宣传和跟踪报道,大力弘扬先进典型、抨击歪风邪气,营造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调动干部群众参与环境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我县上下进一步形成凝心聚力谋跨越、齐心协力促发展的强大合力。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构建政府部门、媒体、企业、社会四级监督网络。在网站、电视台、报纸公开监督投诉渠道,延续“效能服务联系”制度,保证投诉得到及时落实,打造政府与企业快速沟通的平台。建立优化发展环境企业监测点,掌握企业在办事、生产经营、建设方面的环境情况。重点对机关作风、建设环境、重大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落实情

况进行专项效能监察。

四是强化责任追究。要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十个严禁”规定和《加强责任追究服务发展的意见》,对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严格责任追究,做到有诉必查,有案必究,公开曝光典型案件。

 

第二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会议精神,根据《20xx年郴州市苏仙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总体方案》要求和任务安排,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工作目标

依法整治拆除未办理规划审批手续且对重点建设项目的施工环境有较大影响,以及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违法建设;重点清理和查处群众反映强烈,有碍城市形象的市容市貌热点、焦点、难点问题;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推进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能,为促进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任务

(一)规划执法方面:

1、严厉整治违法乱搭乱建问题。

2、依法拆除已确定的建设项目范围内未办理规划手续违法建(构)筑物。

(二)市容执法管理方面:

1、大力整治曹家坪、高山背等城区占路为市现象。

2、大力整治违规占道停放车辆行为,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联系,开展机动车辆及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行为整治工作。严格规范车辆乱停乱放行为,对主要街道、学校、市场等重点区域实行车辆停放划线定位管理。

3、积极开展占道经营报刊亭整治工作,按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和市局工作部署,在规定期限内,全面完成辖区6个报刊亭的拆除工作。

4、大力整治违法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行为,积极开展规范店堂招牌广告统一管理的试点工作。

5、大力开展规范占道经营行为及其他市容执法管理工作。集中力量,清理整治各类违章占道经营、超门面经营行为,严格管理标准,加大管理力度,提升长效管理水平。

6、大力开展城管执法知识宣传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向社会宣传城管执法职能职责、政策法规等知识,全方位、多角度报道城市管理中的热点、难点和重点工作,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氛围。

(三)行政效能建设方面:

1、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和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政务公开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绩效考核制、行政问责制等七项行政效能建设制度,有效增强政务工作的透明度、规范度和亲民度,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

2、加强执法队伍自身建设,组织“解放思想,创新创业力促发展”大讨论,开展机关工作人员、执法人员岗位职责培训和职业道德培训,进一步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改进工作作风,树立城管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和谐执法、高效务实的良好形象。

三、工作步骤

(一)制订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实施方案(6月x日-6月x日)。由规划、市容、办公室三大块共同制订工作实施方案,办公室负责汇总。

(二)具体实施阶段(6月x日-10月x日)

1、宣传教育。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城管执法法制宣传活动,加大城管行政执法工作新闻宣传力度,发放城管法律法规宣传资料、便民联系卡,开展城管执法“四进”(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和城管自愿者等活动。

2、建章立制。落实全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会议部署的各项任务和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建立完善各项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加大对股室、大队的督查力度,将七项行政效能建设制度落到实处;制作岗位职责牌、工作胸牌、温馨提示牌、机构示意图等“三牌一图”;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政治思想和业务知识学习活动。

3、调查取证。局属各大队根据各自的职能职责,对管辖区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按照法定程序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违法、违章单位和个人自行改正。

4、集中整治。对逾期不自行拆除的违法建筑,报市政府或市局批准同意后,依法下达强制拆除通知书,张贴强制拆除通告,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强制拆除;对违章占道经营、马路市场、车辆乱停乱放、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等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对因补偿、安置不到位而引发的违法行为,配合牵头单位做好工作,再行整治。

(三)总结验收阶段(11月x日-12月x日)。做好迎接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考核各项准备工作,对本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进行全面回顾总结,写出总结报告上交区优化办。同时, 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长效机制。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领导,成立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李小兵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李正翠、周挺、高静华、田炬、邓东军任副组长, 黄昌力、彭德明、曹志伟及局机关各大队、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周挺同志兼任主任,邓东军任副主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任务。

二00八年x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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