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履职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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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部分县市区第九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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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大工作研讨会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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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人大代表履职行为透析

沅江市人大常委会

从《宪法》和《组织法》的规定看,中央、地方及乡镇三级人民代表大会所行使的职权各不相同。由于职权方面的差异,各级人大代表的素质要求和行为要求在客观上也会有所不同。仅就当前县市区人大代表履职行为而言,有这样一些现象应当引起注意和进行研究。

一、县市区人大代表的素质特征

县市区政权机关处于国家地方政权机关的末端,介于地方与基层政权机关承上启下的接合部,其地位、作用和工作运行方式均不同于省(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政权机关,也不同于乡镇基层政权组织。因此,作为县市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的人大代表,无论是同全国、省 (直辖市)及设区的市人大代表相比较, 或是同乡镇人大代表相比较。均呈现出鲜明、独到的素质特征。

首先,县市区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出,具有较强的选民意识。所谓“选民意识”应当是受选民重托、为选民代言、受选民监督的意识。县市区人大代表在自身当选问题上,曾经目睹和经历了广大选民推荐和一选再选、认真表达民主意愿的过程,因而,在走上权力机关的历程中,有一种更为朴实、庄重和神圣的负重感。同时,从“代表”的身份看,对选民有与生俱来的崇敬和勤谨心理。当然,乡镇人大代表亦由选民直接选出,但毕竟受托举的双手不如县市

区人大代表那样众多,乡镇人大代表选举产生所经的民主历程或许稍显平坦一些。因此,只有浩大、严谨的选民民主意愿的表达,方可打造出代表强烈、圣洁的选民意识,所有这些县市区人大代表都深有体验。

其次,县市区人大代表在县乡两级政权之间见政,具有较宽的知政视野。我们国家人口众多、地大物博,同时在改革开放、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过程中呈现政事纷繁。泱泱大国,诸事百端均在县市区地方政权与乡镇基层政权承上启下的工作中体现和实现。欲将国家和省市的行政意图变为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和统一的国民行为,大量、纷繁、具体的行政行为一般都发生在县市区与乡镇办事处的接合部位。而这一切,县市区人大代表由于身臵其境、亲临其政,一方面在县市区代表大会期间参予了地方国家行政、审判和检察机关的重大决策,另一方面闭会期间代表和选民一道共同实行了国家政权机关的行政主张。因而在知政、知民情方面有更直接、全面、真实和详情的了解。这也是一种代表素质和履职的优势。

再次,县市区人大代表届期较长而参政勤密,具有较丰富的履职经验。县市区人大代表每届任期五年,虽与全国、省(直辖市)和不设区的市人大代表同期,却因活动区域相对狭小,而知政参政的机会比上级人大代表却更显勤密,同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也更为快捷。乡镇人大代表在本乡镇知政参政,履行职务虽比县市区人大代表更显勤密和快捷,但因每届任期只有三年,远不如县市区人大代表那样有连续期更长的履职阅历。所以,后者履行代表职务的经验又可以明显优于前者。

综上所述,由于县市区人大代表处在将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意图转变成国民行为的特殊接合部位,具有较强的选民意识、较宽的知政视野和较丰的履职经

验,因而,他们无疑是国家政权建设十分重要的环节,在掌管地方国家政权方面是一支具有雄厚基础和独特意义的力量。

二、影响县市区人大代表履职效率的不良因素

实践表明,县市区人大代表优异的素质特征并不必然等于优质的履职效率。二者中间尚存一些应引起注意和进行研究的问题。

代表大会审议工作有待更加规范,这是其一。召开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工作运行的最高形式,它在时间、程序和内容上都有极严格的规定。人大代表在大会期间按照大会的要求,对各项工作报告、各项人事任免、各项决议决定进行审议,是代表履行职务的主要内容。因此,大会期间代表的审议活动同大会的质量与效率密切相关,甚致可以等同。但从目前县市区人大代表在大会期间的审议工作现状看,还存在一些亟须规范的地方。一是代表参加审议工作的精力不大集中。现在有些地方县市区人代会对代表审议工作缺乏严密的组织,干扰审议注意力的话题和活动较多,对代表大会期间审议发言缺乏认真的收集、研究和吸收,二是听取代表审议发言的受众较难到位。一般情况下,“两会”同时召开,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审议、谏政活动也同时进行,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负责人难能全员全精力临场听取人大代表的审议意见,因而导致许多时候代表审议发言自言自语、自闻自了;三是佐助代表审议的条件较为短缺,重大工作进入代表视野的途经较为单一,审计资料也由于大会时间方面的原因,不能在大会审议期间发挥作用。

其二,代表对议案、批评、建议和意见的办理情况,缺乏系统回复的印象。在实际工作中,人大代表对府院工作、对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关注,一是靠大会审议,二是靠提交议案和批评、建议、意见书。代表履职积极性的发挥,很大

程度上直接由所提议案、批评、建议、意见引起相关重视的程度而决定。在这个问题上,目前县市区代表大会较为普遍的现象是代表提议案多,而列为议案的极少;转为或提交批评、建议、意见的多,而大会集中回复的极少。因而两个“极少”的存在在不同程度上减弱了代表的参政热情,影响了其作用的发挥。

其三,闭会期间,代表知政的渠道不很畅通,履行职务的条件不够充分。从一些地方的情况看,闭会期间,县市区本级人大代表的代表小组独立开展活动、履行本级代表职务的情况还不尽人意。往往出现乡镇人大主席团的活动取代县市区本级人大代表活动的现象。实际上乡镇人大主席团与分布在乡镇的县市区人大代表小组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概念,职务不同,权力不同,作用不同,所关注的政务范围也不同。如果将原本不同的两种概念长期混同对待,便容易使县市区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淡化自己的职务意识,弱化本级代表的知政欲望和涉政行为。

上述问题常见于县市区人大代表的履职过程,而原因却是多方面的。但无论其症结在大会主席团,或在闭会期间的人大常委会,或在国家行政机关,或在代表自身,这都应当成为人大制度研究中应引起注意和解决的问题。非此,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就难于从县市区这一级取得突破性进展。

三、提高县市区人大代表履职效率的对策思考

为最大效应地发挥县市区人大代表的素质优势,消除目前县市区人大代表履职过程中尚存的不良障碍,可以考虑进行这样一些尝试。

1、制定严格的代表审议重大事项的办法。 这种审议办法只在代表大会期间适用,即只用于规范大会期间的审议行为,提高代表大会的工作质量。代表审议重大事项的办法,应包括审议活动的纪律、听取审议的受众对象、列席人

员的参会职责等。“办法”可由有立法权的人大常委会制定,此前,也可先由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试定试用,使之逐步完善。另外代表大会所设的临时党组织应关注大会期间党员代表的参会纪律,维护每次代表大会在选民中勤政廉政高效务实的形象。

2、 为人大代表鉴察府院和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创造便利的条件。大会秘书处可以考虑将代表大会各工作报告草案于大会开幕前若干日印发给各代表小组,让他们有充分的审议准备。有关审计资料如果会议期间不能及时到位,亦应在会后适当的时候印发给各代表小组。会议视察活动对于辅助代表增强知政的直观性有一定作用,但时间适宜在会议正式开幕前进行,避免因会议期间视察而冲淡审议气氛,分散审议精力。至于择取的受视察对象,可以包括亟待代表大会决策的难点、热点问题。

3、改进代表所提议案及批评、建议、 意见案办理情况的回复办法。湖南省沅江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期间,主席团决定改变以往多年一贯的回复办法,将代表批评、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由过去的只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只分散单独地向提出人回复,改为除向提出人单独回复外,还在下次代表大会预备会上向全体代表报告。这样作的好处是可以让全体代表对所提议案、批评、建议、意见的办理情况有全面的了解,便于代表在大会期间拓宽和确定各自的涉政思路,调整审议的注意力,有利于代表全面把握府院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状况。

 

第二篇:人大代表履职报告

本人自担任****人大代表职务以来,面对党和人民的信任,我既感到无尚的光荣,又感到责任的重大。我牢固树立代表意识,自重自律,扎实工作,在真实反映民情民意、积极参与国家事务管理、切实为民办实事等方面,积极行使人大代表的权利,履行了一个人大代表应当履行的职责,为我**大力发展民本经济和构建和谐**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现将具体工作报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任职以来,我认真学习《宪法》、《代表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国家及地方制定的各类法律法规,经常阅读《中国人大》、《**人大》等杂志,充分理解和解读与人大代表有关的知识内容,虚心向老同志、业内专家、老代表请教和学习。积极参加各类、各次人大代表知识培训班(会)和各项活动,通过学习和宣传,使我进一步明确了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国家建设中的作用及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内涵和意义;认清了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了解了人大代表的权利、义务以及如何行使代表职权;增强了社会主义法制意识,努力做到学法、懂法、守法,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保护群众的合法利益,正确表达人民群众的意志,推进民主政治建设,能

够用过硬的理论知识和政治素质,合法、合情、合理地去分析各类问题,认识和明辨是非真假,很好的去履行人大代表这一职责。

二、以己之力 积极履行代表职责

(一)广泛联系选民,心系群众、贴近群众,全面掌握民情民意,主动听取并征求大家的意见和反映,获取第一手资料,当好宣传员,向人民群众宣传了政府的大政方针,使**政府的正确决策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又主动地听取并征求了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获取了第一手资料,为切实履行好代表职责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当好人民的代言人,表达群众意愿。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我在认真学习领会党在新时期的方针政策的基础上,从为民负责的角度出发,对所掌握的情况进行深入的思考和分析,积极寻求解决经济危机对我****场影响的有力对策,在政府举办的各类会议上呼吁企业界加大技术改造和新产品研发力度,抓住机遇促进企业转型升级,为有效解决新时期出现的矛盾献计献策,切实履行了“人们代表为人民”的宗旨,使政府各项政策和决定更加符合人民的愿望。

(三)做到自重自律,争当廉政建设的排头兵。在日常工作中规范自身的一言一行,严格管理自己的口、手和脚,集中精力投入到工作当中去。做到不该讲的不讲、不该拿的不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在干部和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形

象。总之,我身体力行,用自己的行动真正体现出了人民代表为人民群众服务的主动性和实效性。

(四)奉献社会,树立代表好形象。作为一名企业界代表,我始终把依法办好企业,尽力担当社会责任作为第一要务,总是把国家利益摆在第一位,自觉纳税、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连年被上级税务部门评为纳税“五十强”企业、“诚信纳税企业”,被**委**政府授予经济发展贡献二等奖。积极参与本地各项公益事业,奉献社会,在履职过程中,比以往更多的捐款捐物资助贫困山区,向****和****慈善组织捐款共计近百万万元,为人大代表树立了良好的群众形象。

三、存在的不足和努力的方向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自己深知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无论是在自身素质,还是在履行职责方面,与党的要求和人民的期望还有差距。

今后的履职实践中,我会继续努力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紧密结合实际,注重实效,有计划、有步骤地办实事、办好事,为党和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忧,进一步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兢兢业业履行职责,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从心底热爱人大工作、忠于职守、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严于律己、廉洁奉公、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充分地发挥好人大代表的“四大作用”:把人民群众

的所想、所盼真实地反映到国家权力机关去,为群众说话、对社会尽职尽责;告诫自己,要以对人民、对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参加代表大会,参加各种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以及代表小组的活动,竭力提出具有全局性、可行性、准确性、群众性的高质量建议和意见,全力支持政府的各项工作;为创造和谐、安定的良好社会环境尽自己的力量;竭力做好本地区、本单位、本行业敬业奉献的模范、廉政勤政的模范,决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全**人民的期望。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我**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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