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养护合同书

绿 化 养 护

合同订立单位:

同 书年月日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

1、绿化管护范围:2、绿化管护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3、现缺损苗木的补植:在养护期内,由乙方组织实施,根据现场实际确定。补植时间由甲方根据资金情况具体通知。

三、合同价款

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绿化养护单价为元,面积共计

2、合同总金额约为人民币(大写):3、本合同价款包括完成本项工作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水电、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除非甲乙双方另行协议商定,否则,合同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最终以固定单价及养护面积进行结算。

4、养护期间所用水电由养护期间甲方提供的浇灌系统,由乙方无偿使用,但需负责看护、保养并保证养护期满后设施移交时完好。

四、合同价款的支付及付款方式

1、 =合同总价款*1/4*考核得分折合的比率。考核得分折合的比率详见《山东大地园林养护管理工作考核标准》的规定。

2、 按上述公式折算的合同价款由甲方于该半年度的次月向乙方支付。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甲方绿化养护要求及乙方承诺,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及履行本合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验收。

2、因突发事件及重大活动,甲方需调动乙方人员、设备时,乙方应服从安排予以配合,但因此发生的费用据实由甲方承担(合同风险范围内的除外)。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根据绿地养护技术规范、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积极主动保质保量的完成绿化养护工作。

2、接受并主动配合甲方及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3、养护范围之外的突击性、突发性工作,乙方须服从甲方的安排,不得无故拖延。

4、因乙方养护管理不善而损坏的植物、设施应负责及时补植和修复或照价赔偿。

5、乙方应做好详细的养护台账,建立养护档案,并在每月二十五日前将每月的养护总结及下月的工作计划报送甲方审批。

6、乙方必须严格履行拟投入现场的人员、设备、资金的承诺,不得任意更换或减少,若进驻现场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中标明的派驻者不符或养护施工中途更换,甲方将有权解除其养护合同,且乙方须赔偿业主一切损失;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疏忽或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养护质量问题时,还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及时增加人员、设备、资金等投入,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七、绿化养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绿化养护内容以实际交接的数量为准。

1、 草皮的养护

1)浇水管理:雨季防涝,及时开沟排水,夏季防旱,及时浇水,冬季防风保湿。

2)肥料管理:有机肥和无机肥相结合。

3)加强病虫害的检查防治,对草坪枯死处进行满铺补植,避免草地的斑秃。

4)及时清理杂草,保持草皮美观。

5)合理安排剪草次数。

2、苗木的养护

1)松土除草。当苗床土壤板结时,应进行松土,松土深度以不伤根系生长为限,拨草时形成的坑洞及时用泥土填平,松土除草时要注意不伤苗木。

2)抗旱防涝。出现干旱,应及时进行灌溉,保持绿地湿润及叶面清洁。同时要开好排水沟,做到雨停沟干无渍水。

3)追施肥料。苗木生长期间要追施速效肥料,春秋季要追施有机肥。(肥料甲方提供)

4)防治病虫害。要采用多种方法防治病虫害,重点防治,危害大的美国白蛾、蛀干害虫等,保证苗木全年无大的病虫害(药物养护方提供)

5)巡查抢险。如遇暴风雨发生树木倾斜倒伏等情况,应及时扶正并采取支架加固。

6)整形修剪。苗木的修剪要生长季修剪和秋冬季修剪相结合,保证全年树形美观。

7)清洁工作。加强对绿地内的杂物(包括树木的枯枝落叶挂物等)清理,时刻保持绿地美观。

8)保护。每年的初冬,需对树木进行抗冻处理(包括根际培土、主干包扎、涂白等),并在树木休眠期内进行扶正。对树体上出现的伤口应及时清理后用药剂消毒,并涂保护剂或抹灰膏。出现树洞要及时修补,防止腐朽进一步扩大;对腐烂部位应按外科方法进行处理。

9)保证苗木的成活。发现枯枝死枝须及时剪除;如出现死亡,及时报告、清理和补植,对枯死的树木应连同根部挖除,并在规定时间内补种。

3、卫生保洁

绿地应巡视保洁,及时清理,做到无垃圾、石子砖块、各种杂物、白色污染(树挂)。绿色废弃物(如树枝、树叶、草屑等)应随产随清、日产日清。

4、 绿地保护

应按排专门地方用于养护工具、机械的安放,绿地中严禁停放任何车辆。绿地中无堆物、堆料、搭棚,建筑墙面和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绿地占用必须持有严格的审批手续,未经审批,严禁各种侵占绿地行为发生。经审批同意占用的,须全过程跟踪,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面,临时占用的要及时恢复。

八、绿化养护基本要求

1、 为确保养护质量,乙方落实专人进行动态养护管理,着装上岗,全天候作业。

2、 养护过程中,乙方必须采取周密的安全措施,避免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如因乙方操作

不当、养护不当(如蛀干害虫未及时防治引起枝条砸落)或管理不善而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3、 对于乙方养护期间由于养护工作不能及时完成,且造成较大影响的,甲方有权安排第三

方进行养护,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养护费中扣除。

4、 养护管理期限内须严格按照《淄博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的规定执行。养护管

理质量必须达到《城市公用绿地及附属设施养护质量标准》和《山东省城市园林绿地养护管理》管理一级养护的要求,乙方养护期间的乔灌花草保存率低于要求的,必须在适合的季节及时补植同品种、同规格的苗木,并确保成活。若乙方未按规定补植,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进行补植,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赔偿本次和再次招标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及影响正常使用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安全施工与检查

1 安全施工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承包方承担完全责任,与甲方无任何连带责任。

2事故处理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监理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费用。

3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十一、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淄博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附:《淄博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山东大地园林养护管理工作考核标准》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日期:日期:

 

第二篇:绿化养护合同书

绿化养护合同书

甲方(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养护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更好地将 的园林绿化水平提高一个新的台阶,同意将 所属绿地委托给(下称乙方)进行养护管理。乙方将尽心依照绿地植物生长规律,将负责 绿地的树木、花灌木、绿篱、色块和草坪的灌溉、修剪、施肥和病虫害杂草防治、修补等工作,达到约定养护标准,甲方向乙方支付约定报酬。为了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以下合同,望共同遵守。

一、工作范围:乙方负责甲方所属绿地的树木、花灌木、绿篱和草坪的灌溉、修剪、施肥和病虫害杂草防治、修补等工作,面积为6800m2。苗木名称、数目、长势等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二、养护标准:

(一)乔木养护管理标准

1)生长势正常,枝叶正常,无枯枝残叶;

2)充分考虑树木与环境的关系,依据树龄及生长势强弱进行修剪;

3)及时剪去干枯枝叶和病枝;

4)适时灌溉、施肥,对高龄树木进行复壮;

5)及时补植,力求苗木、规格等与原有的接近;

6)病虫害防治,以防为主,精心管理,早发现早处理。

(二)花灌木养护管理标准

1)生长势正常,无枯枝残叶;

2)造型美观,与环境协调;花灌木可适时开花,及时修剪残花败叶;

3)根据生长及开花特性进行合理灌溉和施肥;

4) 及时防除杂草;

5)及时补植,力求种类、规格等与原有的接近;

6)病虫害防治,以防为主,精心管理,早发现早处理。

(三)绿篱、色块养护管理标准

1)修剪应使轮廓清楚,线条整齐,每年整形修剪不少于2次;

2)修剪后残留的枝叶应及时清除干净;

3)适时灌溉和施肥、防治病虫害及杂草。

(四)草坪养护管理标准

(1)根据立地条件和草坪的功能进行养护管理;

(2)草坪草生长旺盛,生机勃勃,整齐雅观,覆盖率达≥90%,杂草率≤5%,绿期240天以上,无明显坑洼积水,

(3)根据不同草种的特性和观赏效果、使用方向,进行定期修剪,使草坪草的高度一致,边缘整齐;

(4)草坪的留茬高度、修剪次数因草坪草种类、季节、环境等因素而定,切实遵守“1/3”原则;

(5)草坪灌溉应适时、适量,务必灌好返青水和越冬水;

(6)草坪施肥时期、施肥量应根据草坪草的生长状况而定,施肥必须均匀,颗粒型追肥应及时灌水;

(7)及时进行病虫害防治,清除杂草;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就近免费提供库房和休息室各一间及水源、电源等设施;

(2)及时向乙方支付养护管理报酬;

(3)监督检查、验收绿地养护管理质量;

(4)协助乙方维持施工秩序,尽可能提供方便。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养护管理质量标准,确保质量;

(2)养护期内属于乙方材料、技术的引起质量问题,应尽快无偿修复;

(3)应教育所属员工注意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4)文明施工,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5)及时、准确地获得应收款项。

五、报酬数目和支付方式

(1)签署合同时,双方确认绿地现有苗木和草坪的种类、数量、生长状况,计费以草坪面积 m2为主,按¥10/m2(即每平方米人民币元整)计费,优惠后合计人民币 60000元整;

(2)签署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即人民币 元整,以便支持乙方更好地做好准备工作;

(3)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笔款项3个工作日内进入养护管理工作岗位;

(4)以后每个季度最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下个季度养护管理费用,金额分别为合同总金额的30%、35%;

(5)养护管理期限满一年后一周内,甲方认可乙方养护质量达到约定

标准,则一次性付清余款;

(6)乙方及时向甲方开具正式#5@p。

六、合同期内,如果甲方有其他绿化改造或施工项目,费用另计。 注:因办公楼门口两侧绿化带红叶小檗质量问题,甲方同意交换为灌木球及院内增加20棵花灌木。一切费用由乙方无偿承担。

七、 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己方义务或因甲方其他原因造成较大返工、窝工的,应补偿乙方因此支付的相应费用;因甲方拖欠工程款造成停工、窝工,每日损失按合同总造价的0.1%由甲方补偿给乙方;

(2)乙方养护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的,乙方应自行返工,并自行承担为此支付的费用。

八、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无法 达成协议的,可申请仲裁或诉诸法律。

九、本合同由双方盖章及代表签字生效;双方代表签字确认的现场签证单为本合同附加条款,同样具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现场代表: 现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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