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河价发〔20xx〕16号供配电设施配套费向政府汇报

东河价发〔20xx〕16号

关于对新建居民住宅小区 供配电设施配套费收取标准的请示

区政府:

根据河口区供电公司《关于对新建居民住宅小区收取供配电设施配套费的请示》及区领导的批示,区物价局按照程序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枫林绿洲一期供配电设施配套进行了成本监审。根据成本监审情况和东营市及周边县区收费标准,拟定了我区新建居民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配套费收取标准。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本监审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

法》之规定,我们按照程序于20xx年x月x日至7月x日对枫林绿洲一期供配电设施配套工程进行了成本监审。经审核,枫林绿洲一期供配电设施配套工程成本为:71.13元/平方米。

二、东营市及周边县区情况

东营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配套费标准的通知》(东价发[20xx]109号)文件规定,自20xx年x月x日起收取标准为:多层95元/平方米,高层105元/平方米,别墅125元/平方米。垦利县新建居民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配套费收取标准:自20xx年x月x日起,执行98元/平方米。现广饶县正在开展供配电设施配套的成本监审,利津县现未开展此项工作。

三、建议定价方案

根据成本监审,小区供配电设施配套成本71.13元/平方米,运行维护费用30元/平方米,合计101.13元/平方米。参照东营市及周边县区收费标准,考虑消费者的承受能力,建议河口区新建居民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配套费收取标准为97元/平方米(包括多层、高层、别墅等),自20xx年x月x日起执行,实行期为一年。

政府批准建设或政府投资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安置房、廉租房按同等配置收费标准的80%收取。

以上请示,当否,请批示。

附件:1、成本监审报告

2、东营市物价局文件:东价发[20xx]109号

河口区物价局 二○20xx年x月x日

主题词:新建居民小区 供配电设施配套费 收取标准 请示 东营市河口区物价局办公室 20xx年x月x日

 

第二篇:关于鲁政发〔20xx〕31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

关于鲁政发〔20xx〕31号文件

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

省社:

根据鲁政督字?20xx?17号通知精神,现将我市贯彻落实省政府文件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做好汇报,积极争取政府政策支持

文件下发后,市供销社及时向枣庄市政府作了汇报,分管市长陈爱莉同志非常重视,作出批示,要求各级认真抓好落实。9月份,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构建设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全面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意见》(枣政发?20xx?43号),明确新供销社的目标任务,加大了对供销社的扶持力度。文件要求各区(市)政府都要设立供销社专项扶持资金,在市和各区(市)政府用于发展服务业的专项资金中,要安排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每年安排不低于15%的资金,用于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中央、省财政设立的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由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旅服委会同供销社确定有关扶持项目。支持供销社组建融资性担保公司,给予必要的经费补贴。还要求解决供销社的土地使用问题,加快处理供销社的历史遗留问题。近几年来,市政府列入市级财政预算资金逐年增多, 20xx年为50万元(流通网络建设配套资金),20xx年为60万元(改革发展资金),20xx、20xx年为210万元(改革发展资金100万元,服务业引导资金

110万元),20xx年为350万元(改革发展资金200万元,服务业引导资金150万元)。20xx年我们将争取更多的资金扶持。

20xx年x月初,市社对各区(市)社就全省企业工作会议和枣政发?20xx?43号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各区(市)政府在认真学习和研究省、市政府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滕州、山亭已着手起草贯彻落实文件。省、市政府文件下发后,薛城区社积极争取,区社机关纳入了政府财政。政府的支持力度在逐年扩大,供销社改革发展环境逐步优化。

二、全力贯彻文件精神,加快重点任务建设

省政府[20xx]31号文件,明确农村经营服务体系和组织体系为新时期供销社的改革发展任务。市供销社根据省政府和省社文件要求,20xx年将重点加快基层社建设和社属企业建设,市社最近就20xx年的重点项目建设,已分别提出了详细的任务要求,准备近期下发。枣庄市政府已连续5年将发展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和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纳入政府年度为民办“100”件实事之一,在20xx年市政府的惠民实事中,又将供销社发展200家农村日用品和农资连锁超市,建立30家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列入其中。

二020xx年元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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