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见义勇为工作的调研报告

见义勇为工作情况报告

根据市综治办《关于做好见义勇为工作调研准备的通知》要求,我区综治办对见义勇为工作进行了认真调研,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见义勇为工作现状

(一)组织健全,见义勇为工作顺利进行

区成立了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区公安分局局长、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院长任副组长的见义勇为评选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综治办,区综治委每年都把见义勇为工作作为综治工作考评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法制健全,见义勇为工作规范化

根据《辽宁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和《辽宁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实施办法》,明确了对见义勇为行为的认定、表彰范围及见义勇为人员奖励的标准,进一步完善了对见义勇为人员抚恤规定,为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工作提供了重要法律保障。19xx年成立见义勇为基金,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划拨和社会团体、组织和个人捐助,确保了表彰优抚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宣传有力,见义勇为舆论氛围明显增强

为了营造见义勇为社会氛围,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见义勇为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多项内容,多种方法,深入

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大力宣传《辽宁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辽宁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实施办法》及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见义勇为的意识。

二、见义勇为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建立见义勇为人员追踪机制

建立见义勇为人员追踪机制,对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工作和生活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包括每个家庭成员的基本情况,工作、生产、学习情况,享受烈士抚恤、低保情况,经济收支情况,伤残费用情况等,为他们建立电子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以便有的放矢做好困难补助、医疗救助、子女助学、高考加分等服务工作。通过组建“见义勇为志愿服务队”等形式对见义勇为者持续追踪,定期上门走访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属,及时了解他们家庭情况和存在的困难,并尽力为他们排忧解难。

(二)建立见义勇为者家庭经济困难帮扶机制

对见义勇为重伤、致残、牺牲人员,视其家庭困难程度给予一定的补助金。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工商、税务等部门在税费方面给予适当减免。对有工作能力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亲属,积极帮助安排工作。民政局、残联等单位应对见义勇为伤残者优先予以关怀和照顾。见义勇为人员所在单位、街道办事处应长年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困难。重大节日,

各级领导都要亲自看望慰问见义勇为人员。

(三)建立对见义勇为受伤人员救治的绿色通道

建立对见义勇为受伤人员医疗救治的绿色通道。应确定数家医院为“见义勇为定点医院”,专门设置“见义勇为伤员病房”,开辟见义勇为人员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受到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到定点医院就诊,可以享受到常规检查费、大型设备检查费减免等优惠措施。见义勇为人员的医疗救治费用,采取“社会保险报销一块,医疗机构减免一块,基金会补助一块”的方式予以解决。

(四)运用法律武器帮助见义勇为者争取到应得的损害赔偿

见义勇为者获得补偿是法律权利,在得不到其他救助时,应及时拿起法律武器,寻求法律救济。《民法通则》和有关司法解释对此有明确规定。因此,应建立起见义勇为法律援助工作机制。一是建立见义勇为行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见义勇为者提供及时便捷的援助服务。二是简化申请、审查、受理程序,扩大见义勇为法律援助范围。

(五)对因公伤牺牲但不够评烈条件的见义勇为者家属建立服务"四上门"的优抚政策扶持机制

定时上门走访。通过走访了解,全面掌握优抚对象生产、生活、治病等基本情况,实行跟踪服务,动态管理。

生病上门探望。建立健全健康档案,实行全程跟踪服务,

重点抓好"五老"优抚对象治病就医困难。

困难上门帮扶。动员全区党员干部采用"攀穷亲"、"结对子"的形式,实行"五定一包"的方法(定时间、定内容、定规划、定目标、定效果,包问题解决),在资金、项目、技术、信息等方面为困难优抚对象提供帮扶服务。

纠纷上门调解。建立健全优抚对象维权网络体系,法院对优抚对象维权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民政部门建立维权调解机制,及时上门调解各类纠纷,有效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

**区综治办

20xx年x月x日

 

第二篇:关于普法教育工作的调研报告

关于普法教育工作的调研报告

今年是“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全面进入实施阶段的第二年,也是实施“十八大”召开之年。为了有 力推进“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xx司法所深入到学校、企事业单位,乡村、社区,采取讨论、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行政工作专题调研,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情况

普法工作自启动以来,xx司法所认真执行上级指示,紧紧围绕普法工作的目标任务,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实现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起步快、开局好的效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领导高度重视,机构不断健全,普法工作扎实推进。 上级部门组织研究制定了普法工作规划和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及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制定了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以下简称“法律六进” )的实施方案。把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纳入了国民经济和发展规划,纳入了政府的目标责任制进行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二)以“法律六进”为抓手,着力抓好对普法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

1 、加强对领导干部普法教育,扎实推进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活动。一是各部门、各单位都积极开展了专题法制讲座,开展了法制警

示教育活动。其次,大力组织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宣传教育。三是坚持了新任领导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制度和年度公务员法律理论知识考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的行为,有力地带动了全民学法的积极性。

2 、扎实推进法律“六进”活动。为破解学校、乡村、社区、企业普法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司法所积极探索普法工作新路子。在增强群众参与性、普法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加强普法阵地多样性建设方面下功夫。通过送法制文艺演出、法律图书角、光碟等法制教育学习资料;组织法 律宣讲团利用节假日、深入学校、乡村、社区、企业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和开设法律讲座;开通法律援助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等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法律咨询活动,拓宽了普法渠道,深受群众欢迎。

(三)以“3.15”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平台,深化普法效果。

一是相关部门,以每年的“3.15”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平台,开展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二是以新颁布法律法规为普法重点。今年,街道和司法所邀请市法制宣讲团作专题讲座,收到了良好普法效果。三是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组建宣讲团,在全街各机关、学校、企业集中开展了为期二个月的相关法律巡回讲座,巡回讲座深受基层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的好评。

(四)坚持学用相结合,突出普法工作的实效性。

一是政府根据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制定依法治街规划;各级政府、司法行政机关积极探索和推进地方、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

工作。

二是司法所、法庭、派出所等结合其职能特点和资源优势,将法制宣传与审判、、行政执法、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紧密结合,围绕建设平安、和谐xx开展了一系列依法治理工作,收到了“办案一件、教育一片”的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加强协调配合,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制社区”创建活动,公民的学法、守法、护法、意识普遍增强。

二、普法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单位负责人对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作用缺乏足够的认识。没有同其他主要工作同抓共管,片面认为普法工作是政府司法部门的工作,不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也不主动协调配合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普法日常工作开展怠慢,普法工作只流于形式。

(二)普法工作创新不够,普法中的薄弱环节没得到根本解决。普法宣传教育的措施、方法变化不大,不少部门和单位仅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缺泛创新的意识,普法宣传工作没有深度和氛围。学校、企业(特别是私营、个体企业)、乡村和城乡流动人口等普法教育薄弱环节仍未得到根本扭转。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人员依法观念、执法能力仍需进一步加强。

(三)普法工作开展不协调,整体推进仍不乐观。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普法工作重视不一致,出现“一头热,一头冷”的现象,在调查中发现,抓普法工作“主管部门热、协作部门冷”。二是“法律六进”

整体推进力度不够,法律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相对滞后。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社会无业人员的普法教育仍存在“死角”和“盲区”。

(四)普法经费、人力投入不足。普法工作是一个系统繁杂的大工程,需要做的很多。但是现实情况是基层普法工作面临的是人少、钱少的情况,基层普法工作的难度因此被放大。

三、对普法工作提出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新格局。

对于少数单位对普法工作重视不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建议街道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教育和督促部门和街道的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切实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常抓不懈。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明确奖惩制度,加强协调配合和信息交流。建立和完善普法工作机制,整合普法资源,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网络和阵地建设,形成各负其责、各尽所能、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新格局。

(二)攻克难点,继续扩大普法宣传教育覆盖面 针对调研中发现普法中存在“死角”“盲点”问题。

一 、 是切实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加强对中、小学生法律基础理 论教育和法律知识教育,切实把法制教育融入到素质教育中 去,确保学校法制教育规划、课时、教材、经费“四到位”,进一步完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使学校、家庭及社会多管齐下。消除学校中的普法教育“死角”。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外出务工农民和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消除普法“盲点”。要进一步创新普法措施,拓宽普法渠道,扩大普法覆 盖面,力争在“六五”普法期间消除普法的“死角”和“盲点”。

(三)建立和完善普法工作制度,坚持学用相结合。

要加强对学法用法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能力。要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普法骨干学法用法的教育和实践工作。针对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组织职能部门开展依法治理工作。要把依法治理执法活动纳入法制化轨道,努力提高行政机关管理服务社会的水平,不断提高普法 干部队伍的自身素质和普法能力。

(四)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总结交流普法工作经验。

一是要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街道及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法制宣传平台,整合法制宣传资源,进行总体规划,周密部署,力求每年在开展 2 次以上规模大、范围广、有影响、效果好的综合性法制宣传活动,增强普法宣传的吸引力和社会效果。

二是新闻单位和报刊部门要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加大对普法和依法治理的宣传报道力度,要专门开辟法制橱窗,建立

和完善法制网络宣传项目,达到剖析一小案、教育一大片的普法效果。

三是相关部门要及时收集和整理普法宣传资料,从中选出普法经典案例和普法先进人物;对普法先进经验和先进事迹要及时宣传报道,推广他们的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要表彰和奖励在普法依法治理

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促进街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发展。同时,上级部门普法教育经费要列入财政专项经费,保障专款专用。各乡镇、各部门要合理制定“六五”普法教育工作经费,从财力上能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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