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关于切实做好“中秋节”和“十一”黄金周假日旅游安全工作的

通 知

各区县旅游局,各旅游企事业单位:

近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通报了本市的安全生产情况以及发生在内蒙古自治区和吉林省的两起安生产事故;市防火安全委员会通报了今年1-7月份火灾事故情况;市交管局通报了全市交通事故情况,目前,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的通知》精神,按照国家旅游局、市委、市政府关于认真做好“中秋节”和“十一”假日旅游安全工作的相关要求,确保北京旅游行业的安全与稳定,维护首都良好的旅游环境,营造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切实加强国庆期间的假日旅游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旅游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现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力以赴,确保安全。

据初步预测,今年“中秋节”和国庆期间来京游客将比去年同期有所增加,特别是市内的重点公园,如故宫、天安门、天坛、鸟巢、水立方及周边地区,京郊乡村旅游将迎来旅游高峰,旅游景区、饭店住宿业、餐饮业、旅行社出入境和国内旅游、交通运输等将面临较大接待压力。为此,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假日旅游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按照国家旅游局“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假日旅游工作要求,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全力以赴,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做好全市星级饭店、旅游景区、旅行社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消防演练、交通运输的安全保障等各项工作,有效防止各类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采取严密措施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各单位要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隐患的整改力度,按照《北京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加强检查,重点包括应急预案、安全保卫方案、各项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和消防等安全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的安全措施等等,及时消除各类生产安全隐患,集中力量“排大隐患,防大事故”。

(一)各区县旅游局要针对今年“两节”期间市民赴郊区旅游及短线游人数可能增多的特点,调整相应的旅游活动和安全保卫应急预案,做好市民出游的安全提示和保障工作,着力做好本辖区旅游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本区域内旅游企业的安全检查和行业监管,加强安全管理和应急演练,提高辖区内旅游企业的安全意识,明确企业法人安全责任,从确保首都安全的高度,切实做好“中秋节”和“十一”期间的旅游安全工作,

(二)各星级饭店和住宿业要加强对客房、餐饮、会议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施和安全通道的检查和安全生产隐患特别是消防和液化石油气隐患的排查,重点检查消防报警灭火系统、电器设备、锅炉、高压容器、电梯、消防疏散门和消防通道、应急照明等,防止发生火灾、盗窃和人员伤亡,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防止发生食物中毒,进一步落实应急预案,落实安全

责任,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期限,绝不放过任何安全隐患和漏洞。各民俗旅游村(户)要做好食品卫生检查工作,对用电设施设备进行隐患排查,确保游客人身和财产安全。

(三)各旅游景区应根据季节特点和历年经验,严格控制瞬间客流量,采取提前开园,延时闭园,增加售票窗口,增派工作人员和保安等临时措施,疏导客流保持景区的良好秩序,广播系统能够覆盖景区各个角落,及时播报“游客安全须知”等;加强重点景区、危险路段、游览索道、游乐项目、涉水旅游项目等安全隐患排查,完善安全措施,增强安全提示,对疏散通道和各种游乐设施、牵引索道、缆车、滑道等重点部位和大型设备设施进行重点检查,确保安全。

(四)各旅行社要高度重视游客的交通安全,节假日期间是发生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的高发时期,各旅行社要把旅游交通安全作为重中之重,必须使用合法的有旅游运营资质的车辆和专业司机,加强对司乘人员和游客的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采取措施,切实提高司陪人员的旅游安全意识,加强对车辆运营、人员培训、道路安全等方面的联合监管,严禁违章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违规载客和超速、超载、超限等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因麻痹疏忽引发旅游交通事故。

三、加强应急管理,做好旅游安全应急演练和处置工作。

各单位在节日期间要加强安全防范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关注有关部门发布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及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要通过新闻媒体加强安全宣传,使游客及时了解旅游安全和应急方面的知识,加强自身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游客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加强节日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

“两节”期间,各单位要坚持领导带班制度,安排专人昼夜值班,并保证通讯和信息畅通,遇有突发事件,应按照应急预案程序,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进行处置,迅速实施应急救援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对迟报、瞒报、不如实上报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单位,市旅游局将按照《北京市旅游突发事件报告制度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部门的责任。

二〇一〇年x月x日

 

第二篇:关于做好春季防火安全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春季防火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春季风大物燥,是火灾的多发期,为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车间生产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做好公司春季防火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切实抓好春季防火工作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春季防火工作,切实加强春季防火工作的领导,把当前春季防火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增强春季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克服麻痹松劲思想,做到思想、责任、宣传、检查、队伍、物资六落实。

二、加大教育、宣传力度,提高防火意识

各部门应迅速组织本部门人员学习安全防火知识,加强全体员工防火安全意识;各部门做好员工春季防火安全教育,力争把火灾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冬季防火氛围,使冬季防火的各项规定人人皆知,自觉遵守。

三、进行排查

公司安全小组本周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各部门要对本部门进行一次内部自查,将火灾隐患上报公司安全小组;办公室要对员工宿舍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将违规电器、违章用火进行彻底清查。

四、具体要求:

1、各部门要成立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小组,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积极督促,自查本部门消防工作。

2、高度重视消防工作,深刻认识火灾危害,从思想上、根源上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4、各部门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状情况,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制度,对消防器材的维护检查工作责任到人,避免互相推诿,抓好消防安全工作。

5、重点部位,易燃易爆物品,重点厂房和实验室以及食堂、仓库等公共场所的用电线路,明火使用要进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加强员工宿舍安全管理,禁止使用“热得快”、“电热扇”、“电热毯”等高负荷、安全等级低的电器。

7、厂区内严禁违章使用明火,严格落实执行动火票制度。

7、厂区内堆放的垃圾、废品要及时处理,禁止在未得到批准下私自燃烧处理。

8、厂区内不准在吸烟区外抽烟,严禁流动抽烟,严禁焚烧垃圾、树叶等。

公司安全小组 总经理办公室 二〇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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