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长年度业绩考核办法

店长年度业绩考核办法

根据酒店营销发展规划和目标,为积极有效地调动各部门管理人员的经营与销售能力和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有计划、有组织、有目标、有步骤地拓展市场,确保酒店年度经营目标计划的完成,经市场调研结合酒店试营业以来经营状况与店长签订如下年度工作业绩考核责任书。

一、 营销目标:

1、年度销售考核指标:

年度完成经营销售总额指标: 万元(扣除出租车返现部分、房虫反返现,不含小超市收入)。店长应根据指标适时的完成情况,及时调整团队用房和散客用房的比例,确保客房销售指标的完成。

注:招待用房不计入营业收入,由财务按标准房 元/日及套房 元/日分别计提 元/日和 元/日的费用,冲减客房部部份费用。

2、 回款率考核指标:二、 工资总额及人员配备:

1、 人员岗位编制人,工资标准(含社会统筹)分配形式如下:月度

工资总额指标: 万元,年度工资总额指标: 万元。

2、 店长:基本工资/月+浮动工资元/月。

3、 领班(每日须做房人::基本工资元/月+浮动工资 /月,负责查房、物品分配与保管,各类检查考核表格的填报工作。

4、 总台人,工资标准合计为:/月。

5、 做房人,月工资标准合计:/月。

6、 公共区域清扫员人(每日做房5间),工资标准/月。

三、年度费用消耗总额指标:年度营业总额的 %。

1、 水、全年营业总额超出电费消耗按营业额超出部分的 %提取。

2、

3、

四、 责任与权力:

店长应对其管辖部门的经营销售、人员管理分配、协调,岗位质量监督检查、考核等负责,组织协调好本部门员工的日常管理、检查、监督和考核评比工作,积极围绕酒店年度客房销售指标,努力完成各阶段、季度的促销和管理任务。

五、 薪酬与激励:

根据酒店年度规划与发展需要特制定店长薪酬考核与激励工资制度。

1、 根据店长岗位职责结合实际管理工作业绩等进行考核。完成年度销

售总额以实际回款总额为准,以财务报表为依据。

A:店长积效工资考核标准如下(按年度考核): ............

① 每月从工资中除浮动工资 元做为积效工资考核,年终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兑现。

② 完成年度营销总额 ≥ 万元时,享受工资标准(含浮动工资)。

③ 完成年度营销总额:< 万元时,扣除全年浮动工资总额的。

④ 完成年度营销总额:﹥ 万元≤ 万元时,超出考核基数(万元/年)部分按 %计提做为店长年度积效工资发放。

⑤ 完成年度营销总额:﹥ 万元≤ 万元时,超出考核基数( 万元/年)部分按 %计提做为店长年度积效工资发放。 ⑥ 完成年度营销总额:﹥ 万元以上时,超出考核基数( 万元/年)部分按 %计提做为店长年度积效工资发放。 B:店长月工资考核指标: ..........

如年终考核指标完成或超额完成,月考核未完成所扣下浮的工资款项在年终全额返还;如年度考核指标未完成,月度考核所扣款项不返还。

①月度营销总额为﹤ 万元时,月基本工资总额下浮 %。

②月度营销总额为﹤ 万元时,月基本工资总额下浮 %。 ③月度营销总额为﹤ 万元时,月基本工资总额下浮 %元。

2、 费用考核标准(按月度考核):超费用指标处罚,节约费用奖励。

① 当月费用消耗超出指标时(指标:月度销售总额× %),超出部分从员工工资中全额 扣除。

② 当月费用消耗低于考核指标时,按节约部分总额的50%提取,奖励给部门及员工(店长结合本部门员工的工作业绩及表现,对员工进行奖励)。

③ 小超市每月完成销售 > 万元时,按超出部分总额 %提取,纳入部门奖励考核范畴。

④ 严格将水、电费用的消耗控制在指标范围内,超出指标部分按超出部分的 %从员工工资中扣除,节约部分按节约部分的 %奖励给部门员工。

⑤ 奖、罚操作方式:店长于次月12号前根据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总结后将上月考核奖励、处罚明细申表报 报于总审批后转财务部门在员工工资中兑现,费用指标完成情况以每月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四、其它考核:店长与员工同步承担经济考核

1、店长及部门管理人员应带头严格遵守酒店各项管理制度、考核标准及操作规程。不断加强对新老员工的文化思想和岗位技能的培训和教育,培养员工爱岗敬业,乐于助人,无私奉献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2、员工因工作失误或违反制度等受到处罚的,店长及部门管理人员应承担管理、教育、培训工作不到位等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处罚,酒店以“处罚单”的形式对责任人及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处罚。

3、由于店长及部门管理人员因管理不善,工作失误(如:健康证、传网、宾客登记等原因)造成相关执法部门经济处罚的,由部门领导及责任员工全额承担经济损失。

五、监督、检查与管理制度:

公司职能部门将结合各项管理制度、操作标准、考核细则等对客房部进行日常跟踪考核与测评,每月考核结果在次月号前汇总打印报总经理审核后转至财务部门经济兑现。

六、 责任书未尽事宜由公司领导与被考核责任人协调解决。

七、 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执行。

责任人(签章) 考核部门(签章)年月日月

 

第二篇: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办法

中宙能源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经营目标管理制度与奖惩激励机制,促进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销售部经理等。

第三条 本办法坚持以经营目标管理和战略发展规划为着眼点,努力促进公司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坚持以经营业绩为依据,体现公平、公正,做到奖罚分明。

第二章 考核办法与指标

第一条 业绩考核以年为经营年度进行,以年度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为考核依据。

第二条 在经营年度开始之前,集团董事长与总经理签订年度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

第三条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包括年度销售收入、利润总额及资产收益率。

第三章 考核计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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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考核计分办法: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综合得分=年度销售收入指标得分+年度利润总额指标得分+年度资产收益率得分。

第二条 各项指标计分标准:

1.年度销售收入指标的基本分为 20 分,完成目标值,得基本分20 分。超过目标值时,每超过 1%,加 0.3 分;低于目标值时,每低1%,减 0.3 分。

2.年度利润总额指标的基本分为 50 分,完成目标值,得基本分50 分。超过目标值时,每超过 1%,加 0.4 分;低于目标值时,每低1%,减 0.4 分。

3.年度资产收益率指标的基本分为 30 分,完成目标值,得基本分 30 分。超过目标值时,每超过 1%,加 0.3 分;低于目标值时,每低 1%,减 0.3 分。

第三条 绩效考核结果分为 A、B、C、D 四级,A 级:95 分以上; B 级: 85—95 分;C 级:60—84 分;D 级,60 分以下。

第四章 考核组织和程序

第一条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由集团负责,集团组建绩效考核小组。

第二条 绩效考核的程序:

1.公司总经理代表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向考核小组作书面述职; 2

2.公司财务部向考核小组提供数据,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3.考核小组根据考核指标计算出公司管理人员的考核得分。

第三条 集团绩效考核小组应在一个经营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经营业绩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高层管理人员。

第五章 考核结果的运用

第一条 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高层管理人员的绩效年薪:A级:以 95 分为基本分,在全额兑现绩效年薪基数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分,相应奖励绩效年薪基数的 2%,以 30%为上限;B 级:全额兑现绩效年薪基数;C 级:以 85 分为基本分,每减少一分,相应扣减绩效年薪基数的 2%,以 30%为上限;D 级:全额扣发当年绩效年薪。

第二条 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高层管理人员的年终奖金。

第三条 连续两年考核为 D 级,董事会可解聘该高层管理人员。

第六章 附则

第一条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接到考核结果通知后若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的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向董事长提出申诉,并申请裁决。

第二条 本办法由中宙能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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