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实务案例分析

案例一:某小区入住已有两年,多数业主在如下三个方面投诉较集中:

(1)小区内部分楼层防烟防火门经常处于开启状态;

(2)部分房屋屋面出现渗漏水;

(3)小区周边治安环境恶劣。

请回答:

16.物业服务企业处理业主投诉的一般程序(16分)。

答:物业服务企业处理业主投诉的一般程序为下面八个步骤:

(一)记录投诉内容。在接受投诉时,应将投诉的内容详细记录,其中包括

时间、地点、投诉人姓名、联系电话、所居住地、被投诉人及部门、投诉内容、业主的要求和接待人或处理人等。(2分)

(二)判定投诉性质。首先应确定投诉的类别,然后判定投诉是否合理。如

投诉属于不合理的情况,应该迅速答复业主,婉转说明理由或情况,真诚求得业主谅解。(2分)

(三)调查分析投诉原因。通过各种渠道与方法调查该项投诉的具体原因,

并及时进行现场分析,弄清投诉问题的症结所在。(2分)

(四)确定处理责任人。依据调查与分析后所获得的信息,确定该项投诉由

谁(责任人或责任单位/部门)负责专项落实与处理。(2分)

(五)提出解决投诉的方案。由处理投诉事件的专项负责人或部门/单位根

据业主投诉的要求,提出解决投诉的具体方案。(2分)

(六)答复业主。运用信息载体如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以及走访等

方式及时和业主取得联系,将投诉处理情况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

人),经业主认可后立即按照方案付诸实施。(2分)

(七)回访。在投诉事件全部处理完毕后,一般要进行回访,向业主征询投

诉事件处理的效果,如存在的不足或遗漏,对投诉处理的满意程度等等。(2分)

(八)总结评价。物业管理人可以按照每月或每季度将各类投诉记录之文件

给予归类存档,同时进行总结、检讨和评价。(2分)

17.解决上述三个问题的主要措施。(9分)

答:解决上述三个问题的主要措施分别为:

(一)防烟防火门属于物业消防关键设施,日常应始终保持在关闭状态才能发挥其作用(1分)。本案例中部分楼层防烟防火门经常处于开启状态,如系闭门器损坏需组织工程部人员及时维修(1分),如因业主或使用人使用不当造成,则应在这些部位张贴警示告示,以提醒他们注意出入时随手将防烟防火门关闭(1分)。

(二)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1分)。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住宅使用说明书》中明确屋面防水工程的保修期限不应低于3年,本案例中该小区入住已有两年,说明尚未过保修期(1分)。因此,物业服务企业应及时与开发企业取得联系,要求其认真履行保修责任(1分)。

(三)为了共同做好社区管理,创建安全和谐社区,物业服务企业除做好各项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外,还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安全防范服务(0.5分)。针对本案例中“小区周边治安环境恶劣”问题,物业服务企业仅履行协助公安机关、居委会等政府部门做好社区安全防范管理工作的义务(1分)。

1.物业管理企业在社区组织重大活动时,应及时知会辖区派出所及社区居委会,相互协调,避免发生意外事故(0.5分)。

2.物业管理辖区内发生治安或意外事故时,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并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及善后处理工作(0.5分)。

3.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法律政策宣传教育(0.5分)。

案例二:某小区刚刚入住,部分业主因外墙渗水、供暖不足、物业配套等遗留问题多次交涉物业公司和开发商,均未得到合理解决。于是部分业主通过串联协商、互相选举等方式,自己组建成立了“临时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开发商展开了几轮谈判,仍没有结果。于是“临时业主委员会”做出决定:集体拒交物业费、炒掉现有物业公司、另聘新的物业公司、邀请媒体介入。随后得到业主广泛响应,随即以协议方式选聘了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媒体相继报道了此事后社会反映强烈,部分业主甚至围堵售楼处、物业管理处办公室。请回答:

18.上述有几点操作违规之处(10分)

答:本案例中共有如下5点操作违规之处:

(一)部分业主因遗留问题多次交涉物业公司和开发商,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和开发建设点位应根据有关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对自己合同义务之内的问题要予以及时处理解决,不能推诿、搪塞,对约定义务、法定义务之外的问题,要积极帮助业主协调有关部门予以解决(2分);

(二)部分业主通过串联协商、互相选举等方式,自己组建成立的“临时业主委员会”不合法,不符合《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有关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的规定(2分);

(三)业主在享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的同时,必须按合同约定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不得无故拖延和拒交。“临时业主委员会”做出集体拒交物业费等决定不具有法律效力,对业主不具有法律约束力(2分);

(四)“临时业主委员会”以协议方式选聘了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再程序上也不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文件规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2分);

(五)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纠纷,应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法定程序予以解决,而不能采取“围堵售楼处、物业管理处办公室”等过激行为,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分)。

19.假如您是该项目经理,应如何化解当前面临的问题(20分)

答:如果我是该项目的经理,我应从如下几个方面化解当前面临的问题: (一) 危机公关处理

1. 做好危机公关管理:主动与介入报道的新闻媒体取得联系,一方面向媒体表明一种诚恳接受监督、认真解决问题的态度,将负面社会影响降到最低、将企业形象受损程度降到最低,另一方面也通过媒体向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解释道歉,争取公众的谅解,并说明问题的原因、解决思路,承诺解决问题的时限(2分)。 2. 正确对待客户投诉:教育员工要认识到,接待和处理客户投诉是物业管理服务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准的重要途径,如果对待业主的各类投诉置之不理、敷衍了事,非但不能解决问题,还有可能将问题扩大化。在接到投诉过程中,首先要使业主从戒备、焦虑的心理状态中解脱出来,采用良好的沟通方式化解业主的对立情绪;不要将注意力纠缠于谁对谁错,而是应当注重问题的有效处理和解决(2分)。

(二) 解决遗留问题

1.外墙渗水: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有关

文件规定,《住宅使用说明书》中明确墙面防水工程的保修期限不应

低于1年,本小区刚刚入住,显然尚未过保修期。因此,我要及时与

开发企业取得联系,要求其认真履行保修责任(4分)。

2.供暖不足:针对供暖不足问题,我将组织工程部人员到现场检查,分析具体原因,如果是因为业主使用不当或擅自拆改添建供暖管道、散

热器等造成的供暖不足,则可由工程技术人员或供热管理单位有偿代

修;如果是供暖系统本身的问题,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

规定,“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

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要求

工程部主管协调供热管理单位,及时检修、处理(4分)。

3.物业配套:对于物业配套设施设备不齐全或存在质量缺陷的问题,我会要求客服部门开展一次客户调查,对调查数据进行分析、汇总,了

解业主需求及实际情况。从发生原因和处理责任来看,主要可能存在

两种情况:一种是由施工单位引起的质量问题,应由建设单位督促施

工单位负责保修;另一种是由于规划、设计考虑不周而造成的功能不

足、使用不便、运行管理不经济等问题,应由建设单位负责做出修改

设计,改造或增补相应配套设施(4分)。

(三) 成立业主大会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全体业主,“临时业主委员会”及其所做出的各种决定均不合法,建议业主依据法律程序成立业主大会以行使业主的权力,通过业主大会会议决定是否解聘本物业企业,并选聘新的物业企业(2分)。

(四) 总结吸取教训

如果业主大会继续聘用本物业企业,则承诺规范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之有关义务,如果业主大会做出解聘决定,本企业也将与新聘企业认真做好交接工作。无论去留,都要及时总结并吸取教训,更新服务观念,提高服务意识,以便最大限度地为自己项目范围内的业主和使用人提供服务(2分)。

案例三:某住宅物业项目总建筑面积29万平方米,可收物业服务费用面积26万平米,计划成本542万元,现在进行招投标,公开竞聘物业服务企业。某物业公司目前管理项目中,多层住宅20万平米,高层住宅20万平米,别墅4万平米,拟参加投标,其核算的收费项目如下:

(一)人员工工资奖金及福利包括

1.分管此项目的副总经理工资

2.项目经理工资

3.项目员工年终绩效奖金

(二)补充养老金

(二)公共区域维修保养费用

(三)工程保修费用

(四)管理区域保洁材料费用

(五)管理区域装修垃圾清运费用

(六)公共秩序维护费用

(七)项目履约金

(八)公共部位公共设施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九)固定资产折旧费

(十)对社会的爱心捐赠

请回答:

20.该项目可以由何种资质的物业公司承接(2分);

答:根据《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之规定,一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承接各种物业管理项目、二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承接30万㎡以下的住宅项目和8万㎡以下的非住宅项目、三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承接20万㎡以下的住宅项目和5万㎡以下的非住宅项目,而该住宅物业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9万㎡,所以该项目可以由一级、二级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承接(2分)。

21.根据该投标物业公司管理物业面积可知该公司资质等级。(3分); 答:根据该投标物业公司管理物业面积可知该公司资质等级为二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中二级资质关于面积的规定为:“管理两种以上物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①多层住宅100万㎡;②高层住宅50万㎡;③独立式住宅(别墅)8万㎡;④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他物业20万㎡”,而本案中该物业服务企业目前管理项目超过两种类型,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为:

多层住宅:20/100=20%;

高层住宅:20/50=40%;

别墅:4/8=50%

20%+40%+50%=110% > 100% ,符合条件。

据此判断该公司资质等级为二级资质。

22.以上费用哪些不应计入物业管理成本(10分);

答: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有关条款规定,本案例中不应计入物业管理成本的费用有:

1.奖金(显然也包括项目员工年终绩效奖金)不应计入物业管理成本,而是应根据物业服务企业经营管理的经济效益,从盈利中提取(2分);

2.分管此项目的副总经理工资,不属于本项目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因此也不应计入物业管理成本(2分);

3.工程保修费用、项目履约金均为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收取的费用,与物业管理服务无关,不应计入物业管理成本(2分);

4.管理区域内装修垃圾清运费用是由装修工程所产生的垃圾的管理和清运费用,该费用在装修期间向装修人单独收取,也不应计入物业管理成本(2分);

5.对社会的爱心捐赠系物业服务企业自己的行为,与物业管理服务无关,不应计入物业管理成本(2分)。

23.设营业税及附加的总税率为5.5%,项目平均成本利润率为8%,问:1.利润,2.税金,3.物业服务费总额,4.物业费单价,列出公式并计算(10分)。 答:设可收物业服务费用面积用S表示,计划成本用A表示,营业税及附加的总税率用i表示,项目平均成本利润率用I表示,利润用B表示,税金用C表示,物业服务费总额用D表示,物业费单价用d表示,营业额用E表示。则可得:

1. 利润=成本×项目平均成本利润率

B=A×I=542×8%=43.36(万元)

即利润为43.36万元(2分);

2. 税金=营业额×营业税及附加的总税率=(成本+利润)×营业税及附加的总税率

C=(A+B)×i=542+43.36×5.5%=32.20(万元)

即税金为32.20万元(2分);

3. 物业服务费总额=成本+利润+税金

D= A+B+C=542+43.36+32.20= 617.56(万元)

即物业服务费总额为617.56万元(3分);

4. 物业费单价=物业服务费总额/(可收物业服务费用面积·12个月) d=D/(S·12)=6175600/260000·12=1.98(元/平方米·月)

即物业费单价为1.98元/平方米·月(3分)。

 

第二篇:企业管理案例分析

“裤子如何变短了”的N种分析

一位妈妈给淘气的小男孩买了一条裤子,因预计小男孩身体成长较快,就买得长了一些。小男孩穿了一天,感觉很不方便,心情很郁闷。回家后在大厅看见妈妈正和客人打麻将,小男孩就告诉她裤子长了,得剪短一截,妈妈答应了,但并没有马上动手,而是继续搓麻将。小男孩去到阳台,见奶奶在纳鞋底,也提出同样的要求,奶奶也答应了,但要先忙完手中的活才行。小男孩很不高兴,径直冲进姐姐的房间请她帮忙,而姐姐正在化妆准备出门,也先应承下来,没有立即动手。过了一会儿,奶奶纳完鞋底,想起宝贝孙子的请求,就着手把裤子剪掉了一段。妈妈搓麻结束后,也想起改裤子的事了,于是很麻利地将裤子剪掉一截。晚上姐姐回家,看见裤子后想起弟弟的托咐,也不假思索地剪下一段。第二天,小男孩发现自己的裤子短了一大截,根本不能穿出去。

感想如何?

三、如果小男孩是单位领导,则见领导无上级权威,下级无组织纪律。

四、如果小男孩是单位下属,则是下属多头请示,结果无所适从。

五、如果小男孩是来访者,则遇到的麻烦是门难进,脸难看,办事难。

六、如果小男孩是审判法官,奶奶、妈妈、姐姐就是执行法官,反映出司法判决执行难。

七、“七分裤”就是这样在无意中设计出来的。

八、小男孩干脆自己动手,再剪一大截,变成短裤。再动手剪许多洞,成牛仔裤。再动手,成碎布。

原因:没有制定工作标准,分工不明确,缺少责任心。 这个例子很生动,企业当中主要沟通不顺畅的问题,在一个企业当中,搞大型的活动,这个例子会特别明显,曾经我们也有一个类似的情况,这个活动策划案上去了,组织也批准了,当事人是很活跃,在整个活动过程,这个例子的情况很明显,比如会涉及行政相关部门,市场部门,销售部门,因为有一些活动是有针对性,要邀请各个部门重要的客户,在沟通的时候就出现这种情况,我现在很忙,因为这个事情是公司的事情,和我没有直接关系,但他又觉得不能一点不做,于是,在忙完后再去做的时候,其他人已经完成了,而他又做了一次。其实就象这个小男孩的裤子,要做成多长一个标准没有制定出来,整个计划的执行者、组织者,监工者界定不清楚, 分工不清楚,所以就出现问题,但是最后大家为什么做这个事情,其实这也体现了企业管理的责任心问题,但是由于分工不明确就出现了类似的问题。 对于这个案例我觉得核心问题在于孩子的信息传达不明确,同时涉及决策授权问题?信息不明确方面:孩子说只是裁剪一截,所以导致最后成了短裤。对于一个企业

的良性沟通而言,第一是决策权的分配,第二是信息传递,第三是组织架构,这里面我觉得决策人授权也有很大问题。大家在看这个案例的时候,眼光都放在妈妈、姐姐、奶奶身上,就象很多人都说领导不好,经理不好,其实我们雇员在这当中是否有他们本身的问题. 沟通是两方面的,单个人肯定是没有办法实现沟通的。同时这还涉及一个授权的问题,比如奶奶很忙,是否可以授权给妈妈或者姐姐,做领导而言,授权是很关键,但是授权的时候要有明确指令的,要授多少的权,这要求指令明确,授权范围是什么?授权给谁?

袋鼠与笼子

一天动物园管理员发现袋鼠从笼子里跑出来了,于是开会讨论,一致认为是笼子的高度过低。所以他们决定将笼子的高度由原来的10米加高到20米。结果第二天他们发现袋鼠还是跑到外面来,所以他们又决定再将高度加高到30米。没想到隔天居然又看到袋鼠全跑到外面,于是管理员们大为紧张,决定一不做二不休,将笼子的高度加高到100米。一天长颈鹿和几只袋鼠们在闲聊,“你们看,这些人会不会再继续加高你们的笼子?”长颈鹿问。“很难说。”袋鼠说∶“如果他们再继续忘记关门的话!”

管理心得:事有“本末”、“轻重”、“缓急”,关门是本,加高笼子是末,舍本而逐末,当然就不得要领了。管理是什么?管理就是先分析事情的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认清事情的“本末”、“轻重”、“缓急”,然后从重要的方面下手。

首先需要说明,笔者这里所使用的“产权”一词,是把它视作马克思的“所有权”概念的不同表达,是“所有权”的另一种说法,或者说,就是仅指财产的“所有权”。大家都知道,“产权”这个词并不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固有的,而是西方经济学中的词汇。但就笔者的理解,在西方经济学中,比如在科斯定理中,产权并不是在所有权的涵义上来使用的,或者说,它是与所有权无关的。这是因为,产权这个词的研究对象,是企业经营权中当形成外部性效应时的法律介入或经济学效率,是指经营权的外化行为及其解决。因此,在西方国家中,尽管是以私有制为基本理论前提的,但西方经济学仍然认为在他们那里存在着产权问题。这样,究其本意来说,它只是马克思所阐述过的各种权能中的经营权的一部分(还不是经营权的全部)而已。

我国的国有企业为什么要进行这种“所有权”意义上的改革呢?这就首先牵涉到这样的一个问题,就是我国的国有企业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企业?它是一种什么性质的企业呢?我们过去给它有一个定位,这就是:国有企业是政府的附属物(对此我们过去一直称呼它一个很传神的名称:国营企业)。这是因为它的人财物、产供销,它的运作方式,它所追求的社会效益驱动,都是完全按照政府的模式来翻制的。这样的一种“企业”,在我们过去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是行得通的,因为计划经济体制的经济是一种“大工厂”性质的经济,因而各个国营企业只不过是相当于这个大工厂中的不同车间罢了。但是,问题在于,随着社会主义的实践,人们愈益认识到,在现有的社会生产力水平下,任何一个国家都是不可能建立起马克思所设计的那样一种计划经济体制的。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研究的对象,是以上规模的业主制企业(即资本家企业,或我们今天所讲的私营企业)为基础的市场经济关系,他通过对这种市场经济关系中物统治人、物欲横流、人的形式下的平等所隐藏的实质上的不平等的揭示,推导出未来社会的发展趋势必然是人统治物、人从形式平等走向内容平等的结论。但应该说,这种走向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曲折的过程,社会财富能够极大涌流的过程,是一个需要我们奋斗多少代才有可能基本实现的过程。这样,尽管我们不情愿,我们今天也不得不在物欲的泥塘中爬滚。正是因为这样,我们才要从试图想要建立的那种马克思模式的社会主义体制中退回来,走上一条马克思从未设计过的新的社会主义建设之路。这种发展路径的改变,不但在社会主义国家中是一种必然,在资本主义国家中也同样是一种必然。在马克思时代,所有的经济学家都把资本家式的企业看做资本主义的特征和基础,但在今天,即使在如美国这样资产阶级色彩最为浓厚的资本主义国家,有决定意义的也不是资本家式的私营企业,而是股份制企业。19xx年底,笔者在日本短期考察期间,就已惊异于株式会社在日本经济生活中的重要性,深感我们还停留在马克思时代所认识的资本主义社会里,因此必须要对资本主义有一个全新的思维。正因为这样,笔者认为不但现在的社会主义不是马克思所设计的那种社会主义,现在的资本主义也不是马克思所作为研究对象的那种资本主义了,尽管这种资本主义的本质并没有变化。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观念的形成,应该说,是共产主义理论和实践史上的一个历史性的突破。对此,我们应该永远铭记邓小平同志的功劳。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它所要求的微观经济主体就不再是政府附属物了,而是具有自主性的真正的企业了。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把附属物的非企业转变为自主性的真企业,把以追求社会效益最大化的非企业转变为以追求资本增殖最大化的真企业,就具有历史的必然性了。不看到这一点,不把国有企业转变为以股份制为主方向的新型企业,只是教条和机械地把马克思在另一种背景下设计的企业形式照搬到我们的这种背景下,从而阻碍、否定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那就很有可能犯下时代性的错误、历史性的错误。 这里遇到的首要一个理论问题是:既然国有企业能够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很好地生存,难道经过改造,它就不能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很好地生存吗?的确,在现代发达国家,确实有一些和市场经济比较完美结合的国有主导的企业。即使我们抛开新加坡的特例不谈,笔者所了解的日本城铁(东日本铁路公司等)、法国电力公司等,在百分之百国家股的情况下仍然创造出了私营企业所无法匹敌的效率。从这个意义上看,即使就微观的意义上来说,企业效率也是与所有制本身无关的。但是,

我们头脑中要清醒的是:这些企业并不是在该国市场经济关系中占据统治地位的企业形式,而且,这些国家中对国有企业的管理方式,也和我们有着完全的不同。这些不同主要体现在:

首先,由于历史的原因,我们即使在改制后的股份制企业中,国有资本的管理方式也往往是过去那种的“政府附属物”式的管理,即把实物管理、直接管理看做是高于价值管理、间接管理的方式。而我们大家都知道,价值管理、间接管理,正是作为出资人对股份制企业的基本管理方式。由于违反所有权规律,占据控股地位的国有资本甚至连它应起的作用都起不了。例如,经济学家们已观察到,在股份制企业中,必须有一个超脱于小股民分光吃净狭隘眼界的战略投资方,这样企业才能有长远、持久的发展。国有资本就它的功能讲应该起这样的作用,但它偏偏就起不了这样的作用,以至于我国南方的一些股份制企业,要用引入外资的方法来引入战略投资者,以促进企业能有一个长远发展的能力。这表明,在实际上,国有资本在这些股份制企业的发展中,并不是一种促进的力量。这种情况,在国外的政府控股企业甚至国有企业中,都是看不到的。

第二,我们的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本身的效率是比较低下的。曾有国外学者说过,国有企业的效率就是政府的效率。这话放在我国也是合适的,因为国有资本的效率,确实是我国政府效率的影子。为什么就具体的单位来讲,会有较为低下的效率呢?我认为,对于微观单位效率而言,重要的不是它属于谁,姓什么(公还是私),重要的是权力与责任之间的关系处理。对此我提出两个概念,一个概念是权责清晰度,一个概念是权责对称率。什么是权责清晰度呢?就是指当事人的权力与责任的边界是否清晰,以及清晰的程度。例如,在劳动过程中,他是否知道哪些工作是自己能做的,哪些工作是自己不能做的;能做的工作在做好了会有什么样的激励结果,在个人收入及人际关系、社会尊重等方面会有哪些改进;不能做的工作在做了以后会有什么样的惩罚结果,在个人收入及人际关系、社会尊重等方面会有哪些损失等等。只有在这些方面都有了明确的规定和了解,并严格贯彻执行,当事人才能有效地权衡自己的相关经济行为。应该说,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相比,我们在权责清晰度方面是有着很大差距的,这从具体事务中规章制定得细致与否、严谨与否、遵守与否等方面,就可以直接观察出来。越是在这方面大而化之的地区和部门,经济的效率便越低。正因为如此,我归纳了这样的一条经济学基本规律:权责清晰度与经济效率成正比。权责清晰度越高,经济效率也会越高;权责清晰度越低,经济效率也会越低;在权责清晰度为零的地方,是不可能有稳定的经济效率的。

但是,仅仅实现了权责清晰度还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有权责对称率与之相配合。什么是权责对称率呢?我把它定义为在权责清晰度问题已经解决的基础上,权力与责任之间的对称关系。很明显,有权力而无责任,这种权力就会是一种没有制约的权力,从而也会是一种没有责任的权力、无限的权力;有责任而无权力,这种责任就不会是一种能够得到保证的责任,从而也便是无法承担结果的责任、不能负责的责任。从这个意义上说,只有把权力与责任有机地统一起来、对称起来,权力才能化为推动经济发展的有力力量。正因为这样,我给出了另一条经济学基本规律,这就是:权责对称率越高,经济的效率便会越高;权责越不对称,经济的效率也会越低;权责对称率与经济效益之间,是沿着同一方向变动的。

可见,就整体而言,我们既不会从资本的角度来进行管理,管理的本身又缺乏效率,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在国外是一种比较有效率的企业形式,在我们国内却完全有可能成为一种没有效率的企业形式。从这个意义上说,在我们国家,对国有企业的改制,是一件具有历史必然性的事情。

引入战略投资者的意义:

一是有利于推进国有经济的战略布局和结构调整。引进战略投资者, 可以有效地推进国有资本从部分行业退出、向优势行业集聚,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二是有利于优化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引进战略投资者,可以通过增量资本的进入或存量资本的

调整,改善股 权结构,解决国有股一股独大的弊端,促进现代产权制度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三是有利于提升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战略投资者,特别是境外战略投资者,所具有的先进技术、管理模式、市 场运作经验和战略资源,可以帮助对象企业更快地成长和成熟起来。同时优秀的战略投资者还能带来产业协同效应,在短时间内改善企业盈利状况。国际战略投资者 还可以帮助企业与国际市场实现对接,通过“引进来”真正实现“走出去”,更好地参与国际竞争。

四是有利于发展产业集群和大企业集团。基于本地区产业集群和企业集团化发展的需要,必须通过引进战略投资 者进行资源整合、产业整合、业务单元整合和配套能力整合,实现产业链条的延伸和产业的综合配套,并形成和发展新的产业集群。

五是有利于建立新的融资平台。引进战略投资者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通过产权转让收入或增量投入,筹措改革和 发展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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