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土地违法用地情况调研报告

凤山县国土资源局土地违法用地情况调研报告

——如何处理好农村违法占地建房问题的建议

随着党的惠民政策不断落实,农村道路建设“村村通”工程得以逐步实现,农村道路条件逐渐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日益改善。然而同时,农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也越来越多。就近几年查处工作情况来看,一方面农民富裕起来后,要求改善居住条件,需要新建房屋;另一方面由于国土资源管理体制不够完善,难以很好实现农民违法建房管理,致使农民建房无序现象十分严重,在每个乡镇、村、屯几乎都有农民擅自在自己承包地建房的违法现象发生。

城镇先富起来的一部分人逐渐在沿路占用耕地建起了新房,新的违法占地所占用的大部分是基本农田,原旧房没有得到复垦,造成了大量土地闲置,严重降低了土地利用率。土地违法案件及土地纠纷案件发生数量不断上升。很多问题引起了土地矛盾纠纷在农村时有发生,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当前,农村违法占地建房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借新农村建设之名违法占地

新农村建设应当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逐步推进,是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按照集中居住,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整理原村内空闲地的前提下逐步实施。一些干部和群众在新农村建设上认识不足,法制观念淡薄,甚至曲解党和政府一系列惠民政策,误认为自己的承包地可以任意使用,许多村民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进行非农建设。简单认为新农村建设就是建新房,可以随意占地,许多干部不顾当地整体发展,不充分征求群众意见,不进行合法规划,盲目占用耕地,随心所欲搞形象工程,造成大量的违法占地。

二、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滞后

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存在乡镇、城建、国土多头管理,无人牵头的现象。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也与当前的经济承受能力,思想观念多种因素形成一定差距。例如,按目前新农村建设及砦牙、那母地质灾害搬迁新址都是在承包田起房,给部分承包户农田耕地管理和使用带来诸多不便。

三、执法监察难以实施

在执法巡查中,发现违法用地并予以及时制止,要求恢复土地原状,但许多人不听从制止,抢建房屋,造成违法占地建房的严重事实,处理难以下手。

四、建房审批手续繁杂

农民建房的正常审批程序由乡镇政府审查后送县国土据审核,县国土审核后报县政府审批。从建房用地申请到审批,需要很长时间。由于条件严、程序繁,时间长,审批难,致使一些农民不愿按照要求办事。

五、12336举报电话的运行情况

近年来,随着广大干部群众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意识的逐渐增强,12336国土资源举报电话逐步获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接受,并发挥了重要作用。

根据农村违法占地建房行为日益增加,土地违法案件日益增多的情况,如何及时解决土地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强农村建设用地的管理,引导群众健康有序进行新农村建设,坚守保护耕地红线,遏制违法用地,是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人员当前所面临的重要问题。我们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走节约、集约、合理利用土地的路子,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积极探索土地管理的新方法、新路子。

一、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力度,完善逐级保护制度。

建立和完善基本农田保护档案,做到帐、表、卡、簿、册、田块完全一致,树立农田保护标志,加强对保护牌管理。层层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让农

户感到自己也有基本农田保护的义务和责任。强化基本农田保护的检查和执法监察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充分发挥土地执法的威慑作用,运用法律赋予的执法手段,及时查处违法占用耕地的行为。

二、合理布局,科学规划新农村建设

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要有专人负责,精心规划,合理布局,正确引导新农村建设。

三、加大宣传力度,建立违法用地的问责制

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要深入农村广泛进行有关政策宣传工作,加强农民法制、预防和遏制违法建房的现象的观念,严格建房审批手续,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拆旧建新制度。建立违法用地的问责制,充分发挥各级政府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共同制止违法占地行为。违法用地情况要及时逐级上报,及时制止,把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

四、充分发挥12336举报电话作用,大力发展监管队伍

随着12336举报电话的普及,群众监管作用逐渐得以发挥,有利于土地违法行为的监管工作全面开展,有利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土地监管工作,确保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

五、加大打击力度,多部门联动配合执法

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合理利用土地,保护耕地是全社会的事情。打击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非法用地、非法买卖土地,需要多部门联动积极配合,共同打击违法用地行为。加大国土执法巡查力度,对于以牟利为目的的违法占地、违法交易集体土地,非法买卖土地的违法案件,给予严厉打击。要以严抓典型的方式,打击一个,震慑一方,切实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第二篇:大桥镇土地流转情况调研报告

大桥镇土地流转情况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大桥镇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镇,是江山西北部的“粮仓”。全镇共有耕地面积16052亩,其中水田面积15213亩。全镇总人口19383人,其中农业人口为16474,占84.99%;共有劳动力10314人,其中外出劳动力6087人,占59%。

为建立现代农业经营模式,提高土地利用率、产出率和综合效益,妥善解决保障农户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与规模经营之间的矛盾,大桥镇党委、政府积极引导广大农户推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目前,已有2296户农户参与土地流转,面积达到6176.9亩,其中今年新流转土地526亩,累计流转土地占全镇水田面积的40.6%,占有土地使用权证14788亩的41.8%。参与连片流转30亩以上的主体有41个,涉及农户1219户,流转土地面积3669.9亩,连片流转面积占总流转面积的59.4%。农户之间流转面积2197.68亩,涉及农户866户,占流转面积的35.6%。

二、土地流转主要特点

全镇流转土地6176.9亩中,流转给专业大户的面积为4666.9亩,流转给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面积为1330亩,流转给工商企业经营的有0亩。从近几年的土地流转情况看,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1、土地流转以转包和出租的形式为主。在流转总面积6176.9亩中,以转包和出租形式流转的面积分别为2007.9亩和3466亩,分别占了32.5%和56.1%。

2、以农业龙头企业、农业各类专业合作社参与规模土地流转比较突出。我镇新生粮食专业合作社和振农植保专业合作社承包土地面积分别为2480亩和450亩。

3、土地流转年限多样。以承包期1-5年及5-10年最多,分别有2925亩和2162亩,占总面积的47.4%和35%。

4、口头协议和书面协议并存。季节性承包不付田租,普遍用口头协议达成;一年或一年以上的,大多有书面协议。目前,已签订流转合同的面积为3716.9亩,占总面积的60.2%。

三、初步成效

1、实现了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土地流转促进了城乡之间的资金、技术、人才、设备等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有效地解决了农村有人无地种和有地无人种的矛盾,逐渐形成了城乡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2、探索了农村经营机制改革的新途径。土地按照市场经济和价值规律进行优化配置,面向市场生产优质、短缺、适销农产品,提高农产品商品率,较好地解决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与社会化大生产之间的矛盾,促进了农民传统的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意识的转变,推动了农村社会进步。

3、推动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土地流转促使部分农民从土地中解脱出来,从事二、三产业,有效地加快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土地流转后的农民,外出打工月收入约在1200—2000元之间,年收入普遍达1万以上,农民一手拿薪金一手拿租金。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二三产业用工需求,同时增加了农民收入。

4、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通过土地流转,一方面农户可就近务工或外出寻找新的挣钱门路,同时又可获得土地租金收入。土地经营权向大户、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农业龙头企业集聚,建成了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产品基地,实现了社会化大生产,提高了农业比较效益。

5、推进了农业生产服务社会化。通过规模集中连片流转,为机械化服务提供了更好的平台。去年全镇共完成机插面积3785亩,机耕面积13820亩,占全镇耕作面积的67%。对农户开展水稻统防统治服务,有效降低生产成本,提高防治效果。保丰、振农等5个植保合作社为739户农户开展统防统治,服务面积达到8540亩,占水稻种植面积的41.4%。

6、增强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实行适度规模集约经营后,业主普遍采用先进生产技术,运用机械化设备,推行企业化管理,培育产品品牌,增强了市场竞争力。江山市新生粮食专业合作社生产的无公害大米已经通过国家农业部认证。同时,大桥“寿欣”牌大米已经通过了QS认证,进入超市实行上架销售,提高了市场竞争力。

四、存在问题

1、部分基层干部求稳怕乱思想较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涉及千家万户和方方面面的利益,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不少基层干部存在着求稳怕乱,少找麻烦的思想,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引导不力,服务滞后,使一些地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处于农户之间自发流转状态,影响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模经营的进程和流转行为的规范化管理。

2、流转手续还不够规范,矛盾时有发生。农户间的流转大多为口头协议,有的即使签订书面合同,对流转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承租土地附着物处理、有关赔偿条款、土地被征用后的承租户损失补偿等缺乏明确具体的约定,流转双方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一些委托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流转的,农户的委托手续也不够规范。

3、土地流转信息不够对称。由于土地供需信息网络尚未形成,供需双方的信息不能得到有效沟通,使流转受阻。而农民往往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劣势,从而对市场行情不能充分把握,导致流转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土地的价值,造成土地流转市场的价格混乱。

4、承包农户非理性惜土情节加重。一方面,随着粮食定购任务、村提留、农业税的取消,农民种田已无任何负担,效益明显提高,使农户不肯轻易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农田征用增加,被征农田得到各种补偿,农户可获得现实利益。有的农田处于交通线或开发区沿边,虽然现在还未征,但部分农民认为这些农田迟早会被征用,有现实利益可得,因而,原承包户一方面不愿流转给大户,另一方面一些农户对流转费期望值过高,超过了受让方的承受能力,使流转双方难以达成。

5、土地流转中部分村级组织定位不当。当前由于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一些工商资本尤其是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农业生产大户等土地流转需求呈快速增强趋势,但个别村干部出于地方经济利益的考虑或以招商引资的名义,村级组织直接充当土地流转的主体,直接参与并组织土地流转,扭曲了正常的土地流转关系,甚至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推行土地流转,有的还以流转管理服务费的名义变相截留流转收益,侵害了当事人的承包权益,扭曲正常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关系。

五、几点对策

1、注重引导,强化服务。要积极引导,热情服务,多做工作,落实好配套的优惠政策,鼓励农民离地经营创业。积极开展技能培训,扩大有组织劳务输出。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增加就业岗位,为土地流转创造条件。及时化解土地流转中的矛盾和纠纷。完善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建设,依法管理农村耕地、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

2、加强考核,有序推进。把土地流转工作列入村级考核,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考核责任制,并对土地流转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3、健全机制,规范操作。一是始终坚持承包方的主体地位,严格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依法引导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严禁行政推动,坚决纠正任何以土地流转为名收回、调整农户承包地的行为。二是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的登记备案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纠纷调节制度和动态监测制度,形成规范的土地流转管理规程。对农民与农民之间自发形成的短期(如一年内和季节性)土地流转只有口头协议、没有书面协议的进行登记造册;对土地流转承包期2年以上以农业专业合作社和种粮大户为主体和村集体组织为主体的重点抓好书面协议完善,进一步明确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关系;明确种粮直补归属等问题,减少土地流转的纠纷。三是建立健全土地流转风险评估和控制制度,特别要严格规范大户、龙头企业参与土地流转的行为,认真审核其农业经营能力,保护承包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四是加强土地流转的中介服务,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的发育。

4、完善体系,确保稳定。完善信访、调解、仲裁和诉讼等解决土地承包纠纷的体系建设。一是要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立法,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组织体系,建立健全适合农村特点的仲裁程序、方法、工作规程和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为农民依法解决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二是建立土地承包纠纷的协调机制。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处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建立司法、信访、林业、水利、土地、财政、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形成多部门配合、齐抓共管、分工负责的纠纷调节工作环境。

5、创新方式,超前规划。一是积极培育主体。以我镇8个粮食、农机、植保专业合作社及农业龙头企业和江山市第一个土地流专业合作社—娟英土地流转专业合作社为载体,帮助其规范内部章程,健全核算办法,联系担保贷款,添置农机数量,增强其承包大田的服务能力,促进流转。二是适当调整流转范围。根据承包方提供的承包信息,进行各个流转片区的前期规划,在流转土地集中、便于承包方项目发展的基础上,框定土地流转的范围,明确土地承包的年限。对于流转土地面积不够或是个别存在的农户不愿流转的情况进行有效调整,确保土地承包方项目的开展。三是灵活流转方式。在流转的时间上,有三年、五年、十年,也有一年甚至单季的季节性流转;租金兑现形式,有实物稻谷,有现金结算,也有以机耕代租金;规模方面,有几百亩连片给大户的,也有农户之间零星几亩分散互换的,形式丰富多样,方式自愿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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